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灭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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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灭火综合措施

火灾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一、外因火灾防治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且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安全标志,三证齐全者,方可入井,否则禁止使用。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必须用煤矿井下专用变压器,中性点严禁接地。

3、进入井下的轨道,必须在井口设立安装避雷针,在井口附近将轨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

4、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专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5、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根据其功率选择电缆截面,严禁小断面电缆向大功率设备供电,以防电缆爆炸或燃烧,引发火灾。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7、严禁在井下从事电焊工作。

8、电工必须随时检查井下电气的失爆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9、电缆的连接均用矿用防爆接线盒,接线不得失爆。

10、井下所有电缆,禁止缠绕和堆放,必须按标准悬挂在巷道

的一侧帮上。

11、井下通信、信号电缆必须采用煤矿专用通信电缆,橡胶电缆或MVV型电缆。

12、井下一般不允许用照明,若特殊原因,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电缆、电灯必须使用防爆型设备。

13、井下检修设备后,必须及时清除残余物及油脂,严禁摆放于井下。

14、风井及专用回风巷不得悬挂非本质安全型的电缆。

15、井下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按本矿制定的《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16、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地点,工作面必须配备2台灭火器。

17、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必须进行保护接地。

18、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9、井下电气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告。

20、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送出地面处理。

21、井下掘进用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和专用变压器)。

22、井上下分别设立完善的消防器材仓库,仓库内配备必要的

消防器材,井下各工作地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水管、灭火器、沙箱、铁锨等,并设专人管理。

23、井口消防材料库设在场上,内放铁锨10把,灭火器6个,沙箱一个( 1.5m3),沙袋20个,由专人负责管理。

24、井下消防材料库一个,地点设在轨道巷,库内存放铁锨、镐各10把,水管不少于100米,灭火器10个,由专人负责管理。

25、严禁一切非生产火源下井,如生石灰及点火工具等;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出现明火及火种。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6、井口房及其2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

27、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每次都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措施,并报矿长批准后上报县煤炭局,且指定安全员、瓦斯员在场检查和监督,且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1)前后两端20m的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支护,并有消防供水管。(2)有两台以上灭火器。(3)焊接地点下方,有不燃性材料隔离火星。(4)设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5)焊接完成,由专人进行防火处理,并停留一小时以上观察,确认现场无发火症状后,方可离开。(6)电焊点与接地线距离不得超过0.5m。

28、井下任何地点不准存放汽油、煤油等各种油脂,擦布、棉纱用完后,要集中存放在加盖的铁筒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

和采空区内。

29、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等必须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30、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熟知工作范围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31、建立完善的消防供水系统,并保证送到用水点,压力足够,水量不小于0.6m3/min。

32、定期对井上下消防管道系统,消防器材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电器设备,且检修采掘工作面内和回风流内电器设备前,还必须检查瓦斯,CH4浓度不得超过0.5%。

34、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安全防爆,不得超负荷运转。

35、矿灯下井前矿灯房必须上好矿灯灯头锁,严禁私自在井下拆卸矿灯。

36、井下供电必须杜绝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供电要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

37、坚持使用皮带机烟雾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喷雾装置。

38、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9、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二、爆破作业火灾防治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2、炮泥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份,应用粘土炮封实。禁止使用浮煤充填和放空炮。

3、放炮时,应禁止反向起爆。

4、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制度。

5、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接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以防瓦斯、粉尘爆炸事故引发火灾事故。

6、严禁使用2台(包含两台)放炮器同时起爆。

三、内因火灾防治措施

本矿井所采煤层均为容易自燃煤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考虑本矿采用综放工艺,采用以采空区注入氮气降低氧气浓度,利用束管监测监控系统随时监测采空区气体浓度变化情况,工作面采空区灌浆作为工作面停采或采空区气体异常时防灭火措施;

为了有效地预防煤炭自燃发火,首先从预防预测的角度出发,可进行如下工作:

一、煤炭自燃发火期模拟试验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投产前,采集煤样送科研单位进行煤炭自燃发火期模拟试验,掌握最短发火期及相关数据,为合理确定采面推进度提供科学依据。

二、煤层自燃监测方面的措施

煤层自燃火灾监测与早期预报是矿井火灾预防与处理的基础,是矿井防灭火的关键。只要能够准确、及时地对煤层自燃火灾进行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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