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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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供配电系统实施有效管理,以保证供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和供电工作的正常运作,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操作的正确、安全,满足业户的正常需要。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物业辖区内的供配电系统的管理。
3. 职责
3.1 物业工程部负责小区供配电系统的操作、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大中修计划的制定
和具体实施,区域总经理负责审核、监督。
3.2 运营中心总监负责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核、审批。
4. 工作内容
4.1 供电作业
4.1.1 在正常情况下,园区24小时不间断供应照明、动力、应急电源。
4.1.2 由物业工程部区域管理人员,对高低压配电柜、柴油发电机等进行巡视,察看运
行状况,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4.1.3 外来人员进入配电室等设备机房须经批准并有专业人员陪同方可,具体按相关规
程执行。
4.2 停、送电
4.2.1 可预知的停电。工程部区域管理人员或值班电工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上报领导,
通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24小时内做出《停电通知》并张贴于公告栏,通知业户做好准备。
4.2.2 不可预知的突然停电,各单位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在事后应做出
停电告示,张贴于公告栏,说明原因。
4.2.3 停电后,值班电工应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确保在停电后 15分钟内提供应急电
源(发电机供电通常只提供消防、电梯、生活泵房、公共照明等使用)。发电机在带负荷运行过程中,每2小时记录一次,具体按《柴油发电机管理规程》执行。
4.2.4 对低压配电设备的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填写相应的工作票,由不少于两人
进行操作并记录,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3 维修
4.3.1 供配电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工程主任或有关部门(总表内
部分物业负责;表外部分通知供电局),然后着手进行故障处理。
4.3.2 客户服务部接到业户反映楼层无电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派人前往现场查看
情况并进行处理。
4.3.3 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注意事项规定执行。
4.4 保养
4.4.1 配电房低压设备的保养工作根据设备保养计划执行,按《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
程》要求进行,保养结果应记录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
4.4.2 定期对柴油发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做好相关记录。发电机电池要经常进行保养检
查,定期进行充、放电处理,具体按《柴油发电机管理规程》执行。
4.4.3发电机每月进行2次试运行,每次控制在15分钟内,试运行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柴
油发电机运行情况,并记录于《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4.5 安全操作
4.5.1对低压配电设备的操作,可根据操作项目填写《低压第一种工作票》或《低压第
二种工作票》。
4.5.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5.3 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a. 有监护人。
b. 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充足。
c. 所用工具材料齐全(绝缘平口钳、斜口钳、尖嘴钳、螺丝刀、电工胶布等)。
d.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5.4 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
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5.5 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5.6 配电房拉、合闸时,须一人监护、一人执行。
4.5.7 对相关变配电设备设施应熟悉其性能特点、技术参数等。
4.5.8停电的操作要领:
a. 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b. 拉开低压总开关;
c. 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5.9 自发电停电的操作要领:
a. 拉开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b. 关掉发电机控制电源。
4.5.10 送电的操作要领:
a.合上低压总开关;
b.合上各低压出线开关。
4.5.11 自发电送电的操作要领:
a. 合上发电机控制电源;
b. 合上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5.12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a. 拉开开关、有明显的开路点;
b. 验电,确认无电;
c. 挂封三相短路接地线;
d. 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e. 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f. 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4.5.13根据具体供配电设备设施的特点,制作出相应的操作流程示意图,组织相关技术
人员培训学习,熟练操作。
4.6运行管理
4.6.1 区域管理员或值班电工每24小时对低压配电柜、电容柜巡视一次。
4.6.2区域管理员或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将低压配电柜的
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记录在相关表格内。
4.6.3 在巡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6.4 运行巡视内容:
a.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b.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c.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d.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e.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f.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g.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h.各种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
i.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j.按时开关管辖区内路灯、灯饰等,并通知相关人员维修好故障路灯。
4.6.5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
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上级领导,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4.6.6 异常情况处置,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
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密切
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推动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
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
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h.工程部应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该方面的培训,增加员工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培训应保持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