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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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尺寸规定(3篇)

校车安全尺寸规定(3篇)

第1篇引言校车作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为了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校车安全尺寸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校车安全尺寸的规定,旨在提高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校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校车定义与分类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根据校车的使用性质和承载人数,校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小学生专用校车:适用于接送小学生的专用校车,座位数一般为45-55座。

2.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适用于接送中小学生的专用校车,座位数一般为55-75座。

3. 大型校车:适用于接送较多学生的校车,座位数一般为75座以上。

二、校车安全尺寸规定为确保校车安全,我国对校车的尺寸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下列举了部分关键尺寸要求:1. 车辆长度:小学生专用校车长度一般在7.5米至9米之间;中小学生专用校车长度一般在8.5米至10.5米之间;大型校车长度一般在11米至13米之间。

2. 车辆宽度:校车宽度一般为2.4米至2.6米。

3. 车辆高度:校车高度一般为3.2米至3.6米。

4. 车身尺寸比例:校车车身长度与宽度的比例一般为3:1,高度与宽度的比例一般为1.5:1。

5. 轮胎尺寸:校车轮胎尺寸一般为17英寸至22英寸。

6. 车身涂装:校车车身涂装应使用醒目的颜色,如红色、黄色等,并配以校车标识。

三、校车内部尺寸规定1. 座椅间距:校车座椅间距应满足乘客舒适性和安全性要求,一般为500毫米至600毫米。

2. 座椅宽度:座椅宽度一般为400毫米至500毫米。

3. 座椅高度:座椅高度一般为400毫米至500毫米。

4. 座椅靠背角度:座椅靠背角度一般为90度至110度。

5. 座椅安全带:校车座椅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带长度应满足乘客身高要求。

6. 车内通道宽度:车内通道宽度应满足乘客通行要求,一般为600毫米至800毫米。

关于批准发布GB24315--2009(校车标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关于批准发布GB24315--2009(校车标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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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导报
CH I NA S TANDA RDS REVI EW
间” 、 “ 有效期 ” 和“ 发牌 单位 ( 盖章 ) ” 等 中文 字 符 字 体 为 楷 体 , 字 高为 1 0 mm 。放 置 式 样 见 附 录 A 的 前 视 图 。
单 位 为 毫米
5 0 mm/ mi n。
注: 对 于 非 金 属 材 料 油 箱 的其 它 要 求 , 可 以参 考 O B / T 2 5 6 0 8和 E C E R3 4 。 ”
二、 参 考 文献 , 增加 一项 :
I DT ) ”

“ [ 1 6 ]G B / T 2 5 6 0 8 土方 机 械 非 金 属 燃 油 箱 的性 能 要 求 ( 6B / T 2 5 6 0 8 -2 0 1 0 , I S O 2 1 5 0 7 : 2 0 0 5 ,


第5 . 1 1 . 2条燃 油箱 , 内容修 改为 :
“ 燃 油箱 应能 承受 3 0 k P a ( 0 . 3 b a r ) 的 内部 压力 而不 会产 生永久 变形 或渗 漏 。 非金 属 燃 油 箱 应 由 阻 燃 材 料 制 成 , 其 燃 烧 速 率 依 GB / T 2 0 9 5 3中 的试 验 方 法 测 定 , 不 得 超 过
通 用安 全 要 求 》
通用 安全 要 求 》 国家 标 准第 1 号
修 改单 , 于2 0 1 3 年 5月 1日起实 施 , 现 予 以公布 ( 见 附件) 。
国家 标准 委
2 0 1 2年 1 2月 2 6日
附件
G B 2 6 5 0 4 -2 0 1 1 ( 移 动 式 道路 施 工 机 械 通 用 安 全 要 求 》 国 家 标 准 第 1号 修 改 单

校车管理规定

校车管理规定

校车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定本条例。

第二条总则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 7 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创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路线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

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校车新国标起实施最大乘员数不得超人

校车新国标起实施最大乘员数不得超人

校车新国标5月1日起实施最大乘员数不得超56人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后,国家标准委昨天发布《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幼儿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小学生校车和中小学生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该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由两项强制性国标《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组成。

这两项国标明确了校车及座椅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更加注重车辆安全性能、车辆配置的人性化、车辆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

比如标准要求,专用校车的踏步(台阶)不能太高,必须设置上下车扶手,通道必须平整防滑,座椅和隔板必须软化处理,车内空气质量必须达标等。

标准同时对限速装置、乘员数量限制、急救箱配备、照管人员座椅配置、专用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牌、行驶记录仪录像监控系统等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与原国标《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相比,《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对学生座椅、应急出口、踏步等30多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急救箱、内装饰件、信号系统、各校车最大乘员数等30余项要求。

记者了解到,新国标有一定的过渡期,已获得许可或通过认证的产品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解读定员:校车不得超56人幼儿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小学生校车和中小学生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其中,幼儿校车每个幼儿的体重按30公斤计算,小学生校车每个学生的体重按48公斤计算,中小学生校车的每个学生的体重按53公斤计算,每个照管人员的体重按68公斤计算,驾驶员的体重按75公斤计算。

外观: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新国标将校车分为轻型校车和大中型校车,轻型校车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大中型校车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

校车车高不得大于3.7米,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架铰接客车和双层客车不能作为专用校车使用。

专用校车应安装前、后保险杠。

内饰:不得有凸起毛刺车内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儿和小学生手指的孔洞,不应存在可能致人员受伤的凸起、凹陷、尖角等缺陷。

校车标准有哪些

校车标准有哪些
轻型校车和大中型 校车,轻型校车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 米,大中型校车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 米。校车车高不得大于3.7米,不得设置车 外行李架,架铰接客车和双层客车不能作 为专用校车使用。专用校车应安装前、后 保险杠。
• 内饰:不得有凸起毛刺 • 车内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儿和小学生手指的孔 洞,不应存在可能致人员受伤的凸起、凹陷、尖角 等缺陷。校车乘客门处应安装高、低扶手,扶手上 不应存在可能致伤的凸起、毛刺。乘客区侧窗至少 下部二分之一应封闭,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 比应不小于50%,且不得张贴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 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幼儿专用校车乘客区应 采用平地板结构,除轮罩、检修口盖等的局部结构 凸起外,地板上不得有台阶。乘坐区、过道区和引 道区域的地板覆盖层应防滑、耐磨。
校车标准有哪些
• 定员:校车不得超56人 • 幼儿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小 学生校车和中小学生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 不超过56人。其中,幼儿校车每个幼儿的 体重按30公斤计算,小学生校车每个学生 的体重按48公斤计算,中小学生校车的每 个学生的体重按53公斤计算,每个照管人 员的体重按68公斤计算,驾驶员的体重按 75公斤计算。
• 车外顶:安装校车标志灯
• 校车应在车外顶部前后各安装两个黄 色校车标志灯,前标志灯与车顶前部最边 缘的距离应不大于40厘米;后标志灯与车顶 后部最边缘的距离应不大于40厘米。灯具 应有一个圆形透明灯罩且绕其垂直轴线 360°发光。校车标志灯安装后不应高出车 顶蒙皮上表面20厘米。
• 车后:粘贴“请停车等候”
• 在车辆整备质量状态下,从地面至乘 客门的第一级踏步高度应不大于35厘米, 其它各级踏步的高度应不大于25厘米。轻 型专用校车的一级踏步深度应不小于23厘 米,大中型专用校车应不小于30厘米。

2020年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释义

2020年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释义

2020年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释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学生们的安全,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XX年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释义,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幼儿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小学生校车和中小学生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其中,幼儿校车每个幼儿的体重按30公斤计算,小学生校车每个学生的体重按48公斤计算,中小学生校车的每个学生的体重按53公斤计算,每个照管人员的体重按68公斤计算,驾驶员的体重按75公斤计算。

新国标将校车分为轻型校车和大中型校车,轻型校车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大中型校车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

校车车高不得大于3.7米,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架铰接客车和双层客车不能作为专用校车使用。

专用校车应安装前、后保险杠。

车内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儿和小学生手指的孔洞,不应存在可能致人员受伤的凸起、凹陷、尖角等缺陷。

校车乘客门处应安装高、低扶手,扶手上不应存在可能致伤的凸起、毛刺。

乘客区侧窗至少下部二分之一应封闭,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50%,且不得张贴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幼儿专用校车乘客区应采用平地板结构,除轮罩、检修口盖等的局部结构凸起外,地板上不得有台阶。

乘坐区、过道区和引道区域的地板覆盖层应防滑、耐磨。

校车应在车外顶部前后各安装两个黄色校车标志灯,前标志灯与车顶前部最边缘的距离应不大于40厘米;后标志灯与车顶后部最边缘的距离应不大于40厘米。

灯具应有一个圆形透明灯罩且绕其垂直轴线360°发光。

校车标志灯安装后不应高出车顶蒙皮上表面20厘米。

校车应在车后围板外表面、后方车辆接近时可以看到的区域,清晰标示“请停车等候”及“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红色字样。

“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字样应在“请停车等候”字样的下方;“请停车等候”字样高度至少应为20厘米。

“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字样高度至少为13厘米。

如果不能自然通风则应安装强制通风装置。

校车管理规定2024年版详解

校车管理规定2024年版详解

校车管理规定2024年版详解《校车管理规定 2024 年版详解》校车,作为孩子们上下学的重要交通工具,承载着无数家庭的希望和未来。

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校车管理规定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2024 年版的校车管理规定更是在诸多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详细规范。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校车的定义和标准。

2024 年版规定中,校车是指依照本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 7 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校车必须符合一系列严格的安全标准,包括车辆的结构强度、防火性能、应急出口设置等。

同时,校车还应当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车内外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在驾驶员资质方面,2024 年版规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校车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 25周岁以上、不超过 60 周岁。

同时,驾驶人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 12 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 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此外,还需要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校车的行驶路线也是管理规定中的重要内容。

校车行驶路线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

校车停靠站点的设置也有明确规定,应当在规定的位置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对于校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2024 年版规定强调,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

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生产校车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下同)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七条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

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第八条县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载怎么扣分?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载怎么扣分?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载怎么扣分?随着近年来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各地学校中的校车在政府的补贴下逐渐增多。

可以因为之前有关学校没有校车运营的经验,使得目前许多校车相关的安全问题频频发生。

可是,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载怎么扣分?下文会对此专题解答。

随着近年来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各地学校中的校车在政府的补贴下逐渐增多。

可以因为之前有关学校没有校车运营的经验,使得目前许多校车相关的安全问题频频发生。

可是,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载怎么扣分?下文会对此专题解答。

▲一、校车信息▲1、定义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

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指出,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加强校车监管,保障校车安全;并规定校车须安装卫星定位和限速装置。

2012年3月,中国校车新国标实施,上下车刷卡,家长就可收到短信。

▲2、运营简介和要求▲(1) 简介校车运营示范区是教育部于2011年8月26日规定的率先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的六个地区,包括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以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2) 要求教育部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校车工作基础,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政府主导,公安、交通、教育、安监、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校车购置、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学生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

要落实试点经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校车超载的扣分处罚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GB7258-2017发布----客车相关规定

GB7258-2017发布----客车相关规定

GB7258新国标发布,客车安全标准这些改动你需要知晓!原创2017-10-16张高洋客车信息网客车信息网9月29日,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新GB7258”)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机动车运行和车辆生产制造的安全标准,该标准将代替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通过增删和修改相关规定,对车辆生产制造进行更详细,更有针对性的约束和管理。

中国客车信息网针对客车相关规定进行总结归纳,以便读者对行业政策进行针对性了解。

值得注意的是,新GB7258新增和修改了多项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具体规定,将对新能源客车生产制造产生重大影响。

一、客车运行管理方面:(一)在术语定义上对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都做了修改。

1、客车: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

根据是否设置有站立乘客区,分为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

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具有可外接充电功能,且有一定纯电驱动模式续驶里程的混合动力汽车,包括增程式电动汽车。

3、燃料电池汽车:以燃料电池作为主要动力电源的汽车。

(二)在车辆标识方面做了补充和修改。

二、车辆制动及稳定性方面:1、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 的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侧倾稳定性。

具体为:除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外,在空载、静态条件下,向左侧和右侧倾斜的侧倾稳定角均应大于等于35°。

2、车长大于11m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应装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道保持辅助系统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3、车高大于等于3.7m 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应装备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以保证对车辆的防侧翻控制。

4、所有客车的所有行车制动器应装备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

5、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按照GB1267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从踩下制动踏板到最不利的制动气室响应时间(A)应小于等于0.6s。

校车新国标 为孩子上下学画出“安全线”

校车新国标  为孩子上下学画出“安全线”
深至少 3 0 m,坐垫 高大于 2 c 2c m,靠背厚度至 少 4 m。 c
座 间 距 :起 码 5 m 宽 0c
乘 客 区侧 窗 至 少下 部 12应 封 闭 ,所 有 车 窗玻 璃 的 可 / 见 光 透 射 比应 不 4 于 5 %,且 不 得 张贴 不透 明和 带任 何镜 面 、 0 反 光 材 料 的 色纸 或 隔热 纸 。 幼 儿 专 用校 车 乘客 区应 采 用 平地 板 结 构 ,除 轮 罩 、检 修
校 车 新 国标 要 求 , 幼 儿 校 车 座 椅 的 座 间 距 应 不 小 于
5 m,小 学生 校 车座 椅 的 座 间距 应 不 小 于 5 m,中小 0c 5c 学 生校 车座 椅 的座 间距 应 不小 于 6 m,照管人 员的座 间 5c
距 应 不 小 于 6 m 。 5c
口盖等的局部 结构 凸起外 ,地板上不得有 台阶。
更 加注 重 车 辆 配 置 的人 性 化 、更 加 注 重 车辆 安 全 管理 的 可操 作性 。 同时 ,车辆 安全性 能要 求明显 提升 ,标准 在车 身结 构 强度 、碰撞 防 护结构 、制动装 置 、司机 视野 、轮胎 、安全
与原 国标 《 用小 学 生校 车 安全 技 术 条件 》 相 比 , 专 《 专用校 车安 全技 术条 件》 对学 生 座椅 、应 急 出 口 、踏 步 等3 o多项 内容 进 行 了修 改 ,增 加 了急 救箱 、内装 饰件 、
信号 系统 、各校车 最大乘 员数 等 3 余 项要 求。 o
记者 了解到 ,新 国标 有一 定的过 渡期 ,已获得 许可或 通 过认证 的产 品 自本 标准 实施之 日起 第 1 个 月开始 执行 。 3
● 解读
定 员 :校 车 不 得 超 5 6人 幼 儿 校 车 的 最 大乘 员数 不 超 过 4 5人 ; 小 学 生校 车 和 中 小 学 生校 车 的 最 大乘 员数 应 不 超 过 5 人 。 6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制度_1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制度_1

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

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

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

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

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

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校车使用与交通运输规定

校车使用与交通运输规定

校车使用与交通运输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校车的使用成为了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校车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超载、不安全驾驶等。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和交通秩序,交通运输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交通运输规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校车使用与交通运输规定的相关问题,以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参考。

一、校车的使用现状回顾我国校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校车的使用已逐渐成为学生上下学交通的主要方式。

校车方便、快捷,能够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然而,我们也看到校车的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座位不足、超载现象严重等。

这些问题对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构成了威胁。

二、超载问题的危害超载是校车使用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校车超载不仅增加了车辆的运输压力,而且给学生的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

超载使校车在行驶过程中更容易出现翻车、碰撞等事故,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校车驾驶员素质的重要性校车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与驾驶员的素质密不可分。

校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道德水平,保持稳定的心理状态。

他们是学生安全的守护者,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学生的安全。

四、交通运输规定的必要性为了解决校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转和学生的安全。

这些规定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是保障校车使用的重要保障。

五、校车座位数与超载问题交通运输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校车的座位数及超载情况的处理。

校车的座位数应当与实际乘车人数相匹配,不得超载。

超载情况下,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学生的安全。

六、校车安全设施的要求交通运输规定还对校车的安全设施提出了要求。

校车应配备安全带、防撞设施等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七、校车驾驶员的资质要求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校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要求。

驾驶员应该有驾驶校车的实际工作经验,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新校车标准

新校车标准

新校车标准
1、新国标将校车分为轻型校车和大中型校车,轻型校车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大中型校车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

校车车高不得大于3.7米,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架铰接客车和双层客车不能作为专用校车使用。

2、专用校车应安装前、后保险杠。

3、幼儿园校车的最大乘员数不超过45人。

另外,校车内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儿手指的孔洞,不应存在可能致人员受伤的凸起、凹陷、尖角等缺陷。

校车应在车外顶部前后各安装两个黄色校车标志灯,前标志灯与车顶前部最边缘的距离应不大于40厘米;后标志灯与车顶后部最边缘的距离应不大于40厘米。

校车应在车后围板外表面、后方车辆接近时可以看到的区域,清晰标示“请停车等候”及“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红色字样。

幼儿园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

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指出,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加强校车监管,保障校车安全;并规定校车须安装卫星定位和限速装置。

2024年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校车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在乘坐校车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学校校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学、初中、高中等各级学校的校车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车管理应当坚持以学生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确保校车安全有序运行。

第四条校车的所有权应当明确,学校应当依法对校车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健全校车运行台账。

第五条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校车管理人员,负责校车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各项校车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校车运行安全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当制定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运行的范围、条件、要求和运行期限。

第八条校车在运行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检测。

第九条学校应当组织开展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校车驾驶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职业素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校车驾驶员从业前和在岗期间应当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校车驾驶员队伍管理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和评价,实行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校车驾驶员在驾驶校车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乘车的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确保校车的车况良好,保证校车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可靠。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校车随车人员,负责学生乘车的管理和安全监护。

第三章校车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组织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配备校车安全装置,如安全带、灭火器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2024年校车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校车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校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车的使用管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校车指的是学校自有或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

第四条校车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应确保校车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车辆年检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责任人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校车管理员和安全教育员。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校车司机的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学校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参与校车使用管理。

第二章校车第十一条学校应购买或租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车辆应配备安全设施,包括防抱死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

第十二条校车应制定固定的运行路线,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行驶。

第十三条校车应配备GPS定位装置,学校应及时掌握校车的运行情况。

第十四条校车应保持车况良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运行安全。

第十五条校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校车应配备安全窗、应急出口等安全设施,保障学生的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制定校车使用规定,明确校车的使用范围和时间。

第十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驾驶员第十九条校车驾驶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第二十条校车驾驶员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驾驶培训。

第二十一条校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驾、超速行驶和使用手机等娱乐设备。

第二十二条校车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文明接送学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适合驾驶校车。

国家出台的校车标准

国家出台的校车标准

国家出台的校车标准为了确保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和舒适,国家出台了校车标准,规范了校车的设计、制造、装备和管理。

以下是关于校车标准的分步骤阐述:第一步:校车的设计和制造为了确保校车的安全,国家出台了校车的设计和制造标准。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校车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经过正规的车辆制造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

校车应从整体上考虑乘客的安全、舒适和便利性,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校车的车身长度不能超过12米,车宽不能超过2.5米。

2.校车的内部空间要充足,座位要舒适。

3.校车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如安全带、逃生窗口、应急出口等。

第二步:校车的装备校车的装备也是非常重要的。

装备的质量、安全性和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校车必须配备以下设施和设备:1.反光条和标志,以确保在夜间或降低能见度时校车能够被其他车辆和行人识别和辨认。

2.灭火器、急救包等应急设备。

3.空调、暖气、通风等空调设备,以保证学生舒适的乘车环境。

4.高清监控摄像头或行车记录仪,以监控强制标准时刻的校车行驶过程。

第三步:校车的管理校车的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校车的管理必须建立在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基础上。

校车的管理应该涵盖以下方面:1.运营管理:每辆校车应有专门的驾驶员和学生管理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2.维护管理:要求每辆校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行驶。

3.安全管理:对每位校车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试和培训,要求每辆校车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4.事故处理:如果发生校车事故,相关人员应及时处理事故,并组织紧急救援。

校车是为了让学生更加安全、便捷地上下学而存在的,校车安全也是学校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校车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校车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们的工作中,必须要重视校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为学生提供最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在我国校车超载三人怎么处罚

在我国校车超载三人怎么处罚

People cry throughout their lives, and laughter is learned later.(页眉可删)在我国校车超载三人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校车的本意本来就是为了保障学生在上下学途中的安全问题,可是如果学校家长和驾驶校车的司机,本身在驾驶的过程当中就存在着一些违规现象,这和校车的初衷就背道而驰了。

比如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平时车辆超载三两个人也无所谓,其实这些都是一些大家不注意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那么,在我国校车超载三人怎么处罚?一、在我国校车超载三人怎么处罚?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二、校车的相关信息1、定义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

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指出,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加强校车监管,保障校车安全;并规定校车须安装卫星定位和限速装置。

年3月,中国校车新国标实施,上下车刷卡,家长就可收到短信。

2、运营简介和要求(1)简介校车运营示范区是教育部于年8月26日规定的率先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的六个地区,包括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以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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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新国标:中小学校车最多坐56人
新京报讯 4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昨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的“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紧随其后亮相,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均为强制性技术标准
昨日发布的校车新国标共包括两项:《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称,这两项新国标是综合了去年年底公开征求意见时的四项标准内容,主要适用于幼儿园阶段3周岁以上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的群体所乘坐的专用校车。

其中,《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提到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它将代替2009年版本的国标《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双层客车不能当校车
新国标将校车分为轻型和大中型两种,轻型校车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大中型校车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

专用校车都要安装前、后保险杠,以提供最大的保护。

校车车高不得大于3.7米,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铰接客车和双层客车都不能作为专用校车使用。

幼儿校车限乘45人
新标准增加了校车最大乘员数量限制、急救箱配备、内装饰件、信号系统、车内空气成分等30余项要求,并对学生坐椅、应急出口、踏步等30多项内容进行了修改。

按照新国标,幼儿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45人;小学生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左右两侧应各有出口
专用校车应只有一个乘客门并位于右侧前后轮之间,为方便撤离和车外救助,车辆的左侧、右侧应至少各有一个出口。

专用校车的踏步(台阶)不能太高;必须设置上下车扶手、坐椅;隔板须软化处理;车内空气质量必须达标;要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和车内车外录像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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