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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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I A N G S U U N I V E R S I T Y 浅析中国边界问题
学院名称:药学院
学生姓名:顾阿瞄
2010年12月
浅析中国边界问题
【摘要】中国同周边国家存在较多的领土领海争端,50多年来,我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睦邻友好外交方针的指引下,经过不懈努力,逐步、稳妥地解决了与大多数邻国间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问题。但是,近年来部分国家又动作连连,妄图使其控制地区合法化,中国有可能因为某一个地段的丧失而发生无法抑制的连锁反应,即“多米诺效应”,导致中国损失目前存在争端地区的主权。针对于此,中国需要积极应对,两手准备,以维护我国的国家最高利益。
【关键词】国际法边界法律分析
中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历史悠久,幅员辽阔,以总面积960多万平方公里位居世界第二。我国陆地边境线东起辽宁省丹东市的鸭绿江口,西迤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的北部湾泮,总长度约2.2万公里。其间或纵横或穿越着长白山、大兴安岭、蒙古高原、阿尔泰山、天山、帕米尔高原、喀喇昆仑山、喜玛拉雅山、横断山和云贵高原等十几座高大山脉和高原。它们象一个个哨兵,共同形成祖国东部、北部、西部和西南部的陆地地理屏障。沿着这条漫长边境线的那一侧,是与我国接壤的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克什米尔地区、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锡金、不丹、缅甸、老挝、越南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当然,与此同时,带来的是不可避免的边界问题。
一、边界的概念及其划定
(一)概念
边界亦称国界。它是分隔一国领陆与他国领陆,分隔国家管辖范围的海域与公海,以及国家领空与外层空间、他国领空,也分隔一国底土与他国底土的界限。边界对任何一个国家都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它表示一个国家行使最高领土管辖权的范围,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屏障。
(二)划定
相邻国家之间自古以来按照彼此的行政管理范围确定的界限,成为传统边界线或历史边界线,如中国和印度之间的边界,这也是后面将重点讨论的一个问题;传统边界线后来被边界条约所确定,称为条约边界线。
(三)边界制度
国家为保护边界不受侵犯,保护边境居民生活的便利以及经济、交通的利益,同时也为防止与相邻国家发生边界纠纷和冲突,都以国内法或由双方条约规定有关边境制度。比如,边界的标志的维护、界水的利用和保护、边境地区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边境居民相互往来、边境事件的处理等。
二、我国当前边界争议及其法律分析
(一)中日钓鱼岛之争
两国对于钓鱼岛的归属问题的争论,可以从国际法的角度加以分析。从日方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为由逮捕中国渔船船长开始,钓鱼岛问题再次世界受到关注。日本觊觎钓鱼岛长达200多年,自甲午战争开始,日本就强行与中国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侵占钓鱼岛,而今,又毫无理由地在钓鱼岛领域内对中国公民主张司法权,其侵占之意显而易见。但是,众所周知,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
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争议点一、无主地先占
中国最早发现、开发钓鱼岛,通过先占取得主权。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经被中国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根据当时的国际法,发现即先占,先占即意味着取得领土主权。因此,中国通过先占取得了钓鱼岛的主权。限于当时的海况等自然条件和造船等技术条件,只有中国军民可以利用季风前往钓鱼岛,从事航行、避风、在附近海域捕鱼、在岛上采集等经济性开发利用活动。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甲午战争时,也只是因为日本的强行占有而暂时割让。基于以上事实,日本却三番五次的宣称了自己对钓鱼岛的无主地占有。这里简要说明,国际法上先占的“客体只限于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这种无主地,乃是未经其他国家占领或其他国家放弃的土地。事实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从明朝时起便由中国政府作为海上防区确立了统治权,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争议点二、领土的时效取得
国际法上所谓领土的“时效取得”,一直是极具争议的问题。国际司法实践从未明确肯定过“时效”是一种独立的领土取得方式。至于“足够长的一个时期”究竟有多长,国际法并无50年或100年的定论。姑且不论“时效取得”的合法性,仅就其关键要素而言,不论中国中央政府还是台湾地方当局,在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和反对日本窃取钓鱼岛的问题上,长期以来都是非常坚定、明确和一致的。所以,日本对钓鱼岛的侵占,不论时间的长短,都不能取得合法的权利。
争议三、日美归还冲绳协定
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日本政府据此主张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中国外交部的声明指出:“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美国所谓从日本取得对钓鱼岛的行政权,以及将钓鱼岛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都是不能成立的。日本据此主张对钓鱼岛的主权也是没有国际法效力的。当然,对此,美国政府也已表示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列岛的主权主张。
(二)中印边界之争
最近,中印问题随之而来,中国目前尚有9.2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被印度占领,两国之间有很长的边界尚未确定。在此,印度显然没有遵循边界划定方法中的历史边界线,其后来的所谓的条约边界线也只是单方的条约,应当视为无效。
1、已存在的问题
(1)边界是否已经划定
印方认为,中印边界线已经清楚地划定,是为许多条约和协定以及相关文件所支持的。印度学者称,全世界没有边界是像印中边界那样毫无争议的,那样为传统、条约和行政所完全确立起来的。他们认为中印边界无需再标定。印方单方认为,既然边界已定,也没有理由举行全面的边界谈判。中方认为,印方所举的条约在划界问题上是非法的,两国间历史上并没有划界协定,所以两国边界没有正式划定。中方还认为,中印双方对传统习惯线看法各不相同,也并不认可印方所谓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