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及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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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5年,中央及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悄然退坡。在退坡之后,购买新能源汽车能拿到多少补贴呢?以下为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2015
年补贴标准,以资参考。
一、2015年中央财政补贴标准
根据四部委于2013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及2014年1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中央财政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2015年度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如下:
二、2015年推广应用城市(群)地方补贴标准
(1)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2014年3月17日印发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京财经一〔2014〕449号),纳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可申请本市财政补助。2015年北京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如下:
(3)太原市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29日印发的《太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并政办发〔2014〕56号),太原市在国家和山西省财政补贴基础上对各类纯电动车辆购置提供补贴,2015年标准如下:
根据2014年9月18日印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市政发〔2014〕32号),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21)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
杭州:根据《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本市再给予配套补助,具体标准是:1.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 2.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的补助。其中,微型纯电动汽车(即微公交)补助办法另行制定。萧山、余杭及五县(市)公共领域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设施投入的补助,由属地财政负责配套补助。
金华: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发布的《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实施方案》,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目录和补助标准如下:
说明1.本标准补贴范围为实施方案计划内的车辆(编者注)。
2.客车:车长L(米);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24)临沂市
根据2014年8月18日印发的《临沂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4—2015年)》,临沂市新能源汽车推广2015年补贴标准如下:1.
城区电动公交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其余价款由市财政承担。 2.城
乡电动公交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由临沭县财政每辆补贴10万元,剩余价款由市交运公司承担。 3.插电式新能源公务用车,扣除中央财政补
贴后,其余价款由同级财政承担。4.出租、商贸物流、环卫、私用领域新
能源汽车,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60%予以补贴。
(25)潍坊市
根据2014年7月10日发布的《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潍政发〔2014〕13号),潍坊市补助按照国家和潍坊市1:1的原则,补助总额(国家、省、市补助
之和)不超过车辆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40%-60%)确定补助标准。
(26)泸州市
根据《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对符合
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泸州市财政原则上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的购车补助,且参照中央补助标准下调的比例下调地方补助标准。
(27)贵阳市
根据《贵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作意见》,车长≥10米的插电式
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客车可获得贵阳市地方财政补助,补
助标准为每辆10万元。
三、2015年省财政补贴标准
(28)山西省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8日印发的《山西省加快
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14〕77号),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山西省列入国家《车
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的生产企业,根据产品实现销售量情况,给予营销补助。补助标准为:2015年,电
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
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
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
2000元/辆。2016—2017年,补助标准减半。
(29)湖南省
根据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及方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补贴按照“省市共担、以市为主”的原则,湖南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
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其中省本级承担补贴金额的30%,市州
承担补贴金额的70%。公务车实行同级采购同级财政补贴的政策,具体补
贴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其中省本级公务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60%。混
合动力公交客车省本级按每辆5万元给予定额补贴,区域限长株潭城市群
之外的其他11个市州。
(30)广东省
根据2014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2015年广东
省财政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不同分类地区给予综合补助。
具体比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