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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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2017年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
项目单位:文昌市水务局
主管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评价时间: 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0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文昌市水务局
上报时间: 2018年 6月25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2017年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
项目基本信息
2017年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文昌市水务局是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正科级机关单位,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统一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拟定本市水务工作的政策、规章与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落实水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主要河道、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调查评价,拟定全市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城镇供水、农村饮水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审查城乡供水企业的资质;指导城镇供水、排涝和中水回用设施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用征收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承办市
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内设4个职能机构和市防风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1个副科级机构。4个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农水室、建设与管理室、综合室。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项目基本性质:本项目为经常性项目。
项目用途:拨付经费用于城市污水输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水质;提供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的经费。
项目主要内容为:主要用于拨付文昌市清澜污水厂营运及设备维护管理费用。
项目涉及范围:文昌市文城镇(清澜片区)
(三)跨年度项目的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维护和完善清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将乡镇里的污水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水质的,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障清澜片区居民用水的需求,改善污水对环境的污染程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专项经费资金2017年初安排预算381.43万元,累计已到位381.43万元,资金
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实际拨付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经费资金合计371.26万元,本项目资金结余10.17万元。(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7年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专项经费资金,在资金管理及建设运行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琼府[2004]55号)等法律法规,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使用的原则,避免专项资金被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文昌市水务局作为文昌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统一管理工作。文昌市清澜污水厂及其自然拓展延伸区为项目范围,安排预算资金为381.43万元。整体目标为将城市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保证经费满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二)项目管理情况
由文昌盈海清澜水务有限公司向文昌市水务局提交申
请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报告,经文昌市水务局审核后,拨付的项目经费由单位进行统一管理,按照项目计划安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支,做到专款专用。同时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账务处理,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会计核算,付款申请及审批程序合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文昌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财预[2017]17号),安排文昌市水务局2017年度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资金额度为381.43万元,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81.43万元,实际使用371.26万元,项目的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资金额度比预算低。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该项目已使用财政资金371.26万元,资金结余10.1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97.33%。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文昌市水务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出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合理的资
金使用计划,然后在该计划的执行过程中,保证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项目按时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质量
该项目2017年度投入市财政资金381.43万元,实际划拨市财政资金381.4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文昌市水务局已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按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项目基本按照规定的绩效指标实施并完成。
综上所述,项目的完成质量较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文昌市2017年度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预期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为了改善文昌清澜居民生活及污水对环境的污染,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预期目标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文昌市2017年度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为文昌市清澜片区及其自然拓展延伸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财政经费拨款,产生的直接性经济效果与间接性的经济效果难以量化;清澜污水处理厂运营费项目实现了水资源合理配置、科学保护、循环利用,改善清澜片区的用水问题,保障了清澜污水处理厂的顺利运营,社会效益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