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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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办法(注:本文所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虚构公司,仅作示范用途)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使用权限管理,保障公司信息技术资源安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权限管理第一节基本原则1.权限管理应遵循最小授权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用户权限,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不得随意赋权或降权,不得滥用权限。

2.权限授权应当经过审批后实施,并记录授权审批意见和授权相关信息。

3.权限变更、撤销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在系统中,并记录变更原因及审核意见。

4.权限管理工作要做到实时监控、随时调整,及时发现、处理权限异常情况。

第二节权限管理责任人1.董事会负责确认公司的信息系统使用范围和风险承受能力,并确定信息系统权限的安全控制策略。

2.信息中心部门是公司信息系统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权限管理制度,制定权限分配方案并监督执行,并负责权限审核、变更、清理等工作。

3.各部门应当按照权限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权限管理工作,并对本部门的用户权限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节权限管理制度1.公司应制定完整的权限管理制度,包括权限分级设定、权限审批流程、权限变更流程、权限清理规定等。

并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公司应采用科学、合理、可靠的技术手段,对权限进行有效控制,建立权限管理追溯机制,实现按需授权、精细化管理。

3.公司应严格落实权限审批制度,确保权限授权具备审批流程、审批人员、审批记录等完整信息,并按照流程进行审批。

第四节权限分级设定1.权限分级设定应根据用户的职能、级别、工作任务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可行的划分,共分为五个级别。

2.权限分级设定应具有明显区别性,能够区分不同职务的权限范围,做到顶层授权与基层授权相分离,反映出对信息资源的重视程度和对风险管控的要求。

3.权限分级设定应当审慎确定,具有可行性和实践意义,避免因权限过高或过低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Ⅹ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经营决策机制,提高风险控制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在法定经营管理范围内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对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和所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授权,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限及法定代表人授权权限对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和所分管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授权权限对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转授权。

被授权人员应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禁止越权。

第三条公司的授权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有限授权原则。

在法定经营范围内,授权人对被授权人实行逐级有限授权。

(二)区别授权原则。

根据总裁办公会成员、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经营水平、风险控制能力、职责的不相容性等,实行区别授权。

(三)适时调整原则。

在保持授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授权人根据被授权人的工作能力、风险管理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任职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授权。

(四)权责匹配原则。

被授权人应谨慎行使被授予的权力,并在被授权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越权行为,应视其性质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责任,实现权责对等。

第二章授权的方式和程序第四条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和专项授权两种方式。

基本授权是指对法定经营范围内的常规经营工作所规定的权限。

专项授权是指对超越基本授权权限的某一经营业务(事项)或基本授权以外的某一特定业务(事项)所规定的临时性权限。

第五条公司的基本授权分为直接授权、转授权两个层次。

直接授权是指董事会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下同)及法定代表人对总经理及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和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的授权。

转授权是指总经理在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限及法定代表人授权权限内对副总经理及其他具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或分管部门负责人的授权,以及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授权权限内对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的授权。

证券公司授权制度范本

证券公司授权制度范本

证券公司授权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授权行为,确保授权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范本。

第二条本制度范本适用于证券公司对其分支机构、部门、员工在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授权活动。

第三条证券公司授权应遵循合法、合规、明确、适当的原则,确保授权范围、权限、期限等要素清晰明确,防止授权滥用和不当行为。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授权管理制度,明确授权层级、授权流程、授权文件等要求,确保授权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授权范围第五条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应包括:业务范围、管理范围、决策权限、经济权限等。

第六条证券公司授权业务范围应明确具体,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第七条证券公司授权管理范围应明确至各部门、分支机构,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

第八条证券公司授权决策权限应明确至各层级,包括:业务审批、投资决策、风险承担等。

第九条证券公司授权经济权限应明确至各层级,包括:费用报销、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

三、授权权限第十条证券公司授权权限应根据被授权人的职责、能力和资历等因素合理确定,确保被授权人能够独立、公正、有效地行使授权事项。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授权权限的行使应遵循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要求,确保授权事项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对被授权人的授权权限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授权期限第十三条证券公司授权期限应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风险程度和业务需求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授权期限内,如被授权人职责发生变动,应重新办理授权手续。

五、授权变更与撤销第十五条证券公司授权变更应按照原授权程序进行,变更内容包括授权范围、权限、期限等。

第十六条证券公司授权撤销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被授权人不再具备授权条件;(二)被授权人严重违反授权范围内的规定;(三)授权事项已完成或不再需要授权。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一、投资决策制度1.投资决策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投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和收益的平衡,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投资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规范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研究和分析体系,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

二、风险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证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设置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和岗位,配备合格的风险管理人员。

2.对证券投资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定期对证券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问题。

三、投资操作规范1.制定证券投资操作规范,明确投资流程和操作要求,规范投资行为。

2.严格遵守投资操作规范,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3.对投资操作进行记录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操作。

四、信息披露制度1.建立健全证券投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投资相关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公告,不得隐瞒或误导投资者。

3.对信息披露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信息质量和合法性。

五、内部监督制度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证券投资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对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定期对内部监督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提高监督效果和质量。

六、投资绩效评估制度1.建立健全证券投资绩效评估制度,对投资活动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衡量投资效果和收益水平。

2.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对投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授权管理制度

授权管理制度

编号:授权管理制度签订日期: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其他适用法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授权控制贯穿于本公司资金募集、投资研宄、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的始终。

第三条公司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在公司范围内实行逐级授权管理制度。

授权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第四条公司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经营体制,公司各部门必须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和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

第五条公司授权按所授权限性质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

基本授权是指授权人对被授权人开展常规业务经营活动权限的规定。

特别授权是基本授权之外的授权事项。

第六条公司对各部门授予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权限采取如下原则:1、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公司各部门实行分级授权、权责一致的原则;2、根据公司各部门的经营管理业绩、职责履行情况、风险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授权。

第七条公司授权管理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合规部门),为明确公司经营中的责权关系,公司管理层人员的授权书,均应交公司部门(合规部门)存档保管。

第二章授权形式及内容第八条基本授权可采取书面授权、邮件授权、电话录音授权形式,基本授权内容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予以确定。

特别授权应采用书面授权形式,授权内容以授权委托书予以确定,特别授权需经授权人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若被授权人对授权事宜或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授权人提出意见,由授权人做出决定。

规章制度的范围包括各类会议纪要、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以及公司各部门依公司授权而制定的各种规定、规则等。

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2. 风险可控:员工应充分了解证券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行为风险可控;3. 自愿参与: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应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4. 公开透明: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应公开透明,接受公司监督。

第二章投资范围与限制第四条员工证券投资范围包括:1. 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产品;2. 期货、期权等衍生品;3. 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证券投资品种。

第五条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应遵守以下限制:1.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投资;2. 员工不得进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3. 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 员工不得参与非法证券投资活动。

第三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六条员工证券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1. 员工应充分了解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自行做出投资决策;2. 员工应将投资决策报告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3. 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4.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员工证券投资额度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具体额度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员工职务、岗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证券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对员工证券投资行为进行风险评估。

第九条公司应设立证券投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应接受公司审计部门的审计,确保投资行为的合规性。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投资行为合规的员工,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投资行为违规的员工,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2)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4)第四章投资管理程序 (12)第一节投资研究 (14)第二节投资决策 (15)第三节投资执行 (17)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 (19)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 (19)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 (20)第六章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3)第七章投资禁止与限制 (24)第八章投资授权管理 (27)第九章投资风险控制 (27)第十章附则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

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证券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证券授权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秩序稳定,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证券市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

三、证券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证券授权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及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确保合法合规。

2.风险控制原则:证券授权管理应当严格把握风险,设立科学、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交易风险。

3.自愿、知情原则:证券授权管理应当依据客户的自愿授权和知情确认,确保客户理解风险、收益和授权范围。

4.真实、准确原则:证券授权管理应当遵循真实、准确的原则,不得虚报、误导或隐瞒事实。

5.诚信原则:证券授权管理应当依法、诚信履行义务,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6.透明、公平原则:证券授权管理应当保障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维护公开、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

四、证券授权管理的内容1.客户申请(1)客户应当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出授权申请,填写相关的授权书或委托书。

(2)授权或委托书应当包括客户的身份信息、证券交易账户信息、委托事项、授权期限等内容。

(3)客户应当如实填写授权或委托书的内容,并签字确认。

2.授权期限授权期限应当明确规定,授权期满后,如无要求继续授权,授权即失效。

3.授权的范围(1)证券授权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委托、证券资金委托、证券投资组合管理、证券投资分析、证券风险管理等。

(2)具体授权范围应当在授权书或委托书中明确规定,包括授权事项、资金划转权限、风险承担限制等内容。

4.授权的方式(1)证券授权管理的方式可以采取口头授权、书面授权或电子授权等形式,客户应当选择合适的授权方式进行授权。

(2)书面授权或电子授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保留客户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证据。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业务,规避证券投资风险,为企业创造比其他投资更高的投资收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投资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遵守自治区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的业务人员须严守企业秘密,遵守企业有关制度,服从上级指示,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及信息从事个人业务。

股票投资的研究第四条研究政策面,密切关注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政治、经济动向,并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以利于研判股市走势,减少来自股票市场的风险。

第五条研究基本面,要尽量掌握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于公司的上市公告书、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公告等,要尽可能详细研读,并抓住主要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减少来自上市公司的风险。

第六条研究技术面,综合运用多种技术分析手段,判断股票优劣、价格高低、走势及投资收益预期,减少来自版块和个股的风险。

股票投资跟踪制度第七条选好股票,长期跟踪。

首先选行业,新兴行业最好,以保证公司的成长性;其次选机制,最好是民营企业或股权较分散,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大的公司;三选企业家,好的经营者可以把濒危企业救活,秃的经营者可以把本来生机勃勃的好端端的企业搞垮;四选领导层持股多的公司,自家的事当然自家关心。

依此原则选定入围公司后就要长期跟踪,一般需跟踪半年以上。

以下性质的股票,可作为重点跟踪分析的对象:1、有重大利多的股票。

2、股本小、筹码少、易于控制的股票。

3、公司业绩好的股票。

4、可能资产重组的股票。

5、想象空间大的股票。

6、波动幅度大的股票7、有潜力的低价股8、新上市的公司股票应特别注意9、强势产业的股票10、经营业绩改善或有望改善11、有庞大土地资产可以升值12、国家产业政策扶持13、合资合作或股权转让14、资配股或送股分红15、控股或收购购买审批制度第八条证券投资业务人员在充分跟踪选定股票后,须通过政策面、基本面、技术面的分析,编写专题报告,报上级领导审批决策,减少来自自身决策的风险。

证券投资业务授权书

证券投资业务授权书

证券投资业务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委托人: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鉴于委托人希望授权受托人代为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授权协议:第一条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为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买卖、债券买卖、基金买卖、权证买卖、期货买卖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应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受托人在进行证券投资业务时,有权进行如下操作:1. 资金划转:受托人有权将委托人名下的资金划转至证券账户,并根据投资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2. 证券买卖:受托人有权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代为进行证券买卖交易,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买卖策略的调整。

3. 分红派息:受托人有权代为收取委托人持有证券的分红派息,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相应操作。

4. 委托投票:受托人有权代为行使委托人所持有证券的表决权,并根据委托人的意见进行投票。

第三条受托人应当保证其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资质合法有效,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如受托人存在证券投资经验不足或发生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受托人在进行证券投资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证券公司规定等相关规定,保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六条双方在履行本授权书过程中应保持及时、准确地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第七条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计算。

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继续续约。

第八条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委托人不得擅自撤销或终止,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

第九条本授权书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负责签署本授权书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本授权书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投资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投资活动,并修订与监督实施。

第三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风险可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有效。

第四条公司投资管理要与公司战略业务目标相结合,确保投资行为与公司整体利益保持一致。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等制度。

第六条公司投资管理应加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研究和分析,科学制定投资计划,降低投资风险。

第二章投资授权第七条公司投资授权应根据不同层级制定相应的授权范围、权限等级和权限过程。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对重大投资决策具有最终决策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层对中小额度投资决策具有授权权限,分别经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各级投资授权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授权程序和授权记录,并及时向外部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投资授权机构应明晰各类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期限、投资对象等重要内容,并加强信息披露。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公司投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量化风险评估、市场风险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十三条公司投资管理应建立投资组合管理制度,科学配置各类投资资产,实现资产配置最优化。

第十四条公司投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投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对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存档等。

第十五条公司投资管理应加强对投资标的的评估和尽职调查,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公司投资管理应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后续监控,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

第四章投资实施第十七条公司投资实施应严格遵循公司内部授权程序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公司投资实施应加强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财务监控和项目验收等环节。

第十九条公司投资实施应加强对外部合作伙伴的合作管理,确保合作方履行相应协议和合同。

证券账户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账户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账户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对证券账户授权管理的监督和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证券账户的授权管理,包括证券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等管理流程。

第三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证券账户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证券账户的管理工作,确保账户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证券账户授权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证券账户操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管,防范风险。

第五条公司应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专业机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对证券市场的认知和风险意识,降低操作风险。

第六条公司应对证券账户操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证券账户管理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证券账户的授权管理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岗位。

第二章证券账户的开立第八条公司工作人员应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核实身份证明文件。

第九条公司应向客户提供相关的证券开户协议和风险提示书,告知客户证券市场的相关风险。

第十条客户应填写证券账户开户申请表,签署相应的协议,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客户的资料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客户的证券账户开立手续,向客户发放账户信息和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定期审核客户信息,更新资料,确保客户账户信息准确。

第三章证券账户的授权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对证券账户的授权管理进行规范,明确授权流程和权限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证券账户授权管理制度,明确授权的方式、程序和权限。

第十六条公司应对授权人进行身份核实和授权确认,确保授权操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设置不同级别的授权权限,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设定相应的操作权限。

第十八条公司应对证券账户的授权进行记录和备份,便于日后核查和审计。

券商与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券商与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券商与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券商的证券投资活动合规、安全、有效进行,维护券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券商与证券投资活动。

二、基本原则2.1 合规原则:券商与证券投资活动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规定的合规要求。

2.2 风险掌控原则:券商需依据市场情况,合理评估风险,订立风险管理措施,确保投资活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3 透亮度原则:券商对证券投资活动的收入、费用、风险和绩效等信息,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进行披露。

2.4 公平原则:券商应坚持公平原则,不得借助不正当手段谋求投资利益,不得对投资者进行误导或欺诈。

2.5 保密原则:券商应严格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的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

三、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3.1 公司及子公司应设立特地的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负责订立投资策略、风险管理和交易决策等事务。

3.2 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应有充分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进行投资研究、评估和决策,确保投资行为合规、风险可控。

3.3 证券投资管理人员应依照公司授权的范围和程序,履行职责并保证独立性,不得以非法手段牟取私利。

四、证券投资活动的管理流程4.1 投资决策:证券投资管理人员应依据市场情况、投资机会和企业需求等因素,订立投资策略和方案,并经内部审批后执行。

4.2 风险评估:在进行证券投资之前,应对投资标的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投资活动风险可控。

4.3 投资组合管理:依据公司的投资策略和目标,对投资组合进行管理,包含资产配置、交易执行和风险掌控等方面。

4.4 交易执行:证券投资管理人员应依照内部授权和制度要求,执行投资交易,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4.5 绩效评估:对证券投资活动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包含收益率、风险指标等,以供应依据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风险管理措施5.1 风险分析和预警: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应建立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证券投资业务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地运行,明确投资管理的工作程序及相关岗位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的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

第三条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架构实行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证券投资决策小组和投资经理四级投资决策体系。

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章投资管理流程第四条证券投资业务流程如下:1、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投资总规模及可承受的风险限额,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证券投资业务运作。

2、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证券投资决策小组提交的作为选券依据的证券池和资产配置计划、持仓比例等。

3、证券投资决策小组拟订证券池及资产配置计划和持仓比例,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4、投资经理可根据对市场形势的分析,在其权限内,在证券池范围内自行制定证券投资的组合构建方案,投资经理在购买一只证券前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计划,包括拟持有的期限和止盈止损的计划等。

投资组合构建方案及操作计划应经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审批,并报合规部备案。

投资经理应根据批准后的方案及操作计划向交易执行人员下达投资指令,实施投资交易。

5、风险监控人员对投资风险进行全程动态独立的监控,形成定期及不定期投资风险分析报告。

第五条证券投资业务流程示意图见下:第三章投资决策体系第六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投资决策体系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证券投资决策小组和投资经理构成。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1、人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研究发展部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主要职责(1)批准证券池的建立和调整;(2)审核证券投资决策小组提交的资产配置计划和持仓比例;(3)审议重大投资事项;(4)业绩考核。

3、议事规则(1)举行月度例会分析宏观经济和市场形势,评估调整证券池。

月度例会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周举行;(2)发生突发或重大事件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成员认为有必要,可以随时提议召开紧急会议;(3)委员会对重大议题采取每人一票表决的决策机制,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所有人员不得弃权,经半数同意后通过;(4)决策采取责任追究机制,委员对其投票负责。

证券投资咨询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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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咨询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为规范证券投资咨询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要求投资咨询机构或个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要求:(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注册资本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三)具备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人员、设备和场所;(四)投资咨询从业人员具备相关资格证书;(五)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四、证券投资咨询行为规范(一)先进风险教育与金融知识的传播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加强风险教育与金融知识传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知识水平。

(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投资咨询机构在进行投资咨询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且及时更新客户投资状况。

(三)遵循诚信、勤勉义务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遵循诚信、勤勉义务,维护客户利益,提供专业的投资建议和服务。

(四)防范不当利益输送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从业人员应当严禁接受他人的不当利益输送,保持独立、客观的投资建议。

(五)保护客户隐私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从业人员应当保护客户隐私,将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五、风险管理(一)风险评估与告知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告知客户投资风险,并确保客户理解并接受相关风险。

(二)客户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资产状况,为客户提供适合的投资组合,严禁超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

(三)风险防范与控制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风险控制,保障客户投资安全。

六、内部管理(一)业务管理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责任分工,加强对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二)从业人员管理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_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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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管理制度_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证券投资管理制度_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控制证券投资风险,应制定规范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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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有效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公司下属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须报公司,根据本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证券投资的原则:(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资金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第五条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资金。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用于证券投资,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用于购买符合本条如下标准的投资产品的,可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加强风险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业务的工作规范和风险控制。

第三条本公司证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能部门为证券投资部。

证券投资中的帐户管理、资金调拨的管理部门为资金计划部,财务核算与绩效评估的管理部门为计划财务部,风险监控的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部。

第四条公司证券投资投资的范围仅限于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基金券、可流通的债券。

增加投资范围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

第五条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第二章投资计划和投资决策第六条证券投资部指定投资小组,投资小组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计划和具体投资方案。

第七条投资计划应包括投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书。

投资研究报告应明确证券投资的依据和理由,至少应包括上市公司情况分析、同行业比较分析以及公司发展预测分析。

投资建议书至少应包括投资规模、投资组合、投资品种、单个品种的持股数量、股票与现金的比例、投资时间、买入价位、目标价位、止损点和预期收益等。

第八条投资小组执行单个投资计划,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形成投资计划书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证券投资部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决策,决策意见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董事长。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的最高投资决策权力机构。

其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证券投资投资原则,并对证券投资部提出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计划作出决策。

第九条投资小组以定期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第三章投资计划的实施第十条投资计划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即正式立项并进入实施程序。

公司证券管理制度

公司证券管理制度

公司证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券管理行为,有效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发行的股票、债券等证券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公司内部证券交易管理、信息披露制度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证券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加强公司证券管理的内部控制,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权益。

第四条公司证券管理应当与公司治理相结合,实现公司治理和证券管理相互促进、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

第五条公司证券管理涉及的事项和决策应当符合公司法定机构的职权和程序,不得私自擅自决策和操作。

第六条公司证券管理应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证券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内容,确保公司证券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公司证券管理应当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股东大会对证券管理具有监督权。

第二章证券发行管理第八条公司证券发行应当遵循市场化、法律法规化的原则,符合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公司证券发行应当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切实履行发行人义务,确保证券发行中不存在虚假宣传、信息不实等欺诈行为。

第十条公司证券发行应当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充分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知晓证券发行相关情况,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证券发行应当建立专门机构或设立专门人员负责发行工作,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证券发行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重要事项,确保公司股权融资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公司证券发行应当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保证券发行程序合法、透明、公平、公正。

第三章证券交易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证券交易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证券交易应当建立防范内幕交易的机制,制定内部人员交易限制规则,防止内部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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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2)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3)
第四章授权的撤销与终止 (4)
第五章责任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控制体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待定)、
《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待定)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授权控制应贯穿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根据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说明
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当遵循有限、书面、分级、监督、审慎、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有限授权原则。

公司实行业务权限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第六条书面授权原则。

公司所有业务权限的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变更、撤销与终止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分级授权原则。

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进行授权。

第八条监督授权原则。

公司应当对业务操作以及授权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由监察稽核部执行。

第九条审慎授权原则。

公司及授权人应当在评估被授权人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基础上,审慎选择被授权人。

第十条适当授权原则。

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授权根据授权时限的不同,分为临时授权和阶段授权:
(一)临时授权,指公司为解决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授权人在短
时间内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临时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突发事
件、专门事项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
(二)阶段授权,指公司为解决、处理有规律发生或经常发生的事
件或业务,或授权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无法履行职责时,在
特定时期内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相关事件、业务或代授权人履
行职责的授权。

第十二条公司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授权人姓名;
(二)被授权人姓名;
(三)授权事项及范围;
(四)授权期限;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授权书应当经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公司重大业务、投资活动的授权还需经公司分管领导
及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授权的书面文件应当报财务综合部和监察稽核部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其岗位得到财务综合部人力资源组的确认后,其工作权限及职责遵照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说明书的描述执行,
无需另外书面授权。

第四章授权的撤销与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授权人应当撤销授权:
(一)公司或授权人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不能
有效地履行职责;
(二)被授权人的行为失当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或法律责任;
(三)被授权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被授权人超越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和/或滥用其职权;
(五)
(六)被授权人因故无法继续履行职责;
(七)
(八)公司内部机构和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九)
(十)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授权终止:
(一)
(二)公司实行新的授权制度或办法;
(三)
(四)授权被撤销;
(五)授权期满;
(六)
(七)其他需要终止授权的情况。

第十八条对于以书面形式下达的授权,授权撤销或终止时,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报财务综合部和监察稽核部备案。

第五章责任
第十九条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发生滥用权利、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影响公司信誉或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被授权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上述行为负有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即使授权人对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上述行为不负有直接责任,但
上述行为是由于授权人未审慎行使其授权引起的,经公司相关管理
部门调查并书面认定,授权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承担责任;但经调查
确认上述行为与授权人无关的,授权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违反授权管理制度的行为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理和行政处分:(一)
(二)行政处理: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责令赔偿损失、撤销授权;
(三)行政处分:通报批评、警告、记大过、降职、降薪,留职察
看、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及相关赔偿责任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公司出现或面临危机等紧急情况下的授权管理,遵照《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紧急应变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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