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精选模板
上海市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试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83a43007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b9.png)
上海市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试行)正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试行)(2008年10月30日静安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提高静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
第三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提出:(一)组织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委员会整理提出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二)各工作委员会整理提出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三)代表工作室整理提出区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四)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委员会配合,整理提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五)办公室整理提出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六)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委员会配合,整理提出社会普遍关注的其它问题;(七)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委员会配合,整理提出“一府两院”要求报告专项工作的建议。
听取和审议
![听取和审议](https://img.taocdn.com/s3/m/d57d903769dc5022abea000b.png)
浅析听取和审议————————————————————————————————作者:————————————————————————————————日期:2浅析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曾喜龙【该文章阅读量:256次】【字号:大中小】人大监督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主要表现在人大的所有监督都是遵循一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的。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的经常性监督工作之一,有其严格的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
一、听审专项报告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是我国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所运用的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也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宪法》第92条规定:“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110条、128条、133条规定了地方“一府两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
虽然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两院”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其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但向其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是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所必须条件,而在“一府两院”的组织法中则相应地进行了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法院组织法第1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检察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普法宣传知识试题及答案
![普法宣传知识试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bb3de52859eef8c75fbfb396.png)
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库一、单选题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C )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A、人民代表大会B、民主党派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D、社会团体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A)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A、本级B、各级C、上一级D、下一级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A )公开。
A、社会B、一部分人C、特定人群D、本级人大代表内部4.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D )。
A、业务报告B、工作总结C、总结通报D、专项工作报告5.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印发(D)并向社会公布。
A、代表大会B、党委C、主任会议成员D、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6.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B )和本级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
A、人民群众B、本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C、各民主人士D、党委7.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和(D )。
A、检查B、慰问C、评议D、专题调查研究8.常务委员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的(A)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A、人大代表B、群众C、常委会组成人员D、工作人员9.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一府两院”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A )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A、二十日B、三十日C、十日D、十五日10.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A)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A、本级B、各级C、上一级D、下一级1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一府两院”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B )。
主任会议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报告事先都要进行初审吗
![主任会议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报告事先都要进行初审吗](https://img.taocdn.com/s3/m/6746e04b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1e.png)
■■■争鸣 ZHENGMING _lL V,议的报告事要进万初审吗主任会议对人九常委会听取和审|□主持人\本刊记者李卫锋28法治与社会2021年第5期画■争鸣 ZHENGMING I H H非法定无縫□文/滕修福笔者认为,主任会议对是否提请本 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 告,依法有决定权;但是,对拟提请本级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报告,由主任 会议事先来初审把关,非法定、无必要。
依据监督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稿要在开会20天前 送交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 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一府两院”对报告 修改后,在开会10天前送交人大常委 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在开会7天前将专 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依据 这一时限程序,专项工作报告应在会前 10天定稿送交。
如果要初审把关,应该 在定稿之前进行,这样有修改意见还可 以修改;如果放在定稿之后,对报告稿即 便有意见和建议,也不宜再行修改。
依 据这一程序规定,“一府两院”报告专项 工作依法要向人大有关专门机构或常委 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实际上,就是 要将报告稿送交这些机构初审把关。
依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主任会议是处理本级人大常委会重 要曰常工作的机构。
如果将对拟提请听 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 初审作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曰常工作,由主任会议进行初审把关,似乎也未尝 不可。
但是,主任会议作为现实中的本 级人大常委会的核心,对•府两院”专 项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定调,不太合乎先 民主后集中的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
因此,与其会前初审,不如会后把 关。
会后,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 议意见,通过主任会议进行归纳提炼,交府两院”及有关方面研究处理,更为 合法必要。
初审有助于提高常委会议事效率□文/崔厚元主任会议在不逾越常委会审议职权的情况下,对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确定的相关议案和报告进行讨论和初审,既能充分发挥主任会议职能作用,又有利于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提升。
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几点思考
![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几点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65a6586827d3240c8447efe4.png)
高。有的在文字上做游戏 , 满足于“ 文来文往” , 还有 的甚至搪塞推诿 、 敷衍 了事 , 使审议起不到监督和促
充分 的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 进“ 一府两院” 工作的作用。 作报告 的基础性工作和必要准备 , 但 由于监督法并 第六 。 人 大 常委 会 的 自身建 设 还 不适 应 形 势 发 未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 展 和需 要 员和代表开展视察或专题调研规定为必经程序 ( 第 常委会组成人员的 自 身素质是审议好专项工作 十条第一款的表述是“ 可以” ) , 实践中各地在开展审 报告的必要前提 , 目 前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仍然存 履职能力不强等问题 , 影响 议前经常性使用这一程序的并不多见 。而且有 的地 在组成人员结构不合理 、 一是年龄结构不 方 即使组织 视察 或调 研 , 往 往大多 也是 “ 走 马观 了审议水平的提高 。主要表现在 : 花” , 或浮于表面或流于形式 , 全面 、 深入 、 有较强针 合理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结构普遍 对性的活动组织的较少 。少数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时 偏大, 不仅活力不足 , 而且往往刚刚熟悉工作就面临
性、 由人 大常委 会 主动提 出的议题 比较 少 , 影 响和 限
审议 的 目的在于落实 , 审议质量最终体现于落
再好的意见建议不能有效落实 , 也只是一 制了监督作用的发挥。二是议题确定过程不公开 , 实的效果 , 代表和群众参与难 。根据监督法第八条第二款 的规 纸空文 , 不但不能促进工作 , 反而会影响人大监督的 权威 。当前仍有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工作中 定, 常 委会 一 般 组成 人 员 也要 在 审 议 年度 计 划 经 主 不注重会后工作 , 只注重听取 任会议正式通过 印发之后才能获知 内容 , 而在选择 存在只注重会前工作 、 确定 的过程中并没有途径和渠道可以参与。由此不 审议报告 、 不注重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的问题 , 对 难推想 , 普通人大代表和群众在确定审议议题的过 未能有效落实的单位或个人也缺乏制度化 的约束机 程 中必然更加缺乏表达意见和建议 的机会 , 更加难 制和处理办法, 致使有些部 门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不重 视 , 整改 落实不力 , 办理质量 不 以参与 , 这与人大监督工作公开 、 透明的发展方 向并 意见 不认真 、
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的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ab8ff517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06.png)
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11.25•【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的说明——2008年11月25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为了保障、规范监督权的行使,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
监督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根据这一规定,目前已有黑龙江、湖北、福建等10多个省制定了监督法实施办法。
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人大工作进行调研时了解到,监督法实施一年多以来,市和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监督工作,在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贯彻实施监督法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贯彻实施监督法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监督法的一些内容和程序需要结合重庆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需要地方立法做出统一规范;地方人大常委会多年来探索总结的成功经验,需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认可。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有5件代表议案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有关人大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以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
总之,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非常必要,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需要,是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条件比较成熟。
2008年5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决定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草案)》)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并成立了由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24人组成的起草组。
提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三点论”
![提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三点论”](https://img.taocdn.com/s3/m/6c1278e55ef7ba0d4a733b8e.png)
性, 以此促成问题 的解决, 推进人大工作不断深入。
( ) 四 强化 责 任
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一府两院” “ 应在规定的时限 内向其报告 , 同时还应大力推进办理结果评价的票
效果 。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坚持 “ 围绕 中心 、 突出重 点、 讲求实效 ” 的原则 , 选择若干关 系区域改革发展 题, 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
( ) 二 调查研 究
( ) 三 审议 意 见
审议的结果主要体现在审议意见上 , 有关审议 稳 定大 局 和 群众 切 身 利 益 、 会 普 遍 关 注 的重 大 问 意见要做到 以下几点: 社
供 同行 从业 参考 。
一
众交流 , 力求资料素材平 民化 、 建议意见多元化 , 力 求 客观 全 面地 掌握 真实情 况 。
二 要 深 刻 分 析 , 握精 度 。掌握 科 学 的调 研 方 把
、
务必过好“ 关" 五
法, 对掌握 的第一 手素材 要认真梳理加工 , 去伪存 审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主要形 真 , 好 分 析 。对 发 现 的典 型 问 题 , 真调 查 分析 、 做 认
长 期 以来 , 由于常 委会 组 成 人员 工 作 缺乏 科学 决制度 , 实行 交 办 、 督办 与审议票 决 的有机 结合 。对 有效 的考核机 制 , 对其 要求 不太严 格 , 造成有 的组成 办理 隋况 的报 告 , 按满意 、 基本满 意和 不满 意三个 档
人员会 议意识 不 强 , 想来 就来 , 走就走 , 常缺席 ; 次进行 投 票 表决 , 想 经 对不 满意 票超 过 常委 会 组成 人 员
充分发挥“审议意见”跟踪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审议意见”跟踪监督作用](https://img.taocdn.com/s3/m/f09f7c4db307e87101f696c2.png)
如何“ 研究处理” ?监督法第十四条 、 第二十七
议 事 决 策成 果 的表 现形 式 、 促 本级 “ 督 一府 两 院 ” 整 条规定 ,一府两院” “ 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F其办事 } 1
改丁作的书面交办方式 、 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 机构送交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 委 会有 关 T作 机构 跟 踪 问效 的重要 抓 手 。探 析 “ 审 T作机构征求意见后 , 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对
指 不 暗含 、 延伸的措施保证 , 具有严肃 的法律约束力 。审 必 须从 实际 出发 , 出问题要一针见血 , 回避遮 抓住关键 ; 提出建议应切合实际 , 明确具体 , 具有 议 意见的法定化 , 对常委会会议 上“ 是 自拉 自唱” 掩 , 、
力求促进一个或几个关键性问 “ 不说白不说 , 说了也 白说” 现象的摒弃 , 是提高审议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并注意由个性问题推及完善 质量 的集 中体现 , 解决了会议公报 、 会议纪要等不宜 题的解决和有效改进 ,
“
一
审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 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对于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 权, 是人大代表代表人 民行使国家权力 、 管理国家事 研究处理情况 , 必要时 , 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 务、 监督本级“ 一府两院” 的具体体现 , 也是人大代表 审议 , 或者由常委会组织跟踪检查 , 常委会也可以委 汇 民意 、 民智 、 表 白己政 见 的一种重 要形 式 。本 托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_作机 集 发 T 文所称 审议意见 , 是人大常委会主任 、 各位副主任、 构组织跟踪检查。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 秘书长 、 各位委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发言的综合, 是对 议意见 ,一府两院” “ 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
审议意见“原汁原味”送“一府两院”
![审议意见“原汁原味”送“一府两院”](https://img.taocdn.com/s3/m/2314f4e8524de518964b7ddc.png)
情 况、 迎世博 6 0 0 天行动计划推进情况报告 的审议 发言 中反映 的
一
常委会将本 区纳入 市“ 色通道 ” 绿 产业项 目推进 工作 列为年 内重点监
些具体 问题 , 比如 , 完善招拍挂 建设项 目基本建设程 序审批 要
督 项 目 一, 之 并在专题调研基础上听取 和审议 了区政府的专项工作报
后形 成的规 范性 文书, 体现 了常委会 的集体意志。但 由于经过 高 度概括 , 内容较 为宏观 、 炼, 精 审议 中的个别不同观 点也 无法在 审 议 意见书中体现 出来。为此, 浦东新 区人 大常委 会在形成 综合 归 纳的审议 意见书的基础上 , 常委 会会议 上组成人 员和列席人 员 把
检验审议意见整改
o谢 恩
为 了加强对“ 一府 两院” 处理落 实人大常委会 审议 意见工作的跟
踪督查 , 进一步提升 审议 实效, 嘉定 区四届人 大常委会 除 了采取常委
会分管领导 负责 、 常委会 工作 机构具体督查 、 重点议题 实行跨 年度跟
提 高常委会 审议质量打下 了坚实基础 。
告 , 出了“ 提 保持 工作干劲 、 深化服务理念、 优化 审批流程 、 遵循科 学发 展” 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会后 , 常委会 结合推进 淘汰劣 势企业 工作 ,
重点聚焦 5 8个 已供 地 “ 色 通道 ” 目以及 15个 历 年 获 得 土 地 和 新 绿 项 2
办法、 十一五” 间 2 “ 期 0亿元科技 引导基金要尽快到位 、 博会部 世 分景观灯光 项 目建设要加 快进度 等,都 引起 了区政 府的关注 , 并
进一步重视审议意见的 办理工作 , 以推动审议 意见 落到 实处 ; 同时也 有利于消除那些认为人大审议“ ” “ 的偏见 , 而更好 地扩 大人 虚 、 空” 从
贯彻监督法,人大代表应做些什么
![贯彻监督法,人大代表应做些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07f18fe4aeaad1f346933f28.png)
3 人民政坛 0
2O  ̄嚣 嘲圈厂— —— ~ 0R
都 是由代表法来规 范的 ,代 表法规定人 大代表一 般都通过 人
大 常委会 组织进行 集体 的视 察 ,但是 代表个人也 可 以持代 表 证进行视察或调 研。所 以, 即使监督法没有把各级人 民代 表大 会作 为监督权 的主体 ,代表在 现有 的法律框架下也 是大有 可
为的。
一
方方面面 的智慧才出 台, 实属来之不易 。各级人大代表要认 真
提供信息 。常委会 工作机构将 广泛听取 和综合分析 代表 所提
了《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各 级 人 民代 表 大会
常务委 员会监督 法》 ,令 我 们 这 些 人 大 代 表 感 到 非 常 欢 欣 鼓 舞 。从 已 经发 布 的
法 规 条 文 来 看 , 级 人 大 常 委 会 是 监 督 各 法 的 主 体 。 这 意 味 着 监 督 法 调 整 、 范 规 的 是 人 大 常委 会 的 监 督 工作 ,与 我 们 这 些 普 通 的 人 大 代 表 似
乎 没 什 么 关 系。我 不 太 清 楚 , 督 法 有 没 有规 范 和 调 整 人 大 代 监
表的履职行为? 果有, 如 包括 哪 些 方 面 的 内容 ? 果 没 有 , 我 如 那
的建议 、 批评 和意见及来 自其他各个 途径 的反映 , 中提 出听 从 取和审议专项工 作报 告及执法检查 的议题建议 。 二、 参加人 大常委会 就专项 工作报告组 织的视察 、 专题 调 研和执法检查 。代表在 闭会期 间依法参加常委会组织 的视察 、 调研及执 法检查活 动 ,是代 表在本级 人 民代 表大会 闭会期 间 的活动 内容 。监督法也规 定 , 人大 常委会在 听取 和审议专项工 作报告前 。主任会议 可 以组织本级人 大常委会 组成人 员和本 级人大代表 , 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 或者专题调研。还 可 以安排
人大如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PPT课件
![人大如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efef026b453610661fd9f416.png)
2. 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民主集中制的政权组织 形式,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本身就是人大代表代表 人民作出重大决策,对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批评 和意见的场所,是充分发扬民主、实现民主决策 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决议, 不是某个或者某几位代表的意见,而是全体人大 代表的意见,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体现全体人民 意志。这就是人大行使职权的特点:集体行使职 权,集中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 充分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呼声。
16
3.深入研究思考问题 人大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在深入调查研究、 倾听基层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好比较充分的 准备,包括掌握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认真 的研究和思考,提出中肯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和 建议。 4.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 全面地、辩证地、历史地看问题,紧紧把握全局, 把握主流,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工作,防止以偏 概全,力戒片面性。
(二)选举制度的局限使代表使人民之间联系不够 多层次的间接选举、选举过程的非竞争性
(三)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性限制代表作用的发挥 对人大拥有的权力不了解、不会用;
(四)人大组织结构、会期制度、代表兼职制度等 因素使得 人大代表的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19
代表履职的制度保障 (一)改变对人大代表身份的认知
1. 代表个人作用的发挥是人大发挥作用的前提 2. 个人能动性的发挥和集体决策并不矛盾 3. 代表个人作用的发挥与党的领导 (二)代表履职能力的制度保障 1. 改革人大的组织结构
对身份的准确认知、敬业、调查研究、
22
14
三、对代表的要求 1.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到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 政策措施。这些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有其历史连 贯性和发展变化过程。人大代表要对 政府工作报 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就需要了解其来龙去脉。政 府工作报告还涉及到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社 会、文化、外交、国防等方面内容,还包括行政 体制、政 府建设等内容。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 报告,应学习了解有关方面的必备知识。
对代表分组监督“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的思考
![对代表分组监督“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的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2cc0bd10f61fb7360b4c65e8.png)
对代表分组监督“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的思考作者:孙轩柏来源:《法治与社会》 2017年第9期听取和审议“ 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一年一度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重头戏,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工作报告一经大会表决通过后,就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需要认真遵守和落实。
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工作报告中重点目标任务的的落实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有些事项,年年报告年年不落实,成为社会诟病。
为改变这种状况,近年来浙江温岭、江苏东海等地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即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重点工作分解至代表小组,按照“一对一”和就近、便于组织的原则,由各代表小组通过专题视察、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形式,跟踪监督各项工作的推进,督促“一府两院”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开展代表分组监督工作的意义(一)开展代表分组监督工作,是贯彻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实践。
宪法第三条规定,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开展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分组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方面所作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要求。
相比专项工作监督,代表分组监督在监督主体、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等各方面都有新的拓展和推进,是贯彻落实《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行动,是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具体体现,目的是督促“一府两院”如期完成各项年度工作,落实好人代会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开展代表分组监督工作,有利于推动民生改善。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
“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部署的每一项工作、安排的每一条措施,都是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关于人大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人大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4474aea9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19.png)
关于人大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总体反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央政府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多方面的发展成果和发展趋势,明确了新一年的发展任务。
在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国际合作布局、促进文化强国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报告深入浅出,富有深度,有力地展示了我国近年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在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路径方面提出了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受到广大代表的认可和支持。
二、具体建议
1.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投入力度,深化改革,持续推动经济结构优化;
2.统筹协调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方面:充分发挥就业的社会效益,更好发挥就业社会保障制度作用,优化就业结构,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3.完善国际合作布局方面:建立普惠性经济发展机制,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促进国际间的经济贸易及金融等合作;
4.促进文化强国建设方面:加强国家文化薄弱地区的支持,建设文化特色发展核心地区,提高文化创新能力。
听审“一府两院”专项报告的法定环节及相关监督形式探讨
![听审“一府两院”专项报告的法定环节及相关监督形式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aae055f781c758f5f61f6757.png)
一
以 临 时 增 加 或调 整 安 排 听 审 “ 一府两 院”
相 关专 项 报 告 的 。
是 议 题 途 径 的 法 定 。 监 督 法 第 九
条 法 定 了听 审 “ 一府两院” 专 项 报 告 的 六 个 方面 选题 途 径 , 同 时还 法定 “ 一 府 两
褒奖。
告 征 求意 见 、 修 改定 稿 、 提 前 发 到 与 会 人
员手 中, 不 仅 能 够 有 项 报 告 依 法 送 交
本 级 人 大 及 其 常 委 会 相 关 机 构 征 求意 见
量. 而 且 让 与 会 人 员 提 前 拿 到 报 告 做 准
纳 入 年 度 计 划 的专 项 工 作 议 题 。 既 不 能
过多, 两 月一 次 的常委会 上 不能 超过 2 个 以上 专 项 工作 议 题 。这 里 有 必 要 特 别 指 出 的是 , 主 任 会 议 认 为必 要 时 , 还 是 可
府两 院” 专 项 工 作 进 行 了实 体 和 程 序 上
府、 人 民 法 院 和 人 民 检 察 院 专 项 工 作 报
府两院 ” 相 关 专项 工 作 有 必 要 上 人 大
代 表 参 加会 前 视 察 调 研 和 列 席 人 大 常 委
会 会议 . 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 , 以增 强 监 督实效。
常委会会 议听取 和审议 的 , 应 该 不 在 少
三是视 察调研 的法定。 笔者认 为. 开 展会 前视察调研 应适 时 . 即 召 开 人 大 常委会 会议 前 2 0日 至 1 0日 , 其 间 宜 早
不宜迟 。 因为 , 会前 2 0日 至 1 0曰 这 一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ccc00620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e3.png)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调研报告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法律给予人大常委会一项最常规也是最基础的监督手段。
如何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来增加监督实效,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动探究的重要课题。
换届以来,XX市市中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要求,从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议质量入手,制定出台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试行方法》,对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进行满足度测评,进一步强化了“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看法和决议的执行力度,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票决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思索和实践始终以来,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交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模式,在“一府两院”负责人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审议发言,然后通过举手和鼓掌通过的形式进行表决,超过一半或三分之二的与会委员举手,即视为通过。
从实际工作看,举手表决或鼓掌通过虽然简洁易行、便于操作,但其弊端自不待言,如:有的委员即便对专项工作报告有不同看法,但碍于情面,也举手表示同意,表决不能真实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独立意志;个别报告单位认为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只是走走形式”,“反正都会过的”,以致敷衍了事、报喜不报忧,或避重就轻,泛泛而谈等等。
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虽然《监督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实行这项制度,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符合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民主发展方向。
一是完善监督程序的须要。
常委会组成人员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分别对工作报告的内容、报告的完整性、报告人的看法等方面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对于不满足票数超过肯定比例的,报告部门必需在限定时间内仔细整改,并向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作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报告仍得不到通过的,常委会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质询、责令辞职等监督措施。
人大工作审议方案
![人大工作审议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de9c9ba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63.png)
人大工作审议方案简介人大工作审议方案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在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监督政府工作等方面所采用的具体程序和步骤。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最高形式。
从机构分配来看,中央人民代表大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机构,同时也是下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机关。
在进行工作审议方案之前,代表们首先需要进行宪法和法律的学习,深刻领会代表大会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并结合代表大会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详细的方案。
步骤人大工作审议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议题人大工作审议前,必须明确审议的议题,以确定有关代表的数量和人大代表的资格、范围、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并制定相关的规定。
此外,还需考虑到代表议事中的具体工作要求,确定议案的性质、分类和规模等等。
2.制定议题文件确定议题后,需要制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以做出具体的规定。
制定文件时,需根据国家、地区、行业等情况进行分类,分别列出各类文件的主题、目的、内容、细则,严格审慎制定以保证文件的法律效力和实际可行性。
3.提交审议在确认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后,需要将文件提交给代表,以便审议。
代表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进行审议,对文件的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讨论和反馈。
4.修改与通过根据代表的意见和反馈,对文件进行修改。
当文件修改得到最终意见后,需要将其提交给本级人大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和审议,通过的文件即成为正式法规。
5.执行与监察法规通过以后,需要执行并监察其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修正和补充。
此外,还需要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法律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达成。
结论人大工作审议方案是国家立法、修改和废止法规的重要程序,也是国家监督政府工作的有力工具。
在制定审议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情况,确保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的文件。
同时,在执行和监察过程中,也要保持警惕和高度的负责任态度,严格监察和检查实施效果,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驾护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大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
人大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
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
(讨论稿)
(20xx年月日xx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报告程序,提高审议质量,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人表大会闭会期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第三条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反映的问题确定:
㈠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㈡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㈢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㈣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㈤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㈥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
第四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
常委会可以安排参加视察或者调查研究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第五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将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汇总,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第六条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由其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征求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报告修改后,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第七条专项工作报告由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有关剖门负责人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常委会认为必须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县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进行跟踪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对办理结果不满意要求重新办理的,由常委会表决。
是否提请常委会表决,由主任会议决定。
第十条本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