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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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临床用血在医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血液的稀缺性和使用风险,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血液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可以有效提高血液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减少血液浪费,在保证病患用血需求的同时,充分发挥血液资源的效益。

目的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临床用血的申请和使用流程,保证血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确保临床血液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该制度也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血液使用,降低医疗风险,并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明确的指导方针,以便更好地应对病患的用血需求。

管理流程申请1.临床医生在确诊血液相关疾病,确定需要进行血液治疗时,应向临床用血申请中心提交血液申请表。

2.血液申请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结果、血液治疗的指征和目的等内容。

3.血液申请表需要经过临床医生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至临床用血申请中心。

审批1.临床用血申请中心收到血液申请表后,将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包括申请表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的检查。

2.如果初步审查通过,申请表将分配给专门的血液负责人进行详细审查,以确保血液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血液负责人将根据血液资源的供应情况、患者的病情等因素作出审批决策,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将申请结果通知临床医生。

分级管理1.分级管理是临床用血申请的一项重要机制,主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血液资源的供应情况,对血液申请进行分类和优先级的划分。

2.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血液申请分为紧急用血、急诊用血和普通用血三个级别。

–紧急用血适用于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及时进行血液输血以挽救生命的情况。

–急诊用血适用于病情较为严重,但没有生命危险的患者。

–普通用血适用于病情稳定、需要进行长期血液治疗或补充血液成分的患者。

3.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血液资源将优先用于紧急用血,其次是急诊用血,最后是普通用血。

临床用血审核报批及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报批及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报批及分级管理制度
一、输血申请单由医师逐项填写,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严格执行临床输血分级管理制度,经审签后应连同血样本一起,送输血科备血。

二、为做到有计划地供血,除紧急输血外,应至少提前一天向输血科递交输血申请单,特殊血液成分供血如洗涤红细胞、血小板、冷沉淀等,须提前预约。

三、如申请单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备血和输血:
1)输血申请单未审核或未按要求审核;
2)大量用血或使用全血未报批(紧急抢救除外,但事后必须补办报批手续);3)用血申请单格式规范、书写规范(不能使用符号表示检查结果)、信息记录不完整者;
4)择期手术的备血申请单未提前一天送至输血科。

四、报批登记:
1)临床单例患者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8U(1600ml)履行报批手续,需要科主任签名、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

2)同时输注红悬+血浆的作为“全血”使用或直接申请全血者,须由分管院长在申请单上审批签字。

五、分级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聊城市人民医院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输血申请管理,杜绝不合理输血申请的出现,严格把握输血适应证,控制临床医师滥用血液,医院将限制各级医师的最大申请权限,加强上级医师审核批准和医院行政干预,最大限度的保护血液资源,对各级医师及大量输血申请进行规定如下,输血科和各级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理的输血申请。

一、主治医师最大申请权限:
红细胞:4U,血浆1000ml,血小板1个治疗量,冷沉淀10U 二、副主任医师最大申请权限:
红细胞6-10U,血浆1000-2000ml,血小板2个治疗量,冷沉淀20U
三、输血科会诊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
红细胞10U以上20U以内,血浆2000-3000ml,血小板3个治疗量,冷沉淀20-30U
四、输血科会诊科主任签字报医务处和分管领导:
红细胞20U以上,血浆3000ml以上,血小板3个治疗量以上,冷沉淀30U以上
五、非计划应用血液制品,为抢救急诊患者,值班住院医师可临时使用成分血及全血一次。

六、特殊血液制品及稀有血液必须提前申请。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

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

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三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四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科批准,方可备血。

第五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

(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

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第六条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七条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第九条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及输血会诊制度。

第十条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第十一条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

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

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

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控制输血严重危害管理方案临床用血申请权限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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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医院临床医务制度三甲评审复评审修订版资料目录: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控制输血严重危害管理方案临床用血申请权限分级管理制度-制定目的保证临床合理、规范、安全用血,保障紧急抢救的及时用血。

二适用范围全院临床输血科室三主要内容1输血培训1.1 培训内容: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1.2 各级各类人员培训要求:1.2.1 输血科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或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过输血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1.2.2临床执业医师,须经医院组织的输血培训后,有医院医务科授权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

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1. 2.3新入院医护人员和其他从事输血相关辅助工作的专门人员必须进行临床输血培训I,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1.2. 4医学生、进修人员入院教育培训必须包括临床输血知识,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输血相关工作。

1. 2.5未经临床输血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临床输血相关的工作。

2临床用血:2.1输血前检查:2.1.1 检查内容:2. 1.1.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和交叉配血实验。

2. 1.1.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2. 12检查对象:2. 1.2.1手术患者、待产孕妇和有创诊疗操作原则上应将输血前检查作为入院常规。

2. 1.2.2内科住院、门急诊可能需要的患者夜应提前进行输血前检查,确保意外大出血时输血治疗的及时和安全。

2. 13检查频次:2. 1.3.1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

2. 1.3.2间隔3个月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

2. 1.3.3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每次输血前都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

2・2输血指征评估:3. 2.1临床医师应当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进行输血指征综合评估,制定输血治疗计划和方案,合理进行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为保证输血安全和质量,进一步规范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安全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制订本制度。

一、输血评估及分级申请审核管理(一)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失血情况、既往史、代偿功能、实验室结果、输血风险、患者意愿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二)为保证合理安全用血,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用血申请,应予审查,对不适合的血液品种、输血量、输血速度予以纠正。

(三)输血申请的权限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备血。

以上各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急救用血超过1600毫升, 事后应于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输血科和医务科48小时内完成审批手续。

(四)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输血前检查,输血指征,上级医师审核等内容予以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单退回。

对输血指征不明确的病例对临床医师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临床医师有临床输血的最后决定权。

(五)实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应履行告知义务,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记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理由,由患者或其亲属签名。

医务科负责审批、备案。

(六)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院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二、血液标本采集审核管理(一)采集用于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标本时,应当由医护人员到床旁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患者ID 号等信息,应当至少使用患者姓名、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两种核查方式,确保患者无误后方可采集。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输血的行为。

由于血液资源有限,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合理利用血液资源,保证输血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制定了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和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将输血行为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首先是急救用血。

急救用血是指在患者出现严重出血或其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进行输血,以尽快补充血液量,维持患者生命体征的稳定。

在急救用血的情况下,输血应该优先考虑,并且应该尽快进行输血。

医疗机构应该建立紧急用血通道,确保输血的迅速和安全。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该建立紧急用血的血液库存管理制度,确保急救用血的血液即时供应。

其次是病情稳定用血。

病情稳定用血是指在患者病情稳定的状态下,为了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或治疗效果而进行输血。

在病情稳定用血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该进行详细的临床评估,包括患者的诊断、病史、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等。

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医生需要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输血,并选择合适的输血时机和输血量。

医疗机构还应该建立用血审核制度,确保输血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最后是病情轻微用血。

病情轻微用血是指患者病情轻微,不需要及时输血的情况下,为了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或治疗效果而进行输血。

在病情轻微用血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该进一步加强用血管理,确保输血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医生需要进行详细的临床评估,并充分告知患者输血的风险和收益,与患者共同做出合理的决策。

总之,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合理利用血液资源,提高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该制度将临床用血行为分为急救用血、病情稳定用血和病情轻微用血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这有助于医疗机构合理利用血液资源,提高输血的质量和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规定(3篇)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遵循科学、合理的临床用血方案。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临床用血分级标准第六条临床用血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严重贫血患者;(二)重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四)严重烧伤患者;(五)大手术患者;(六)其他需要紧急输血的患者。

二、二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中度贫血患者;(二)中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慢性贫血患者;(四)其他需要输血的患者。

三、三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轻度贫血患者;(二)轻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手术中预计出血量较少的患者;(四)其他需要输血的患者。

四、四级用血:指不符合上述三级用血标准,但需要输血的患者。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血型、血常规等检查结果,参照本规定第六条,确定患者的临床用血等级。

第八条医疗机构在确定患者临床用血等级时,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确保输血安全。

第三章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第九条患者需要用血时,由经治医师提出用血申请。

第十条经治医师提出用血申请,应当填写《临床用血申请表》,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血型、用血等级、用血量、用血目的等。

第十一条《临床用血申请表》经主治医师审核同意后,由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临床用血审批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对《临床用血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会诊;(二)经审核同意的,由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办理用血手续;(三)经审核不同意用血的,应当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说明理由。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一、目的:该制度为了保障科学、安全、合理、有效用血,使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院范围内的临床医生申请用血。

三、具体要求
(一)全院临床医师用血必须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二)所有输血申请单必须根据申请量由相应资质人员或部门进行审核后签字,由输血科审核其申请单格式及书写是否规范、信息记录是否完整后才同意其申请备血。

1.大量用血需要填写《大量用血申请单》,并需要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大量用血指同一患者一次申请备血量(包括所有血液制品)超过1600ml。

2.同一患者本次住院期间累计用血超过10U(全血或红细胞)时,需要填写《同一患者累计用血超过10U申请单(全血或红细胞)》,并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

(三)紧急抢救输血时,按相应的紧急抢救流程先进行输血抢救,紧急用血完毕后必须补办签字手续,职能部门要做好相应登记,相应科室要做相应的总结分析。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临床用血的紧急程度,对临床用血申请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保证紧急或者紧急用血的安全、有效。

合用于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临床用血的管理。

3.1 临床用血申请根据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急用”、“预定”、“手术备血”、“预防性”六种。

3.2 临床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用血的紧急程度。

抢救病人需加盖“绿色通道”紧急章。

3.3“特急”用血仅合用于大量失血,如不即将输血有死亡可能的患者。

血液发放可不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但临床医生要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并签字确认。

输血科收到申请单后,即将发给同型红细胞,并在发血单上注明“未配血”。

对于未知血型的,可直接发给O 型红细胞。

但输注前需抽取病人原始血标本,以便检测病人血型。

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应尽快完成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即将通知临床医生住手输血,并进行相容性输血。

3.4wei)险的患者。

可选用速度较快的交叉配血方法(凝结胺法),要求在30 分钟内发出第 1 袋血。

3.53.6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预定的时间前,完成血液相容性检测。

3.7员应保证血液库存量大于备血量,待临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

心脏中心除外(处理方式同“预定”)。

3.8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

3.9 为拯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需根据紧急程度,简化紧急大剂量输血时的配血程序,但必须严格做好核对签发和床边核对工作,严防浮现人为差错发生。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搞好我镇学校的安全工作,作到点点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责任明确,目标落实,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组织保障制度。

1.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业务副校长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各中层领导负责本口对应业务、功能室等一系列安全事项,村小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周值班领导负责统筹安排、管理当周校园安全工作,当周值周教师、安全巡查人员为本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教师是该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为本堂课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一、临床输血实行分级审核与报批管理,临床医师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科学合理用血,杜绝不必要的用血。

二、输血申请单的审核:1)上级医生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如不符则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保存、打印、签字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2)输血科审核:输血科在按收输血申请时应对输血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审核;3)输血申请单审核率为100%。

三、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1)输血申请前评估:申请医师应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评估患者输血指征及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2)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患者输血指征、预定输血时间、输血品种与剂量是否与患者病情相符,如不符则由上级医生提出修改意见,交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3)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二次审核:输血科在接到临床用血申请后,对可能存在不合理的申请,应积极与用血申请科室或医师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对患者输血指征、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进行二次审核。

若存在部分不合理则应给临床用血部门和申请用血医师合理的建议,并将二次审核内容和建议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对无输血指征的申请则将二次审核内容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并将输血申请单归档保存于输血科。

4)医院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0%,术中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5%,成分输血比例≥90%以上。

四、临床输血申请经上级医生审核合格后,由上级医生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字。

需履行报批手续的则应履行报批,要求大量输血报批审核率必到100%。

临床科室应及时将输血申请报批手续交由输血科保存于10年。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节约有限的血液资源,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8个单位(1600ml)的,需由患者所在科室组织讨论、科室主任签字,经输血科审核后,再报医务科批准(急诊抢救用血除外)。

二、同一患者24小时累计用血超过8个单位(1600ml)且超过备血量的,需由输血科报医务科备案,并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进行用血后评价。

三、医师的分级权限和审批程序:计划用血量小于4单位(800ml)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上级医师核准后签发;同一患者一天计划用血在4到8个单位800到1600ml)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后签发;计划用血量在8单位(1600 ml)以上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由科主任核准签字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四、本制度中所指的用血量主要是红细胞制品或全血量。

输血权限分级管理制度

输血权限分级管理制度

输血权限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疗机构内输血操作,确保输血安全,本管理制度制定此输血权限分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进行输血操作的医护人员。

二、输血权限的分级根据医护人员的不同职务和专业水平,将输血权限分为三个级别:1. 一级输血权限:拥有一级输血权限的医护人员包括: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生、主管护士等,他们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输血操作并处理输血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

2. 二级输血权限:拥有二级输血权限的医护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及护师等,他们具备相对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常规输血操作。

3. 三级输血权限:拥有三级输血权限的医护人员包括:实习医师及护士等,他们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在一级或二级输血权限的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完成输血操作。

三、输血权限的获取与管理1. 医护人员获取输血权限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职称或资格证书;(2)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3)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技能。

2. 输血权限的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输血权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输血权限的范围和要求,并确保医护人员权限的合理分配;(2)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技能水平;(3)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护人员的输血权限进行复核和评估,及时调整权限级别。

四、输血操作流程1. 输血前准备:(1)核对输血医嘱,确认输血适应证和禁忌症;(2)核对受血者身份和输血标本;(3)准备输血器材、输血液体和溶液。

2. 输血操作:(1)确认受血者的静脉通路;(2)根据输血医嘱设置输血速度,并监测输血过程中的相关指标;(3)密切观察受血者的情况,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3. 输血后处理:(1)输血结束后及时记录输血量和时间;(2)观察受血者的情况,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五、输血安全保障措施1. 输血操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输血操作流程;2. 输血器材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3. 输血过程中应保持无菌操作,避免交叉感染;4. 输血后应遵守相关处理规范,确保输血后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理。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合理和安全输血,医院对临床医师用血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1开展输血治疗的医师必须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执业医师。

2开展输血治疗的医师必须经医院组织的输血培训合格后,由医院医务处(科)授权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

3主治以下医师没有单独进行输血治疗的权限,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输血治疗。

4一次申请输注红细胞≥6u(1u由200ml全血制备)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签字同意。

5超过8u执行临床输血审核制度。

6此处所规定的用血权限的认定,以《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签名为准。

7紧急输血按照《紧急用血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事后补办手续。

岚山区人民医院血库
2013年7月30日。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有效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师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治疗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风险和利弊及可供选择的其他办法,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医患双方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报医务科或总值班领导审核同意、备案批准后实施、并记入病历。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小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四、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五、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
后,报医务科及分管院长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条款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紧急用血可以不受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权限及逐级审批限制,但需在用血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六、上级医生对下级医生申请用血必须严格审核,严格控制临床用血。

审核输血分级管理制度

审核输血分级管理制度

审核输血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输血管理工作,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国输血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输血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输血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输血安全、有效以及合理使用。

第四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和《临床输血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输血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输血管理工作规范有效进行。

第二章输血管理机构及责任第五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输血管理机构,负责输血质量管理,并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明确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第六条输血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主任)或其委托的主管分管输血工作的副院长(主任)担任主任,组织和领导院内输血管理工作。

第七条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输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业技术团队,由资深专家担任输血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顾问,负责院内输血技术标准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输血管理人员,包括输血科主任、护士长等,负责输血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记录归档等工作。

第十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输血人员,包括输血医师、输血技师、输血护士等,确保输血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三章输血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输血管理制度,明确输血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输血全过程的各个环节。

第十二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适应症等因素,划分不同输血级别,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实施输血。

第十三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知情同意制度,明确患者和家属对输血治疗的知情权利和责任,并做好知情告知工作。

第十四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风险评估制度,对输血前、输血中和输血后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输血风险。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临床用血是临床医学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但由于血液资源有限,需要进行合理的分级管理、审核和报批制度,以确保用血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下面将从分级管理、审核、报批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是分级管理。

临床用血按照紧急程度和血液需求量的大小可以分为三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用血适用于危及患者生命的急救场合,如大量出血、休克等;二级用血适用于需求量较大的手术和治疗中;三级用血适用于一些较为常见的手术和治疗。

通过合理分级管理,可以确保紧缺血液资源优先满足高等级患者的需求,提高用血效率。

其次是审核制度。

对于每一次用血申请,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包括血液需求的合理性、用血指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替代治疗等。

审核的目的是减少不必要的用血,避免浪费血液资源。

审核可以由医生和血液科专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进行,根据临床指南、血液资源情况和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同时,通过完善的信息系统,可以实现用血申请的电子化,提高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是报批制度。

用血申请经过审核后,还需要进行报批才能获得血液资源。

报批制度可以分为内部报批和外部报批两个层面。

内部报批一般由医院内部的用血管理机构进行,负责协调血库资源,根据审核结果给予批准或否决。

外部报批由血库管理机构负责,一般是省级或市级统一管理的,对需要大量用血或特殊血液产品的医院进行统一调配。

通过报批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血液资源的公平分配,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区域的用血需求。

综上所述,临床用血申请的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是血液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分级管理,可以使紧缺血液资源更好地满足高等级患者的需求;通过严格的审核制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用血,避免浪费血液资源;通过完善的报批制度,可以确保血液资源的公平分配。

同时,建立电子化的信息系统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用血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临床输血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技术,可以挽救患者生命,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成本。

为了合理有效地管理输血资源,提高输血管理质量,医院需要建立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输血资源的优先使用,合理地分配和利用输血资源。

该制度的管理流程包括三个主要环节:申请分级、审核和报批。

首先,申请分级环节主要是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和输血需求的紧急性,将输血申请分为不同的等级。

比如,将急需输血的患者划分为紧急等级,而一般需要输血的患者划分为普通等级。

这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优先处理,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其次,审核环节是对输血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输血的指征。

这一环节需要临床专家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输血。

在审核过程中应重点考虑输血对患者的疗效、风险和成本。

只有审核通过的申请才能进入下一步的报批环节。

最后,报批环节是由医院领导或专门的输血委员会对通过审核的输血申请进行最终的决策。

在这个环节中,需要综合考虑输血资源的有限性、临床需求和治疗效果,确定是否批准输血申请。

医院可以根据输血需求和资源状况规定每个周期内的输血配额,以合理分配输血资源。

建立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输血资源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输血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同时,在临床上可以更好地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输血相关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

然而,要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需要医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配合。

医院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明确相关的责任和职责,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落地和有效实施。

总之,建立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可以提高输血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一制度的实施需要医院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需要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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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用血管理,完善我院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建设,积极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一、本医疗机构在医务部的监督指导下对各科室的合理化用血进行分
级管理.
二、各科室严格按照分级管理目标,进行工作指导。

三、按照疾病与手术种类,制定平均用血量
四、按照医生的级别,进行临床用血及手术用血的量化管理。

五、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
备血(急诊用血除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六、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急诊用血除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
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七、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
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急诊用血除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
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八、同一患者24小时累计用血超过2000毫升(包括悬浮红细胞,血
浆等)且超过备血量的,用血事后应当按照规定执行补办报批手
续,并由临床进行用血后评价。

九、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
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

十、医务部负责用血分级管理的评价与考核,发挥临床输血委员会的
职能对大量输血的案例评价与监督,并且把结果内容公示于医院内网,并且与科室效益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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