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功利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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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功利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
宋代功利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在北宋主要是李觏和王安石。李觏是宋代功利主义思潮的倡导者。他作的《周礼致太平论》及《强兵策》、《安民策》、《富国策》等,深入探讨富国强兵安民的政策,受到范仲淹的重视,其功利主义的思想为范仲淹的“庆历新政”作了理论上的准备和支持。王安石创立了“荆公新学”的功利主义学派,并且以功利主义思想指导变法实践,提高了功利主义的地位和影响。南宋时期,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是陈亮和叶适。陈亮是永康学派的代表人物,与朱熹以通信的方式开展义利、王霸之辩,其交锋之激烈,为学术史上所少见。这一交锋推动了对功利主义研究的深化,也扩大了功利主义的学术影响。叶适是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与陈亮交往甚笃。在与程朱学派的斗争中,他们站在同一立场。永康学派与永嘉学派在当时被称为浙学,与朱熹所代表的闽学,陆九渊所代表的江西之学鼎足而立。李觏、王安石、陈亮和叶适的思想把中国古代功利主义思想推向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论形态和高度,他们的功利主义思想,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主要观点。
第一节自然观
自然观是人们对于自然和世界的基本看法和观点,每个人的世界观都有不同,不同的思想家都有不同的对于本体认知,任何哲学研究都必须从这个方面开始,对于宋代功利主义思想家的思想的研究多是零散的总结,在这里我们先对他们对“天”或“道”的观点进行一下简单的梳理,试图找出一些他们的相同之处。
实际上,我们可以把宋代功利主义思想家们归结为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代表,对于万物从何而生这个问题,李觏把天地阴阳都认定为物质性的气,他解释了形气性命之理,万物生成变化的形气性命之理就是“天道”的自然之理。这是唯物主义的宇宙生成论。对此问题王安石认为万物是由水、火、木、金、土这五种元素构成的,他认为整个宇宙是气构成的,王安石又用“道”来概括“气”的静止和运动两种存在形式,王安石把宇宙的生化理解为由“道”的运行而分为阴阳二气,再由阴阳而生五行,再由五行而构成万物这样一个过程,这里的“道”实际上就是宇宙的物质本体。实际上这种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正体现了李觏、王安石试图用现实的物质本体来解释虚无缥缈的“道”,使“道”实体化为贴近生活现实的物质基础,这种物质基础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从而为变法革新等政治观点提供一个合理的哲学解释。同样作为功利主义思想家的陈亮也主张“道在事中”。陈亮的唯物主义倾向是鲜明的,不过陈亮并没有太多的探讨深入的哲学问题。与陈亮相比叶适则有更完备的哲学学说。陈亮与叶适从“道在事中”出发,力图使道德与现实生活中的功利相协调,试图在日用之间为道德寻找依据,这形成了他们的功利主义的道德观。
在天人关系上,功利主义思想家们承认自然界有自己的产生和变化的规律,但强调人在自然面前是有作为的,李觏在论证“常”与“权”的关系时还是给人事的作用留下了广阔的余地,“常”指规律;“权”指权变,这些都是靠人来确定和把握的。李觏虽然没有辩证的解说“常”与“权”的关系,但是却明白地指出“常”要靠“权”才能济,从而肯定了人为的作用。王安石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在生灭变化之中,认为这种变化是由于事物内部,彼此相生相克引起的。王安石把这种关于事物内在矛盾以及事物发展变化的观点视为自己哲学思想的根本。叶适也重视的实测,而不是不切实际的空言,由此可见,面对自然人类的力量是可观的。
从上面的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来功利主义思想家们在面对自然的时候,所持的是朴素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同时,这些思想家们充分肯定了人的作用和价值,在他们的思想中也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影子。
第一节人性论
功利主义思想家们的理欲论是他们功利主义道德观的理论基础,这就是我们下面要探讨的功利主义思想家们的人性论思想。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对于“理欲”问题的探讨十分深刻,尤其是到了宋代“理欲”问题更是被发挥到了极致,也成为不同学派斗争的焦点。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欲”似乎具有私、恶的性质,所以一直以来思想家们都强调对“欲”的节制,并且试图用“理”来规范它。功利主义思想家们却充分肯定了“欲”的合理性,李觏曾说“欲者人之情”,就说明他肯定了“欲”的合理性。李觏肯定了人人都有趋利避害,饮食男女之欲。他认为所有追求利欲的行为都是人之常情,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正常需要。他认为适当地追求利是合情合理的。另外李觏还把“礼”同利欲联系在一起。他把人类解决饥渴寒暑居室需求的利欲视之为“礼之大本”。他明确地说明,“礼”来源于人们对利欲的追求,“礼”并不是与人们的利欲绝对对立的,他认为“礼”在利欲之中。王安石认为,人们若“不足于财”就顾不上礼义廉耻了。李觏、王安石作为宋代功利主义思想的先驱者所提出的这些观点对后世的思想家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功利主义思想家们承认欲望了合理性并不代表他们承认随心所欲,他们并不以为物欲应该不加限制的任其无限发展,相反他们也提出欲的实现要有一个“度”,实际上就是说存在“承认欲望的存在但不能很好把握它”和“能够很好把握它”两种情况的,说到利欲可能发生的两种作用。李觏,强调了要用“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李觏指出“度”就是能够维持生活的基本限度。陈亮对这个问题,论述得更加明白。陈亮认为合理的、适度的、有节制的欲望不会损害道德,只有欲的存在才有道德存在的基础;没有了欲望,道德之理便没有价值。但是对于欲望应当加以节制,将其纳入封建等级的“分”之中去,如果忘了“分”,一味去争夺物质享受,就要使“人道”沦亡了。欲作为一种人的自然本性或多或少带有自发性和本能性,所以对于“欲”如果放任自由的话,那么也会导致消极的后果。陈亮认为“好色”、“好货”和“好勇”都代表了人的自然欲求,如果要达到“无旷夫怨女、无冻饿之人”的境界,那么就要把“好色”、“好货”、“好勇”这种人的共同要求加以引导并设法纳入正轨,所以统治者要本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心,以己之所欲扩充至民之同欲。这样一来人们的“好色”、“好货”就不会陷到无节制的地步,“害道之事”便转化为善,倘若人们心里没有这些欲望,再好的道德家也不能顺着它诱导人们遵循道德规范了。实际上李觏和陈亮表述了同样的意思,即人的这各种对物质的追求是合理的,人的欲望是可以被利用而使其成为道德基础的,只要能够掌握好所谓的“正”的标准就可以了,所以承认“人欲”的合理性的关键在于如何能够很好地把握它。
第一节价值观
功利主义思想家们的价值观我们主要是从义利关系方面来论述,对于传统社会中“义”的内涵,《礼记·礼运》中有明确说明:“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①这应该是对于“义”的最权威的解释。从字面上可以看出来,“义”实际上是调整最基本的五种人际关系也就是父子、兄弟、夫妇、长幼、君臣关系的原则,实际上人际关系虽然繁复多变,最终不能超出父子等“五伦”之外。
“利”即利害、利益、功利。“利”的概念看似简单,实则复杂。中国古代哲学的范畴大都比较模糊,所以对于“利”的范围一直没有一个确定的结论,所以义利之辩众说纷纭,关键就在于对“利”的不同理解。有的无论公利、私利一概抹煞;有的则区分出公利、私利,继而扬公利而抑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