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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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模板】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模板】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
申报书
申报高校
申报类型
项目名称
填报日期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制
2018年7月
填表说明
一、请如实填写《申报书》。

填写前须仔细阅读项目通知、
建设标准(试行)和管理办法(试行)。

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

二、《申报书》采用A4规格页面,左侧装订。

三、所填写内容可附页。

如有支撑材料,请按表格的顺序装
订好作为附件附后。

四、凡递交的《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概不退还。

一、项目团队
二、项目前期基础
2-1已实施情况(可附页)
2-2项目特色(可附页)
2-3育人实效(可附页)
2-4推广价值(可附页)
三、项目提升规划
3-1建设目标(可附页)
四、条件保障(可附页)
五、推荐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批转《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批转《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

中共中央关于批转《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的通知(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前不久,中央书记处委托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召开了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定了《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现发给你们。

这个《纲要(试行)是在对当前我国工人阶级状况和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状况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较长时间的准备、几下几上多次讨论修改而制定的。

中央认为,这个《纲要(试行)》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加强和改进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很好、很重要的文件,其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但是,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单位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很不相同,职工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有很大差别,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实施的进展将有快有慢。

因此,在执行这个《纲要(试行)》时,首先要组织各级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然后研究、制订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步骤,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不同时期抓什么重点,都必须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具体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决不可照本宣科,应付了事,或者千篇一律,生搬硬套。

希望你们在执行中,发挥创造精神,不断总结新的经验,以便在适当的时候对《纲要(试行)》再加以补充修改。

为了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加强对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中央责成中央宣传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参加,组成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书记处领导下工作。

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经济部门,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建立和健全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日)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责任(一)我国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国家的领导阶级,是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并进一步向共产主义伟大目标前进的历史过程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

东孟小学思政课实施方案

东孟小学思政课实施方案

东孟小学思政课实施方案为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大学生的获得感,按照吉林省高校工委《关于开展____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健全领导机构,打牢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基础成立以院长、党委负责人为组长的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主要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

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规划学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评价考核体系的制定以及实施。

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思政课建设情况调研紧紧围绕提高思政课建设质量这一工作目标,聚焦增强大学生获得感这一核心指标,突出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改革、课堂教学效果等关键环节,深入思政课堂、深入师生,精准查找在思政课教育教学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1.深入开展校、院(部)、教研室三级调研督查。

从5月上旬开始,一是由我校校长、党委负责人等同志组成调研督查组,围绕我校思政课建设体制机制,以及教学体系、人才体系、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项调研督查。

二是深入开展对我校思政课建设情况调研;发现短板不足,总结经验做法,研究问题解决方案。

三是要重点围绕05方案实施以来的有效做法和突出问题、队伍建设方面的成绩和不足、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的情况等,认真开展一次思政课建设情况梳理自查。

6月15日前,将我校思政课建设创新情况、特色做法和工作案例形成不超过3000字的调研报告,报省教育厅高校思政处。

2.全面开展校、院(部)、教研室三级听课。

从5月份开始,一是配合做好教育部专家和吉林省高校工委调研督查组来我校听课指导工作;听课范围做到本专科思政课程全覆盖。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摘要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摘要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摘要第二章评审条件第十条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能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系统地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并能带头认真贯彻执行。

三、系统地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素质,同时具备相关的经济、法律、历史和现代科技等知识。

四、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卓有成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五、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对思想政治工作有较深的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六、思想品德优良,模范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七、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政工师职务2年,表现良好,工作胜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表现良好,工作胜任。

八、197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先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国外语统一考试(B级)并取得合格成绩。

外语语种和专业任选。

九、45周岁以下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取得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全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十、在担任政工师期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工作业绩上必须取得下列4项中的2项:1、在省部属、大中型企业,相当于县处级以上的事业单位担任主要领导3年以上,工作胜任。

2、对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获得上级奖励或表彰作出主要贡献。

3、主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对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4、对被全省范围推广的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重要贡献。

(二)在研究成果上必须取得下列4项中的1项:1、在省(部)级以上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独立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二篇。

室(部门)、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

室(部门)、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

室(部门)、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科室、班组在培训中心改革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根据《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所科室、班组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室(部门)、班组是培训中心的中层组织,担负承上启下的作用。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教学活动的最基层组织,是培养高素质职工队伍的前沿阵地。

科室、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科室、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全面推进科室、班组建设,培育和造就一支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三条室(部门)、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素质、塑造形象,调动教学和生产积极性为目的,坚持正面教育,贯彻疏导方针,唱响主旋律,培养职工树立敬业爱岗的道德意识,遵章守纪的道德纪律,无私奉献的道德精神,充分发挥科室、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保证、协调、引导、激励和服务作用。

第四条室(部门)、班组思想政治工作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根据客观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研究新情况,解决科室、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问题,使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与内容第五条室(部门)、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密围绕培训中心的改革与发展,以科学理论教育职工,以宏伟目标激励职工,以职业道德规范职工,以健康文化陶冶职工,引导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培养“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遵章守纪”的责任意识,促进培训中心的改革与发展。

第六条室(部门)、班组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基本内容:1、深入开展以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教育。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2、强化以“人民铁路为人民”为宗旨的职业道德教育。

要教育职工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养成严明的职业纪律,练就精湛的职业技能,培养强烈的岗位成才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

最新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

最新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

漳州师范学院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更加深入扎实地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1.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学生。

2.明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和目标。

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着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队伍素质,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着力优化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为加快海西经济区建设培养和造就更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实践回答“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

二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学校各项工作。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能力培养等方面的关系,教书与育人的关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关系,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关系,教风与学风的关系,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实现学校各项工作和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加强、改进和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进行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是党对军队实施思想政治领导的基本途径,是加强军队全面建设、完成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任务是:围绕解决好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新型军人,引导官兵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始终保持坚强革命意志和旺盛战斗精神,做到: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导。

把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官兵作为根本任务,以科学的理论回答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保持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先进性。

(二)贯彻以人为本要求。

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调动参加和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启发疏导、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统一,注重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官兵全面发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适应国家改革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紧贴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实践,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军事训练等各项工作中,发挥服务保证作用,为生成、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四)一切着眼实际效果。

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质量效益,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思想进步与保持心理健康、加强思想教育与完善政策制度结合起来。

(五)注重实践活动培育。

发挥军事训练、部队管理等具有的特殊思想教育功能,引导官兵在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在完成任务中培育革命精神、优良作风和高尚品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的通知【标 签】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1995﹞199号【发文日期】1995-10-31【实施时间】1995-10-3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根据全国税务系统第四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作了修改,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我局。

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队伍,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调动广大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根本性措施。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税务队伍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证作用。

第三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第二章 任务、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积极性,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税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

要特别重视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

第六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是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二级管理办法0921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二级管理办法0921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二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规范学校和各系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推进我校学生工作校系二级管理,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规定第二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实行“学工部牵头,各系具体负责,校系两级管理”的目标管理体系,以保证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负责研究、处理全校学生工作重大事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全校性学生工作事务,规划学校学生工作方案。

第四条学工部在学校党委、行政以及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在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代表学校履行“调查研究、策划协调、督查考核、政策指导、信息服务、制度完善”的学生工作教育管理职能。

第五条系部是学生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的实施单位,根据学校学生工作总体安排,全面负责系部学生工作,参与全校组织的学生工作。

各系应结合各系部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学生工作。

第三章辅导员管理第六条辅导员的管理采取校系二级管理。

第七条辅导员的人员分配由学工部按照系部人员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培训。

.第八条辅导员的分配到系部后,辅导员的工作分配由系部安排(包括值班安排)。

第九条辅导员的个人考核由系部负责。

第十条辅导员考核办法的基本原则由学工部牵头制定。

第四章导师和班导师的管理第十一条导师、班导师由系部选聘,并安排工作,人事处对导师、班导师名单备案。

第十二条导师、班导师经费直接划拨到系部由系部分配。

第十二条导师、班导师的考核由系部负责。

第五章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十三条考核目的。

考核旨在充分调动和激发系部开展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第十四条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考核组长,学生工作部具体牵头负责考核事务。

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 - 中国石油大学 精品

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 - 中国石油大学 精品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学院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参照《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从严要求、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程序,不断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地考核评价基层党的建设情况,不断推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早日实现“石油石化学科领域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协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委、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部、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书记。

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三、考核程序1.自查自评阶段。

各学院对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单位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形成自评报告并给出自我评价得分。

2.现场检查阶段。

学校考核评估工作组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学院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负责地给出考评成绩。

3.汇报交流阶段。

学校党委组织考核汇报交流会,听取各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汇报。

4.认定考核结果。

根据各学院党建自评报告、考核评估工作组评定成绩以及汇报交流情况,学校党委认定考评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考评优秀的给予一定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式改革方案(试行)

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式改革方案(试行)

北京城市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式改革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考核方式在教学改革中的杠杆作用,不断提高我校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在总结前一阶段我校思政课考核方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思政课教学的实际情况和教学改革的整体安排,制定本考核方式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我校“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把考核方式作为由课堂教学效果向学生综合素质转化的重要环节,把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在注重基础知识考核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充分体现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功能和预见功能,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核办法各门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考核主要内容及考核方式如下表:三、相关说明1、关于平时成绩考核考核目的:除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的一般性要求外,主要是为配合思政课课堂教学以问题为中心开展教学的改革,鼓励教师因材施教,采用多种有效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认真思考并积极参与各项教学活动。

考核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表现给出成绩。

迟到、早退、上课说话等情况扣分;缺勤达1/3者,按学校相关规定,本课程总成绩计0分。

课堂表现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回答问题、课堂讨论、课堂发言、教学小组活动等情况计分。

2、关于基础知识考核考核目的:基础知识主要是让学生掌握课程最基础、最一般的知识点。

考核形式: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命题,题型全部是单项选择题,每门课程约200-300道题目,每学期分两次把纸质版发至学生手中,期末以闭卷、机考的方式进行,每门课在上述题目中随机抽考40道题。

3、关于阶段考核考核目的:阶段考核是课程考核的重点,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在掌握课程的基本原理或基本结论的基础上,用学过的知识对所给材料进行分析,以逐步提高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学生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工作考核体系,逐步实现学生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对全面提升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客观公正评价学院各系学生工作情况,进一步调动各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优良学风、系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各系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方法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具体考核采用常规检查、不定期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问卷调查、考核组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考核以《学生管理工作院系二级管理实施办法》为依据,以《学生工作考核分量指标》为考核细则,内容包括:常规工作(A)、学生对本系学生工作满意度测评(B)、创新与成效(C)、工作台账(D)四项内容,总分100分。

其中常规工作(A)按月考核,学生对本系学生工作满意度测评(B)、创新与成效(C)、工作台账(D)三项按学期考核,四项平均分之和作为年度各系学生工作考评得分。

三、考核评比1.学生处根据考核分量指标按检查时段对各系学生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反馈各系考核结果。

2.学生处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作为年度各系工作考核参考。

3.学院年终进行“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根据各系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情况,各系申请,学生处审核,进行推荐,报学院批准,确认先进集体名单。

4.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系部,在辅导员评优、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四、考核奖励根据考核所得总分设置相应奖励数予以奖励。

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年度内无重大突发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系,具备评选先进资格。

获“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授予奖牌并给予奖励。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学生工作考核分量指标》附件: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分量指标指标分值检查明细考核说明相应报表说明编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具体分值评分档次检查时段统计和反馈主表分表A 常规工作60A-1学风建设情况根据随机抽查学生早晚自习、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情况打分10优(10分)良(8分)中(6分)一般(4分)旬月按月统计计分,以平均出勤率(未出勤学生总数/系应出勤学生总数)打分。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资料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资料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培育税务精神,凝聚税务力量,彰显税务形象,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四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

第六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筑牢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七条开展税务职业道德建设。

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培育和践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用思想文化引领人、行为文化锤炼人、精神文化激励人、制度文化规范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共同理想、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提升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020年(岗位职责)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

2020年(岗位职责)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

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门科学。

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事业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全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名称序列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

高级政工师为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第三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评聘范围是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不包括教育系统的大专院校)中在职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下列人员: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副书记)。

二、党的工作机构包括党办、政治部(处、科)、组织部(处、科)、组织人事部(处、科)、宣传部(处、科)、宣传教育部(处、科)、统战部(处、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三、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企事业单位内的车间(部门、科室)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基层党的工作的专职人员。

五、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工会宣传教育、组织、女工等部门专职负责人和直接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

六、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职人员。

七、企事业单位中的党校、政校的主要负责人、政治理论教员。

八、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具有内部准印证的)企业内部政治类报刊负责人、编辑和记者。

九、经批准的企业自办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人、编辑和记者。

第四条评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要正确把握和严格遵守评审标准。

既要重视参评人员的学历、资历等条件,更要注重其政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防止和克服论资排辈思想。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教学工作量核算试行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教学工作量核算试行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教学工作量核算试行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引导广大教师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学效益,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质量,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江苏理工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指导意见(试行)》,特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教学工作量核算试行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中的教学工作量是指专任教师承担的理论及实践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算单位。

2.标准学时是指给一个标准班(按80人计,特殊情况除外)上课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包含讲课、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践课、批改作业、教学法研究、编写教案、期末考试出卷、批改试卷、报送成绩等等),一个课内学时为一个标准学时。

3.不同类型的课程(或环节)、不同规模的编班人数,按规定的计算办法折算为标准学时。

4.教学工作量是核定教师岗位津贴的依据。

二、教师基本工作量定额专任教师应按照各自的专业技术职务履行规定的职责及教学工作量。

结合我们部门的实际情况,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定额拟按下表进行:岗位类别初中级(硕士)副高(博士)正高工作量(标准学时)320 300 280双肩挑正职(副职主持工作)的工作量按照对应职称教学工作量40%计,双肩挑副职的工作量按照对应职称教学工作量60%计,考试、考查课程教研室主任按照对应职称教学工作量分别按80%、82%计。

党支部书记、分工会委员等不实行教学工作量减免,统一发放工作量补贴。

三、实践教学课工作量1.课内实践教学,执行理论教学课时计算办法。

2.课外实践教学,寒暑假社会实践报告批阅,实行工作量补贴;教改团队成员在寒暑假期间执行并完成《思政部实践教学改革试点方案》和所在课程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的实践教学活动,原则上按照教务处核拨方法计算。

四、课时(增减)系数(以课程计划课时为基数)1.人数(增减)系数: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以80人基数为1,新疆班以40人基数为1;公共必修课每增减1人增减0.01,公共选修课每增减1人增减0.005;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最多增加0.8,形势与政策课程最多增加1。

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湘职改[200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完善和创新政工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政工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政工队伍,为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中办发[1990]8号、中宣发文[1990]8号、湘办[2000]62号、湘宣字[2002]32号文件以及全国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是根据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需要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名称和档次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为正高级专业职务,高级政工师为副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第三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要坚持准入条件,注重实绩,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第二章评聘范围和对象第四条企业(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可以参加政工专业职务评聘。

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是指企事业单位的党委负责人,组织、宣传(宣教)、党办、政研室、统战、纪委等部门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专职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工会、女工委员会、共青团组织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是指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保卫、司法(调解)、信访、人事、老干、计划生育、文明办、人民武装、监察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处(科)工作人员、政治辅导员和专业体育运动队领队人员。

第五条截止申报之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已离开政工岗位的人员不能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

以实际成效检验思想政治教育的办法(试行)

以实际成效检验思想政治教育的办法(试行)

通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果考核,引导考核对象不断端正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严格贯彻中央确定的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始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坚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标,坚决反对一切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背离四项基本原则,背离主旋律的自由化倾向,始终保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正确方向。

1完善三位一体的考评程序体系随机考评、学期考评、年度考评,是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工作进行的简易考评,实质是把考评渗透到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工作中去,达到教育活动与考评的统一。

比如,一项大型学生教育活动结束后,及时召开该项活动的总结会;一件事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事件发生处理后,及时讲评处理事件情况,总结得失,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随机考评重在考评各单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的情况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作用发挥情况,并注意分析总结,找出规律性,提高工作水平。

随机考评的情况应当作为年终考核成绩的部分内容,作为评定一个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日常表现的依据。

学期考评。

学期性是高校工作的特点,一个学期结束标志着一个相对完整的工作阶段完成,需要以学期为时间阶段对工作进行总结。

学期考评就是由学校、二级学院系、学校的职能部门,结合学期工作总结,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所作的考评。

年终考评。

是学校、二级学院系及学校职能部门结合年度总结考核,对本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的周期性考评,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特点,是考评程序体系中的主要构成部分。

2运用五位一体的考核法考核主要可归纳为五种,可以综合运用。

2.1听取述职汇报该方法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听取述职,即以一定的形式,组织由特定对象参加的会议,由被考评者对自己一定时期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述职,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方一般情况下,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个人年度考评时采用此方法。

述职要区分层次,思想教育工作者中正处级以上的干部应当在学校或者二级学院组织的考核会议.上述职,其他教育工作者在本单位、本部门组织的年度总结考核会议.上述职,以便考评者对其考评。

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

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

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保证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保证机关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

一、思想政治工作是机关的根本性工作,省局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

省局党组作为机关和全省地税系统的领导核心,对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部署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检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

省局机关党委会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

要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和省局党组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了解和分析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组织实施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支部议程,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分析思想政治工作形势,认真落实省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不仅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业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而且对思想政治工作同样负有领导责任。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对思想政治负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省局党组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结合行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思想政治行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一并落实。

三、省局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一)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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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业务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员工队伍,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坚持融入生产经营,服务企业发展。

坚持群众路线,贴近一线、贴近员工。

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

坚持继承、借鉴和创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职责
(一)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其他党总支委员为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员工思想动态,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二)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及时关注和引导员工思想,执行并督促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

要按照自己的分工,既负责业务工作,又抓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两项工作做实做细。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四章工作内容
(一)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4、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公共道德教育;
5、党风廉政教育;
6、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1、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鼓励员工个人自学,为员工提供、推荐学习材料;
2、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党内学习教育活动;
3、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向社会奉献爱心。

(三)群众性争先创优活动:
1、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五小活动、班组竞赛等活动;
2、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评选表彰活动。

第五条工作方法
(一)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二)耐心说服与严格组织相结合;
(三)关心体贴、以情感人;
(四)对症下药,因人施教;
(五)树立榜样,典型示范;
(六)寓教于文,寓教于乐;
(七)民主协商,互相交流;
(八)抓住苗头,预防为主;
(九)耐心细致,循序渐进;
(十)发动员工,互相帮助;
(十一)启发引导与表扬批评相结合;
(十二)单位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
(十三)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
(十四)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等。

第六条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学习组制度。

定期组织党总支学习组的学习,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学习情况;
(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

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主动开展自我学习,提升廉洁自律意识;
(三)党员学习管理制度。

每季度初,公司党总支对本季学习
内容做出安排。

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员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

各党支部要经常深入车间工作一线调查研究,定期分析员工思想动态,并将分析情况及时向公司党总支汇报;
(五)其他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制度。

第七条队伍建设
强化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及党群工作部员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第八条宣传教育
加强企业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建设和管理。

与时俱进,充分借助内刊、网络、宣传栏等平台,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合”文化、建设强有力的宣传阵地。

第九条检查考核
(一)每年年底,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把思想政治工作自查考评与年度工作总结、党员和干部的民主评议结合起来;
(二)对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因忽视思想政治工作而出现问题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作为评选各类先进的否决条件。

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实绩是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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