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投诉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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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投诉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员工投诉渠道通畅,引导内部员工合理、有效的利用内部投诉的工具,规范内部员工投诉及办理,特制定此程序。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员工投诉工作。

第二章投诉的范围、原则及方式

第三条投诉分类(范围):(以下分类相互重复,按范围重新整理)

(一)第一类:对他人违反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的投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二)第二类:对他人损坏公司利益行为的投诉

1 •故意涂改公司文件或损毁公司设备物资的;

2 •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处事不公、以职谋私、弄虚作假等行为;

3•其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第三类:对员工自身权益造成影响的投诉

1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强制劳动;

2.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歧视;

3. 在工作过程中爱到骚扰、虐待或体罚;

4.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利受到妨碍;

5. 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时间;

6. 工资和福利与公司规定不符;

7•对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事务咨询不予以积极答复(公司保密信息除外)。

(四)第四类:员工关系类投诉

1 •故意挑拨员工之间关系;

2. 对同事恶意谩骂、陷害,制造事端;

3•利用职权任人唯亲、拉帮结伙,或对同事正当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打击报复。

(五)第五类:对上级工作决策类投诉

1. 上级有贪污、受贿、盗窃、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

2. 上级有出卖、泄密等危害企业行为;

3. 上级滥用职权,对投诉者有重大不公正行为;

4. 上级违章指挥会造成严重事故隐患;

5. 上级对其行政处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6. 其他严重不合理行为。

(六)第六类: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危害的行为类投诉;

(七)第七类:其他类型投诉。

第四条投诉原则: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公司对投诉人予以处罚。

第五条投诉方式:投诉人应采取实名方式进行投诉。可采用电话、信函、面谈、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匿名投诉原则上不予接受。

第三章员工投诉受理

第六条公司及及人事行政部为投诉通道管理部门,负责各种投诉的受理及结果反馈。

第七条涉及经济问题的投诉,公司及人事行政部转公司财务监察审计部受理。非经济问题的投诉由公司及产业人力行政中心资源部受理。

第三章员工投诉处理程序

第八条投诉处理:

1. 投诉受理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本着迅捷、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调查事项保密。

2. 隔级上级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投诉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做出裁决,投诉人如服从处理则必须履行。

3. 公司及人事行政部受理投诉,有权为员工辩护,有权代表员工向其直属领导或有关所属部门了解有关细节,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调解,投诉人服从调解则必须履行。

4. 投诉人对处理、调解不服的,可在五日内直接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诉。

第九条投诉及投诉处理责任。

(一)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

(二)投诉受理人必须对处理投诉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三)被调查人员不可出具伪证或有隐瞒、泄密行为。

(四)任何人不得对员工合法投诉给予打击报复。

(五)当事人对处理或调解结果无异议但拒不履行的,公司可对其强制执行,必要情况下可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条投诉处理程序:

(一)投诉受理人在接收到相关投诉后,需在三工作日内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上报、并给出明确答复投诉人该投诉是否属于正当投诉范围内,受理与否;

(二)根据投诉内容确定是否订立工作项目,一旦立项需在立项后三日内开展相关调查工作;若非立项投诉,则需在接受投诉确定受理三日内开展事项调查;

(三)对已立项投诉调查工作需要出具调查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对未立项投诉调查工作则需将处理结果上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四)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完毕后,投诉受理人应在三工作日内相关投诉处理结果反馈于投诉人,并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其处理工作;

(五)投诉处理人将相关投诉处理工作资料和报告备案,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入档。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中第(一)点的,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公司对投诉人可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中第(二)点,经查有不公正或泄密行为,公司可对直接受理人和受理部门领导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中第(三)、(四)点,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从重处

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凡以前规定、规章、制度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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