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教育改革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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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789年法国大革命以来,尤其是从1792年和1793年的教育法令颁布以来,法国国家意志贯彻整个国家的教育事业。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掀起一股教育改革热潮。然而,改革的内容十分局限,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升学率”,有点类似我国的应试教育。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实践,并遭遇社会动荡和经济萧条,法国政府通过对世界其他工业国家特别是美国教育的考察和研究之后,毫不犹豫地实行“拿来主义”,逐步推行一系列的教育改革。在教育改革过程中,法国也并没有一蹴而就,而是与时俱进。
1. 划分“教育优先地区”。这个做法始于1982年,目的是为“那些条件差的学生提供最大的帮助”。法国政府根据一定的社会经济标准,把城市划分成不同的区域,某些达不到标准的地区,便被划为教育优先地区,因为只有优先发展教育,这些地区的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会不断进步。这些教育优先发展地区往往是人口来源、文化及社会背景较复杂的地区。“教育优先地区的划分是为了提早预防造成学生学业失败的各种情况出台的,它主要是为那些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一种特殊的教学指导”,以弥补因社会与经济地位的差异而造成的“知识面前人人不平等”的现象。这种改革,在教育发展上打破以前“吃大锅饭”的做法,代之以“扶贫助弱”的新政策。
2. 推出“卓越学校计划”。2006年,法国高等教育部开始启动一项被称作“卓越大学计划”的项目,旨在建立5至7所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大学,被视为法国高等教育40年来力度最大的改革之一。之前的法国大学体制仍是比较平等和均衡的,但该计划的实施打破了法国长久以来的平均主义模式。法国的大学和精英学院通过成立大学群或联合大学的形式实现“优势互补”,让高等教育机构的自治权充分回归到学校手中,鼓励学校拟定合理、积极的全面提升策略,通过“重组强强联合”和海外合作,改进科研和教学质量以及提高毕业生就业水平,改善近年来法国学府在全球学术排名不佳的现状。另外,得到资助的大学还必须与商
界更紧密地合作,促进科研的商业化,促进学生创业,可谓服务一条龙。
3. 建立“现代学徒制”。法国学徒制的历史可追溯到9到13世纪之间的“行会学徒制”,在上世纪后半期,随着德国双元制的成功,“现代学徒制”的改革很快在西方各国盛行。法国学徒制的现代化改革有两大标志:一是成立第一个学徒培训中心,二是颁布《学徒制法案》,确立学徒制被纳入法国职业教育体系。在法国,任何年龄在16—26岁之间的人员都有权参加学徒制,其基本特征就是企业本位培训与学校本位教育的结合。学徒制分为高中和高等教育两个层次,涵盖各种国家职业资格和各种文凭认证。学徒制的范围非常广,覆盖工商业、手工业、服务业、农渔业等私营及公共服务领域。学徒可获得企业发放的津贴,政府也通过学徒培训税、拨款等形式进行补贴和扶持,对提高就业率贡献良多。
据悉,今年堪称中国大学毕业生最难就业年,我国政府不妨也向法国政府学习,从教育上寻找走出危机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