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词项和概念的辨析何向东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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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第三章传统词项逻辑

逻辑学第三章传统词项逻辑
主讲人:何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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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传统词项逻辑
第二节 词项
词项
词项是思维及语言表达中一种具有确定意义的基本单位, 它的基本功能是能够充当简单命题成分中的逻辑变项和 逻辑常项。例如:
(1)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 (2)所有的理论都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两 个 命 题 中 的 词 项
2020/7/12
例如:“人”这个词项的内涵是“能思维、会说话、能 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
词项的外延 外延就是词项指称的对象。词项指称的一类 对象构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属于这个词 项的外延。
例如:“正偶数”这个词项的外延是{2,4,6,8…} 这个集合。
2020/7/12
7
词项的种类
➢根据词项外延的数量,词项可分为单独词项、 普遍词项和空词项。
全异关系根据S和P是否有中间项又可分 2为020矛/7/盾12 关系和反对关系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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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项外延的关系
①矛盾关系
如果S与P全异,其中一个是正词项,一个是 与之相对应的负词项,并且外延之和等于其邻近
I
属词项I的外延。(S∩P =且S∪P=I)
SP
例如:“正义战争(S)”与“非正义战争
(P)”;“偶数(S)”与“非偶数(P)”
PS
20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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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项外延的关系
➢包含关系:全同关系和真包含关系的共性,即:所有P是S (PS) ➢包含于关系:全同关系和真包含于关系的共性,即:所有S 是P(SP) ➢属种关系:真包含于关系和真包含关系统称属种关系。
具有属种关系的词项中,外延较大的称为属词项,外延较 小的称为种词项。
例如:“大学生”相对于“本科生”来说是属词项, “大学生”相对“学生”来说是种词项。

词项逻辑(概念)解读

词项逻辑(概念)解读

• 思维对象是指一切能够被人类认识或 思考的客体,即客观事物。一切客观 事物都可以是人类思维对象。它可以 有形也可以无形。无形的如温度,可 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可以 是现实世界中客观存在的,也可以是 不存在的。 • 概念是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 属性包括对象的性质和对象之间关系。
词项:是逻辑学的范畴
具有属种关系的词项中,外延较大的称为属 词项,外延较小的称为种词项。 • 例如:“大学生”相对于“本科生”来说 是属词项,“大学生”相对“学生”来说 是种词项。
• 四、交叉关系 • 有S是P,并且有P不是S;并且有S不是P (S∩P≠) • 五、全异关系 • 所有S不是P(S∩P=) • 例如:“负数(S)”与“自然数(P)”; “正义战争(S)”与“非正义战争(P)” • 全异关系根据S和P是否有中间项又可分为矛 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传统词项逻辑
词项
概念、语词和词项
• 概念:是哲学和心理学的范畴,是反 映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 语词:是语言学的范畴,是语言中能 独立使用的单位。任何概念都是通过 语词来表达的,但两者不是一一对应 的,有的语词在不同的词境中可表达 不同的概念;不同的语词也可表达相 同的概念。
2
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
• 任何词项都有两个逻辑特征:词项的内涵和词项
词项的内涵和外延
的外延。
• 词项的内涵 就是它所表达的概念。而概念是反映 对象特有属性的,所以词项的内涵也就是它所指 称的对象所具有的、并且已被人们认识到的特有 属性。 • 词项的外延 外延就是词项指称的对象。词项指称 的一类对象构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中的每一个 元素都属于这个词项的外延。
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
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两种范畴观对立的消解_以词类划分为例_刘向东

两种范畴观对立的消解_以词类划分为例_刘向东

两种范畴观对立的消解———以词类划分为例刘向东1,陈立杰2(1.天津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天津300222;2.浙江农林大学国际学院,浙江杭州311300)摘要:在后学背景下,存在两种几乎完全对立的范畴理论———经典理论与原型理论,这两种理论在范畴的界定、范畴的清晰性与模糊性、范畴成员地位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

探讨两种理论之间分歧的根源以及对立消解的可能性。

研究证明,两种范畴观处于人类认识系统的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上,各自有其作用范围,不构成对立关系。

两种范畴观的对立在一个更大的体系中可以消解,各自对人类认识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经典理论;原型理论;矛盾;消解;词类划分中图分类号:H0-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297(2014)03-0133-06一、引言语言研究离不开范畴与范畴化,反过来,范畴理论的取向对语言研究具有本体论意义,并直接影响语言研究方法及结论的科学性。

原型范畴观促进了人类对语言的认识,可是我们也注意到,原型理论在一定的范围才具有合理性。

从目前情况来看,原型理论对经典理论的反叛具有矫枉过正之嫌。

过去几十年,原型理论从提出、发展到应用,已成为我们认识语言不可或缺的指导。

最近几年,有学者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反思[1-3],但是从宏观上把握两大范畴理论之间的联系,使其各自在体系内获得应有价值的研究还不多。

本文旨在探索看似对立的两种理论在更广范围内消解对立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以词类划分为载体,探讨这种体系论在语言研究中的具体应用。

事实证明,用体系的视角去审视两种范畴观,不仅可以消解它们之间的对立,而且可以增强理论的解释力。

二、两种范畴观的争鸣原型理论自产生之日起就对经典理论提出反思。

所以,原型理论与经典理论在许多方面存在根本分歧,概括来说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对范畴的界定上,经典理论认为特征是事物的客观标志、固有本质,范畴由共享的客观特征来界定;而原型理论则认为范畴不是建立在共享特征之上的,没有一组特征能够准确界定范畴中的成员,它是建立在纵横交错的相似性网络和属性之上的[4]。

关于词项和概念的辨析

关于词项和概念的辨析

关于词项和概念的辨析
词项和概念是英文词汇中非常重要的元素,它们不仅在写作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阅读、表达及应用知识等方面也都非常重要。

因此,学习英语的朋友们一定要熟悉这两者的重要性,千万不要混淆概念和词项之间的区别。

首先来看看词项和概念之间的区别。

词项是表达一个概念通常都是用单词或短语来表达,而概念是对一个新的东西的总结,它可以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也可以是一个具体的实物。

例如,“green”就是词项,它指的可以是一个颜色,也可以代表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概念或生态系统的健康。

其次,词项和概念之间也存在着联系。

如果你想要让别人更好的理解一个概念,你可以通过合理的组合词项,将概念简单化或表达更明确,而不是仅仅单重利用某一个词项来表达。

例如,"Scientific philosophy"这个概念,用单词“philosophy”来单独表达显得不够清晰,但加上前面的“scientific”后,就能将概念表达得更清楚和明确。

最后,通过不断练习,我们可以培养对词项和概念的敏感度,将其看作学习英语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工具,来帮助我们改进我们的表达、掌握知识点,或者扩展我们的知识面。

词项逻辑概念

词项逻辑概念

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
6
词项的种类
➢根据词项外延的数量,词项可分为单独词
项、普遍词项和空词项。
➢根据词项指称的是群体还是个体,词项 可分为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
➢根据词项指称某类事物,还是某类事物 以外的事物,词项可分为正词项和负词项。
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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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 集合概念是把一类对象的总和当成一个整
体来反映的概念。
• 在客观事物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联系,
一是类和分子的联系,一是集合体和个体
的联系。类的属性,必然为组成它的任一
分子所具有;集合体的属性,构成它的任
一个体并不必然具有。
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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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项外延的关系
• 逻辑学所研究的词项间的关系是从外延这个角度 考虑的,也就是说它研究的是词项外延间的关系。
二、真包含于关系
所有S是P,并且有P不是S
SP
(SP)
三、真包含关系
• 所有P是S,并且有S不是P
(PS)
PS
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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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种关系:真包含于关系和真包含关系统 称属种关系。
具有属种关系的词项中,外延较大的称为属 词项,外延较小的称为种词项。 • 例如:“大学生”相对于“本科生”来说 是属词项,“大学生”相对“学生”来说 是种词项。
传统词项逻辑
词项
概念、语词和词项
• 概念:是哲学和心理学的范畴,是反 映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 语词:是语言学的范畴,是语言中能
独立使用的单位。任何概念都是通过
语词来表达的,但两者不是一一对应
的,有的语词在不同的词境中可表达

逻辑学 词项与概念

逻辑学  词项与概念

第二章词项和概念第一节词项与概念的概述——概念是最小的思维形式,词项则是最小的思维逻辑形式。

一、词项:就是表达概念的语词。

二、概念▲概念的作用,在于区别不同种类的对象。

▲概念,就是反映某类思维对象的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

三、概念和语词的关系——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

——概念和语词的差别:1.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能表示概念。

2.不同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

3.同一语词可以充当不同的概念。

四、概念的发展和变化1.随着新事物、新科技的出现,在人类认识中形成新的概念。

2.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旧概念也会有相应地增减新内容。

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废除了一些虚假概念,修正了一些不恰当概念。

——不同的认识水平、不同的历史阶段,概念会发生变化。

这是概念不确定性的表现。

——但是,对某一个特定的认知阶段而言,概念的内容和所指也具有一种的相对稳定性,这是概念确定性的表现。

概念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是对立统一的。

五、概念要明确,用词要恰当▲首先,要正确地认识思维对象。

▲第二,要尽量地避免用词歧义。

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的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

▲概念的外延,就是指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的类的分子。

▲概念内涵和概念外延的反变关系反变关系:概念内涵和概念外延的反变关系: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也少;反之,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多。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逻辑学讨论概念的分类,是一种抽象的讨论,不会考虑概念的具体内容。

——逻辑学对概念进行分类,依据的就是概念这两个基本逻辑特征。

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就是反映某一单个思维对象的概念。

▲普遍概念,就是反映某类思维对象的概念。

——依据:概念的外延是一个还是不止一个。

——单独概念的外延只有一个,它的指称对象是独一无二的;普遍概念的外延指称对象不止一个,至少两个,数量不限,直至无穷。

关于概念与词项的取舍

关于概念与词项的取舍

哈尔滨师专学报 1999年第1期关于概念与词项的取舍刘邦凡 李包庚 众所周知,数理逻辑从一开始就抛弃了“概念(C oncept)”,而是用“词项”(terms)去充当;而恰恰相反地,辩证逻辑或其它认识论、本体论哲学逻辑(如康德的先验逻辑、黑格尔的逻辑等)却把“概念”奉为至圣的法宝。

对此,人们已习以为常,也毫无疑问。

在我国逻辑领域近年来出现的悬而未决的一个问题是,从亚里士多德逻辑发展起来的传统形式逻辑及其发展的当代形式逻辑体系是否还有“概念”的位置,是否它应被“词项”所取代。

我们不能主观武断地下结论,请看下文的陈述。

一 关于形式逻辑中“概念”的定义问题,从50年代以来,一直是我国逻辑学界讨论的热点,但时至今日,却还是众说纷纭、理解各异,没有达成权威性的共识,何况这种讨论是否有助于促进形式逻辑的现代发展和推动我国逻辑学与世界逻辑的衔接,值得怀疑。

因为事实上,如果我们的逻辑学仅仅围绕概念去讨论的话,长此以往只会让人把形式逻辑学误解为认识论的东西或者玩弄语言游戏一类的东西,而没有真正涉及到“形式”或“逻辑”的内涵。

为什么我国逻辑学界一直没有达成“概念”之定义的共识呢?尽管论述“概念的定义”的文章很多,但就其论述的实质而言,不外乎是围绕这三个方面在开展:一是概念反映什么,二是概念反映什么的什么,三是概念是什么。

对第一个问题有四种回答:客观事物、事物、客观对象和对象。

如果这四者都是指现实世界中客观存在的实实在在的东西,这四者并没有区别,也不存在分歧。

可是根据不同的哲学观或站在不同的认识论立场上,有的说概念只能是客观事物(事物)的反映是物质的,有的说概念是对象(包括意识,思维)的反映,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

如果脱离了哲学的立场,不以一定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为出发点为工具,就很难说清概念要反映的东西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既然如此,也大可不必去兴师动众刨根问底。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需要的是内容上的概念,比如辩证逻辑就需要内容的概念,那么这样的讨论是必要的,可事实上我们的形式逻辑,需要形式上的概念而不需要内容上的概念,因为形式逻辑的东西是不管内容或内容的意义的,要不然就不叫“形式逻辑”了。

概念与词项关系论文

概念与词项关系论文

概念与词项关系论文摘要:词项与概念的关系问题在短时间内仍难以解决,这一问题的争论也将继续进行。

但无论如何,这一问题的解决是必要的,尤其对虚概念、概念定义等同样长久以来众说纷纭的问题的解决有重要意义。

引言关于概念与词项的关系问题,在逻辑学界一度引起热烈讨论,但至今尚无定论。

争论在“概念是否应被词项所取代”,即究竟是“词项”还是“概念”这一问题中集中展开。

其观点主要可分为有两派:一派认为应用词项代替概念这一说法,另一派认为概念仍有它的存在价值,不能一概而论。

探讨如何解决概念与词项的关系问题十分必要,这不仅表现在解决逻辑学基本理论问题层面上,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将会直接影响解决比如同样长久以来众说纷纭的虚概念等问题。

现将这两派主要观点概述于下。

用词项取代概念观点一,把“概念”作为逻辑学的基本范畴,“概念”对构建逻辑学的理论体系根本不具有必要性和适用性。

逻辑学中不再需要“概念”。

[1]这一观点认为,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属于哲学的范畴;词项则只是构成逻辑形式的基本要素,属于逻辑学的范畴。

关于概念的许多问题并非逻辑学的任务,也并非逻辑学所能解决的问题,其中概念的本质、演变及其语词、虚概念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问题根本没有一点逻辑的味道。

并且解放前,我国许多逻辑学学者也是以“词项”作为形式逻辑学的出发点的,比如金岳霖先生、冯契先生等。

近20年来,随着与西方社会科学的接触机会增多,随着我国当代逻辑学的发展,更多人认识到:逻辑学中再不需要“概念”了而转用起词项来,如宋文淦、刘壮虎、北海、马佩、苏天辅等人。

[2] 现行普通逻辑教材认为,概念是组成命题的基本要素。

但究竟什么是概念,至今众说纷纭,无法定论。

这种状况不利于普通逻辑体系的完善,阻碍了普通逻辑的改革和发展。

因而认为,从普通逻辑自身特点出发,将“概念”改为“词项”,能更好地解决概念定义所带来的不足。

[3]观点二,在传统逻辑学中用“词项”比用“概念”更准确。

词项和概念的关系

词项和概念的关系

词项是指简单命题的主项或谓项。

词项是概念和语词的统一。

概念是词项的思想内容,这种思想内容是以语词为语言表达形式的。

概念是思维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

概念的形成和存在必须依赖于语词,每一概念都是同与它相应的语词起形成,并用语词把它确定下来、巩固起来和表达出来的。

但是,概念和语词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

表达概念的语词,当其充当简单命题的主项或谓项时,就叫做词项。

反言之,不表达概念的语词不是词项,表达概念却未充当简单命题的主项或谓项的语词也不是词项。

概念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即内涵与外延。

词项作为表达概念的语词,也有涵义和所指两个方面。

概念的产生和存在必须依附于语词;思想的交流也须借助于有声的或有形的语词。

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

不同语词可以表示同一事物,表达同一概念。

语词也可以是多义的,同一语词可以表示不同事物,表达不同概念。

按照把语词区别为实词和虚词的分类,一般说实词表达概念,而虚词中的语气词、叹词都不表达概念。

但某些虚词如“或者”、“并且”、“如果,则”,表示事物之间或事物情况之间的关系,它们也表达概念。

这些概念叫做逻辑概念,它们在形式逻辑中起着重要作用。

传统逻辑里的单独词项在现代逻辑里被称为个体词(见谓词逻辑);传统逻辑里的词项是可作直言命题主项和谓项的普遍概念,在现代逻辑里分析为谓词或类。

湖北教师招聘语文学科指导:文言实词词义判别方法

湖北教师招聘语文学科指导:文言实词词义判别方法

湖北教师招聘语文学科指导:文言实词词义判别方法湖北教师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湖北教师招聘笔试、面试资料。

湖北教师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湖北教师考试笔试、面试资料,希望广大考生都能取得良好成绩,能够进入自己理想的岗位!!!教师招聘考试中,常见文言实词的考查范围包括一词多义、古今异义、词类活用、偏义复词、通假字等。

中公教育讲师提醒广大考生文言实词一方面要注重积累,认真归类整理;另一方面要从中找出规律,巧释词义。

下面中公教育讲师帮大家总结了文言实词词义判别的方法,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1.语境分析法文言实词绝大部分是一词多义的,词义是不定项的,完全采用逐词逐义识记,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可以结合上下文来判定实词的含义,上下文这个语境是相对稳定的,语境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词义的。

2.结构分析法文言文中排比句、对偶句、并列词句等对举的语言现象很多,在两两、三三的对举句中,位置对称的词语一般词性相同、词义相近或相反相对,这样通过对已知词语的词义、词性分析,就可以推知未知词语的词性、词义。

3.语法分析法句子的结构是固定的,组合是有规律的,词在句中所处的语法位置,为我们推断词义提供了依据。

如主语、宾语常由名词、代词充当,谓语大多由动词、形容词充当,状语大多由副词充当等。

4.联想推断法我们要善于根据课内学过的知识举一反三,相互比照,辨其异同,以解决试题中的实词词义问题。

5.邻字帮助法文言文中,有的合成词是由两个同义或反义的单音节语素合成的,它们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是偏义复词,一是同义复词。

偏义复词,用义偏在其中一个语素上,另一个语素只是起陪衬作用;同义复词是同义复用。

6.代入检验法古汉语单音词占多数,一词多义的现象很普遍,确定一个多义词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意义,可先把这个多义词素组成若干个双音词,然后用“代入法”把这些词放在具体语境中去体会,可以推断一些词语的意义。

7.成语对应法在成语中保留了大量的文言词义,我们在掌握了一定量的成语后,便可以根据一些成语的意义、用法,推断出文言词义。

关于词项和概念的辨析何向东吕进

关于词项和概念的辨析何向东吕进

第30卷 第5期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9月V ol.30 N o.5Journal of S outhwest China N 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 ocial Sciences Edition)Sept.,2004Ξ关于词项和概念的辨析何向东,吕 进(西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重庆市400715)摘 要:在逻辑学中,词项作为符号是进行逻辑分析和推演的基本单位,概念是对词项的意义的解释,外延是词项在当下概念所指向的对象的集合下的元素。

词项从语法的角度强调它作为命题的一个成分,概念从语义的角度强调它的涵义,二者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

简单地用词项取代概念或是用概念取代词项都是不合适的,我们要做的是细心地区分出它们的不同涵义和适用范围,从而正确地理解和使用它们。

关键词:词项;概念;外延;符号中图分类号:B81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2677(2004)0520015204 对“词项”与“概念”这两个关联性很强但又有根本区别的逻辑学概念,在理解和使用上存在着极其混淆的情况。

一些学者只使用“概念”,几乎不提及“词项”;另一些学者又认为应该用“词项”代替“概念”;还有些学者对两个概念的使用是随意的不加区别的。

这些倾向都是不正确的。

对这两个概念的逻辑学意义应该进行细致分析,将二者的联系与区别清楚地显现出来。

一 逻辑学主要是从语法的角度来分析词项的。

传统形式逻辑在命题的背景下使用“词项”一词。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逻辑学著作中不使用“概念”而使用“词项”,卢卡西维茨提到亚氏的观点时说:“一个前提中所包含的两个元素就是它的主项和谓项。

亚里士多德把它们叫做‘词项’。

他把词项定义为前提分解于其中的那个东西。

前提的词项,即它的主项和谓项,乃是前提的限定,即它的开头和结尾。

”[1](p11)亚氏强调词项是命题的基本成分,即词项是在命题中存在的。

关于词项逻辑与概念的辨析

关于词项逻辑与概念的辨析

关于词项逻辑与概念的辨析词项逻辑和概念是哲学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虽然它们在研究范畴和方法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关注于概念和符号之间的关系,对于认知和语言的理解非常关键。

首先,词项逻辑(Term Logic)是一种逻辑学上的基本理论体系,也被称为亚里士多德逻辑(Aristotelian Logic),因为它是亚里士多德在公元前4世纪建立起来的。

词项逻辑主要关注概念和命题之间的关系,强调概念的分类和判断。

其研究对象是三种基本概念:类别、中性和个体。

在词项逻辑中,类别是最基本的概念单位,通过分类和定义来建立概念层级结构。

中性是类别的具体例子或特殊情况,个体则是实际存在的个体对象。

词项逻辑通过定义、命题的形式转化和推理规则等方法来分析和推导命题。

它是一种形式严谨的逻辑体系,被广泛运用于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

概念(Concept)是人类思维和语言的基本单位,研究概念是认识论和语言学的重要内容。

概念是个人对世界的主观抽象和概括,它是对事物共性特征的认知。

概念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可以是一般的也可以是特殊的。

概念的形成是通过感知、联想、归纳等思维过程实现的。

概念的分类和命名是基于对事物相似性和区别性的认知。

概念通过语言符号来表达和传达,是人们思考和交流的重要工具。

概念在语言中具有共享性和交互性,在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下可能存在差异。

总的来说,词项逻辑更侧重于研究概念的形式和关系,而概念则更注重对事物本质和特征的认知。

词项逻辑是一种形式逻辑体系,以分类和判断为基础,强调逻辑推理的形式严谨性。

概念则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认知方式,用于抽象和概括事物的特征和关系。

词项逻辑在逻辑学和数学等领域的研究中被广泛运用,而概念在认识论、语言学、心理学等领域具有重要地位。

无论是词项逻辑还是概念,它们都是研究和探索人类思维和语言的工具。

它们帮助人们理解和表达世界,促进人类智慧的发展。

在实际应用中,词项逻辑可用于推理和论证,帮助人们深入思考和分析问题。

小学语文:词语的义项辨析与运用技巧

小学语文:词语的义项辨析与运用技巧

小学语文:词语的义项辨析与运用技巧1. 引言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正确理解和使用词语是非常重要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一些词语意思相近,甚至混淆的情况。

本篇文章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小学语文中常见的词语义项辨析方法和运用技巧。

2. 词语义项辨析方法2.1 上下文推测法有时候,在句子中出现的其他关键词可以帮助我们推测一个词语的具体义项。

通过分析上下文,我们可以更准确地理解和选择正确的义项。

2.2 对比对照法利用相似或相反意思的词来对比、对照目标词,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具体义项。

这种方法在遇到一些反义词、近义词或近反义词时尤为适用。

2.3 汉字结构法有时候,通过分析汉字的组成部分以及每个部分所代表的含义,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一个词语的具体意思。

2.4 查阅工具法当遇到特别难以确定的词语义项时,可以借助字典、词典或在线查阅工具来获取更准确的解释和用法。

这些工具可以为我们提供多个义项,并给出相应的例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词语。

3. 词语运用技巧3.1 多读多写通过反复阅读和书写一个词语,有助于加深对其意思的理解并记忆。

在写作或口语表达中积极运用所学的词汇,能够提高表达的准确性和丰富性。

3.2 注意前缀后缀很多词语由前缀或后缀构成,并因此改变了原本的意思。

掌握常见的前缀后缀规律,会帮助我们快速理解和推测一些生字词汇。

3.3 注意搭配习惯有些词语只在特定场合与其他特定的词搭配使用,注意学习一些固定的短语、搭配习惯,能够更好地掌握这些词语的正确用法。

4. 总结通过本文介绍的义项辨析方法和运用技巧,同学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语文词语。

在学习中,要注重多读多写,积极运用所学的词汇。

同时,也要注意词语的前缀后缀和搭配习惯,这样才能更准确地使用词汇,并提高语文表达的水平。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英汉学习型双解词典中功能词项的释义、例句拟选和用法辨析研究——以牛津高阶6版中不定式标记to的词条

英汉学习型双解词典中功能词项的释义、例句拟选和用法辨析研究——以牛津高阶6版中不定式标记to的词条

关键 词 : 汉 学 习型 双 解 词 典 ;功能 词 项 ; 语 不 定 式 标 记 t; 英 英 o 目标 语 语 法 知 识
中 图 分 类 号 :H0 6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10 —7 4 (0 2 O —0 5 0 5 2 2 2 1 )4 0 9一O 5
1 前 言 .
英 语 中使用 频 率 极 高 的 功 能词 项 之 一 是 动词 后 补 语 句 中 的 不 定 式 标 记 t 。 由 于 汉语 中 并 不 具 有 O 对 应 于 不定 式 标 记 t O的词 项 , 因此对 于母 语 为 汉语 的英 语学 习 者 而 言 , 关 不定 式 标 记 t 有 o的语 法 信 息
的 习得 就 只能 依 赖 充 足适 切 的 二 语输 入 。 目前 在 国 内学 习 英 语 的 中 国学 生 能 获 得 语 法 信 息 的 二语 输
入 主要 来 源 于课本 、 堂 教 学 、 法 参 考 书 和英 汉 双解 词 典 。其 中 , 三者 都 会 因 时 因地 因校 因师 不 同 课 语 前 而有所不同, 唯有 英 汉 双 解 词典 在 较 大 范 围 内 具 有稳 定 性 和 普 及 性 。那 么 , 目前 使 用 范 围 较 广 的英 汉 双 解 词 典对 功 能词 项 t o的处 理 是 否 为 二语 学 习者 提 供 了恰 当有效 的语 法信 息 呢 ?本 研 究 以商 务 印书馆 20 0 4年 出版 的《 牛津 高 阶英汉 双 解词 典 ( 6版 ) 为 例 ( 称 为 牛津 6版 ) 对 其 中有关 不定 式标 记 t 第 》 简 , o的
于动词不 定式 分句 。显 然 , 津 6版 中“o常用 于原 形动 词 之前 , 示该 动 词 为不 定 式 ” 牛 t 表 的描述 并 没有触 及 其所蕴 涵 的语 法信 息 。我们 试 以英语 提升 类和控 制类 动 词为 例 来说 明应 该 在 不定 式 标 记 t o的词 条 注 释 中添 置更 多的语法 信息 。英 语提 升 动词“ em” se 和控制 动词 “r” 要求 其补 语 成分 可 以 是 由 t ty 都 o引导 的

小学语文教案认识词语的义项与辨析

小学语文教案认识词语的义项与辨析

小学语文教案认识词语的义项与辨析引言:词语是语言表达的核心,准确理解和运用词语对于语文学习至关重要。

本教案旨在帮助小学生认识词语的义项,提高词语的辨析能力,从而提升语文表达能力。

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和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词语的理解。

一、认识词语的义项在学习词语的思维活动中,认识词语的义项是一个基础性的任务。

词语的义项是词语在不同语境中所表示的意义。

同一个词语在不同的句子中可能有不同的义项,这取决于上下文的影响。

1. 了解词语的基本义项:从字典中查找词语的义项,掌握词语的基本含义和用法。

例如,查找词语“红色”的义项,可以得知它的基本含义是“色彩的名称之一”。

2. 辨析词语的不同义项:词语的不同义项之间可能存在微妙的差别,要通过语境来加以区分。

例如,“银行”的义项可以是“金融机构”或“河岸边的堤坝”,具体要看上下文的表达意图。

二、词语的辨析能力词语的辨析能力是指在语境中选择合适的词语,并准确表达意思的能力。

提高词语的辨析能力对于学生来说至关重要,可以在写作时避免使用不准确的词语,提升作文的质量。

1. 同义词的辨析:同义词是指表达相近意义的词语,但在具体的语境中可能有细微的差别。

例如,“高兴”和“快乐”都表示开心的情感,但“高兴”更强调暂时的喜悦,而“快乐”则更加持久。

2. 反义词的辨析:反义词是指意义相反的词语,通过辨析反义词可以更准确地表达意思。

例如,“勇敢”和“胆怯”是相对的反义词,“勇敢”强调无畏和坚毅,而“胆怯”则表示害怕和胆小。

三、教学活动设计1. 词语义项游戏:将一些常见的词语写在卡片上,让学生根据不同的语境选择正确的义项。

组织学生进行小组比赛,增加趣味性和竞争性。

2. 词语辨析练习:给学生提供一些词语辨析的练习题,让他们根据语境选择合适的词语填空或写出对应的意思。

及时给予反馈和指导,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正确的辨析方法。

3. 词语造句比赛:分成若干小组,每个小组选取一个词语,要求学生用这个词语造出具有不同义项的句子。

形式逻辑学中的概念与词项辨析

形式逻辑学中的概念与词项辨析

[收稿时间]2019-12-27[基金项目]本文为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院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形式逻辑“概念”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9XY03。

[作者简介]种孙锋(1985-),男,陕西渭南人,讲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哲学、逻辑。

[摘要]形式逻辑学中概念—词项部分的理论存在诸多问题。

概念与词项的混用现象严重,内涵与外延的说明有失偏颇,概念或词项的语言学内涵式分类显得多余,定义的方法始终存在理论缺陷。

而在形式逻辑当中讨论概念是否恰当?对此,可以在确立词项而非概念作为形式逻辑研究的基本对象的基础上,肯定一切词项的外延与其内涵具有同等程度的“存在”,不主张对词项从内涵层面进行分类,对定义方法的正当性继续存疑。

这些问题本来不必成为形式逻辑的问题,事实却是被当作形式逻辑的问题进行说明。

[关键词]概念;词项;内涵;外延;定义[中图分类号]B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1)02-0129-05University Education目前,有关概念—词项方面的研究成果还很缺乏,主要散见于各类教材当中。

形式逻辑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中存在不少需要澄清和解释的理论问题,比如定义的意义、直言命题换质位法的局限性、关系命题的正当性、逻辑与事物及语言或说逻辑与存在之间的复杂关系等。

由于课题及笔者自身能力所限,本篇文章只就有关“概念”方面的疑难杂症,尽最大努力予以清除。

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

概念—词项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概念与词项的混用,概念—词项的属性、种类以及明确概念或词项意义的方法——定义。

其中,概念与词项的混用现象关系重大,首先就此进行讨论。

一、“概念”与“词项”的混用现象有关概念与词项的问题,目前学界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词项与概念被不同的作者在其著作当中自由选用不同作者在其著作中,对于词项与概念,有的使用词项(逻辑学编写组),有的使用概念(华东师大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合编及金岳霖主编教材);有的既使用词项,又使用概念(陈波);当然,也有既不使用词项也不使用概念,而只提到主宾词并将其定位为语言学中的名词,再将名词视为表达了概念的(金岳霖);还有的在逻辑学教材中的“非形式逻辑”部分使用词项,而在形式逻辑部分却使用主项、谓项和类的,绝口不提“概念”(帕特里克·赫尔利)。

词语的义项辨析与用法运用

词语的义项辨析与用法运用

词语的义项辨析与用法运用语文学习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而词语的义项辨析与用法运用是语文学习的基础。

作为一名教育内容创作者,我将为大家撰写一份小学语文老师或中学语文老师的课件教案,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词语的义项辨析。

一、引言在语文学习中,词语是语言表达的基本单位,也是理解和运用语言的关键。

词语的义项辨析是指在不同的语境中,理解和区分词语不同的意思。

正确运用词语的义项,能够使表达更加准确、生动,提升语言表达能力。

二、词语的义项辨析1. 同音词的辨析同音词是指发音相同或相近的词语,但它们的意思却不同。

例如,“青蛙”和“轻微”,虽然发音相同,但一个指代一种动物,一个表示程度轻微。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上下文来判断同音词的具体义项。

2. 近义词的辨析近义词是指意思相近或相似的词语,但它们的用法和语义有所区别。

例如,“高兴”和“快乐”,两者都表示愉快的情绪,但前者更强调短暂的情感,后者更强调长久的心情。

学生需要通过对比和分析,理解近义词的细微差别,从而运用得当。

3. 反义词的辨析反义词是指意思相对立的词语,它们的意思互为对立。

例如,“黑”和“白”,一个表示颜色的深沉,一个表示颜色的明亮。

学生需要通过对比反义词的意思和用法,理解其相互关系,从而正确运用。

三、词语用法的运用1. 词语的词性辨析一个词语在不同的句子中可以担任不同的词性,如名词、动词、形容词等。

学生需要通过上下文来判断词语的具体词性,从而正确运用。

例如,“跑”可以是动词,表示奔跑的动作;也可以是名词,表示一个运动项目。

2. 词语的搭配运用词语的搭配是指词语与其他词语组合使用的惯用方式。

学生需要通过阅读和积累,掌握常见的词语搭配,从而提升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

例如,“激烈的竞争”、“浓厚的兴趣”等固定搭配能够使表达更加地道。

3. 词语的引申运用词语的引申是指在特定语境中,词语的意思得到扩展和延伸。

学生需要通过阅读和思考,理解词语的引申意义,从而运用到自己的写作和表达中。

教学大纲(何向东)

教学大纲(何向东)

教学大纲一、课程的性质和地位 (1)二、教学的对象和目的 (1)三、课程体系与教学安排 (2)四、教材与推荐读物 (2)五、处理教学内容的原则 (3)第一章绪论 (3)第二章命题逻辑 (4)第三章传统词项逻辑 (5)第四章谓词逻辑 (6)第五章模态逻辑 (7)第六章归纳逻辑 (7)第七章科学逻辑 (8)第八章语用逻辑 (9)第九章论辩逻辑 (10)第十章辩谬逻辑 (11)一、课程的性质和地位逻辑学是研究和规范思维形式的科学,是一门具有2000多年悠久传统的基础性学科。

逻辑学是进行正确思维的工具,逻辑思维能力是人们必备的基本素质。

在现代大学教育中,逻辑学成为各专业,尤其是哲学、语言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

随着现代逻辑学自身的发展,逻辑学已渗透到诸多科学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教学的对象和目的逻辑学作为哲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同时也是语言学、文学、法学、经济、计算机科学等专业的基础课程。

它的教学对象是各专业低年级学生,他们一般具备与逻辑学相关学科如哲学的基本知识,但对逻辑学本身了解不多。

逻辑学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初步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思维规律和一般推理方法,通过训练具备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和提高思维素质,为学习各专业课程奠定良好的基础;了解逻辑学的学科结构和简要发展史,为逻辑学本身的学习和提高奠定基础。

三、课程体系与教学安排由于逻辑学自身发展的特点,结合国内逻辑学现状,课程体系设计兼顾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大致有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阐述逻辑学的对象、性质、作用、研究与学习方法等。

第二章,介绍命题逻辑基础。

第三章,阐述传统词项逻辑。

第四章,介绍现代谓词逻辑。

第五章,阐述模态逻辑基础。

第六章和第七章,阐述归纳逻辑和科学逻辑方法。

第八章,介绍语用逻辑基础。

第九章,介绍论辩逻辑。

第十章,介绍辩谬逻辑。

课程安排学时:因专业而异,作为专业基础课定为60—80学时。

词语的义项和义理辨析

词语的义项和义理辨析

词语的义项和义理辨析词语是语言的基本单位,是交流和表达的重要工具。

每个词语都有多种义项和义理,通过准确理解和辨析这些义项和义理,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和运用词语。

本文将探讨词语的义项和义理辨析的重要性,并提供几个例子进行说明。

一、词语的义项和义理辨析的重要性词语的义项和义理辨析是语言理解与运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准确理解词语的不同义项和对应的义理,可以避免理解错误或产生歧义。

同时,通过辨析不同义项和义理,可以选用最贴切的词语,增强表达的精确性。

二、词语义项和义理的例子1. 词语:梦想梦想是一个多义词,它可以指一个人的理想、追求或希望,也可以指在睡觉时产生的幻想。

两者的义项和义理不同,因此在使用时需要根据语境进行辨析。

比如,当我们谈论自己的职业梦想时,应选用梦想的第一个义项,即理想或希望。

而当我们描述一个奇幻的睡梦时,应选用梦想的第二个义项,即幻想。

2. 词语:致力致力是一个与努力有关的词语,它可以指全力以赴、专心致志地做某件事情。

然而,在具体的语境中,致力也可以表示从事某种职业或领域。

比如,我们常说某人致力于教育事业,表示他专注而全情投入地从事教育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致力的义理是从事某种职业并全力以赴。

3. 词语:奇迹奇迹是一个具有多种义项和义理的词语。

它可以指一种出乎意料的事情或现象,也可以指神迹或超自然的事件。

在平常的用法中,我们经常用奇迹表示某个事情的突然发生或超乎寻常的结果。

而在宗教或神话故事中,奇迹则指一种超自然的干预或神圣的力量。

三、正确运用为了正确运用词语的义项和义理辨析,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点策略:1. 了解词语的多义性:在学习词语时,要注意掌握其不同的义项和义理,有意识地进行归纳和总结。

2. 依据语境进行辨析:理解和使用词语时,要结合具体的语境进行辨析,找出最符合上下文意思的义项和义理。

3. 增强语感和语境逻辑:通过大量的阅读和语言实践,可以增强对词语义项和义理的敏感度,准确把握其含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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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卷 第5期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9月V ol.30 N o.5Journal of S outhwest China N 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 ocial Sciences Edition)Sept.,2004Ξ关于词项和概念的辨析何向东,吕 进(西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重庆市400715)摘 要:在逻辑学中,词项作为符号是进行逻辑分析和推演的基本单位,概念是对词项的意义的解释,外延是词项在当下概念所指向的对象的集合下的元素。

词项从语法的角度强调它作为命题的一个成分,概念从语义的角度强调它的涵义,二者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

简单地用词项取代概念或是用概念取代词项都是不合适的,我们要做的是细心地区分出它们的不同涵义和适用范围,从而正确地理解和使用它们。

关键词:词项;概念;外延;符号中图分类号:B81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2677(2004)0520015204 对“词项”与“概念”这两个关联性很强但又有根本区别的逻辑学概念,在理解和使用上存在着极其混淆的情况。

一些学者只使用“概念”,几乎不提及“词项”;另一些学者又认为应该用“词项”代替“概念”;还有些学者对两个概念的使用是随意的不加区别的。

这些倾向都是不正确的。

对这两个概念的逻辑学意义应该进行细致分析,将二者的联系与区别清楚地显现出来。

一 逻辑学主要是从语法的角度来分析词项的。

传统形式逻辑在命题的背景下使用“词项”一词。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逻辑学著作中不使用“概念”而使用“词项”,卢卡西维茨提到亚氏的观点时说:“一个前提中所包含的两个元素就是它的主项和谓项。

亚里士多德把它们叫做‘词项’。

他把词项定义为前提分解于其中的那个东西。

前提的词项,即它的主项和谓项,乃是前提的限定,即它的开头和结尾。

”[1](p11)亚氏强调词项是命题的基本成分,即词项是在命题中存在的。

单独的一个语词或符号不是词项,尽管词项通常表现为语词或符号。

更重要的是,亚氏强调的是词项的位置———处于命题的开头和结尾———而不是词项的意义,这表明亚氏是把词项看作仅仅是形式的,而与词项具有什么内容无关。

这个思想影响了后来的逻辑学。

卢卡西维茨就强调命题述说的是词项而不是事物,因此不应该将词项与事物混为一谈。

他说:“说一个事物可以表述另一事物是不正确的。

事物是不能被表述的,因为一个谓词是命题的一部分,而一个命题是具有某种意义的一系列的口说或书写的词。

词项‘加里亚’可以表述另一个词项,但不是加里亚这一事物去表述。

”[1](p14)但是传统形式逻辑中,命题由具体的内容材料构成。

词项作为命题的一个部分在命题中往往涉及到内容,这使得常常把语词的语言学意义当作了词项的意义。

那么就不得不注意区别语词与作为符号的词项的不同。

就自然语言来说,一个语词的意义常常是传统约定的,因为如果不如此,日常语言就无法用语词表达并传递各人的思想。

但是传统约定只是习惯,对于逻辑学来说习惯还不应该成为所依据的理由。

而且逻辑学不能将每一个传统约定都作为前提使用,否则逻辑学就是过于庞大复杂而没有效率的,并且是充满歧义、矛盾和茫无头绪的。

弗雷格说:“这些符号还不是没有意义的,人们仍然要把它们的内容与它们本身区别开,尽管也许只有通过符号才可以把握内容。

”[2](p31)对于一个词项我们强调的是它们本身而不是它们的意义。

卢卡西维茨强调说:“我们应当注意不要把这个逻辑的词等同于那些心理学的或形而上学的词,如‘观念’(idea),‘意念’(notion),‘概念’(concept)或者德文的Begriff。

”[1](p11)因此在逻辑学里词项被强调为仅仅只是一个项,或者说只是一个符号。

如果要赋51Ξ收稿日期:2004204212作者简介:何向东(1948-),男,重庆江北人,西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逻辑学;吕进(1972-),男,重庆北碚人,西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逻辑学。

予它一个意义,那么它应该是有规定的而不是任意的或习惯的。

一旦对一个词项的意义作出规定,则这个词项是作为概念来对待的。

推理是逻辑学的核心,现代逻辑更是在推理的背景下讨论词项的。

在现代逻辑中,逻辑分析和推演的基本单位需要的是符号自身而不是符号的内容。

罗素提出:“我们用‘命题’这个词主要地是指一些字或者其他符号组合成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所表达的或者是真或者是假。

我们说‘主要的’,因为我们不想把文字符号,甚或有符号性质的纯思想以外的东西予以排斥。

但是我们认为命题这个词应该限制于那些表达真假的符号。

”[3](p146)这样就可以从纯粹的符号的角度来看待命题,从而词项也就成为只是纯粹符号的东西。

前期维特根斯坦有几乎相同的看法,他认为:“基本命题是由名称组成,它是名称的一种关联,一种连结”、“名称只有同基本命题发生关联才能在命题中出现”、“名称是简单符号,我用单个的字母(‘x’、‘y’、‘z’)来表示。

”[4](pp54~55)但是一个纯逻辑的符号命题怎样对应于事实的命题呢?纯符号公式可以表示逻辑真,却无法表示事实的真。

于是罗素对“命题”与“命题函项”作了区分:“一个‘命题函项’其实就是一个表达式,这表达式包含了一个或者多个未定的成分。

当我们将值赋予这些成分时,这个表达式就成为命题。

”[3](p146)这样,在命题函项中,词项就成为一个完全符号化的变元。

如果变元都得到解释,公式就成为具体的命题,从而可以判定具体命题的值。

于是逻辑命题与事实命题就可以对应起来,逻辑成为每一个具体学科都能运用的工具。

至此,现代逻辑将命题最终演变成完全符号的公式,仅依据这些公式进行推演。

符号可能表达的具体内容被抛开并且对结论没有任何影响。

作为命题符号化的结果,现代逻辑的“词项”获得了完全独立的形式意义。

现行的一些逻辑学教材已经注意到把“概念”作为与命题、推理并列的基本概念而与逻辑学这门学科的不协调,因此不用“概念”而改用“词项”。

但是要消除自阿纳德和尼柯尔在1662年出版的《波尔・罗亚尔逻辑学》一书以来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还任重道远。

例如有着广泛影响的《普通逻辑》将词项解释为:“词项是现代逻辑的一个基本概念,它是指概念和词形的统一,即表达概念的语词。

”[5](p107)它仍然强调了“词项”的内容,即有内容才是词项,而忽略了词项的根本性质在于它的形式。

还有一些教材虽然提到“词项”,但是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二者的本质区别。

如“简单命题的构成成分称作词项,词项是由概念构成的。

”[6]它给人的印象似乎是词项与概念为属种关系,只注意了强调词项具有意义而忽视了它的根本性质———形式,可见它们都没有从根本上理清二者的关系。

仅仅试图用“词项”一词来取代“概念”而不注意区分二者的本质区别,只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二 与一些学者的意见不同,我们认为逻辑学不仅要讨论“词项”,而且同样要研究“概念”。

但是并不是一般地研究概念,而是从逻辑学的角度来研究。

概念由于强调它自身的认识论意义,被现代逻辑认为是主观的、心理学的,而不是逻辑学的。

弗雷格强调说:“要把心理学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明确区分开来。

”[2](p8)这个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它使得逻辑学的学科特点更加明确———作为一门工具性的基础学科,无论一个语词的具体涵义怎样,它的作用都能得到有效体现。

因此,所谓从逻辑学的角度研究概念,是指仅讨论概念的逻辑问题,例如概念的定义规则、分类与划分,限制与概括以及由概念断定的外延的范围等等。

概念用来说明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因此实质上表达了一个命题。

只有命题才能表示概念,因为只有命题才可以陈述对事物的某种认识。

一个语词或符号本身不是概念,例如“人”,必须对它进行解释才是概念,因为只有通过解释才能得到认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把提到的一个语词当作概念的时候,实际上涉及到这个语词的内容。

如果一个命题被给定为一个词项的内容,或者说,一个命题对一个词项进行了解释,我们就称这个词项是一个概念;相应地称这个解释为对词项的定义。

如前所述,词项仅为一个变元,所以一个词项可以有无穷多个解释,就可以表达无穷多个概念,一个概念只是其中的一个解释。

此时词项成为概念的形式,概念成为词项的内容。

但是词项与概念是有本质区别的:词项是命题的成分,而概念在内容上表达了一个命题,虽然它浓缩成一个词项的形式。

对“概念”的这种认识是从逻辑的角度来说的。

科学认识要求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或是特有属性,逻辑学不作这种要求,因为逻辑学不能断定一个属性是否是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

逻辑学只需要知道这是一个概念,而不需要关心这个命题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真实可靠等等。

对逻辑学而言,61概念的具体内容在命题和推理中只是被给予的前提。

如果像现在多数逻辑学教科书所认为的那样,把概念定义为“是反映对象本质(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那么在逻辑学上就不得不把很多一般认为是概念的东西排除在概念之外,并且造成一些思想混乱。

暂不说是否有不变的永恒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那些没有反映对象的特有或本质属性的难道就不是概念?既然概念可以分为“初级概念”和“比较深刻的概念”[5](p106),那为什么不能分为“反映本质的概念”和“没有反映本质的概念”?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将逻辑学与认识论混为一谈,对于逻辑学的发展极为不利。

逻辑学对概念的讨论集中在一个概念是否能清晰地断定它所指向的外延。

弗雷格认为:“从逻辑的观点出发,而且为了证明过程的严格性,人们对一个概念提出的全部要求就是它要有鲜明的界限,使得对每个对象来说,它是否处于这个概念之下都是确定的。

”[2](p93)所谓外延,就是通过一个概念而断定的对象范围内的每一个分子。

对于逻辑学来说,概念是先于外延的,因为在逻辑学里概念是给定的,而不是认识的。

它不是作为知识被接受而是作为对词项的解释被接受的。

一个事物如果具有这个概念所述说的属性,则这个事物就是概念所指向的外延。

用集合论的思想,我们可以把这个概念所指向的外延构成一个集合。

由于概念是被给定的,因而是被认为先验地成立的,因此假定该概念指向的外延总能形成一个集合是合乎规则的。

这个集合是用描述的方法形成的,任何一个事物只要具有集合所描述的属性,都是该集合的元素,也就是该概念所指向的外延。

因此,一个概念所指向的外延依然是主观思维的对象,而不是客观外在的对象[7]。

一个概念所指向的外延并不能保证它同客观世界的事物一一对应。

同时,如果一个概念不能使所断定的外延形成一个集合,在逻辑上就认为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

那么这个概念还不能作为逻辑学的前提。

而使一个概念的外延明确,在逻辑学中则是定义应该讨论的问题。

由于直言命题的推理、三段论、一阶逻辑都是建立在对外延的明确断定上的,高阶逻辑也要考虑外延的范围,因此关于外延的断定对逻辑学具有异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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