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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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学生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统一于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体现在对学生的评价和毕业要求中,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除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取得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育(以下简称为“三教”)不低于8个学分,专科生不低于6个学分,方准予毕业。

第三条“三教”学分包括4个方面:1.创新创业;2.社会实践;3.文体活动;4.其他方面。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标准第四条学科技能竞赛的学分认定(同类竞赛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记学分)1.参加A类学科技能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4、3、2学分(不设特等奖的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计5、4、3学分);2,参加B类学科技能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1学分(不设特等奖的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计4、3、2学分);3,参加A、B类以外省级以上学科技能竞赛,获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5、1、0.5学分(不设特等奖的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计2、1.5、1学分);4.参加校级学科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0.5学分;5.凡参加以上各类学科技能竞赛而未获奖者,均可计0.3学分。

第五条科研学术活动的学分认定1.在公开出版的报纸、杂志上发表非专业性文章,根据报纸、杂志的级别确定学分:(1)在校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第二作者分别计1、0.5学分;(2)在省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第二作者分别计2、1学分;(3)在国家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第二作者分别计4、2学分;⑷在省级以上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三作者计0.5学分,后续排名不计分。

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创新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在科技园注册公司等创业实践活动。

4.学术论文: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5.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

6.科研成果:参加教师实验教学自制仪器的研制或者其他科研课题研究。

7.学术报告:指学生结合所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面向师生主讲的学术报告。

8.创新创业讲座:指学生参加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以及科技园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讲座。

9.技能考核:指学生参加外语考试、计算机类考试、普通话考试、和其它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参见附件。

第三章认定方式及要求第六条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认定”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由活动主办或组织单位(职能部门或学院)进行认定。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那么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那么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那么为鼓舞学生个性进展,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动人材培育方案改革,依照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材培育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治理方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术竞赛、科技创新、特永生培育、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

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二、学分内容一、假期实践假期实践主若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材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养的要求和职位设置情形。

或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进展动态,企业进展对专业人材培育的要求。

假期实践学习功效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终止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功效,依照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别离为1分或2分,设封顶。

二、技术竞赛(1)技术竞赛学分认定细那么电信学院大学生技术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术竞赛治理方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术竞赛活动和院级技术竞赛活动。

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

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校级为,院级为。

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一个人平均分派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取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取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类专利(或软件高作权)等。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4、特永生与带徒工程以教务处文件为准,培育验收合格,即可取得2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在大学教育中,创新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为了鼓励和推动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发展,许多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通过参预创新项目来获得创新学分。

创新项目可以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认定创新项目的标准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成果性。

2. 创新论文大学生可以通过发表创新论文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论文的标准包括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和影响力。

3.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创新竞赛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竞赛的标准包括竞赛的水平和成绩。

4. 创新课程大学生可以通过修读创新课程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创新课程的标准包括课程的创新性、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成果。

三、认定流程1. 申请大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成绩单、课程成绩单等。

2. 审核学校设立专门的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教师、行业专家和学生代表。

审核标准严格,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认定经过审核的申请材料将由委员会做出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将公示一段时间,以便学生对结果进行申诉。

4. 发放学分认定通过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并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进行记录。

四、实施效果1. 激发创新热情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大学生的创新热情。

学生们积极参预各类创新活动,提高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促进学术研究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学术研究的发展。

学生们通过发表创新论文,提高了学术水平,推动了学术交流和合作。

3. 培养创业能力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培养了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学生们通过参预创业项目,学习了创业知识和技能,为将来的创业打下了基础。

4. 提升就业竞争力创新学分认定制度的实施,提升了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创业教育是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

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分为创新活动和创业活动两个模块,认定范围包括以下类别:(一)创新活动模块1.学科竞赛:指学生参加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关奖项。

2.科学研究:指学生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各类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及艺术作品。

3.知识产权: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4.技能证书:指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考核后获得的各类技能证书。

5.科技文体竞赛:指学生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项目,并获得证书或奖项。

6.人文素养:指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企业实习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务教育、社区服务活动等)、学术讲座、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获得相关成果等。

(二)创业活动模块1.创业竞赛:指参加国际、国内创业类竞赛活动。

2.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注册公司等实践活动。

4.创业活动:指学生参加创业沙龙、讲座等。

5.创业课程:指学生选修相关创业类课程。

第三章认定标准第四条创新活动模块的学分认定②所获奖项以相关徽章、奖杯、奖牌、证明、证书为准;③参赛学分只授予报名参赛并有成绩或提交作品,但未获奖的学生,参赛学分最多计2次。

第六条同一项目在同一学期内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创业学分分值;同一项目跨学期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艺术创作等创新实践活动,主动强化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创业实践训练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全面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参与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的相关训练和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或成果,经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认定,所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的审核评定。

学校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教师教育中心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等。

第四条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并受理申报、组织评审会议、公布认定结果等。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并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证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章认定范围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明确以“XX 大学学生”身份参与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项目的活动,并达到相关学分认定标准,均可申请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

第七条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包括:1.发表科研论文、出版学术著作、注册国家专利、发表艺术作品、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作学术报告。

2.参与科研立项并成功结项、参加相关学科技术研究培训、研究性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

3.参加国家、省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文体比赛并获等级奖励。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网上认定操作说明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网上认定操作说明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网上认定操作说明1学生申请端功能介绍1.1登录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学生专区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申请。

1.2网上申请操作步骤1.点击申请,弹出申请对话框;2.点击选择,选择需要申请的创新学分项目;3.根据认定要求,填写项目描述;4.填写获得项目时间,须与取得项目成果时间一致;5.填写描述,对项目取得情况进行简要描述;6.点击保存,完成申请。

1.2.1创新创业活动项目列表功能介绍●组织方式:1.学生申请——非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学生需个人网上提交;2.统一组织——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组织部门或学院统一导入,无需学生个人网上提交。

●认定要求:须按项目认定要求提交申请。

●初审部门:项目组织部门或学院,初审部门为空指学生所在学院。

1.3学院现场提交佐证材料网上申请成功后,创新、创业、素质学分学生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技能学分学生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组织部门或学院审核。

1.4网上查询关注项目流程记录,当学院、职能部门审核认定通过后,学生即可在网上查询到项目所获学分。

2学院审核端功能介绍1.1登录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培养方案模块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审核。

1.2功能介绍学院审核端可以实现如下功能:06.认定项目总库、08.学分审核、10.学分成绩综合查询、11.创新学分统计查询等功能,具体功能列表如下:1.2.106.认定项目总库功能介绍:●组织方式:1.学生申请——非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学生需个人网上提交;2.统一组织——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组织部门或学院统一导入,无需学生个人网上提交。

●认定要求:描述项目认定要求,根据认定要求,申请、审核、认定。

●初审部门:项目组织部门或学院,初审部门为空系统默认。

●认定部门:按学分类型分配学分认定部门。

创新学分(项目编号为1开头)由教务处和团委负责认定,创业学分(项目编号为2开头)由学生处负责认定,素质学分(项目编号为3开头)由团委负责认定,技能学分(项目编号为4开头)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处负责认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与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不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与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随着创新创业教育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将其纳入学生的学分认定体系中。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是指将学生在创新创业类课程中所取得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学分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大学可以更好地支持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同时也可以为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大学需要确定创新创业类课程的学分要求,包括学分数量和必修选修等方面。

然后,学生在参加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过程中需要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例如设计商业计划、参加创业比赛等。

这些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会被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

最后,学生完成所有学习任务并通过课程考核后,大学将会给予其相应的学分认定。

通常情况下,大学会根据学生所学的创新创业课程数量、学分要求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学生所获得的学分数量。

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可以被用于满足学位要求,同时也可以被用于申请奖学金、提高绩点等。

总之,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是大学对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课程所做出的认可,它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和未来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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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学分认定流程

创新学分认定流程

创新学分认定流程
各学院:
近期工作发现,许多同学对创新学分的申请流程还是很不熟悉,在创新学分申请认定的过程当中只提交了书面申请,而没有进入自己的“个人页面”进行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后台无法确认,学生得不到应得的学分。

为了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麻烦各学院对各院的同学再进行一次辅导,如就业指导中心的创新学分申请流程为:
一、提交书面申请
二、同时网上申请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个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界面,选择相应课程提交申请。

1.选择审核职能部门为“学生处”
2.选择学分类型为“创新学分”
3.按“检索”按钮
4.选择相应的学分与课名
5.按“申请选中课程的学分
6.认真填写学分认定申请
注:特别是通知近期申请“网络商店类”与“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学分的同学。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预创新实践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的具体规定。

这一细则对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1.2 创新竞赛1.3 创新实践二、认定标准2.1 项目难度2.2 创新性2.3 成果质量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学校审核3.3 学分认定四、认定方式4.1 学分认定4.2 学分转换4.3 学分积累五、认定效果5.1 学业成绩5.2 学术荣誉5.3 就业竞争力正文内容: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参预学校组织的创新项目,如科研项目、实践项目等。

惟独在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情况下,才干被认定为创新学分。

1.2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参加各类创新竞赛,如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等。

获得奖项或者提出创新方案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认定。

1.3 创新实践:大学生可以参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创新实践活动。

惟独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得到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才干获得学分认定。

二、认定标准2.1 项目难度:创新项目的难度越大,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要求也就越高。

学生完成的项目越具挑战性,获得的学分认定也就越高。

2.2 创新性:创新学分认定的核心在于创新性。

学生参预的项目或者竞赛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才干获得学分认定。

2.3 成果质量:学生完成的项目或者竞赛成果质量是认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成果的质量越高,获得的学分认定也就越高。

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竞赛证书、实践证明等。

这些材料需要详细描述学生的参预情况和成果。

3.2 学校审核:学校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项目的难度、创新性和成果质量等方面。

惟独审核通过的学生才干进行学分认定。

3.3 学分认定: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对学生的创新学分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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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
创新创业教育在当今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

为了能够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有效认定和评估,许多高校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学分认定流程。

下面将介绍一个典型的创新创
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包括学分认定的目的、认定的标准和认定的步骤。

一、学分认定的目的
1.评估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所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2.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的
重视程度。

3.为学生提供在创新创业领域参与实践和开展研究的机会。

4.为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明,增加就业竞争力。

二、学分认定的标准
1.课程学分:学生完成创新创业相关课程的学分。

2.实践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学分。

3.论文学分: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论文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步骤
1.学生自荐:学生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2.资格初审: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满足学
院规定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要求。

3.材料提交:学生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实践报告、研究论文等。

学校也可以要求学生进行口头陈述或者进行面试。

4.评审委员会: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和讨论,评估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5.学分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
情况,并向学生发放相应的学分认定证书。

6.学分使用: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用于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的补充,也可以将其用于申请创新创业奖学金或相关的学校项目。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学校
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同时,学校还需要建立健全
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估体系,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这样
才能使学分认定流程更加科学和有效,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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