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1.民事诉讼与仲裁同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简述民事诉讼与仲裁之间的关系。
.民事诉讼是指由审判机关主持,在纠纷主体参加下,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纠纷处理机制。
仲裁是指纠纷主体根据协议,将争议提交特定的第三方,由该第三方居中做出评判的纠纷解决方式。
同为纠纷解决方法,民事诉讼与仲裁既有密切的联系,但也有着很大的差异。
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都存在着中立于纠纷主体之外的第三方,并且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裁决一旦做出,即对纠纷主体产生拘束力;(2)诉讼支持仲裁并对仲裁有监督作用。
仲裁过程中的强制措施、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都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并且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两者的性质不同。
仲裁属于社会救济,诉讼属于公力救济。
虽然仲裁带有一定的司法性,但民间性和自治性是它的本质属性;诉讼则为国家司法活动,有着国家强制性和严格的规范性。
(2)仲裁与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
仲裁处理的纠纷一般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属纠纷,涉及人身关系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但这些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仲裁过程中贯彻广泛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仲裁员、仲裁程序等有很大的选择权,诉讼则不然。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则可以上诉,进行二审甚至三审。
法院可以通过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方式对仲裁实施监督。
2.简述《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2.《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的任务、组织机构和活动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原则和程序。
因此,《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范往往与《民事诉讼法》的规范相一致。
例如,《人民法院组织法》所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公开、合议等原则,也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判民事案件时必须遵守的原则。
但《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规范那些相同的原则和制度,这些相同的原则、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内容更为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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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法律,对于律师、法官、法务人员以及法学专业学生来说,掌握民事诉讼法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些复习民事诉讼法的资料,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领域的知识。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合法原则、公开原则、主动原则等。
平等原则要求诉讼各方在诉讼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地位,没有任何一方可以凌驾于其他一方之上。
公正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公正、中立,不偏不倚。
合法原则要求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开原则要求法院的审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以保证诉讼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主动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积极主动,主动收集证据、调查事实,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二、民事诉讼的程序民事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四个阶段。
立案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审理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调查,包括开庭审理、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判决是指法院根据审理结果,对案件作出最终的裁决。
执行是指将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强制执行,以实现法律的效力。
三、民事诉讼的证据民事诉讼的证据是指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或抗辩理由而提供的证明材料。
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面文件、录音录像等;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可以推断出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证据主动举证的义务,法院有权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民事诉讼的救济方式民事诉讼的救济方式主要包括诉前调解、诉讼和仲裁三种形式。
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之前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进行诉讼程序,最终由法院作出裁决。
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
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解决机制:(1)私力救济:纠纷的主体依靠个人的力量解决---分为自决(凭借单方意志使对方屈服)和和解(双方妥协让步—eg:和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社会救济: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机制---分为调解和仲裁(属于民间性质)注: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方能起诉(3)公力救济:国家机关依权利人的请求,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权力实施救济方式:起诉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了解)共有原则:民事审判权人民法院行使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民事案件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依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原则特有原则: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调解原则(非必经程序)c.辩论原则d.处分原则e.主持起诉原则f.诚实信用原则辩论原则:1)辩论范围既可以是程序方面,又可以实体事实上2)辩论权之行使贯穿整个审判过程(非诉讼不适用)3)可以是口头&书面辩论4)经当事人辩论所形成的“材料”应当是法院判决的依据5)法院保护当事人行使辩论权并受当事人辩论的约束注: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处分原则:1)处分实体权利:a.行使诉权b.变更诉权c.放弃诉权(调解和解)2)处分诉讼权利:是否起诉、上诉、申请执行3.一般地域管辖(普通管辖):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管辖的法院1)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以被告所在地为标准)--普遍2)以“被告就原告”为补充---四种情况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c.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4.当事人:以自己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及其相对方。
诉讼担当: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当事人情形(1)死者近亲属(生命权、名誉权、身体权—遗体)(2)著作权人的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3)清算组织或者破产管理人(4)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5)遗嘱、管理人或者遗嘱执行人(6)保护胎儿继承利益而起诉胎儿母亲5.证据的特征:(1)客观性(2)关联性—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联系—a.看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b.关联性程度大小(3)合法性---a.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b.证据形式c.证据材料形式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书证的特征(原件):较强客观性和真实性;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一般以其所记载的内容或者表达思想证明案件事实,而不是以其外形等标志来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物证的特征:较强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具有独立的证明性;具有不可替代的特定性视听资料特征:较大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资料便于收集,保管和使用;具有动态连续性和直感性;容易被修改或者伪造6.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诉讼中证明主体对案件事实及其他待证事实的证明所达到的证明程度民事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内心确信标准,指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新证达到了依据日常经验可能达到的那样的高度,疑问即告排除,从而产生近似确然性的可能性,法官可以判决待证事实存在7.起诉的条件:(1)有适格的原告(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8.起诉状的书写:(见P228)9.撤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判决宣告前,原告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第一篇: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民事诉讼法》复习材料石志为一、简答部分:1、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的限制(课本P268)《简易程序规定》明确将下列五类案件排除在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之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5)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2、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课本P88-P101)(1)合议制度(简称合议制)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2)陪审制度陪审员比法官更注意当时社会的一般行为和道德标准,从而弥补法条的不足。
我国所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
(3)回避制度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的情形时,推出案件审理活动的制度。
(4)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合议庭评议案件外,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制度。
所谓向群众公开,即允许群众旁听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所谓向社会公开,是指允许新闻记者对案件审判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将案情公之于众。
(5)两审终审制度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案件的审理程序即宣告终结的制度。
3、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种类(课本P185)(1)拘传: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
(2)训诫:人民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
(3)责令退出法庭: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
(4)罚款: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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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民事诉讼法专题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诉的理论专题二民事诉讼参加人1在判断诉的种类时,应立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2这种牵连关系,可以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的实体请求,如双务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也可以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3又称非实体当事人,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中规定的非实体当事人主要有:①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②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③破产管理人;④清算组;⑤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股东⑥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⑦为保护死者名誉权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4诉讼标的共同可包括如下几种情形:①权利义务共同,如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特定的身份,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连带债权或者债务关系;②原因共同,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共同侵权或共同危险行为,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内部不可分的情形5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6合同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第二十八条: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第二十九条: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
—涉及到转让方的抗辩权,就可以将转让方作为第三人专题三主管与管辖7专利纠纷:省级政府所在地中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中院;商标权:原则由中级以上法院管辖;高级法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个基层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侵犯商业秘密处理大致如此);著作权:原则由中级以上法院管辖;高级法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法院管辖(注意此处不需要经最高院批准;因为著作权审查的专业性相对较低)专题五民诉其他制度专题六第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8根据民诉法和司法解释,缺席判决的情形有: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被告方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反诉的;对于反诉可以对本案原告缺席判决; 4.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6.借贷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公告传唤被告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借贷关系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审理9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之区别:1.延期审理适用于开庭审理时,诉讼中止适用于开庭审理后裁判做出以前2.延期审理的恢复审理期限是确定的,诉讼中止重新开庭时间不确定3.延期审理恢复诉讼的时间由法院确定,诉讼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专题七第二审程序专题八审判监督程序10①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②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④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11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无管辖权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原裁判是由原审法院审委会讨论作出的12根据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再审事由有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②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④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⑤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⑥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⑦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⑧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⑨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⑩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14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1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一、填空题(共计20分,每空1分)1、(保全措施)2、(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 (撤消判决)3、、(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评议和宣判)。
4、(案外人)人对(执行标的物)5、(程序法),(基本原则)、(制度) (行为准则)讼义务(法律根据);6、(诉讼行为) (诉讼法律关系) (当事人) (权利)7、(申报(或权利申报) (票据无效)(票据实际持有)二、单项选择题(共计10分,每小题1分)三、多项选择题(共计16分,每小题2分)1、(BCD)2、(ABC)3、(AD)4、(ABCD) 5 6、(ACDE) 7、(ABE) 8、(BCD)四、名词解释(共计12分,每词3分)1、专属管辖——法律规定的某些民事案件专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
此类管辖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
2、诉讼行为能力——以自己行为的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3、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况下,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事实主张不能成立。
4、止付通知——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向支付人发出的停止支付的法律文书。
五、判断题(共计12分,每小题3分。
正√误×)六、简答题(共计20分,每小题5分)1、简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法律后果。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的法律后果:①与破产财产相联系的其他案件的诉讼程序应当中止。
②中止民事执行程序。
③债务人实施的个别清偿行为无效。
2、什么是诉讼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有哪些构成要素答: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其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
其构成要素是:①主体: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②内容:诉讼权利和义务。
③案件: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案件事实真相和实体权利请求;人民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案件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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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的复习以法条为主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RD)包括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
私力救济:指纠纷在没有第三人的介入的情况下,依靠自身或者其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利。
社会救济:指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公力救济: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解决纠纷的一种最具权威和最有效地机制。
调解:指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居间调处,促使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达成纠纷解决的合意。
仲裁:指纠纷双方根据有关规定或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到一定的机构,由该机构居中裁决的制度。
和解:指当事人以平等协商、相互妥协的方式和平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诉讼关系:指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
简述民事诉讼的特点。
答:一、诉讼对象的特定性。
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时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二、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
民事诉讼反映民事主体权益之争,民事主体不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有依法处分其权利的自由。
三、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
诉讼意味这双方之间的对抗,这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不同的,在和解与调节中追求的是谅解与妥协。
四、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
慎重正确的裁判与程序规则的严格性、正当性密不可分。
五、纠纷解决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
民事诉讼是以国家公权力解决纠纷,其解决纠纷的过程与结果具有强制性,其结果具有终局性地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
审判法律关系:指在法院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由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简述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答:一、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完整版)
第一节简答题一、当事人诉讼行为(一)概念当事人诉讼行为,是指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当事人实施的,能够引起诉讼上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分类大陆法系的诉讼行为理论通常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分为取效性诉讼行为和与效性诉讼行为。
1、取效性诉讼行为,是指其自身无法单独直接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于是必须借助法院的相应行为才干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
1)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只能向受诉法院实施;2)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调查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是否合法或者有无理由。
2、与效性的诉讼行为,是指无需借助受诉法院的相应行为即可直接获得预期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
1)当事人的与效性诉讼行为大多向受诉法院实施,少数情况下也可以向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实施;2)与效性诉讼行为既可以是单方当事人实施,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实施。
前者如当事人的自认,原告抛却或者者变更诉讼请求;后者如自行和解。
(三)具体类型1、请求请求,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在一定范围内作出裁判的意思表示。
1) 对于原告而言,请求即为诉讼请求;对于被告而言,请求为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2)请求的功能:限定法院将来所作裁判的范围。
无诉即无裁判,法院不能超出诉讼请求或者在诉讼请求以外作出裁判。
2、主张主张,是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所提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向法院陈述相关法律要件事实的行为。
主张的内容主要为:A、原告的诉讼请求;B、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否认;被告在承认原告主张的基础上,此外提出具有独立法律效果的事实,而为旨在使原告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抗辩。
3、举证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确信,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要求法院对该证据进行调查的行为。
功能:法院不能够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外主动地调查证据以认定事实。
(四)当事人诉讼行为的重要性1、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泯灭的主要法律事实;2、在实行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条件下,当事人诉讼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摆布着诉讼的进程乃至结果;3、保证正当诉讼行为的有效实施,对实现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极其重要。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1-5CDCAB 6-10BDCAD填空题1.法院2.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3.法律规定4.第一审5.自己6.原告就被告7.直接证据8.本人9.口头起诉10.法定代表人三、1. 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2.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
普通程序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
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
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
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3. 裁决是指公安机关关于当事人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应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从轻还是从重处罚的决定。
4.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执行过程中,案件当事人或利益相关的案外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四、1.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3.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所谓终审的判决、裁定,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上诉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案件即告终结,一经宣告或送达,便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当事人必须履行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考试复习材料
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明第一节证明对象第二节证明责任第三节证明标准第四节证明过程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法院和当事人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的活动。
●法院在诉讼中是以三段论的方法作出裁判的:●法律事实裁判●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诉讼中的证明过程包括:●1、证明对象的确定;●2、证明责任的分配;●3、证据的提供;●4、证据调查;●5、确立证明标准;●6、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第一节证明对象一、证明对象概说(一)证明对象: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
(二)确定证明对象的因素1、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的事实;2、该事实对该案有实体法或程序法意义;3、当事人对该事实存在争议;4、该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
(三)确定证明对象的作用1、可以明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集证据的范围,促使其集中精力围绕证明对象进行证据准备;2、可以确定当事人举证、申请法院调查证据以及进行质证的范围;3、可以指引裁判者正确调查收集证据和审查核实证据。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一)实体法事实◆实体法事实的类型:◆1、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2、变更、消灭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3、妨碍权利或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4、排除权利的事实。
实体法事实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主要事实(法律要件事实):◆是指由民事实体法规范规定的作为形成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要素事实。
◆2、间接事实:◆是指用来推断主要事实是否存在的事实。
◆3、辅助事实:◆是指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有关的事实。
(二)程序法事实✦程序法事实的类型:一种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主张后,才需证明的事实;一种是不需要当事人主张,法院应予主动查明的事实。
✦实体法事实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主要事实;2、间接事实;3、辅助事实。
(三)外国法、地方性法规及习惯(四)证据事实(证据材料事实?)三、无需证明的事实☞《民诉证据规定》第9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在以下选项中,选出你认为唯一正确的备选答案,每小题1分,共15分)1、下列事实中,开庭审理时需要进行质证的是( )A、对方自认的事实B、涉及商业秘密的事实C、人民法院主动搜集的事实D、证据交换时当事人已认可并记录在案的证据2、王五是某KTV的老板,某日,张三在该KTV包间开派对时,不慎将包间内的点歌机器砸碎。
王五因此诉至法院,并向法院提交了被砸碎的点歌机器。
关于该点歌机器的证据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属于直接证据B、属于间接证据C、属于书证D、属于反证3、小明今年8岁,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邻居家的狗咬伤,花去医药费3万元。
如果选择社会救济的途径,小明和其监护人可以()A、到法院提起诉讼B、找狗的主人协商和解C、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D、直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刘某与曹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房租。
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项主张可能构成反诉?()A、刘某的租金支付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C、自己已经付过租金了D、自己无能力支付租金5、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二审法院立案后未向被上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亦未送达传票。
二审开庭时,合议庭以被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为由缺席判决。
二审法院违反了民事诉讼原则中的()?A、对等原则B、辩论原则C、处分原则D、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6、王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王某诉请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王某由自己抚养。
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王小某由张某抚养,王某按月给付抚养费至王小某成年。
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法院的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原则中的()?A、对等原则B、辩论原则C、处分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7、《民诉解释》第342条规定二审中禁反言,即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第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仍具拘束力。
这一规定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A、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处分原则D、民事检察监督原则8、唐女相亲时认识王某,很快便谈婚论嫁,王某给唐女10万元现金作为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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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
2、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3、合议制度:是指以3名以上的的单数审判员、陪审员组成或者由3名以上单数的审判员组成的审判庭,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并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与做出裁判的制度。
4、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能力。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原、被告之间的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的第三方诉讼人。
6、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虽然不能主张独立的请求权,但与其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去的诉讼参加人。
7、专属管辖:某些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法律强制规定必须由一定地区的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8、选择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向其提起诉讼。
9、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法律要件分类说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分配证明责任后,,对依次分配结果应当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证明责任,改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10、诉讼中的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做出的,认为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11、默示的自认:又称拟制的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不明确地加以争执,依据法律的规定视为自认的情况。
12、法院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受理一定范围内民商事纠纷的权限,亦即确定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分工。
13、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诉讼证证明中的价值,它是证据资料在事实审理者心目中产生相信与否的力量或程度。
14、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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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1 处分原则:又称处分权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其基本含义是:当事人是否起诉或终结诉讼,何时或就何种内容、范围对何人起诉,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国家不能干预。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处于被动、消极的地位。
处分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诉讼只能因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开始,因当事人自主地撤诉行为而结束(2)诉讼请求的范围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当事人决定审判对象(3)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变更、撤回和追加诉讼请求(4)原告可以放弃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中就民事争议的解决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的关系:二者有着紧密的关系,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在于:(1)二者都是对当事人和裁判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基本作用的原则性确定。
但其作用不同:处分原则侧重于规定当事人与法院在诉讼程序方面的不同作用实际上主要是通过肯定当事人的处分权来间接确定法院在诉讼程序方面的作用,是一种消极确定。
辩论原则主要从法院裁判所依据的事实来源来确定当事人与法院的关系。
(2)二者都具有对法院权力予以限制的功能。
处分原则主要从诉讼程序的动态来限制法院,使法院处于相对被动地位。
辩论原则是从裁判依据的静态来限制法院,使法院处于被动确认地位。
(3)辩论原则中的辩论从广义上包含了当事人的主张和陈述,因此,也可以说辩论原则在这个意义上包括了处分原则的部分内容。
(4)处分原则强调了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支配,而辩论原则没有从权力的行使角度加以规范。
第三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2.1 合议制度,是指有3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庭,以人民法院的名义,具体行使民事审判权,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也称合议制。
合议庭是根据合议制度由3名以上、人数为奇数的审判人员组成的审判组织。
3.1 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该案件诉讼程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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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第一篇: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下列哪项所述人民法院管辖?()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纠纷发生地 D.港口所在地2、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
A.裁定暂缓执行B.决定暂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 D.决定中止执行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
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甲死于车祸。
此案应如何处理?()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4、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
A.三个月,可以延长 B.三个月,不得延长 C.六个月,不得延长D.六个月,可以延长5、居住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A、可以选择适用法律 C、必须适用我国民诉法 B、可以适用外国诉讼法 D、我国民诉法与外国民诉法并用6、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可以采取()A、独人制B、独任制C、合议制D、单人制7、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A、裁定中止审理B、决定延期审理C、裁定终结诉讼D、裁定撤销案件8、第二审合议庭应由()组成 A、审判员 B、陪审员 C、审判员和陪审员 D、审判员或陪审员9、孙某收到一份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其送达日期为下列哪个日期?()A.法院发出判决书之日期C.孙某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B.邮递员送达到孙某家之日期 D.法院收到送达回证之日期10、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下列哪一个法院执行?()A.终审人民法院 B.第二审人民法院 C.第一审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二、填空题1、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______地、______地、______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1.诉讼:即国家司法机关和诉讼参加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解决争议依法进行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依法产生的关系的总和。
2. 民事诉讼: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和诉讼参加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审理和解决民事、经济纠纷依法进行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依法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称。
3.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的民事诉讼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人民检察院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分别发生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规范调整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以法院为主导的具体社会关系。
5.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6.诉讼行为:是指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为了实现诉讼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进行的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行为。
7.公证: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8.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斡旋、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消除纷争的活动和方式。
9.仲裁:是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以第三方的身份,按照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非诉讼活动方式。
10.人民法院的民事主管: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民事、经济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
11.民事管辖:指确定人民法院之间受理和解决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内部分工。
12.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和解决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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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2.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4.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及与审判活动有关人员,遇到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某一民事案件审理的情形时,退出该案审理活动的制度。
5.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6.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
7.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区域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8.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的管辖制度。
9.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10.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11.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依法通过裁定方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制度。
12.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用裁定方式,指定其辖区内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个案行使管辖权。
13.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
14.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15.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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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完整版一、诉讼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依照法定程序从人民法院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的一种诉讼活动。
它是具有强制性、矛盾对立性和公正性的特点。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六项,即平等原则、当事人主体原则、合法途径原则、公正原则、合理程序原则和审判用户意原则。
二、民事诉讼的主体1. 原告原告是民事诉讼活动中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是追求自己权益保护的主体。
原告必须具备诉权和诉利益。
2. 被告被告是民事诉讼中被原告诉讼的当事人,是诉讼请求对象。
被告需具备被告资格和诉利益。
3. 第三人第三人是指与诉讼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他可以主动介入或被法院要求介入诉讼。
三、诉讼前的准备1. 调解与和解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调解员的协助,双方当事人通过互相让步,在保护各自利益的同时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和解则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民事纠纷。
2. 立案立案是指将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成为法院审理的案件。
立案需提交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四、诉讼的程序1. 程序合议制程名合议制是指案件在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制度。
2. 一审、二审、再审诉讼案件一般经历一审、二审的审理过程。
当事人对一审、二审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3. 证据的举证与质证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举证和质证的权利。
举证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质证是指当事人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疑。
五、民事诉讼的结果1. 判决与裁定民事诉讼的结果包括判决和裁定两种形式。
判决是指对法律争议或法律事实所作出的决定,裁定是指对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决定。
2. 强制执行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人员进行强制执行的活动。
六、特殊程序和诉讼方式1.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争议金额较低的民事案件,旨在加速诉讼速度,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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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民事诉讼的含义:
1.指当事人的民事合法权益与人发生争议或者受到侵害时,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确定民事权义关系,保护合法民事权益。
2.当事人请求的开始。
3.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诉讼行为,以及由此行为引起的诉讼法律的诉讼法律关系为内容。
民事诉讼的特点:
第十章共同诉讼: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是同一种类的,在办案过程中合并审理的诉讼。
诉的种类:
一是客观事实。一是法律根据对不同当事人的不同请求,分: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1.确认之诉: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
2.给付之诉: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旅行一定民事实体义务的诉讼,或者提出给付请求付款,交货,赔偿损失,返还财物或者要求对方一定行为,不为一定行为。
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意见审判组织应当参考。但合议庭对审判组织有不同意可以申请审判委员会复议一次。
第九章民事诉讼当事人;
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或受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者调解书约束的人。
原告:
导致诉讼程序开始的人。
被告:
传唤应诉的人。
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诉讼活动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人民法院为主导的法律关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权力性质。
3.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既分立的又是统一的。
法律事实:
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
包括:行为(人为)事件(自然)
第四章诉:
从微观看是当事人的一种请求,从宏观看是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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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A)一、单选题(共10小题,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
A.裁定暂缓执行 B.决定暂缓执行C.裁定中止执行 D.决定中止执行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B )。
A.平等原则 B.对等原则 C.互惠原则 D.互利原则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
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甲死于车祸。
此案应如何处理?( C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4、李某于6月10日接到判决书,6月15日当事人所在地发生水灾,交通断绝,6月23日方消除障碍。
6月24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查,决定准许,顺延后的上诉期限应截止到( C )。
A.7月1日 B.7月2日 C.7月3日 D.7月4日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 A )。
A.七日 B.六日 C.五日 D.十四日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 A )提出。
A.申请再审时 B.再审审理时C.再审审理前 D.再审判决前7、下列哪种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B.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D.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 B )作为诉讼代理人。
A.一至三人 B.一至二人 C.二至三人 D.三人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 C )。
A.裁定中止原特别程序 B.按再审程序审理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D.重新立案,和原案合并审理10、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 B )。
A.三个月,可以延长 B.三个月,不得延长C.六个月,不得延长 D.六个月,可以延长二、多项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应当用决定书的是()。
A.训诫 B.拘传 C.罚款 D.拘留2、甲公司与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向甲公司支付所拖欠的货款210万元,其余责任互相不再追究。
该调解书经过双方签收后,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A C D)。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货款纠纷消灭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关系消灭C.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反悔,就该货款纠纷再行起诉D.乙公司拒绝支付210万元货款时,甲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赵亚委托陈律师向区法院起诉与其在德国留学多年不回的中国籍丈夫王利离婚,王利委托江律师代为诉讼与接受诉讼文书。
在诉讼过程中,区法院可以适用(A D )的方式,向王利送达诉讼文书。
A.向王利的代理人江律师送达B.向赵亚的代理人陈律师送达,并转交王利C.向赵亚送达并转交王利D.由中国驻德国使、领馆代为送达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不可以基于( B D )。
A.当事人申请再审 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直接决定再审C.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D.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债权人不应向( A B D )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A.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 B.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法院C.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D.债权人会议与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约定的法院6、邵阳地区甲县某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户A承包的农田、鱼塘,造成农作物和鱼的死亡,A可以在( B C )法院起诉。
A.由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B.甲县人民法院C.乙县人民法院 D.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7、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A B C D )。
A.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B.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C.鉴定结论证明显依据不足的D.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8、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B C)。
A.实物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言词证据B.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C.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D.本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反证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B C D )。
A.关于回避的事实 B.自然规律及定理C.众所周知的事实 D.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10、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这6个月的计算不包括( B C)。
A.调解书、判决送达的期间 B.公告期间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期间D.法院主动调查取证的期间三、判断分析题。
(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每小题5分)1、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精神病人不能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错误。
诉讼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法律资格,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精神病人也有诉讼权利能力,也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其无诉讼行为能力不影响其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活动。
四、简答题。
1、民事争议有什么特征?民事争议具有以下特征:(1)它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2)它以民事权利义务为争议的内容;(3)它以违反民事实体法的规定为形成原因;(4)它的解决具有可处分性。
即在解决民事争议时当事人之间可以互相让步,放弃自己的权利。
2、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普通程序中,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哪些内容?五、论述题论述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
答案要点: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目标主要有两个:公正与效益。
第一,公正是指社会主流对利益分配关系公认合理的价值标准。
诉讼的公正包括诉讼过程的公正和诉讼结果的公正。
衡量实体公正的标准是:①法律的内容是否反映了它所调整的领域内的客观规律;②是否反映所调整对象的实际;③是否平等地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④区别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制裁措施。
衡量程序公正的标准是:①程序规则的科学性;②法官的中立性;③当事人双方的平等性;④诉讼程序的透明性;⑤制约与监督性第二,效益是指纠纷当事人和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以比较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获得较好的效果。
诉讼成本包括法院和当事人的开支,也包括因诉讼导致的当事人的名誉损失;诉讼程序的收益既包括通过裁判实现的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被挽回的经济损失,也包括法院通过诉讼对合法社会关系的保护,对法律秩序的维护及对纠纷的预防和抑制作用。
对诉讼效益作出评价,必须具体分析冲突主体的诉讼成本与效益、国家的诉讼成本与效益以及它们对主体行为的影响。
六、案例分析题。
(请仔细阅读所给文字,然后根据每一案例所提出的问题简要作答。
共2小题)1、被继承人王某有4个女儿,分别为王飞、王润、王莉和王蓉。
王飞与王润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王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王某的遗产。
法院受理王飞的起诉后,王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该法院裁定予以驳回。
王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后来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王润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中,二审法院发现一、二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确有错误,且一审判决也有错误。
问:(1)王润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期限应如何计算?(2)若王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那么一审法院应如何处理?(3)王蓉得知此案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则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二审法院发现错误后,应当如何处理本案?答:(1)提出答辩状期间;(2)追加王莉为原告;(3)将王蓉作为案外人对待;(4)二审法院应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2、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声称本公司一张面额5万元的可以背书转让的汇票遗失。
法院当即审查并决定受理,发出公告。
公告申报权利期间,无人申报。
法院根据某公司的申请,作出了除权判决并进行了公告。
问:(1)某公司应向哪一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在公示催告程序中,法院应当怎样公告?(3)本案中出现何种情形,将使公示催告程序终结?(4)从本案中能否看出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特征?(5)有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的,可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答:(1)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2)法院应当在决定受理申请后三日内在有关报纸上刊登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3)①公示催告申请人在公示催告期间撤回申请的;②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或申报期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③申请人逾期不申请判决的;(4)①无明确的被告;②是非讼性质的;(5)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B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是( )。
A.主体B.客体C.标的D.内容2、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讼是( )。
A.确认之诉B.变更之诉C.给付之诉D.执行之诉【答案】C3、以下基本原则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的是( )。
(2011.1真题)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独立审判原则C.对当事人适用法律平等原则D.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答案】A4、《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 )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民D.党组织【答案】B5、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明确或者有矛盾之处,或者不充分的情况下,法院向当事人提出事实或法律上的相关问题,促使其提供证据或加以说明,以查明案件事实的权能是人民法院的( )。
A.立案决定权B.释明权C.调查取证权D.特定事项决定权【答案】B6、专属管辖属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