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儿园设置标准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一般标准
(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具有幼儿师范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职工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
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教师业务水平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有一定数量业务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其余教师基本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毕业以上程度,百分之九十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幼儿园医务人员配备同基本标准。
三、北京市幼儿园园舍古话面积定额一般标准。
北京市幼儿园标准
北京市幼儿园标准北京市幼儿园标准是指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幼儿园规范和要求。
幼儿园是为适龄儿童提供教育和护理服务的机构,旨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和个性全面发展。
下面将介绍北京市幼儿园标准的内容。
1.幼儿园的设立条件:a)必须具备安全、卫生、教育等相关设施条件;b)教室面积不得低于实施该年级教育活动的标准面积;c)应有展示区域和活动区域,保证幼儿学习和活动的空间;d)应有丰富多样的教育玩具和设备,提供幼儿多元化的学习和体验;e)必须有合格的教师和保育人员,并具备相关专业资质。
2.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a)幼儿园应按规定配置专职教师,确保教师与幼儿的比例合理,保证教育质量;b)幼儿园应有合格的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且要求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c)幼儿园要注重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3.幼儿园的安全和卫生管理:a)幼儿园必须配备安全设施,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b)幼儿园要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幼儿的自救能力和防灾意识;c)幼儿园必须进行卫生消毒,保持园所的环境整洁和幼儿身体健康;d)幼儿园要采取措施预防传染病的流行,确保幼儿的健康。
4.幼儿园的教育活动:a)幼儿园要遵循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制定年度教育计划;b)幼儿园要提供多元化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综合发展;c)幼儿园要注重幼儿的艺术、体育和科学素养的培养,开展相应的活动;d)幼儿园要建立家园搭建,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5.幼儿园的评估和监督:a)幼儿园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教育质量;b)幼儿园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保证园所的公正和透明。
总结来说,北京市幼儿园标准包括设立条件、教师队伍建设、安全和卫生管理、教育活动等多个方面。
这些标准旨在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护理服务,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和个性全面发展。
同时,监督和评估机制的建立保证了教育质量和园所的公正。
北京市示范幼儿园标准
北京市示范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规模及形式(一)办园条件:达到《北京市托幼园所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及细则》(试行)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二)办园规模:6个班以上,并设有大、中、小三个年龄班。
能招收三岁以下幼儿。
各年龄班的幼儿人数不超过《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班额数,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
三岁以下班随年龄递减。
(三)办园形式:办园形式灵活多样,有面向社区散居学前儿童的多种形式的教育组织,如双休日班、亲子俱乐部、游戏小组等。
二、行政管理在达到《北京市托幼园所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及细则》(试行)中规定的一级一类标准的基础上做到以下要求:(一)办园方向1.办园思想端正,认真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全体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能为家长提供便利条件,有具体服务措施。
2.有改革意识和不断进取的精神,在办园模式、内部管理及保教工作等方面勇于探索、改革和创新,并取得较好效果。
3.认真贯彻国家、市颁布的幼教政策、法规、规章,模范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及要求。
(二)领导班子建设1.领导班子人员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能够团结协作,实行民主管理,能够调动保教职工的积极性,并注意后备干部的培养。
2.园长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有敬业精神,公正廉洁,以身作则,勤奋好学,勇于开拓,群众威信较高。
园长(含业务园长)应具有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幼教实践经验丰富。
(三)保教队伍建设1.重视教职工队伍全面建设,并已形成团结、进取、善学、创新的良好园风。
2.教师队伍整体政治、业务素质好,能模范遵守《北京市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幼儿的喜爱和家长的欢迎。
全体教师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其中50% 以上达到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数量的教科研骨干和兼职教研员。
3.保育员能积极配合教师开展保教工作,保教意识较强,并能在日常生活中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
北京幼儿园办园标准
北京幼儿园办园标准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教育资源丰富,幼儿园教育也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安全,北京市对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
下面将就北京幼儿园办园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北京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园所场地面积达到一定标准。
园所的场地面积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保证每个幼儿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和安全保障。
此外,园所的场地环境也要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保证孩子们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其次,北京幼儿园办园标准对园所的师资力量提出了要求。
园所应当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他们应当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此外,园所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再次,北京幼儿园办园标准对园所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要求。
园所应当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计划,为幼儿提供全面的学习内容和丰富的教育资源。
园所还应当注重幼儿的个性发展,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最后,北京幼儿园办园标准对园所的管理运行提出了要求。
园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医疗保健管理等,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园所还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
总之,北京幼儿园办园标准对园所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严格要求,旨在保障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安全。
园所应当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办园,为幼儿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和优质的教育服务。
希望通过这些办园标准的要求,能够让更多的幼儿在北京市享受到优质的幼儿园教育。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各区县教委(教育局)、文教办,各委、办、局(总公司)学前教育工作主管处室:为了使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托幼儿园所发展规划,改善办园(所)条件时有章可循,北京市教委、卫生局制定了《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对园(所)工作人员配备、园(所)房舍规划面积定额、玩教具配备、保健室医疗卫生器械配备及办公家具设备配备等五个方面的办园(所)条件标准作了规定。
《标准》把办园(所)条件分为基本、一般、较高三个层次。
该《标准》业经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发,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举办托幼儿园所,改善办园(所)条件的依据。
附件: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幼儿园设置标准一、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北京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表(此表适用于基本、一般、较高三个标准)关于编制标准的说明: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握,同意调剂使用。
(1)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教,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
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①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②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①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全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③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工作的人员。
④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3)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幼儿园是一个重要的学前教育阶段,对于幼儿的身心发展、学习习惯和社交能力的培养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基本标准非常重要。
首先,幼儿园的占地面积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城市小区幼儿园的室内活动场地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人,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应不少于1.5平方米/人。
这样可以保证幼儿在室内室外都有充分的活动空间,有利于他们进行玩耍、运动和探索。
其次,幼儿园的环境要安全、卫生。
幼儿园应具备防火、防护、防滑、防撞、防噪等安全设施,保证幼儿生活和活动的安全。
卫生方面,幼儿园要有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幼儿的健康;要确保室内外环境的清洁,提供干净的饮水、餐具和卫生间,保证幼儿园的卫生条件良好。
另外,幼儿园要有一支合格的师资队伍。
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
他们要有责任心、爱心、耐心,能够关心照顾幼儿的身心健康,能够灵活地运用教育方法,引导幼儿积极参与各种活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此外,幼儿园还应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和设施。
幼儿园要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具、图书、音乐、美术等教育资源,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学习和活动方式。
同时,幼儿园还应配备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如多媒体教室、电脑等,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
最后,幼儿园应建立良好的家园合作机制。
家长是幼儿的第一任教师,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的密切合作对于幼儿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幼儿园应建立与家长沟通交流的机制,定期组织家长会、家长培训等活动,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幼儿教育,共同关心、培养和照顾幼儿。
综上所述,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涉及到幼儿园的面积、环境、师资队伍、教育资源和与家庭的合作等方面。
只有满足这些基本条件,才能够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卫生、优质的学习环境,并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北京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北京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一、场地与建筑要求
1. 幼儿园场地应具备足够的面积,以确保幼儿活动的空间,根据幼儿园规模不同,场地面积应不小于每个孩子3平方米。
2. 建筑物应稳固可靠,符合建筑安全标准。
幼儿园内应设有多功能活动室、休息室、教室等必要的功能区域。
3. 学校应提供完善的室内外环境设施,包括安全护栏、适合儿童游戏的庭院、活动场所等。
二、设备与教具要求
1. 幼儿园应提供适合儿童研究和游戏的各类设施和教具,如桌椅、黑板、绘画用具等。
2. 艺术区域应提供乐器和音乐设备,以促进孩子的音乐和艺术教育。
3. 幼儿园设有图书室,并提供适合孩子阅读的书籍和教育资料。
三、教学质量要求
1. 幼儿园应雇佣具备幼儿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应符合幼儿发展的需要,并出示给家长。
3. 幼儿园应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和教育管理人员,确保学生和教
师的安全和福利。
四、安全与保护要求
1. 幼儿园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火灾报警器和灭火设备,并定期检
查维护。
2. 学校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门禁系统、安全摄像头等,
以保证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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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一、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北京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表(此表适用于基本、一般、较高三个标准)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每班平均配备保教人员数每班平均幼儿数小班3—4岁中班4—5岁大班5—6岁教师保育员寄宿制1:—1:4 2 20 25 30全日制1:—1:6 2 1 25 30 35关于编制标准的说明: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握,同意调剂使用。
(1)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教,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
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①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②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①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全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③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工作的人员。
④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3)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
在执行时,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幼儿园的不同情况,逐园具体核定,有的园可以略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园可以略低于这个标准。
但总编制数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控制。
幼儿园医务人员的配备,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2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
2、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
1.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北京市的幼儿园和托儿所一直备受家长们的关注,作为孩子们的第一所教育机构,其办园和所条件标准对孩子们的成长和教育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北京市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办园标准以及所条件,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这一教育机构。
一、北京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和所条件北京市对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和所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幼儿园必须具备一定的办学条件,包括场地面积、教室设施、操场设施等。
幼儿园必须有合格的教师队伍,包括专业的早期教育专家和保育人员。
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等也需要符合相关标准。
在托儿所方面,北京市对其办园标准和所条件同样提出了明确要求。
托儿所必须有安全、卫生的保育环境,合格的保育人员队伍,以及相应的教育保育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
二、深度评估北京市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办园标准和所条件从深度角度来看,北京市对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办园标准和所条件要求十分严格,这对于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幼儿园和托儿所需要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保育环境,以确保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
专业的教师队伍和保育人员对于孩子们的教育和保育质量至关重要。
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更好地满足孩子们的成长需求。
教育教学计划和保育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直接影响着幼儿园和托儿所的教育质量。
三、广度评估北京市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办园标准和所条件从广度角度来看,北京市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办园标准和所条件不仅仅是一项细节性的规定,更是社会治理、教育发展的重要方面。
这关乎着家长们对孩子教育的信任和选择,良好的幼儿园和托儿所条件可以提升家长对教育的信心。
这关系到孩子们的健康、安全和幸福成长,良好的办园标准和所条件可以有效保障孩子们的权益和成长。
这也涉及着城市教育治理和规划,优质的幼儿园和托儿所可以有效改善城市教育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水平。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北京市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办园标准和所条件的深度和广度评估,我们可以发现这一教育领域的重要性。
北京幼儿园设置标准
1177 1520 1020 470 1400 160 14227
2、幼儿园玩教具配备基本标准表
编 号
名称
规格
参考价 配 备 数
单 位
格 (元)
量 6班 9班
一、 体育类
101 攀登架
限高2米
架 600
1
1
102 爬网
高1.6米
架 500
1
1
103 滑梯
高1.8米或2米, 夹角34度
架
600
1
1
104 荡船或荡桥
48
60
16
20
16
20
10
12
10
10
30
40
1
10
1
10
12
12
152
184
0.84
0.68
48
12 6 6 8 80 0.44
54
12 6 8 12 92 0.34
名称
6班(180)人 9班(270)人 综合平面系 使用面积/建筑 使用面积/建筑
数
使用面积小计 每生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 每生占建筑面 积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 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
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 1 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2 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 1 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2 全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3 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 工作的人员。 4 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一般标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精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一般标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精)————————————————————————————————作者:————————————————————————————————日期: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基本、一般、较高标准一九九六年四月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㈠北京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表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每班平均配备保教人员数每班平均幼儿数教师保育员小班3-4岁中班4-5岁大班5-6岁寄宿制1:3.5—l:4 2 2.5 20 25 30 全日制1:5.5—1:6 2 1 25 30 35关于编制标准的说明: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握,统一调剂使用。
(1) 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数,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 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
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①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②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①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全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③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工作的人员。
④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3) 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
在执行时,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幼儿园的不同情况,逐园具体核定。
有的园可以略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园可以略低于这个标准。
但总编制数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控制。
幼儿园医务人员的配备,日托儿童 100 名以下,全托儿童50 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2 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6个班以上)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6个班以上)
(1996年制定)
注:详见《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四、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
审批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定→发证与送达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后3个月
五、申请民办幼儿园需提交的材料:
1.申办报告。
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包括验资报告、园舍产权证明、合法租赁合同。
4.属捐赠性质的园舍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幼儿园章程、首届幼儿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
6.园长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决策机构聘任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园长上岗合格证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7.教师职工、财务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8.办学场所安全(消防、治安)卫生(北京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证明。
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一般标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精)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基本、一般、较高标准一九九六年四月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关于编制标准的说明: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握,统一调剂使用。
(1) 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数,由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除领导干部以外的教职工中各类人员的配备比例,由幼儿园在编制总数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园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 计算编制人数的教职工包括正式教职工和临时工。
下列人员不计算编制人数:①临时聘请已退休的教师。
②临时聘请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来园兼课。
下列人员列为编外人员,在列编外期间不计算编制人数:①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全脱产进修二年以上的人员。
③患传染病短期内不能治愈,不适宜接触幼儿,园内无法安排工作的人员。
④正在劳动教养,由幼儿园发生活费的人员。
(3) 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
在执行时,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幼儿园的不同情况,逐园具体核定。
有的园可以略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园可以略低于这个标准。
但总编制数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控制。
幼儿园医务人员的配备,日托儿童 100 名以下,全托儿童50 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2 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
㈡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职工幼儿师范学校) 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
北京市公立幼儿园课程设置标准
北京市公立幼儿园课程设置标准北京市公立幼儿园课程设置标准首先,北京市公立幼儿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旨在为幼儿提供合适的教育资源,以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一、课程目标北京市公立幼儿园的课程设置旨在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合作意识、自理能力和基本技能。
同时,课程也注重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观察力、创造力和表达能力,帮助幼儿形成自信、独立和积极的人格。
二、课程内容1. 语言与沟通能力培养通过听音乐、说话、故事会、看图等活动,培养幼儿的听、说、读、写能力,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2. 数学与逻辑思维培养通过数字游戏、排序、图形认识等活动,培养幼儿的数学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引导他们形成系统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自然与环境科教育通过植物观察、小动物饲养、接触季节变化等活动,培养幼儿的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和兴趣,促进他们对自然现象的了解和探索。
4. 体育与健康教育通过体操、游戏、户外活动等,培养幼儿的体能、协调性和健康意识,促进他们的身体发育和健康成长。
5. 艺术与音乐培养通过绘画、手工制作、音乐欣赏等活动,培养幼儿的艺术创造能力和音乐欣赏能力,培养他们对艺术的兴趣和表达能力。
6. 社会与情感教育通过角色扮演、游戏、互动活动等,培养幼儿的社交技能和情感认知能力,帮助他们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和情感表达能力。
7. 认知与思维培养通过观察、解决问题、逻辑推理等活动,培养幼儿的观察力、思维能力和创造力,提高他们的认知水平和学习兴趣。
8. 心理与行为管理教育通过情感教育、冲突解决、安全教育等活动,培养幼儿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三、课程时间安排北京市公立幼儿园一般在每周一至周五供幼儿入园学习,每天一般安排4-5个教学时段,每个时段30-40分钟。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
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幼儿园和托儿所是为了满足家庭中双职工或单亲家庭的需求,为幼儿提供学前教育和照顾服务的机构。
在中国,幼儿园和托儿所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有一定的条件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北京市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办园条件标准。
首先是办园条件。
北京市规定,办园者必须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教育专业水平,具备幼儿园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同时,办园者必须参加过幼儿教育的培训,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培训标准。
此外,办园者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拥有适合幼儿园或托儿所运营的场所和设施。
其次是办园场所要求。
北京市要求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场所面积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一般每位幼儿应有3-5平方米的活动场地。
办园场所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卫生要求,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此外,办园场所还需要提供足够的教学和娱乐设施,如教室、图书馆、游戏室、操场等,以提供多样化的学习和活动环境。
再次是师资条件要求。
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师资力量是其办园质量的重要保证。
北京市规定,师资力量必须与幼儿数量相适应,每个学园和幼儿园班级均需配备具备相应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的教师。
教师应具备幼儿教育、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历,且要有相关的从业经验。
同时,幼儿园和托儿所还需配备医生、保健员等专业人员,为幼儿提供健康保障。
此外,幼儿园和托儿所的教学活动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幼儿园需要开设相应的课程和活动,注重幼儿的综合素质培养,提供适合幼儿发展的各类教育资源和实践活动。
托儿所则主要提供照顾服务,关注幼儿的日常护理、膳食和休息安排。
同时,幼儿园和托儿所要加强家校合作,与家长保持沟通,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标准仅为北京市的部分要求,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为了确保幼儿园和托儿所的质量,政府还会通过考评和监管等方式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进行整改或关闭。
总之,北京市的幼儿园和托儿所办园条件主要包括办园者的专业背景和经济能力、办园场所的面积和设施、师资力量的结构和数量、教学活动的内容等方面。
北京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北京市幼儿园建设标准北京市幼儿园建设标准是对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旨在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有利于成长的环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北京市对幼儿园建设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是北京市幼儿园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场地选址。
幼儿园的场地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建设标准,远离噪音污染和工业区,周边环境宜于幼儿健康成长。
场地面积应满足每个幼儿的活动和游戏需求,同时要有安全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二、建筑设计。
幼儿园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建筑规范,建筑结构稳固,材料安全无毒。
建筑内部布局合理,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等,同时要考虑到幼儿的安全和舒适性。
三、设施设备。
幼儿园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教学设备、游戏器具、医疗急救设备等,保障幼儿的学习和生活需要。
同时,要有专门的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四、师资队伍。
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他们应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能够保障幼儿的教育和照顾需求。
同时,要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
五、教育教学。
幼儿园应制定符合幼儿成长特点和教育规律的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教育教学内容应科学合理,注重启发式教育,培养幼儿的兴趣和能力。
六、管理服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包括入园政策、食品安全、卫生保健、家长沟通等方面。
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园所的正常运转和幼儿的安全健康。
总之,北京市幼儿园建设标准是对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要求,旨在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有利于成长的环境。
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北京幼儿园设置标准
北京幼儿园设置标准一、北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北京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表(此表适用于基本、一般、较高三个标准)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每班平均配备保教人员数每班平均幼儿数小班35岁大班51:422、5202530全日制1:5、5150名,全托儿童502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
2、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有百分之八以上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职工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声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
百分之八以上的教师业务水平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其余教师基本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意识样毕业程度,百分之八受过幼儿保育员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总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二)北京市幼儿园园舍规划面积定额基本标准。
1、北京市幼儿园园舍规划面积定额标准说明(1)本《定额标准》是根据[(88)教基字108号]文的有关规定,从我过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幼儿园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园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2)本《定额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幼儿园,所列基本、一般、较高三项标准均系低限,有条件的单位均可相应提高标准。
(3)活动室是幼儿园最基本的用房,根据寓教虞活动之中的原则,活动室必须满足幼儿开展各种游戏活动(如角色游戏、建筑游戏、表演游戏、智力游戏等)和教育活动的需要。
考虑到全日制幼儿园每天午睡时间仅2小时,本《定额标准》将午睡、进餐和活动合并于一室。
北京幼儿园配建标准
北京幼儿园配建标准北京市对幼儿园配建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幼儿园的环境和设施能够满足幼儿学习和生活的需求,给予他们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以下是北京幼儿园配建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幼儿园场地要求1. 场地面积:北京市对幼儿园的场地面积有严格的要求。
幼儿园应具备独立的院落,其营业用房的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
场地内应设有室内教室、活动室、卫生室、餐厅、厨房等功能区域,以满足幼儿生活和学习的需要。
2. 室内设施:幼儿园的室内设施应满足教学和活动的要求。
教室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并且每个教室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桌椅、教学用具和儿童床。
活动室应具备足够的空间,能够满足幼儿体操、美术、音乐等活动的需求。
卫生室应设有医学检查、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以应对幼儿突发疾病的情况。
3. 室外活动场地:幼儿园应具备室外活动场地,用于幼儿的户外活动。
室外活动场地应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如设有围栏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避免幼儿走失或发生意外。
同时,室外活动场地应具备丰富的游乐设施,如滑梯、秋千、沙池等,以促进幼儿的身体运动和社交交流。
二、教室设施要求1. 教室布局:每个教室应有清晰的功能区域划分,如学习区、游戏区和休息区。
教室内的家具和设备应根据幼儿的身高和特点进行合理摆放,以方便幼儿自主活动和学习。
2. 室内设备:教室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桌椅、黑板、储物柜等设备,以满足幼儿的学习和储物需求。
此外,教室内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和通风设备,以保障幼儿的学习环境。
三、活动室设施要求1. 活动室布局:活动室应根据不同的活动需求进行合理布局,如美术区、音乐区、阅读区等。
每个功能区域应具备相应的材料和设备,供幼儿进行相应的活动。
2. 活动用具:活动室应具备足够数量的材料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美术用具、音乐器材、游戏玩具、图书等,以满足幼儿的学习和娱乐需求。
四、卫生间设施要求1. 基本设施:幼儿园的卫生间应具备干净、通风、明亮的环境。
卫生间内应设有合适尺寸和高度的马桶、洗手盆、儿童专用的洗手台、儿童专用的浴室等,以方便幼儿的日常生活和卫生习惯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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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标准均系低限,有条件的单位均可相应提高标准。 (3)活动室是幼儿园最基本的用房,根据寓教虞活动之中的原则,活 动室必须满足幼儿开展各种游戏活动(如角色游戏、建筑游戏、表演游 戏、智力游戏等)和教育活动的需要。考虑到全日制幼儿园每天午睡时 间仅2小时,本《定额标准》将午睡、进餐和活动合并于一室。如寝室 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与寝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4)凡具备场地条件和新建园舍或改建,扩建(包括新建小区配套园 舍)都应执行《定额标准》中的一般标准,有条件的应执行《定额标 准》中的较高标准。 (5)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 积分别为20、30、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6)幼儿园的规模与本表列标准一一致时,可参考6班、9班的定额适 当增加或减少。
1177 1520 1020 470 1400 160 14227
2、幼儿园玩教具配备基本标准表
编 号
名称
规格
参考价 配 备 数
单 位
格 (元)
量 6班 9班
一、 体育类
101 攀登架
限高2米
架 600
1
1
102 爬网
高1.6米
架 500
1
1
103 滑梯
高1.8米或2米, 夹角34度
架
600
1
1
104 荡船或荡桥
(三)北京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基本标准
配备说明:玩教具的配备应结合本园实际,参照下表执行。各类玩
具应种类齐全,数量丰富,基本保证幼儿需要。
1、幼儿园玩教具配备金额核算表
(规模:6
班
单位:元)
类别
金额
一、体育类
3210
二、构造类
3350
三、角色、表演类
1920
四、科学启蒙类 五、音乐类 六、美工类 七、图书、挂图、卡片 八、电教类 九、劳动工具类 合计 备注:各类玩教具金额统计均不含选配部分
短20
3 36X2 36X2
200
2
3
每小班6盒 40 中大班相应
减少
20
每班10
15
中小班 每班3
50
6
9
5
12 18
6
9
每班
301 角色游戏玩具
医院等
套 100
2
302
桌面表演游戏 玩具
件
10
每班 2
303 木偶
指偶,袋偶 套 120
1
1
304 头饰
套 30
2
3
305 模型
人物,车辆,动 物等
套
50
1
2
四 科学启蒙玩具
401 小风车
个
3
中班每班2小 班4
402 陀螺
个 1 中大班每班4
403 放大镜
个 5 中大班每班2
404 寒暑表
个 1 中大班每班1
405 地球仪
个 20
1
1
406 磁铁块
块 0.4
每班15
407 沙水箱(盒)
个 200
1
1
408 沙水玩具配件
套 50
2
2
409 计算器
中班 4—5 岁
大班 5—6 岁
20
25
30
25
30
35
关于编制标准的说明: 编制标准根据北京市编制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京编办[1988]第58号 文件及卫生部、国家教委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规定制定的。 在表列编制标准以外,每百名幼儿另设机动编制一人,由主管部门掌 握,同意调剂使用。(1)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职教,由幼儿园根据工作 需要,本着精简的原则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定。
2X1.7X1.6米 架 500
1
105 秋千
高1.9米
架 300
1
2
106 平衡木
长2米,宽0.15 —0.2米
对
180
1
2
107 压板
中间支柱高0.4
—0.5米,长2—
2.5米距两端0.3 个 200
1
1
米处高把手,缓
冲器高0.2米
108 体操垫
2X1X0.109 小三轮车
各1
备 浴洗用具
自行设计 套
1
食具
自行设计 套
1
压舌板
个
4—5
医疗用 品
体温表 听诊器 消毒液
支
1
个
1
各种
手电筒
个
1
儿童玩具
种
2—3种
其它设 备
儿童书籍 成人隔离衣 脸盆
本
10本
件
1
个
1
毛巾
条
1
注:北京市幼儿园保健室医疗卫生器械配备基本标准依据卫生部、国家 较为卫妇发(1994)第11号文件精神制定的。 (五)北京市幼儿园办公家具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K=0.63
面积
860/1365.07 4.78
1365.07
7.58
面积
1183/1877.78 4.38
1877.78
6.95
规模
6班 9班
幼儿园用地面积定额
用地面积(米2)
用地面积定额 (米2/生)
2340
13
3240
12
共用活动场地
每生1.5平方米
分班活动场地
每生1.5平方米
绿地
每生1.5平方米
602 泥工板 603 调色盘
三巧、五巧、七 巧
套
2
20 26
各种
套 10 中小班每班4
个 10
1
2
套 15 中大班每班4
套 15 中大班每班2
吊斗式,挂斗式 个 15 中大班每班1
盒 10
20 30
套 30
1
1
架 400
个 40
个 15
个 10
个5
个6
对8
对 20
个5
个 10
个
6
副2
个 12
每班1
08 毛巾架
自行设计 个
每班1
09 电风扇
自行设计 台
每班1—2
10 一头沉
张 1张/人X园级干部
11 三屉桌
张 1张/2人X教师数
12 二屉桌
张 1张/2人X保育员数
13 办公椅
把 1把/人X教职工数
14 文件柜
个 1人/人X园级干部
15 保险柜
个
每园2个
2、 京市幼儿园办园条件一般标准 (一)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一般标准 (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 业)毕业程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 验。
辆
110 平衡器
个
111 高跷
高0.08米,直径 0.1米
对
112 投掷靶
个
113 拉力玩具
个
114 钻圈或拱型门 直径0.5—0.6米 副
115 球
直径0.1—0.2米 个
116 沙包
重100—150克 个
117 绳
长,短
根
118
体操器械(任 选一种)
彩旗、彩圈、哑 铃、彩棒
个
二 构造类
201 中型积木
针、镊子、剪 刀、弯盘等
套
15 听诊器
16 注射器
17 血压计
18 体温计
19 手电筒
20 压舌板
21 敷料
22 软皮尺
23 暖水袋
24 氧气袋
25 外用药
26 防治常见病的中西 成药
27 急救药品
北京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基本标准
类别 名称
规格
单 位
配备数量
儿童床
自行设计 张
1
一般设 桌倚
自行设计 张
(3)上述教职工的编制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在执行时,各主管部门 应根据各幼儿园的不同情况,逐园具体核定,有的园可以略高于这个标 准,有的园可以略低于这个标准。但总编制数应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控 制。
幼儿园医务人员的配备,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 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 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2名;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 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 2、北京市幼儿园工作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 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者。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 校幼儿教育专业、职工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声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专 业合格证书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教师业务水平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 其余教师基本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意识样毕业程度,百分之八十受过幼儿 保育员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 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总毕 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 可。 (二)北京市幼儿园园舍规划面积定额基本标准。 1、北京市幼儿园园舍规划面积定额标准说明 (1)本《定额标准》是根据[(88)教基字108号]文的有关规定,从我 过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本着既要保证幼儿园保教工 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园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的。 (2)本《定额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幼儿园,所列基本、一般、较高三
套
202 小型积木
套
203
接插构造玩具
各种片、管、块 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