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发证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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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一、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核心,是保障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关键。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 号)文件要求,对于已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展补充房屋调查;对于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发证但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对原有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对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进行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对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调查的,应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

①权属调查主要包括:调查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实地指界、设置界标、丈量宗地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

②土地权属状况调查a、宗地状况调查。

应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要求,借助工作底图和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结合现场核实,调查每宗地的土地坐落与四至。

b、宗地权利人状况调查。

包括调查核实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的或者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明、代理人及其明等,属于宅基地的,除了调查记录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外,还应调查权利人家庭成员情况,复印权利人家庭户口簿等资料。

c、宗地权属状况调查。

调查核实确定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期限等,以及宗地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情况;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等。

d、权利人和宗地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不能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的,可依实际使用情况记录实际使用人和实际使用围,在《地籍调查表》说明栏中,注明“该权利人为实际使用人,因不符合 XX 规定暂不予确权登记。

”将调查成果录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e、存在权属争议的,划为争议宗,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待权属争议解决后再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③房屋权属状况调查a、房屋权属来源调查。

工程拿到房地产权证所需流程图

工程拿到房地产权证所需流程图

盘谷项目正在办理事项及后期手续办理流程图高新区盘谷项目房产证办理前各项验收具体细节1、房地产权证办理须提交资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服务台领取)(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校核原件。

(3)、土地证(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请照图(原件)(5)、施工许可证(原件)(6)、房屋已竣工证明(原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规划综合验收合格证)(7)、实测建筑面积审核报告单(原件)(8)、测绘成果入库证明和测绘报告书(原件)(9)、公安机关出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10)、已有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的还须抵押权人即银行出具同意办证说明。

(11)、实地查看表(房产中心出具)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7)、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3、建设工程综合验收(会签):(1)、由建设单位组织,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联合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会签表.(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邀请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等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单体规划验收意见.(3)、工程在消防及规划单体验收后,向工程所在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申报工程竣前检查及竣工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提出整改问题应及时给予整改和回复。

(4)、工程规划单体验收合格后,应申报工程规划综合验收,并办理规划综合验收合格证。

(5)、施工企业的劳保费应缴纳,缴纳齐全后,劳保办应签署竣工验收会签表。

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权责清单流程图

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权责清单流程图

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权责清单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1.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流程图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由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当场决定是否受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当场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发 证转市住建局发证行政审批科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申请听证审 查由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委核准发出核准通知单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1.资料审查(1日内完成);2.现场查勘(1日内完成)。

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现场勘验由住宅产业发展办公室审查(1日内完成)申 请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二、行政处罚类1.一般案件流程图重大行政处罚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巡查、举报、移交、上级交办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市住建局立案审批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各相关业务科登记立案不予立案移送有关部门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各相关业务科调查取证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各相关业务科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不予处罚告知听证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有陈述申辩意见无陈述申辩意见 不申请听证申请听证组织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形成调查终结报告记录陈述申辩意见法制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7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城建监察大队住宅房产中队结案(立卷归档)2.简易案件流程图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结案(立卷归档)备注: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本图。

不动产登记项目具体操作流程介绍[精编版]

不动产登记项目具体操作流程介绍[精编版]

不动产登记项目具体操作流程介绍[精编版]不动产登记项目操作流程一、前期入场摸底调查1、各类数据摸底,包括各类数据的数量、数据格式、坐标系,电子数据和档案数据的具体情况等;2、甲方的需求,包括软件、硬件、数据等具体需求,工作总体方案的编制,入场人员、设备的数量,项目实施工期等要求;3、摸清甲方对该项目有实际影响力的人员,联系方式等;4、如有需要,还需针对甲方的流程,协助设计甲方的中心机房、办公场地布局,硬件设备、办公设备等需求列表;5、对前期入场的调查情况,编制前期文档,做好与实施组的交接,以及实施组的入场工作;6、根据现行的标准,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作切合本地的技术实施方案。

二、不动产项目实施培训1、针对所有不动产项目实施参与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市场部、前期组、项目实施部等所有员工;2、重点针对项目经理、实施组员工分别进行专门的培训;3、进行考核,过关的上岗,不过关的继续学习,直至过关上岗。

三、实施组进场(一)人员及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及入场实际的工作量,核算需要的人员和设备数量,设备包括电脑、高拍仪或速扫机、打印机、办公工具等。

(二)整理汇总针对所有数据进行一个整理汇总,列出数据处理的主次顺序、先后顺序;所需整理的数据包括土地、房产和林业数据,但由于目前各地仍处于职能整合阶段,房产、林业数据仍未提供,故只能做土地数据。

土地数据包括纸质档案数据、电子业务数据、集体调查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影像数据等。

全部档案大类分两种,一种是发证档案,一种是地调未发证档案(如二调档案和集调未发证档案)。

实际上已发证档案才是具有法律效果的真实成果,所有地调、摸底等过程档案,只是参考之用。

所以我们优先做发证档案数据,后做地调未发证档案数据。

(三)倒排工期根据技术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数据的实际情况和数量、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甲方的项目工期,制定切合实际的总体倒排工期和详细的工期表,具体到每月、每周和每日。

(倒排工期和详细工期表由实施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列出)(四)按步实施根据以上方案及工期表,项目按部就班进行实施。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柳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均须提供原件1份,由申请人或发证机关签章)1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不动产权属证书;3 .不动产权属转移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受理审核登簿一缴费发证五、受理环节流程图:(咨询、领表、发号窗口为咨询发号台)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企业间1小时内);持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转移登记(除裁决外)0.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转让、交换、赠与、划拨转出让):标定地价X10%X建筑面积X所在建筑总楼层修正系数X年期修正系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卖方房产证不满两年按照核税价格的5.6%征收增值税及附加,卖方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或家庭有第二套以上住宅的按照核税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买方按照核税价格的3%征收契税。

八、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核验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个人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流程

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流程

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流程一、背景介绍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确认和保护的行为。

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负责处理海淀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的机构。

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流程。

二、登记申请2.1 准备材料在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身份证明 - 不动产权属转移协议书 - 房屋购买合同 - 房屋测绘报告 - 缴纳相关费用的凭证等2.2 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 1. 线下申请:申请人可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窗口提交申请。

2. 线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北京市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登记审核3.1 材料初审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如发现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正材料。

3.2 实地勘察在初审通过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以核实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

实地勘察主要包括对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等进行核查。

3.3 调查核实在实地勘察完成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包括对不动产的权属、历史权属变更等情况进行调查,以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4 审核结果通知审核完成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向申请人发出审核结果通知,通知中会明确登记是否通过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或手续。

四、登记办理4.1 补充材料如果审核结果通知中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手续,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尽快补充并重新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4.2 缴纳费用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不动产登记相关的费用,包括登记费、印花税等。

4.3 签署协议申请人需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指定地点签署不动产登记协议,确认登记的事项和责任。

4.4 发放证书在申请人完成补充材料、缴纳费用并签署协议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给申请人,确认其在不动产上的权益。

不动产登记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图

不动产登记项目操作流程一、前期入场摸底调查1、各类数据摸底,包括各类数据的数量、数据格式、坐标系,电子数据和档案数据的具体情况等;2、甲方的需求,包括软件、硬件、数据等具体需求,工作总体方案的编制,入场人员、设备的数量,项目实施工期等要求;3、摸清甲方对该项目有实际影响力的人员,联系方式等;4、如有需要,还需针对甲方的流程,协助设计甲方的中心机房、办公场地布局,硬件设备、办公设备等需求列表;5、对前期入场的调查情况,编制前期文档,做好与实施组的交接,以及实施组的入场工作;6、根据现行的标准,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作切合本地的技术实施方案。

二、不动产项目实施培训1、针对所有不动产项目实施参与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市场部、前期组、项目实施部等所有员工;2、重点针对项目经理、实施组员工分别进行专门的培训;3、进行考核,过关的上岗,不过关的继续学习,直至过关上岗。

三、实施组进场(一)人员及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及入场实际的工作量,核算需要的人员和设备数量,设备包括电脑、高拍仪或速扫机、打印机、办公工具等。

(二)整理汇总针对所有数据进行一个整理汇总,列出数据处理的主次顺序、先后顺序;所需整理的数据包括土地、房产和林业数据,但由于目前各地仍处于职能整合阶段,房产、林业数据仍未提供,故只能做土地数据。

土地数据包括纸质档案数据、电子业务数据、集体调查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影像数据等。

全部档案大类分两种,一种是发证档案,一种是地调未发证档案(如二调档案和集调未发证档案)。

实际上已发证档案才是具有法律效果的真实成果,所有地调、摸底等过程档案,只是参考之用。

所以我们优先做发证档案数据,后做地调未发证档案数据。

(三)倒排工期根据技术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数据的实际情况和数量、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甲方的项目工期,制定切合实际的总体倒排工期和详细的工期表,具体到每月、每周和每日。

(倒排工期和详细工期表由实施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列出)(四)按步实施根据以上方案及工期表,项目按部就班进行实施。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1、登录与账户管理1.1 注册新账户1.2 登录和密码重置1.3 管理个人资料1.4 绑定和解绑方式1.5 安全设置与账户保护2、预约与办理不动产登记2.1 新建不动产登记申请2.2 申请材料准备与2.3 预约申请送达时间2.4 缴费与发票管理2.5 材料审核与补正2.6 办理结果查询与通知3、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3.1 按不动产单元号查询3.2 按不动产权利人查询3.3 按证明号查询3.4 按自然幢号查询3.5 其他高级查询条件4、不动产权证书管理4.1 不动产权证书领取方式选择 4.2 查看不动产权证书信息4.3 不动产权证书补证与换证4.4 不动产权证书注销与异动5、法律法规与常见问题解答5.1 不动产登记法相关法律解读 5.2 登记规范与标准解读5.3 常见问题解答与操作技巧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法对不动产权益进行记载和确权的行为。

2、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法定文件。

3、不动产单元号:标识土地或建筑物的独立不动产单位的编号。

4、不动产权利人:拥有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人。

5、证明号: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的唯一编号。

本文档涉及附件:1、注册与登录用户须知2、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3、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流程图4、其他相关文档和表格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登记2、不动产权证书3、不动产单元号4、不动产权利人5、证明号。

建设工程不动产权证流程

建设工程不动产权证流程

建设工程不动产权证流程建设工程不动产权证是指在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中,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审核,最终颁发出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证明该建设工程的产权归属以及权益的确立。

下面将对建设工程不动产权证办理的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划阶段:在规划阶段,建设单位需要经过筹备和规划设计,明确建设项目的规划需求,并编制项目的规划方案。

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规划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规划设计报告、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等,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获得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申请人需要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的具体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规划方案和相关资料,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并递交给申请人。

申请人需将设计文件与相关材料一起提交给相关部门,经过审查和审核,获得设计文件审查批复。

三、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申请人需要根据获得的设计文件审查批复,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工作。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施工过程的验收材料和相关报告,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获得施工验收合格证书。

四、竣工阶段:在竣工阶段,申请人需按照竣工验收标准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申请人提交相关竣工验收材料,包括竣工验收申请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附属文件、竣工图等。

相关部门对竣工材料进行审查和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不动产登记阶段:在竣工验收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办理建设工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申请人需根据相关规定,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屋权属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

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不动产权属信息。

申请人需支付不动产登记费用,并领取不动产权证。

总结:以上就是建设工程不动产权证办理的主要流程。

在整个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审核,最终获得不动产权证明。

办理过程需逐个阶段进行,确保相关手续的顺利完成,提高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权益的确立。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一、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核心,是保障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关键。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 号)文件要求,对于已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开展补充房屋调查;对于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发证但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对原有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对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进行补充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对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调查的,应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

①权属调查主要包括:调查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实地指界、设置界标、丈量宗地界址边长和房屋边长相关距离、绘制宗地草图及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

②土地权属状况调查a、宗地状况调查。

应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要求,借助工作底图和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结合现场核实,调查每宗地的土地坐落与四至。

b、宗地权利人状况调查。

包括调查核实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的或者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明、代理人及其明等,属于宅基地的,除了调查记录土地权利人的情况外,还应调查权利人家庭成员情况,复印权利人家庭户口簿等资料。

c、宗地权属状况调查。

调查核实确定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期限等,以及宗地是否有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和共有情况;宗地批准用途和实际用途等。

d、权利人和宗地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因不符合相关政策不能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的,可依实际使用情况记录实际使用人和实际使用围,在《地籍调查表》说明栏中,注明“该权利人为实际使用人,因不符合 XX 规定暂不予确权登记。

”将调查成果录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e、存在权属争议的,划为争议宗,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待权属争议解决后再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③房屋权属状况调查a、房屋权属来源调查。

海南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申请表、材料清单、流程图、告知承诺书

海南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申请表、材料清单、流程图、告知承诺书

附件1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申请表
附件3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窗口业务材料清单
表一房屋类综合受理材料提交清单
表二土地类综合受理材料清单
附件2
告知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知悉一窗受理窗口的受理要求。

二、同意按一窗受理窗口要求缴清税款和费用。

三、如承诺不实,我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以下为对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买卖、互换、赠与的承诺(如申请非为该类内容可划掉以下内容):(一)本人及本人家庭成员(本单位)目前在海南省拥有已办理网签备案、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套(含已转让、赠与他人但尚未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房产),其中商品住宅套(含已转让、赠与他人但尚未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房产),且现申请办理业务的房产不存在抵押、查封、异议登记等权利瑕疵情形。

(二)我自愿申请对本人及本人家庭成员(本单位)在全省范围内的房屋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查询,所
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三)我同意对本人(本单位)身份信息及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婚姻信息等资料进行核验,所提交的身份信息及家庭成员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注:以居民家庭申请房屋转移的,须所有家庭成员签字或盖章)
附件4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流程图。

房产证办理详解(含期转现)

房产证办理详解(含期转现)

房产证办证(含期转现)流程详解一、全款购房1.买房是人生大事,顺利办理房产证更是重中之重,房产证现称为不动产登记证书,包含以前的房产证、土地证,是二者的合一,为了顺利办理不动产证,买房前认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

2.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主要分为两个步骤,第一个是初始登记,俗称大证;第二个就是即转移登记,俗称小证。

权属登记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购房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

办理初始登记须由开发商提出申请,当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需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证、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并提交给不动产登记部门,之后取得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收件单,这称为初始登记。

办理完初始登记后,开发商和业主需共同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

定有关,缴纳契税时需携带开发商开具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单婚声明),属2套房以上的,契税标准会相应提高。

维修基金的缴纳和房屋面积有关,当地有具体的缴纳标准。

最后按当地办证时限领取房产证即可。

2.办理房产证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条件的可以找代理公司代办,需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代理合同的签订要仔细查看相关条款,交给代理公司的相关资料要留存复印件并让代理公司出具收件清单,避免资料遗矢。

二、按揭购房办证流程按揭购房和全款购房,办证流程大致相同,但因按揭购房涉及房产抵押问题,所以也有不同之处。

1.期房抵押转现房抵押(又称正式抵押),俗称“期转现”,买房时大都是期房,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因房屋未竣工,房产证未办理,当时的抵押属于期房抵押,又称非正式抵押;等房屋竣工,房产证办理之后,需要进行现房抵押,又称正式抵押。

2.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银行)持有的权利证书。

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利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银行)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土资规〔2016〕6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土资规〔2016〕6号)
二、扎实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夯实统一登记工作基础 《规范》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各类不 动产登记的申请主体、提交材料、审查要点等内容,规范了登记资料管 理和相关文书格式。这些要求要落实到登记资料移交、业务流程再造、 数据整合和系统开发、信息平台建设等技术准备工作中。各地要投入充 足的技术人员和经费,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要按照《条例》、《实 施细则》的规定,依据《规范》细化的各种登记类型特点,全面梳理, 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登记业务流程。同时,要尽快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 设好,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满足颁发新证和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 的需要。 不动产登记资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不 动产登记和资料查询的前提,只有依据完整的原始资料开展登记,才能 保证登记行为准确高效。《物权法》、《条例》、《实施细则》都明确 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中央编办关于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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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是不动产登记机构 的法定职责,要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职责的完整性,不得违法违规 随意割裂、拆分,不得将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责游离于整个登记程序之 外,或分割到不同部门办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 记制度过程中,既要做好不动产登记与相关行业监管、交易管理等工作 的有效衔接,确保平稳有序,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和履行 法定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合理审慎开展登记审核,保证登记簿 记载的不动产权利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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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 号)规定,要做 好不动产登记资料整合、移交等具体工作;《国土资源部 中央编办关 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 号)要 求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做好资料移交等工作;《国土资源部 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 见》(国土资发〔2015〕90 号)规定,房屋登记簿等房屋登记资料由不 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上述规定,积极争取党 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确保登记簿、权 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资料如 期移交到位。电子登记资料和纸质登记资料原件必须按计划完整安全同 步移交。暂时无法同步移交的,优先移交电子登记资料,再逐步移交纸 质登记资料原件。

柳州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

柳州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单位产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柳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单位产首次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三、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1.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除委托书外,其余核验原件收复印件);3. 不动产权属证书;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 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7.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测量成果;8. 地址证明;9. 建筑物已在地名办备案的,提交地名办备案文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0. 相关税费缴纳(减免)凭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1. 其他必要材料。

四、不动产登记程序申请→ 受理 →初审 →复核 → 核定→登簿 → 发证五、不动产登记受理环节流程图(咨询、领表、发号窗口为咨询发号台) 申请人按叫号显示 申请人到场受理人员就有关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打印受理单 受理人员查验申请登记资料及当事人身份 (受理环节结束)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若需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证期限内。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八、注意事项1.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为机关、事业、社团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执照》、《建筑许可证》等规划手续原件,包括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建施方案图1套。

4.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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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发证审批流程图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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