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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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加强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监管

【摘要】“走出去”是党中央立足中国国情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随着“走出去”的不断深入,一批国有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合作,调整产业结构,转移过剩产能,获取先进技术,突破贸易壁垒,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

【关键词】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监管

面对新一轮境外投资并购高潮,以及迅速扩大的境外资产总量,如何趋利避害加强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走出去”企业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笔者结合重庆对外经贸集团20余年境外经营管理实践,积极探索加强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监管的有效举措,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注: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成立于2009年,下辖7户子企业,有境外子公司、办事处15家,从事对外工程承包、境外投资、进出口贸易、劳务输出等,经营业务辐射30余个国家和地区。子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形成境外资产19.13亿元,净资产2.1亿元。)一、健全国资监管制度

健全国资监管制度,是对境外机构实现科学监管的制度保证,全面防范境外各类风险,有效落实国资监管责任。(一)加强境外出资管理

落实母公司对境外形成的国有权益监督管理权,加强出资行为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以及企业财务承受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评

估、境外出资审查监督。强化境外企业重大经营事项预算控制,提高预算执行力。实行境外资金统一管理,规定资金调度使用权限和责任,强化境外资金集中管控。严格境外大额资金使用及管理,实行企业负责人与财务负责人联签,规范资金开户、使用和管理等。(二)加强境外机构管理

督促境外机构定期报告资产状况,建立境外国有产权和投资管理制度,强化对境外机构执行年度预算的监督检查,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控制预算外支出。加强境外机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严格合同审查,严禁为母公司系统外的企业和个人融资、拆借提供担保。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合并范围。(三)加强重大事项管理

督促境外机构建立重大事项管理及报告制度,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特别重大事项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加强对境外企业股权代表履职行为的检查,及时将履职情况通报委派企业。二、完善保值增值体系

加强境外资产监管,着力探索并完善境外资产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一)完善业绩考核体系

完善境外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利润总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经营性现金流量等指标比重,同时将资本金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设备利用率、质量、安全和产量等指标纳入考核。推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实现保值

增值的,扣减基本薪酬,取消绩效薪酬;对触犯法律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二)加强境外产权管理

按照《境外产权管理办法》规定,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动。严格境外产权转让,在多方比选受让方意向后竞价转让。加强对境外产权以个人名义持有的管理,当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机构同意以个人名义持有时,必须办理委托出资、代持等保全措施,防止个人攫取国有资产。三、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在建立完善境外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的基础上,以突出风险防范和有效监督为目标,建立境外资产控制体系,形成关键控制点管理规范。(一)优化企业内部环境督促境外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职责权限,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做好审查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和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大力培养企业管理、技术创新、国资监管和财务管理领军人才,构建境外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职工履职尽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二)开展企业风险评估

开展对所在国政治、经济、文化、技术、项目、汇率、利率、社会局势、结算方式,以及企业管理水平、技术能力、资源状况、人力资本、成本控制、财务资源、境外经营等评估,识别内外部风险。按照风险发生可能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

优先控制风险。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和风险承受度,确定应对风险策略,为境外企业开展内部控制打下坚实基础。四、推进监管责任落实

境外资产监管能否取得实效,取决于出资人和境外企业领导班子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和责任落实情况。(一)落实出资人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出资人对境外企业经营决策和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境外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指导,督促境外企业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及时监控境外企业经营状况。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财务重大事项报告,防止因违反决策程序出现境外投资失误。督促境外企业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加强境外企业资金调拨、境外融资、股权和其他权益转让、再投资及担保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把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加强境外资产监管和风险控制有机结合,明确制度宣贯目标、领导表率作用、执行力培训、执行责任等,着力完善监督、考评、奖惩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执行机制,增强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意识。(三)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

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境外企业党组织设置,配备纪检监察机构专兼职人员,落实境外企业党组织教育监督保证责任,真正做到“经营活动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作用就发挥到哪

里;国有资产投向哪里、纪检监察保障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对暂时没有条件设置党组织的,要通过委派党员或纪检监察人员进入境外企业,发挥模范作用,强化国资监管。

加强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不断加强完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会计准则》,健全境外机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境外机构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和效能监察,就一定能够实现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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