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业余党校学员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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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业余党校学员手册学习时间

班级:姓名:

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

党总支、团委

前言

曾几何时,从江南的那艘小船上诞生,穿越历史的风云走到今天,中国共产党及共产党人,带领华夏儿女一直奋进在历史的大道上。

几多岁月征途漫漫;几多磨难功昭日月。诞生于民族危亡之际的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始终以强国富民为己任,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推动理论创新,用创新的理论指导实践,与时俱进地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全校广大青年的培养和教育,增强奉献和服务意识,更好的推进我校内涵建设和文化建设,结合学校党总支实际工作,校党总支决定继续举办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青年业余党校,党校培训班将采取理论培训和实践服务相结合的形式,着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广大青年树立远大理想,正确把握成长成才方向,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

团队合作能力,进一步培养广大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希望广大培训班学员加倍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锻炼机会,认真参加每一项活动,努力做到在思想理论水平上有新提高,在了解国情民情上有新收获,在综合素质能力上有新拓展,迈出自身成长发展的坚实一步,“努力成长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

期望与奋斗同行,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使命!

目录

1、青年业余党校章程··1

2、青年业余党校学员推荐、申请、审批制度··7

3、青年业余党校学员学习制度··8

4、青年业余党校学员考核、鉴定、奖励制度··9

5、青年业余党校学员情况登记表··10

6、学习笔记··11

7、学习体会·思想汇报··14

8、考核·鉴定··14

青年业余党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青年业余党校(下简称党校)是在校党总支领导下的全校性青年人才培养机构。

第二条:党校的办学宗旨是:积极引导要求进步的优秀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入党意识;培养懂理论、有能力、讲奉献的具有良好素质的优秀青年;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党校校训:竞先争优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党校设立校长一名,由校党总支书记担任;设秘书长一名,由校团委书记担任。下设秘书处、教务部、活动部。各部设部长一名,成员三至四名,由党党校招募任命。

第五条: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和主持党校工作,定期召开党校干部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精神,部署党校工作。

2、全面了解党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确定培训主题。

3、决定党校干部的任免、考核及奖励。

4、加强党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关心干部及党校学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第六条:秘书长工作职责

1、配合校长开展各项工作,对党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督。

2、负责党校的经费预算、支出和核算。

3、掌握党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状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党校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2、负责党校公文、文件的起草、拟订及打印。

3、负责党校会议的召集及考勤。

4、负责党校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党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勤。

6、负责党校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教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党校的课程设置,并负责联系任课教师、授课地点等及通知授课时间。

2、负责教材的统一购买、下发。

3、负责学员考勤登记。

4、负责学员学业考核工作、评定工作。

5、向各班级反馈学员学习情况以及对学员进行各项考评。

第九条:活动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党校学习、活动的宣传报导。

2、负责党校各项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开展。

第三章党校工作制度

第十条:党校干部会议制度

1、党校干部会议由党校校长主持,总结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2、秘书处负责会议的召集及记录工作。

3、党校干部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一般不允许请假,如确有事,须以书面向党校校长请假。

第十一条:部门会议制度

1、各职能部门会议由本部门部长主持,对工作进行布置和总结,并做好会议记录。

2、会前两天须通知办公室会议时间,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会议场地及具体时间。

第十二条:经费管理制度

1、党校活动经费,由党校校长统筹,秘书长负责具体的预算、支出及核算,并接受校党总支的监督、检查。

2、经费使用以节俭为原则,合理规划,量入为出。

3、经费须用正式发票报销,报销单背面注明款项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姓名,证明人必须是部长或部长级以上党校工作人员,并经校长和秘书长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4、秘书长定期结算经费,并向校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每一期党校工作结束后,所有经费须严格审核,帐本提交校长,并向党总支负责。

第十三条:党校学员推荐、申请、审批制度

1、学员必须由各班级民主推荐,并经班主任审核同意。

2、学员必须认真填写《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第XX期青年党校学员

申请表》。

3、凡进入党校学习的学员,必须经校团委审核和校党总支审批通过。

4、学生凡在校期间记载有违反校规、校纪的一年内不得招收进党校。

第十四条:党校学员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第十五条:党校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入学,必须认真填写《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第XX期青年党校学员情况登记表》

2、学员在上课时应保持安静,遵守课堂纪律,不喧哗吵闹,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3、学员应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支部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第十六条:党校学员考勤登记制度

1、党校考勤工作由教务部负责。

2、考勤表由教务部制定,党校学员须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进行考勤签到。

3、学员在学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确有要事不能来上课或参加活动,须持有班主任证明的请假条向教务部请假,但原则上不能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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