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1-49_高原机场运行维修管理程序_V5R5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复习题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一、单项选择1、根据AC-121-50R1《地面结冰条件下的运行》规定,下列哪个说法不正确:()A、保持时间:是指除冰/防冰液可以在飞机保护表面防止形成霜、冰和积雪的预计时间;B、无论地面除冰/防冰的协议中对相关责任如何规定,航空运营人承担航空器适航性的全部责任,并且机长具有是否起飞的最终决定权。
C、除冰/防冰液的预计保持时间是从最后一步使用除冰/防冰液的开始时刻开始计算,并且不能超出上述局方可接受数据的范围。
D、对航空器进行除防冰工作后,如超过了预计的保持时间,在起飞前5分钟内应当完成起飞前污染物检查,这条程序适用于使用I型或II型除冰防冰液。
2、根据AC-121-63《航空器保留故障和保留工作项目》规定,下列哪个说法不正确:()A、保留故障控制单的填写应当字迹清晰、内容明确,专用名词术语应当易于理解并不会产生歧义;保留故障的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机型的维修放行资格,审核和批准人员应当在确认所有内容填写清楚、准确后才能签署审核和批准意见。
B、当航空器在基地以外的航站发生保留故障的情况时,可以在飞行记录本记录保留故障,但在航空器返回基地时或最迟不超过12小时完成保留故障控制单(保留故障已修复的除外)。
C、再次保留的申请应当以由航空运营人总工程师或由其授权质量部门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的形式提出,并说明已完成的工作和无法具备工具设备、器材的理由。
首次保留故障控制单及工具设备、器材的订货和修理合同应当作为申请资料的附件一同提交。
D、尽管以MEL和CDL为依据的保留故障有明确的修复期限,但任何保留故障的修复时间应当以首次出现的修复时机为准。
如首次修复的时机超出了MEL和CDL规定的修复期限,在投入运行前应当向主管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再次保留并获得批准。
3、根据MH-T3010.9-2012《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下列哪个动作解释不正确:()A、下图表示向右转弯(从驾驶员的角度看):1B、下图表示取轮挡:C、下图表示接地面电源(技术勤务通信信号):2D、下图表示起动发动机:4、根据MF/8207-15《危险品类航材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正确:()A、危险品类航材:具有危险品特征的航材及维修过程中所需的工具和航空材料(如:HYJET V液压油)等;B、航线维修部职责:负责安排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人员进行危险品类航材的卸机、提货;C、所有从事危险品类航材作业的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培训证书统一保管;D、新轮胎和可用轮子组件在使用机轮保护罩运输时可不必放气,视为非限制货物,不作为危险品运输;但不可用轮胎的运输仍需放气,方可视为非限制货物。
8202-38_飞机监修管理程序_V5R5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飞机外委维修过程中的监修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部、质量部、航空器材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及分支维修机构)、基地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21-66 《维修计划和控制》。
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使用和维修计划”。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
3术语和定义监修:根据飞机送修合同对送修飞机实施监督修理的全过程。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生产计划工程师、航班计划工程师、附件监控工程师4.1.2授权检验员、质保工程师、质量部主管4.1.3工程工程师、工程部主管、动力工程师、发动机管理中心主管4.1.4航材库管理人员、航材计划人员4.1.5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工艺工程师、维修工程师4.2职责4.2.1生产计划部:a)根据监修项目组的要求,与承修方协调,动态调整飞机送修涉及的维修项目;b)了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送修周期的问题,视情调整飞机送修计划和送修周期;c)接收监修项目组提供的附件拆换数据并在ARMS系统完成录入工作。
1旗开得胜4.2.2质量部:a)负责飞机监修的组织工作,组织成立飞机监修项目组;b)了解监修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督监修项目组的工作,处理飞机监修过程中产生的重大质量问题。
4.2.3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飞机监修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修理项目、超标准修理项目方案的审核,为飞机监修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2.4航空器材部:负责飞机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4.2.5各维修单位:负责派遣符合条件的工程师或维修人员参加飞机监修工作。
5规定5.1监修项目组由以下成员组成:a)监修组组长:负责总体协调和控制飞机送修的成本、送修的周期和送修的质量;b)技术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技术支持;c)质量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质量控制;d)航材代表:负责监修项目的航材保障和控制。
8203-6_维修工时管理程序_V5R5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飞机维修过程中维修工时的制订、评估和修订的管理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部、质量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基地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AC-145-14《航空器维修工时管理》3术语和定义3.1值勤期:指维修人员在接受维修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后,从为了完成该次任务而到指定地点报到时刻开始(不包括从居住地或驻地到报到地点所用的时间),到工作任务完成或解除时刻为止的连续时间段。
值勤期最多不超过13小时。
3.2直接工时(实际工时):指工作者实际在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上的工作时间。
直接工时不包括生产准备、因故工作停顿的时间,但包括完成工卡需要打开接近盖板的时间。
3.3间接工时:指与直接维修工作有关的生产准备、检验、监督和技术支援所需的工作时间。
3.4标准工时(计划工时):指在维修任务实施方法确定、人员经过培训、工具设备已经具备、工作单卡已经准备并在维修工作中使用、生产计划可行的条件下,采用航空器制造厂家推荐数据,或者通过各种计算估值的方法确定的该维修任务的工作时间。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航线维修人员、维修工程师4.1.2工艺工程师、调度工程师、基地维修人员4.1.3安全工程师4.1.4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维修方案工程师旗开得胜4.1.5生产计划工程师4.2职责4.2.1生产计划部:负责工时管理系统的建立、组织维修工时统计和评估工作。
4.2.2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福州分公司机务部:负责维修工作中产生的在AMM规定范围内的非例行工卡标准工时的制定,负责本部门已完成的维修工作单卡标准工时、直接工时的录入和评估。
4.2.3基地维修部:负责维修工作中产生的非例行工卡标准工时的制定和本部门已完成的维修工作单卡标准工时、直接工时的录入和评估。
8204-6_航线维修工作交接程序_V5R5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规定阐述了航线维修活动中工作交接的原则与程序。
1.2本规定适用于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基地维修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线维修”2.2《维修管理手册》“生产控制”3术语和定义3.1航线日常维修工作交接:指每日航前、过站、航后一般维护维修工作信息的交流和传递;交接的内容包括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以及相关需要注意的事项。
3.2专项维修工作交接:指需要先后两个不同工作组进行具体某一项维修工作时,不同组之间进行具体工作信息的交流和传递。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航线维修人员、维修工程师4.2职责4.2.1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a)负责航线各处日常工作和单项工作的交接;b)负责与工艺技术处/定检处、机组的技术交接;c)负责与飞机监护人员的交接。
5航线维修工作交接的原则5.1工作交接应以当面交接、书面交接为主,避免电话交接、口头交接。
具体交接的内容和形式见第6项交接程序的各项规定。
1旗开得胜5.2航线处日常交接的责任人为航线处经理;专项维修工作交接的责任人为该维修项目的负责人。
5.3对于重大维修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由固定的人员/小组完成,避免工作交接。
6航线维修交接工作程序6.1航线处日常工作的交接航线维修人员 6.1.1交接时间:a)早班下班和中班的交接时段是13:00-13:30;b)中班下班和晚班的交接时段是:21:00-21:30;c)晚班正常的交接时段是05:00-05:30。
晚班若在次日05:30之前航后工作已经结束,需留一位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和次日早班人员当面交接。
晚班排故人员如持续排故至次日早晨,最迟8:00前完成工作交接。
6.1.2交接形式:a)航线值班日志;b)航线工作软件;c)ARMS系统。
注:航线各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可根据本单位运行特点进行排班、交接。
8203-30_承接外航飞机的航线维修管理程序_V5R5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对外航飞机在主维修地点及分维修地点进行机务保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飞机维修工程部质量部、工程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基地维修部、生产计划部、机务培训部、航空器材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45-6 “航空器航线维修”2.2AC-145-FS-2014-16 “维修单位异地维修”2.3《维修管理手册》“对其他航空营运人飞机的航线维修”。
3术语和定义无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MCC调度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车辆保障处司机4.1.2整机放行人员、维修人员、外航保障处经理、航线生产值班员4.1.3质保工程师4.1.4航材库房管理人员4.1.5培训管理人员4.1.6资料管理人员4.1.7分维修地点主管、质量代表、维修工程师、工具航材管理人员、维修控制联络员、维修人员、放行人员4.2职责1读万卷书行万里路4.2.1生产计划部:a)负责承接外航航线维修协议的管理;b)负责与外航机务协调和信息通报;c)负责主维修地点的外航飞机航线工卡配置管理和飞机维修记录保存;d)负责外航航班的特种车辆勤务和工具设备保障;e)负责外航飞机机务保障费用结算统计。
4.2.2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a)负责外航飞机在主维修地点及分维修地点进行一般勤务(视情)、例行航线维修和排故工作及其生产准备工作,b)负责分维修地点的外航飞机航线工卡配置管理和飞机维修记录保存;c)负责本地配备的航材工具接收,入库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4.2.3质量部a)负责承接外航飞机的维修许可项目申请、维修和放行人员资格评估;b)负责放行人员授权申请,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和监督、适航协调等。
4.2.4工程部:负责外航提供的适航性资料管理。
4.2.5航空器材部:a)负责对外航提供的航材实行管理;b)负责提供厦航通用航材保障。
8201-17_保留工作项目管理程序_V5R5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飞机保留工作项目的申请、审批及撤消的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部、质量部、基地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AC-121-63“航空器保留故障和保留工作项目”。
2.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保留工作项目”。
3术语和定义保留工作项目:在飞机计划维修工作中,因工具、设备、器材、工作条件等原因不能正常地计划完成的维修工作项目。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定检维修人员4.1.2工程工程师4.1.3动力工程师4.1.4生产计划工程师4.1.5单机档案管理人员4.1.6授权检验人员4.1.7工程部主管、发动机管理中心主管、飞机维修工程部值班经理4.2职责4.2.1各维修单位:负责保留工作项目具体工作的完成。
4.2.2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保留工作项目的技术分析和审核。
4.2.3飞机维修工程部值班经理:负责对保留工作项目的批准。
4.2.4生产计划部:旗开得胜a)负责工作项目的保留申请;b)负责保留工作项目在保留的期限内完成。
4.2.5质量部:a)负责保留工作项目单的保存;b)审核保留工作项目在保留期限到期前完成。
5规定5.1保留工作项目应是在按照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的过程中非计划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的。
计划的维修工作项目推迟按照“维修方案管理程序”中的偏离来执行。
在任何情况下,定期维修工作的推迟和保留工作项目不得同时应用于同一次定期维修工作上。
5.2保留工作项目所涉及的系统、设备、零部件的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工作正常。
5.3对于以下不能保留的项目,如果其在维修方案中有规定的维修间隔,则在规定的间隔期限到期后,不能进行工作项目保留;但在规定的间隔期限到期前,可以进行工作项目保留,保留的时限则为规定的间隔期限到期日。
5.3.1涉及到发动机、起落架和飞行操纵系统中MRB类型为5类或8类的维修项目不能保留;5.3.2涉及到审定维护要求(CMR)、适航限制项目(ALI)的维修项目不能保留;5.3.3涉及到影响飞行机组正常操作或增加其工作负荷的维修工作不能保留;5.3.4在保留期限内没有计划的维修工作使得保留工作的完成具有可接近性的工作项目不能保留;5.3.5循环的AD/CAD转换成维修方案中的例行工作项目,如满足下列条件,则可以保留:a)距上一次执行的间隔未超出维修间隔的10% ;且b)距上一次执行的间隔未超出AD/CAD本身的循环期限。
8205-1_定检放行工作程序_V5R50【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A检、C检等维修工作完成后,进行收尾检查、放行文件签署的工作规定。
1.2适用于基地维修部、质量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3术语和定义3.1技术放行:指航空器经过维修后技术状态良好,满足适航性要求,能够安全完成飞行任务的签署证明。
3.2整机放行人员:按照民航局批准的程序,由获证的营运人和维修单位授权的航空器放行人员。
3.3定期检修:指按照批准的标准为计划维修所进行的维修工作。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定检放行人员、定检维修人员、维修调度员4.1.2授权质量放行人员4.2职责4.2.1各维修单位:a)负责完成定检任务书规定的工作单卡;b)负责定检工卡的发放和回收,确保工卡数量一致、签署完整;c)确保飞机处于适航状态,对飞机进行技术放行。
4.2.2质量部:a)负责检查定检放行条件,确保飞机处于适航状态;b)负责定检飞机的检验放行。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25 飞机定检放行的规定5.1 飞机在完成定期检修后,必须由授权放行人员技术放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5.2 放行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维修人员基础执照及相应机型签署,并得到营运人的授权。
5.3 放行人员必须完成与其授权放行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件,如培训证书和机型合格证等。
5.4 定检整机放行人员签署放行文件前,必须确认飞机状态符合基地维修部最新有效版本的定检放行检查单项目要求。
5.5 定检维修任务书内如有试飞项目,维修调度员须打印两份定检适航放行证书,定检维修人员、整机放行人员和授权的放行检验员须在试飞前和试飞后分别签署。
6 飞机定检放行工作程序6.1 定检收尾工作定检维修人员 6.1.1 清理工作现场,归还所借的工具设备。
6.1.2 各部位领班进行本部位的收尾复查,包括工作单卡的签署,完成反馈情况;确认本部位工具设备均已归还;确认LMR 、CMR 上记录的本部位故障和缺陷已按规定处理,并在定期检修放行证书上进行部位放行签署。
8201-31_老龄飞机管理程序_V5R30【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1简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老龄飞机控制管理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生产计划部、质量部、航线维修部、基地维修部、机务培训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AC-121-65《航空器结构持续完整性大纲》。
3术语和定义老龄航空器:机龄达到15年的飞机,从第15年开始定义为老龄航空器。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工程工程师4.1.2动力工程师、性能工程师4.1.3生产计划工程师4.1.4可靠性分析工程师、质保工程师4.1.5质检工程师4.1.6工艺工程师4.1.7维修工程师4.1.8培训管理人员4.2职责4.2.1工程部:a)负责定期对评估不执行的服务通告再次评估,增加老龄飞机服务通告的执行率;b)负责建立单机修理维修记录,确保历史修理情况的可追溯性;1旗开得胜c)负责建立每架飞机的腐蚀等级评估,优化腐蚀预防和控制大纲;d)负责机身增压边界的修理评估工作;e)负责梳理工作项目、落实关键设计构型控制限制执行要求;f)负责制定专项老龄飞机检查工作单(或修订相关工卡)。
4.2.2发动机管理中心:a)负责定期对评估不执行的动力专业服务通告再次评估,增加老龄飞机、发动机服务通告的执行率;b)负责梳理动力专业工作项目、落实关键设计构型控制限制执行要求;c)负责老龄飞机的发动机监控。
4.2.3质量部:a)负责可靠性分析,为维修方案的调整提供充分的可靠性数据;b)负责老龄飞机的多发性故障监控;c)负责加强对老龄飞机及发动机的检验;d)负责对非例行工作单中故障、缺陷的准确和规范描述,涉及结构腐蚀和损伤的,要详细填写结构缺陷情况。
4.2.4生产计划部:a)负责老龄飞机运行的实时监控,确保老龄飞机营运不超过规定时间限制;b)负责监控老龄飞机的实际状态,在排除疑难故障或重要修理时,适当延长维修停场时间;c)监控飞机使用时间,及时通报老龄飞机数量的变化。
8201-52_ETOPS运行维修管理程序_V5R52【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120分钟ETOPS(双发延程)运行飞机的适航要求和维修、放行管理规定。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质量部、生产计划部、机务培训部、航空器材部、基地维修部、航线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CCAR-121-R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W章“延程运行与极地运行”。
2.2AC-121-FS-2012-009R1《延程运行和极地运行》。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中的“特殊运行维修”。
2.4《特殊运行手册》。
3术语和定义3.1延程运行:是指在飞机计划运行的航路上至少存在一点到任一延程运行可选备降机场的距离超过飞机在标准条件下静止大气中以经批准的一台发动机不工作时的巡航速度飞行60分钟对应的飞行距离(以两台涡轮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或超过180分钟对应的飞行距离(以多于两台涡轮发动机为动力的载客飞机)的运行。
延程运行、ETOPS(Extended Range Operations)和延伸航程运行、EDTO(Extended Diversion Time Operations)同义。
3.2本文中的ETOPS均指787飞机的120分钟ETOPS运行。
3.3构型、维修和程序(Configuration, Maintenance, and Procedures)(CMP)文件:是指为了满足延程运行型号设计批准的要求,经局方批准的特定机身发动机组合的构型、维修和程序文件。
该文件包括最低构型、运行和维修相关要求、硬件寿命限制和最低设备清单等。
3.4双重维修(Dual Maintenance):双重维修,或者称为相同维修,多重维修,和同时维修,是指对相同或相似的延程运行关键系统实施的维修工作(部件拆装、孔探和修理)。
“相同的”延程运行关键系统中进行的双重维修是指在同一次例行维修或非例行维修时,对相同的但是独立的延程运行关键系统的相旗开得胜同部件进行的维修。
8201-1_适航性资料管理程序_V5R5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适航性资料的收发、评估、发布、保存、核查和控制的工作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各部(含分维修地点)、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适航性资料管理”。
2.2《维修管理手册》“安全管理体系”。
3术语和定义3.1适航性资料:与飞机维修工程及适航管理有关资料的统称,包括适航文件、适航指令、厂家技术资料、厦航颁发的与飞机维修有关的技术手册/文件、工作单卡及管理手册/文件等。
3.2适航文件:局方颁发的与航空器维修相关的民用航空规章、适航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管理文件及其他与安全相关的文件、与飞机维修有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3.3厂家技术资料:产品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所涉及的生产厂家颁发的由适航当局批准和接受的适航性资料,包括与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维修有关的各类手册、文件、服务通告、服务信函等。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1.1工程工程师、维修方案工程师、适航性资料管理人员4.1.2动力工程师4.1.3质保工程师4.1.4MCC值班人员4.1.5各维修单位工程师、维修人员4.2职责4.2.1工程部:1旗开得胜a)负责适航性资料的申请与订购、接收、录入、分发、发布、更新和保存、核查和控制,建立适航性资料的总目录和分发清单;b)负责定期实施核查,确保适航性资料的现行有效;c)负责除动力专业外的厂家技术资料更新的评估。
4.2.2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动力专业的厂家技术资料更新的评估。
4.2.3质量部:负责适航文件更新的评估。
4.2.4生产计划部:a)负责厦门基地以外适航性资料的配送;b)负责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外站使用的纸质航线维修工作单的配备更新/补充。
4.2.5各维修单位:a)负责本单位非网站适航性资料的接收、清点、保存及有效性控制;b)使用公布在厦航维修系统管理平台上和外航提供的适航性资料;c)负责机载适航性资料的核查;d)负责对厂家技术资料中的部件修理手册CMM更新后的评估。
2012年整机放行人员复训【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2012年整机放行复训12012年4月25日课程目录一·相关的适航规章CCAR及咨询通告AC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2.《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145-R3)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R1)24.《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说明:AC(Advisory Circular),是有关管理民用航空工作的政策说明或者民用航空规章CCAR条文所作的解释),如AC-121-50 地面结冰条件下的运行AC-121 135-49 民用航空器主最低设备清单、最低设备清单的制定和批准AC-121-63 航空器保留故障和保留工作项目二·MF/82维修工作程序手册(整机放行相关程序)三·MF/78维修标准作业手册3第一部分知识要点1.维修相关的适航规章CCAR:全称,版本,目的,施行日期?1)CCAR-121-R4●名称:《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施行日期:自2010 年3 月10 日起施行,●目的:为了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进行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保证其达到并保持规定的运行安全水平2)CCAR-145-R3●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施行日期:自2005 年12 月31日起施行●目的:为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3)CCAR-66-R1●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施行日期:自2005年12月31日起施行●目的: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和资格证书的管理,保4障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和飞行安全4)CCAR-396-R2●名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施行日期: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目的:为规范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报告、收集、分析和应用,实现安全信息共享,控制风险,消除隐患,预防民用航空事故AR121/CCAR145中相关内容区别:1)飞机适航性责任由谁承担,组织落实?维修单位的责任?●航空器营运人(合格证持有人)是对飞机适航性负责;维修副总负责组织落实其飞机适航性责任;适航性责任的落实:依据手册、程序实施;●维修单位应当对民用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所进行的维修工作满足经批准的标准负责。
8202-15_异地维修申请管理程序_V5R5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考试】
旗开得胜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本程序阐述了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在维修许可证限定的地点以外实施异地维修申请的管理要求。
1.2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质量部、生产计划部、航线维修部(含分维修地点)、基地维修部、办公室。
1.3程序属性□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1《维修管理手册》“异地维修管理”;2.2《维修管理手册》“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
3术语和定义3.1异地维修:本程序所指的异地维修为在维修许可证主维修地点以外的地点从事局方批准的维修能力范围内的工作,包括:一次性(包括航空器航线紧急情况处理)或短期重复性,以及长期异地从事局方批准维修能力范围内的维修工作项目。
3.2一次性异地维修:厦航在许可证限定地点以外的地点,一次性实施局方批准维修能力范围内的维修工作。
一次性异地维修工作包括航空器航线紧急情况处理和有计划、一次性实施的维修工作,如飞机AOG、调机、备降以及局方接受的其他情况。
3.3短期重复性异地维修:厦航在维修许可证限定地点以外的同一地点,短期(一般不超过一年)从事局方批准维修能力范围内的重复性维修工作。
3.4长期异地维修:厦航在维修许可证主维修地点(厦门)以外的地点,长期(一般超过一年以上)从事局方批准维修能力范围内的维修工作。
3.5一证多地:是指经局方批准,厦航在维修许可证限定的多个地点实施维修工作的方式。
3.6维修实施单位:航线维修部、基地维修部、分维修地点/分支维修机构主管或异地维修项目组。
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1旗开得胜4.1.1生产计划部主管、生产计划处经理、生产计划工程师4.1.2质量经理、质量部主管、质保处经理、质保工程师、审核员4.1.3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4.1.4维修实施单位4.1.5办公室文员4.2职责4.2.1生产计划部:a)负责提出异地维修的需求,下达异地维修工作生产任务;b)负责异地维修的总体组织、控制与协调;c)负责提供/汇总申请资料,并填写《厦航一次性和短期重复性异地维修项目实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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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1
1概述与适用范围
1.1本程序阐述了高原机场运行飞机的适航要求和维修、放行管理规定。
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质量部、生产计划部、机务培训部、航空器材部、基地维修部、航线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
2依据文件
2.1AC-121-21《航空承运人高原机场运行管理规定》。
2.2CCAR-121-R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W章“延程运行与极地运行”。
2.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
2.4《特殊运行手册》。
3术语和定义
3.1高原机场:分为一般高原机场和高高原机场两类。
3.2一般高原机场:海拔高度在1500米(4922英尺)及以上,但低于2438米(8000英尺)的机场。
3.3高高原机场:海拔高度在2438米(8000英尺)及以上的机场。
4要求
4.1所需的人员岗位
4.1.1质保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可靠性分析师
4.1.2工程工程师、维修计划工程师、适航性资料管理人员
4.1.3动力工程师、性能工程师
4.1.4生产计划工程师
4.1.5调度工程师
4.1.6计划采购员
旗开得胜4.1.7维修工程师、工艺工程师
4.2职责
4.2.1质量部:
a)负责制订高高原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并持续监控维修方案的有效性;
b)负责开展日常飞机维修可靠性监控分析工作,并对飞机系统、发动机和附件出现的不良性能趋势提出警告,负责对高高原运行不正常事件报告进行监控、评估与分析;
c)负责组织高原机场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并定期组织对高原机场运行飞机持续满足合格审定要求的监督检查;
d)负责对高高原运行放行人员进行资格评估及授权;
e)负责组织高高原运行的机务工作的风险评估。
4.2.2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
a)负责初始评估高高原机场运行的飞机设备、构型符合性;
b)负责编制和修订高高原机场运行相应机型的维修方案;
c)负责编制和修订高高原机场运行相应机型的高高原航班运行前检查单;
d)负责编制和修订高高原机场运行相应发动机/APU的监控方案;
e)负责编制高高原机场运行相应飞机/发动机/APU的设备构型清单;
f)负责编制和修订高高原机场运行相应机型的MEL;
g)负责高高原机场运行飞机的持续工程评估。
4.2.3生产计划部:
a)负责制定并实施高高原机场运行飞机的维修计划;
b)负责制定高高原机场运行飞机的航班计划;
c)负责高高原机场运行飞机的设备保障和运行控制;
d)负责控制高高原机场运行的航班限制项目;
e)负责高高高原机场运行不正常事件报告。
4.2.4机务培训部:
a)负责制定高高原机场运行机务人员培训大纲;
b)负责组织对高高原机场运行有关人员和外委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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