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文化称谓之争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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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文化称谓之争及其它

黄赞发

最近,汕头广电报就潮汕文化的称谓等问题刊发了对笔者的“访谈录”。“访谈录”在“潮州人”网站上被贴出后,刹时引来了一场颇为激烈的抗辩。看来这一问题还是颇受关注的,故特将“访谈录”有关内容重作调整充实,以就正于学界和读者。

一、是“潮汕”文化,还是“潮州”文化

就时下来谈,关于“潮汕文化”,我们有必要先搞清楚名称问题。之所以称“潮汕文化”,有一个依据和参照,就是岭南文化。目前,我省历史文化学界的主流观点都认为,岭南文化包括三个部分:广府文化、客家文化和潮汕文化,这些都是区域性的文化,《中华文化大辞海·文化精萃分类卷》称为“带有浓重地方特点的”“地方文化”。广府人、客家人、潮汕人都有大量海外移民,所形成文化都有一定群体性、民系性,但作为亚文化的一种,归根到底都是地方文化。作为地方文化,只有用“潮汕”这个词,才能涵盖现今的汕头、潮州、揭阳三市,以至汕尾市海陆丰和梅州市的丰顺大埔一带。

称潮汕文化,本并没有异议。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不少有识之士,包括省里的一些非潮籍领导,如王屏山副省长,开始提出要对这一别具特色的地方文化进行系统研究。于是,汕头大学率先于1990年11月成立了由杜经国教授任主任的“潮汕文化研究中心”,并先后出版了两集《潮汕文化研究论丛》。翌年年底,在吴南生主席的倡导下,潮汕三市联手成立了“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由刘峰主席任理事长,聘请饶宗颐先生等为顾问;1993年底,由饶宗颐先生担任主编的《潮学研究》创刊。此后,揭阳市也成立“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揭阳市研究会”。这期间,多位知名学者先后以“潮汕文化”为题著文。如詹伯慧的《新世纪潮汕文化研究之我见》,曾骐的《韩江流域史前考古与潮汕文化源》,蔡起贤的《外来文化与潮汕文化的交融》,林伦伦的《对潮学和潮汕文化的再认识》,赵春晨的《略论近代潮汕文化的转型》,新加坡黄叔麟的《潮汕文化在新加坡》,美国翁绍裘的《潮汕文化对外交流的特征和影响》,等等,等等。2001年7月,由黄挺、陈占山著,并经杜经国审定的《潮汕史》(上册)出版发行,标志着潮汕历史文化研究已获得阶段性的丰硕成果。

我们还不应淡忘了在每届潮学研讨会上,潮汕三市领导和海内外嘉宾都围绕“潮汕文化”这一共同关注的课题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比如,第二届(1997年),潮州秦昌大副书记的讲话就毫不含糊地阐明:“潮汕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有地域文化的独特风格,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庄世平先生则说:“潮汕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支流”。陈伟南先生也强调:“潮汕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支”。李嘉诚先生还特为研讨会发来贺词,十分明确地指出:“潮汕文化丰富,源流绵长而具特色”。要说“共识”,这就是海内外潮人的共识。

令人不解的是,近一两年来,有些人却认为“潮汕”的“汕”字比较晚出,而“潮州”历史长,更有代表性,所以打出“潮州文化”的旗号,而不屑于提“潮汕文化”,并不认同于岭南文化。这种看法显为不当。

如所周知,“潮汕”一词完完全全是个地域名称,早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区位概念非常明确。作为地域名称,根本不必考虑其中某个字什么时期才出现。潮汕一词最迟可见于光绪九年(1883)“委办潮汕海口洋务委员同知衔试用知县葛肇兰禀”。由于是个约定俗成的区

域名,其概念范围不因行政区域的改变而改变,一直较为固定。而作为行政区域的潮州,则历代多有变易,大至辖有整个粤东和闽南部分地区,小至二级市以至与潮安县分治时期的小潮州。尤须阐明的是,行政区域名称是地名中最具权威性的,也最带强制性的名称。为此,如果用“潮州”一词,就必然会让人误以为指当今行政区域上的潮州市,容易产生歧义。称“潮州文化”无异于作茧自缚。所以用“潮州文化”来指称潮汕地区的文化,是不适宜的。这就像我们不宜把广府文化称为广州文化,把客家文化称为梅州文化一样。我们不妨再查找一下全国若干有特色、有代表性的地方文化,诸如齐鲁文化、吴越文化、荆楚文化、燕赵文化、巴蜀文化、三晋文化等等,几可说没有一个是用行政区域名指称的。比如吴越文化,其所涵盖的有今之江浙大部和皖赣部分地区,显见用行政区域名称是包涵不了的。新近由中山市推出的香山文化,因涵盖范围的需要,也避开了现有行政区域名称。当然,在广府文化之外,再推出香山文化,窃以为大可不必,因为没有方言这一最重要的因素支撑。

举证这么多地方文化名称,目的只在于说明不宜以现有行政区域的称谓来指称其涵盖不了的区域及其文化。各个地方文化自有其不同的特点和内涵,根本不必去逐个进行与本题无关的比附。同时,我们也并不否认有某些地方文化冠以行政区域名称,只要涵盖面明确,不产生歧义,当能为人们所接受。如果仅从历史长短的角度来讲,“揭阳”一名历史更长,比“潮州”要早了约八百多年,那又该如何解释呢?个别学人将潮汕文化说成是“植基于唐”,这实则是割断了潮汕地区的历史。将古揭阳近千年的历史文化一笔勾销,那是历史虚无主义。笔者在1993年所撰《潮汕文化的形成及其特征》(按:网上将“潮汕”写为“潮州”应是转录的笔误)一文,就已提出潮汕文化形成的第一阶段始自秦皇之发兵岭南至初唐陈政、元光平“蛮僚啸乱”,经过了漫长的一千多年。

又比如潮安,这个名词是民国初期才有的,此前称“海阳”,如果按照某些人的观点,那么《潮安文史》就非改为《海阳文史》不可了。总之,区域名称不应以历史长短来取舍。我们再点检一下饶宗颐先生的论潮著述。饶老著有《韩江流域史前遗址及其文化》。史前哪有韩江之称,且韩江一名也较晚见,古称员水。饶老又著有《潮州历代移民史》,文中述及秦时史录留家揭岭,有云:“此即中原人士最早留居潮州者也”;述及汉武帝时余善率八千部众至揭阳,又有云:“盖由闽遵海来潮者”;述及三国时揭阳曾夏率众拒吴,复有云:“砀拒攸县,在湖南中部,去潮之揭阳尚远”。秦汉年间,远未有潮州之称,可见饶老指称地域名,绝不囿于所述史事发生之时的称谓,而以时人明确,不产生歧义为准的。

还必须指出的是,所有地方文化的种种具体内涵,都不无“带有浓重的地方特点”,潮汕文化的诸多具体内涵,也当不例外,所以其冠首称谓也应有个统一的区域性名称。这就涉及专有名词是否可以改变的问题。窃以为是可以改变,可以约定俗成的。《辞海》都要经常修订出版。与时俱进嘛。比如大锣鼓上京,用“潮汕大锣鼓”代替“潮州大锣鼓”,曾经在网上引起一阵争论。其实,采用“潮汕大锣鼓”还是恰当的,要不就会被人误会为是潮州市的大锣鼓了。用“潮汕”一名,“潮”字当头,当含潮州市以及揭阳市在内,有何不好?一个名词的使用,最重要的是不要产生歧义。

潮汕方言作为潮汕文化“最表象化、最具表现力的文化内容之一”,其称谓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最初曾被称为“福佬话”。因为福建人在明清时期大量移民潮汕,称“福佬人”,以别于原住居民;其所操语言,则称“福佬话”(有人说是“河洛话”的谐音,那就牵强了)。后来,福佬人与原住民渐渐融合,也就不再称为“福佬话”,而称为“潮州话”,因为那个时候潮州是这一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到了近代,汕头逐渐成为潮汕地区的中心城市,“潮州话”也就在很大程度上被称为“汕头话”。1861年,汕头开埠,洋人多先由汕头口岸触摸到潮汕文化的脉搏,理所当然地将汕头话当成潮汕方言的代表。1884年英国长老会出版社出版了美国浸信会牧师威廉·耶士摩所撰《汕头话口语语法基础教程》,就是一个确证。饶宗颐先生1948年所写《台湾省高雄县潮州镇访问记》一文,则把潮汕方言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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