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规定
存货管理制度规定
存货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存货管理行为,确保存货的安全、准确、高效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特制定本存货管理制度。
第二章存货管理的范围1. 存货管理包括采购、入库、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盘点、报废等一系列活动。
2. 存货种类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等,不同种类的存货根据不同特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第三章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理采购: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生产计划,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实施合理采购。
2. 安全储存:存货管理必须遵循安全、防火、防潮、防盗等原则,确保存货不受损坏和丢失。
3. 审慎出入:对存货的入库、出库需经过审批和确认,不得擅自操作。
4. 及时更新:对存货的进销存情况要及时记录和更新,确保数据准确。
5. 经济有效:对存货的管理要力求经济高效,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第四章存货管理的具体规定1. 采购管理(1)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确保采购数量和时间的合理性。
(2)采购人员应根据企业的采购管理程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管理。
(3)采购人员应对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采购品质和交货期。
2. 入库管理(1)入库操作人员应按照企业入库程序进行操作,对所入库存货的品质和数量进行检验和确认,确保实物和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2)入库单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包括存货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做好单据的归档管理。
3. 库存管理(1)库存管理员应根据公司的库存管理策略,对存货进行分类、定位、标识和编号,建立存货档案。
(2)库存管理员应根据企业的库存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库存上限、下限和报警值,确保库存的合理化和稳定性。
(3)库存管理员应每月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更新库存数据,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处理。
4. 销售和出库管理(1)销售人员应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计划,填写出库单据,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出库。
存货进销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存货成本,确保存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存货的采购、验收、储存、领用、报废、盘点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存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2. 安全性:确保存货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3. 经济性:合理控制存货水平,降低存货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实效性:及时掌握存货动态,提高存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数量、采购时间、采购价格等。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根据以下因素制定:1. 销售预测: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预测数据,确定采购数量。
2. 库存水平:根据库存状况,确定采购时间。
3. 供应商情况:选择信誉好、质量优、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4. 成本控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
2.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3. 付款方式、期限。
4. 违约责任。
第三章验收管理第八条验收部门负责对采购的存货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合同要求。
第九条验收流程如下:1. 验收部门收到采购部门的通知后,安排验收人员对存货进行验收。
2. 验收人员对存货进行外观检查、数量核对、质量检测等。
3. 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验收部门出具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退回供应商重新发货。
第十条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验收日期、地点。
2. 验收人员姓名。
3. 验收结果。
4. 验收结论。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储存部门负责对验收合格的存货进行储存管理。
第十二条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1. 安全: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
2. 舒适:储存场所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3. 规范:储存场所应设置明确的标识,方便查找和管理。
存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存货成本,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存货的管理,包括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备品备件等。
第三条存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存货安全;2. 经济合理,降低存货成本;3.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4. 及时准确,信息共享。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存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存货管理政策、制度和考核标准,监督存货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设立存货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存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存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存货管理政策、制度和考核标准;2. 监督各部门存货管理工作;3. 定期组织存货盘点;4. 处理存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存货管理岗位职责:1. 负责本部门存货的收、发、存管理工作;2. 按规定填写存货台账,确保信息准确;3. 定期盘点存货,确保账实相符;4. 及时处理存货短缺、损坏等问题;5. 参与存货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收货管理第八条收货前,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质量、交货时间等。
第九条收货时,验收部门应按照采购合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物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应填写收货单,并及时将收货单交由财务部门进行入账。
第十一条收货部门应将收货单及货物送至指定仓库,仓库保管员应核对收货单,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发货管理第十二条发货前,销售部门应核对订单信息,确保订单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发货时,仓库保管员应按照订单要求,核对货物数量、质量,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四条发货部门应填写发货单,并及时将发货单交由财务部门进行出账。
第十五条发货部门应将发货单及货物送至指定地点,确保货物安全送达。
第五章仓库管理第十六条仓库应设置合理的存货区域,分类存放不同类型的存货。
第十七条仓库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存货,确保存货质量。
第十八条仓库应保持整洁,防止货物受潮、受污染。
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公司存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实物资产的财务监管,使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够相互稽核、监督、牵制,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对财务部门在存货物资管理上的控制管理,对于存货资产的实物管理应依照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依据管理体系的要求,仓库管理不直接隶属财务部门,但应接受财务部门日常的监督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各项稽核工作。
同时仓库部门应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立台账,对保管的物资进行记录,应将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收、发、存)记录清晰。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核算的要求,对存货资产实行“数量、金额式”的分品种的明细核算,并于每月结账日及时结算出各品种存货资产的结存数量和金额,以便与仓库管理部门台账的稽查、核对。
第五条根据公司管理计划性的特点,采购活动之前必须实行计划审批,由各事业部、仓库部门或生产部门签发“采购申请单”,列明该批拟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采购价格的询问比较情况,并按照公司内部关于采购审批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采购申请单”,有关供应商进行采购交易谈判,并将采购的相关条款明确后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应按照《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将主要条款如: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总额、支付地点、验收依据、违约责任等填写全。
第七条采购物资运抵公司后,首先应由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对此批物资进行质量的验收和检测,检测的依据是《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公司内部质量管理要求,在确认无误后,质量检验部门填写《验收单》,并签名盖章。
如果是为工程专门采购并货物直接发至工程现场的由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采购人员凭《采购申请单》、《购销合同》和《验收单》,将采购的物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仓库保管员应依据上述单据重点对物资的实际查收数量、品种、规格进行查验,并将查收情出具财务软件打印的“外购入库单”上。
国家对存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对存货的管理,提高存货使用效率,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存货,是指企业为销售或者生产产品而购入、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物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成品、库存商品等。
第三条国家对存货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科学合理,高效利用;(三)保障安全,预防损失;(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存货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存货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加强存货管理,提高存货使用效率,降低存货成本。
第二章存货分类与编码第六条存货按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一)原材料:包括购入的原材料、辅料等;(二)在产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中间产品等;(三)半成品:包括经过一定工艺加工,尚未完全成为成品的产品;(四)成品:包括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可供销售的产品;(五)库存商品:包括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尚未销售的产品。
第七条企业应当对存货进行编码,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可追溯性、易于识别等特点。
第三章存货采购与验收第八条企业采购存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确定采购计划,避免盲目采购;(二)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三)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加强采购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存货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一)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二)包装是否完好;(三)其他应当验收的内容。
第十条验收不合格的存货,企业应当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采取退货、换货等措施。
第四章存货保管与养护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保管制度,确保存货安全。
(一)指定专人负责存货保管;(二)设置存货仓库,保证仓库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三)对存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类别存货不混淆;(四)加强仓库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仓库存货管理规定
仓库存货管理规定一、存货是指所有权归本公司,各部门、员工工作所需而储备的物品。
二、公司仓库存货包括:公司各类宣传画册、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三、财务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仓库各项存货的品名和最低库存量,有关部门调整存货品名必须书面通知财务部,做到保证公司办公所需、合理使用资金。
四、各部门领用库存货物,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行政事务部核批后,直接向仓库管理员认领;仓库货物不足时,仓库管理员要及时补仓。
五、各项库存货物均应编码,代码应能反映货物的类别与存储地点,代码与货物应能一一对应。
六、各项库存货物均应设立卡片,载明:货物名称、编码、最低库存量、收发存放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
七、财产物资的消耗记录统计,应以经过计量的实际消耗为准,不能以估算、推算、倒算或用定额消耗量作为实际消耗量。
八、公司的各种货物经经办人购入后,须进行货物验收,必要时仓库与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收货单,签署有关经办人的姓名。
办理好收货手续后应将货物及时入库。
九、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向仓库领用各种货物,需填写《货物领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到仓库领用。
仓库应先核价,并对照领用部门的领用项目费用预算进行审核。
领用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需提出专项审批报告,经分管领导、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到仓库领用。
十、每月最后一天对所有库存货物进行一次盘点,于次月3日前提交盘点表及库存货物分析报告。
库存货物的盈亏、毁损、变质、报废情况需提交专题报告报总裁审批。
十一、财务部每月应对仓库的所有收发记录及盘存情况进行审核。
十二、仓库的货物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存货管理规定
存货管理规定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加强存货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提高存货管理的效率,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存货定义: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
第三条为了降低和分散存货管理风险,建立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公司对存货的日常控制采取存货归口管理的方法。
物料管制中心负责原材料、一般五金、刀具、模具、零配件、包装材料等生产办公用物品、油品化工药品、铁扣件物品的收、发、存管理;制造部负责机器设备、半成品和产成品的收、发、存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存货的业务处理。
第五条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第二章业务处理第一节存货入库管理第六条物料管制中心负责外购物料和委托加工物资的验收工作,机器设备的验收需通知制造部共同参与,化工药品、模具、原材料的验收需通知品保部共同参与。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资料验收和实物验收两部分,送货单是资料验收的必备单据。
外购物料、委托加工物资运抵公司后,由物料管制中心人员示意警卫放行,物资先存放于验收接货处,验收接货处物料的保管职责由物料管制中心承担。
物料管制中心验收人员需提示送货人出示送货单,送货单上的物品采购单号、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验收,直接作退货处理或通知采购补齐相关资料后再作验收。
对于邮寄物品,如缺失送货单或信息不完整,由物料管制中心人员通知采购补单。
送货单验收完毕,验收人员带领送货人在物料总验收处登记,并在ERP系统中查看是否存在相关采购订单并进行核对,若无相关资料或核对有误,则作退货处理或通知采购补单后再作验收。
存货管理规定
存货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存货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医院(以下简称“集团及下属单位”或“公司”)存货管理工作,提高存货入库、领用、出库、盘点等工作效率,有效防范风险,保障业务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药品、内植入物(一般耗材和贵重耗材)、一般性医疗耗材(一次性卫生材料、医用耗材)、办公耗材等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物资。
其中:内植入物(一般耗材)是指单件价值在20000元以下的植入物;内植入物(贵重耗材)是指单件价值在20000元或20000元以上的植入物;办公耗材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办公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存货管理,是指入库、领用、出库、退/换货、盘点、减值计提等与存货有关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医院的存货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各医院设备器械科负责物资验收,审查物资供应商“三证”,物资登记入库、办理出库,药品、一般性医疗耗材、办公耗材台账(指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及部分一般性医疗耗材、办公耗材保管等。
第六条各医院药房负责药品物资仓储保管、领用,日常管理和月末盘点等。
第七条各医院采购联络人负责内植入物(一般耗材)物资仓储保管、领用,内植入物采购台账(指《内植入物信息登记表》)登记,日常管理和月末盘点等。
第八条各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物资入账、物资付款,库存物资的监督和盘点监盘。
第三章存货的概述第一节存货的特征第九条存货一般特征:(一)存货是有形资产,存货包括药品、内植入物、一般性医疗耗材、办公耗材等,它们具有物质实体,区别于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对外投资等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二)存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存货通常都会在短期内被耗用或销售,并不断地被重置,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和流动性,其区别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三)医院储备存货的目的是为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被耗用或销售;(四)医院的存货价值可能发生减值。
存货管理规定
存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生产辅料等;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公司存货业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在建立并实施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中,应当强化对以下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二存货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三存货采购、验收、领用、盘点、处置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存货预算、供应商的选择、存货验收、存货保管及重要存货的接触条件、内部调剂、盘点和处置的原则及程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各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采购部、仓储部、生产部、销售部负责对在库物资的采购、保管、搬运、防护、交接、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部分半成品库房在车间的,由各车间负责保管及收发;公司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存货的全过程业务;第五条公司应当配备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合格人员办理存货业务;建立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负责存货采购的部门应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采购人员应按照生产计划按时编制公司物资采购计划,年度物资采购计划要由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总经理审批;季度和月度采购计划原则上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由部门领导审批后执行;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存货业务;第六条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存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第七条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通知公司ERP管理系统实现,严格按照系统程序进行管理;综合部应注意ERP系统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定期检查运行程序,并制定防范意外事项的有效措施;第三章请购与采购控制第八条公司采购部应当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文件,根据仓储计划、资金筹措计划等制定采购计划,对存货的采购实行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库存存货的结构和数量;仓储部应制定合理的存储定额,保证经济合理的物资储备数量标准,以减少资金浪费;第九条公司采购部、销售部应当逐日根据各种材料的采购间隔期和当日材料的库存量,分析确定应采购的日期和数量,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下,计算安全存货水平和经济采购批量,据此再进行采购,尽可能降低库存或实现零库存;第十条公司采购部、销售部应当根据公司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应根据预算或采购计划办理采购手续,严格控制预算外或计划外采购;公司年度采购计划外项目,若要求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填制紧急货物采购单,经财务部门确认、采购部门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价格审核后方可采购;公司应当根据预算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的业务特点编制存货年度、季度和月份的采购、生产、存储、销售预算,并按照预算对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存货的不同采购方式,采取相应的控制方法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存货采购真实、合理、透明;公司采购存货,应当符合公司内控管理的有关规定,采购批量和采购时点的确定应当符合市场状况、行业特征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第四章验收与保管控制第十二条采购部门要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验证其是否与采购委外计划和采购委外合同的各项要求相一致,如产品名称、数量、供货厂家及供方随货物提交的检验、试验过程控制记录;质检部对采购物资的检验按检验控制程序规定执行,出具采购物资验证的检验记录,对于验收合格的存货,应当及时通知仓储部办理入库手续;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和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视存货的不同采购方式作出相应处理;第十三条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以下验收程序:一检查订货合同、入库通知单、供货公司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送货单等原始单据与待检验货物之间是否相符;二对拟入库存货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外购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三对待验货物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四对验收后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第十四条对入库的自制存货,应当重点关注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应派专人对其进行检验,通过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产成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报告处理;采购后实物不入库而直接发至使用现场的外购存货,应当采取适当方法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按照公司物资仓库管理标准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一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结合存货的具体特征,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二公司应当建立存货的分类管理制度,对贵重物品、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危废品的仓储,应当采取额外控制措施,确保重要存货的保管、调用、转移等经过严格授权批准,且在同一环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经办;第十六条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码、批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公司存货明细账不得出现负数余额;对代管、代销、暂存、受托加工的存货,应单独记录,避免与本公司存货相混淆;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部门领导审批,经办人在修改处签字确认,资产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第十七条对于已售产品退货的入库,成品库应根据销售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产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入不良品库房,按照公司不良品核算管理办法,选择回造、搅拌等措施;第十八条存货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号,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入库存货应及时记入ERP管理系统并办理存货标识,详细标明存放地点及相关信息;公司仓储部门应当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在值班轮班、入库检查、货物调运、出入库登记、仓库清理、安全保卫、情况记录等各方面的职责任务,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第十九条存货采购应当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财务部应当根据验收证明对验收合格的存货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正确登记入库存货的数量与金额,对会计期末货物已到、发票未到的存货,应办理暂估入账手续进行核算;第五章领用与发出控制第二十条公司仓储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存货领用和发出制度;根据公司领料管理标准进行领用与发出控制;库存产品的发出需要开具经过质检部门确认的发货单,仓库应当根据经发货单发货,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对;第二十一条公司库管人员应当明确发出存货的流程,根据公司规定的出入库手续如入库单、领料单、发货单、出库单等及时办理物资出库,及时核对有关票据凭证,确保其与存货品名、规格、型号一致;要严格审核出库凭据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要特别注意审核是否有财务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出库单是否经部门负责人签审;第二十二条财务部应当针对种类多、出入库频率高的存货,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的情形;第六章盘点与处置控制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存货清查盘点制度,财务部、采购部每年定期至少一次对各类存货进行实地清查和盘点库,清点核对库存物资,要做到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并掌握存货的灭失、损坏和长期积压等情况,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二十四条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对存货盘亏、非正常损失按照公司成本核算考核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第二十五条仓储部门应通过盘点、清查、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存货的状况,及时发现存货的异常情况;选择有效的处理方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对异常存货作出相应的处置;第二十六条存货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存货的特点及公司内部存货流转的管理方式,公司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计价方法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每年年末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库龄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会计处理,并附有关书面记录材料;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制定科学规范的存货业务流程,明确存货的取得、验收与入库,仓储与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存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制定并选择适当的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二存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三存货收发、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四存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价格是否合理,处置价款是否及时收取并入账;五存货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成本核算、价值变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第二十九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公司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规范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连云港大吉塑业有限公司年月日。
存货管理规定
设备领用单 (内部 )
根据库存情况,财务复核后
与库管人员 清点物品
名中心主管审批
签订的试用协议 (外部 )
借用、 领用单签字, 办理出库, 借用及领用单留存保管员处
3、物品归还
设备完好
填设备归还单
归还设备、 材料借用单
与库管人员 清点物品
设备损坏 归还设备、 材料借用单
填写设备、材料 维修或设备、材 料报废申请单
第九条 公司建立委托加工物资管理制度,为委托加工物资采购的原材料, 先由采购人员及时到材料库办理入库手续, 由物资保管人员填制入库单, 注明供 货单位、日期、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拨付加工料品时,及时登记委 托加工拨料台账。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填制一式三份入库单,登记委托加工收 料台账。
填开加工结算凭证,正确核算加工成本。 1、认真审核材料耗用定额; 2、认真审核加工费结算定额; 3、认真审核留存受托方的剩余物品数额; 4、严格按照加工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 5、受托方递交的加工费结算凭证必须合法有效。 第十条 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 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监督在 用周转材料动态。 经鉴定周转材料确需报废时, 存货管理部门应填制在用周转材
② 验货:库管员在验收前应搜集并熟悉有关资料,确定验收方法,组织好 卸货人力和卸货工具, 准备好相应的检验工具, 并安排好货位。 采用以下一种以 上方法检验:
a) 核单点收:采购——库管员应将采购部提供的设备明细单、供货方提供 的送货单、 实物认真核对数量、 型号。要严格做到三不点收: 品种规格不符不收; 无计划不收;材料、设备破损不收。
存货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处在生 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 包括各类材料(主 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其他材料) 、商品半成品、产成品、在产品、低 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管理规定
存货票据管理规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防止库存物品的浪费与丢失,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销售、办公所需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包装物、备品备件、工具、办公、防护用品等物料的库存管理。
一、存货的分类1.公司存货按形式分为原材料、维修五金、包装材料、产成品2、原材料名称:LMN-1、MN-23、产成品名称:LV-1、LV-2 、LG-34、包装材料名称:包装袋、包装桶等二、维修五金材料的入库1、购进的维修五金必须办理入库,由库管员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注明存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生产(供货)单位等,并由经手人、主管人员批准签字。
2、库管员同使用部门或采购人员核对实物与入库单的内容是否一致,确保一致后在库管员处签字确认,库管员根据入库单登记明细账簿。
入库单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由经手人保存(报销凭据)。
3、对于需要领取而发现没有库存的物品,应由领取人申请购买,库管人员亦有及时通知相关采购负责人的义务。
三、维修五金出库及领用借用或领用维修五金材料时,各班必须指定特定人员长期负责物品的领取,除指定人以外的人员,不得到库房借用或领用物品。
1、车间人员借用工具时必须登记,注明领用时间、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时间,并由领用人签字,超过归还时间的,库管员应及时追回。
借用后丢失的,由领用人说明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物品的新旧程度适当予以赔偿,赔偿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借用时领用人没有签字、物品丢失的、领用人不承认借出,由库管员说明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赔偿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车间领用维修五金配件时,由领用人填写出库单,注明领用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
并由主管人员审批,库管员根据手续齐全的出库单办理出库,并在库管员处签字,根据出库单登记明细账簿。
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办理实物出库。
违者要罚!处罚金额?四、除维修五金以外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及产成品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存货管理制度(5篇)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本单位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
第二条存货的具体范围如下:1、已经支付货款、购入并存入本企业仓库的库存商品等。
2、已经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的商品等。
3、已经发运,但尚未办妥托收手续的库存商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
为促进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存货日常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负责人是本单位存货管理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是否有效组织实施《存货管理制度》及存货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对存货资金实行统一管理,认真执行《存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存货的结算发票、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存货的具体保管、收发和相关记录等业务,仓库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经企业财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存货清查,并写出清查报告,报公司。
第三章仓储保管制度第七条仓库负责存货的储存保管责任。
第八条存货的领用必须经过适当的授权,授权人签字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九条存货的存放和管理由保管员负责,并按存货类别编制目录进行登记,便于与财务部门的账户记录核对。
存货的摆放应当整齐、有序,便于盘点。
第十条仓库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查看有无损坏、变质或长期不流动的情况,检查结果应予记录。
如发现有损坏、变质情况,应及时填制专门的报告单,说明数量、原因,报经有关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仓库和财务部门做调账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各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等情况确定合理的库存量,避免存货积压或短缺,常规存货由仓库根据库存情况向采购部门提出请购。
第四章存货收发制度第十三条存货验收入库手续:1、收货时,必须查明签发凭证的单位和发货单位是否一致。
2、验收人员应当查明随货同行发票、调拨单、质量检验报告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章手续,手续不完备的,不办理验收手续。
会计监督存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存货管理,确保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存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存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企业存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存货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效益原则:合理控制存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责任原则:明确存货管理责任,确保存货安全。
(四)监督原则:加强会计监督,确保存货管理规范运行。
第二章存货的分类及核算第五条存货分为以下几类:(一)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或构成产品实体的物质。
(二)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加工或尚未完成加工的产品。
(三)半成品:指企业已经完成部分加工,但尚未达到成品要求的产品。
(四)成品:指企业生产完成并准备销售或使用的商品。
(五)包装物:指用于包装产品的容器、材料等。
(六)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寿命较短、价值较低的物品。
第六条存货的核算方法:(一)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按照取得成本计入存货价值。
(二)存货的发出,按照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方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三)存货的盘盈、盘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存货的采购与验收第七条存货采购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二)审批采购计划,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四)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第八条存货验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验收时,应当核对采购计划、合同、发票等单据,检查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
(三)验收完成后,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由验收人员、采购人员、保管人员签字确认。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6篇)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6篇)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篇11、检查残次商品,其处理需经批准;2、货物收发需登记并与相关凭证相一致;3、所有的'存货账目需与总账核对一致,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4、存货数量应由负责仓库以外的人定期根据记录来检查,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5、没有保存连续记录的仓库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6、最高和最低记录应作预先设定并评审;7、再订货点应预先设定并评审;8、各类商品的存放地点应标识;9、商品应存放于安全之处,以防止损失;10、所有商品应标识相应信息并按类存放于各处;11、进入仓库应受到限制。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
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
第四条存货的分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第五条存货的核算与摊销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对于价值超过20__元,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具和工具,采用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的方法进行摊销。
第六条存货的入库:(一)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二)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三)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四)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第七条存货的'出库:(一)根据调拨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
仓库存货管理制度
仓库存货管理制度仓库存货管理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仓库存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仓库存货管理制度1一、存货的范围凡在盘点及所有权归属企业的存货,不论其存放地点如何均应做为企业存货,商家代销或铺底销售产品也应作为存货单独管理。
二、存货分类企业存货分为:原材料(酒水、饮料、鲜活食品、佐料、回收菜、成品菜、干杂等),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用品、一次性餐具、厨房用生产工具等),凡不属于公司财产目录的其他物品。
三、存货采购1、存货的采购必须以审核有效的申购单购货。
(严格按照申购单的'质量,等级、数量、品名购买)2、存货采购必须按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标准采购。
购买量不得超过最高储备量。
3、(原材料)原则上实行滚动结算采购方式。
4、供应商应趋于集中化、固定化、长期化、合同化。
5、定期谈判制度。
?四、存货入库1、存货验收人员以质检人员、库管人员、加工车间负责人(或实物负责人)。
2、验收时应注意验收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金额。
3、验收时还应注意申购程序是否合法和齐备。
4、以上2、3条中应同时齐备,库管应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如遇争议,应汇报基地负责人或上级分管领导。
5、酒水、饮料、部分鲜活食品在店面验收,干杂、佐料在库房验收,大部分鲜活食品在基地加工车间验收,低值易耗品在使用部门(或库房)验收。
6、成品菜、回收菜、按菜品质量等级分别计价回收,成品菜原则上不回收,如须二次加工的按出厂价回收。
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回油按油的成品率计算入库数量。
7、数量、质量等有不符,应按实物入库,并填写货物溢余(短缺)单。
8、以实物数量、质量登记相关明细账。
9、月终所有入库单(连同申购单存根联)存根归类建档,装订成册,以便查阅。
10、入库名称应公司统一标准称谓为准,有俗称的备注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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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管理规定
存货管理规定
一、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二、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三、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00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
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
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
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
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
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四、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
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五、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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