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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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导人选举方法

国家领导人选举方法

国家领导人选举方法一、提名推荐候选人:根据有关规定,全国人大进行选举时,由主席团提名推荐候选人,代表不进行联名推荐候选人。

此外,现行法律对党组织向人大推荐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但为了保证党管干部,因此,规定主席团可以提名候选人,其目的就是为了便于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以主席团名义提出。

二、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主席团和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汇总后印发全体代表进行讨论、酝酿,根据讨论、酝酿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

三、投票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由主席团提交代表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采取召开全体会议的形式进行。

四、再次投票、另行选举和补选程序。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对国家机关主要领导人员的选举任免权有以下重要意义:一、是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重要体现。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所组成的,是人民的代表机关,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由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对国家机关主要领导人员的选举任免权,充分体现了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表明各国家机关所行使的权力都是人民授权的。

二、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和保障。

代议制民主,是当今世界的主要民主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代议制形式。

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只能经过人大产生,才具有合法性,才能代表人民行使相关国家权力。

三、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西方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

在西方国家,由于实行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三者之间是平行的相互制约关系,因此,西方国家的议会虽然也享有一定的选举任免权,但远远小于我国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三权分立。

我国的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大产生,向它负责和报告工作,受它监督,而不是平行的相互制约关系。

在我国,其他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必须由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我国人大与西方议会的重要区别。

国家领导人是如何产生的

国家领导人是如何产生的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方人大进行选举时,候选人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席团提名。这是1979年地方组织法新增加规定的内容。二是代表联名提名。
二、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
主席团和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汇总后印发全体代表进行讨论、酝酿,根据讨论、酝酿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
1.代表的讨论酝酿
代表投票选举时,对正式候选人名单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也可以弃权。
3.当选的法定票数
根据法律规定,各级人大选举,均需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这里的“全体代表”,不是指法定的代表名额,而是指实有代表名额,既包括因请假、依法被暂停履行代表职务等未参加会议的代表数量,也包括参加会议但未参加投票的代表。在各级人大选举中,是实行绝对多数当选原则,而不是以到会代表的简单多数当选。如果投票结果出现获得过半数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
选举任免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和免除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其他重要工作人员(统称“领导人员”)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制度保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
选举任免的人员范围和方式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对国家机构主要领导人员的选举任免权,是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重要体现。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做主,最根本的是掌握国家权力。凡行使国家权力、负责管理涉及人民切身权益的机关,只有经过人民授权,由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产生,才能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所组成的,是人民的代表机关,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由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对国家机构主要领导人员的选举任免权,充分体现了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表明各国家机构所行使的权力都是人民授权的,因此,必须为人民谋利益,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怎样产生资料

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怎样产生资料

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怎样产生——表决票
• 对选举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 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 的,不能另选他人。 • 对表决票上的人选,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 也可以表示弃权,不能另提人选。 • 选举票和表决票用汉文和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 鲜、彝、壮等七种少数民族文字印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 员的选举票,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 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的表 决票,因票面限制,只印汉文,另印少数民族文字对照表, 与选举票或者表决票同时发给少数民族代表,以便对照写 票。
等额选举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 国家主席、副主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局势委员会主席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差额选举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按照不少于8%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
……………………………………………………………………… 注:获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或者通过。 如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偶遇 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 票,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票数过半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 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留待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以后的会议另行选举。
六张选举票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国家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注:若反对可另选他人
三张表决票
★ 国务院总理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国家领导如何选举产生

国家领导如何选举产生

国家领导如何选举产生国家领导人的选举产生是每个国家民主政治体制中的一项重要程序。

虽然各国具体选举制度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候选人提名、竞选活动、选举投票和宣布选举结果等环节。

以下将详细介绍国家领导人选举产生的一般程序。

首先,候选人的提名是选举的第一步。

在民主国家中,通常有两种提名途径:党派提名和民众提名。

党派提名主要是由政党或政治组织通过内部选举程序,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参选人会通过党内竞选,争取取得党派的正式提名。

另一种方式是民众提名,这种方式一般通过签名活动,候选人需要收集一定数量的选民签名支持才能正式参选。

在候选人提名之后,选举活动就会展开。

选举活动是候选人向选民展示自己的政见、政策和能力的过程。

候选人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演讲、大型集会、媒体宣传等,向选民传达自己的竞选口号,并争取选民的支持。

在选举活动中,竞选团队会根据选民特点和选区特点,制定相应的策略和计划,进行宣传、拉票等活动,以争取选民的支持。

接下来是选举投票阶段。

选举投票是选举过程的关键环节,通常由选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

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投票给自己支持的候选人,直接选举通常适用于总统或国家元首的选举。

而间接选举是指选民在选举代表(如选举人团)中投票选择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再进一步选择国家领导人,间接选举通常用于选举议会或行政主管职位。

选举完成后,选举结果将予以宣布。

宣布选举结果的方式与选举制度有关。

在直接选举制度下,投票结果会很快统计并公布,选举委员会会宣布最终获胜者。

而在间接选举制度下,选举结果通常会在选举代表会议或议会中进行公开投票,并由选举主席或议长宣布结果。

最后,当选的国家领导人将会宣誓就职并正式上任。

宣誓仪式会在国家宪法或相应法律规定的时间和场合进行,这是国家领导人正式就职的仪式。

在宣誓就职后,国家领导人将进入正式履行职责的阶段。

总的来说,国家领导人的选举产生是一个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过程,涵盖了候选人提名、竞选活动、选举投票和宣布选举结果等环节。

中美两国选举制度

中美两国选举制度

中美两国的选举制度存在一些差异,下面是对两国选举制度的主要特点进行简要概述:
中国选举制度:
1.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制度,选举活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

2.在国家层面,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其代表由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3.候选人在中国的选举中一般是经过组织提名和审查后确定的,在选举过程中通常没有竞
选对手。

4.中国的选举注重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的参与,例如工会、妇女组织、青年团体等有一定
的代表席位。

美国选举制度:
1.美国采用的是共和制民主选举制度,选举活动由政党和独立候选人主导。

2.美国最高权力机关是总统以及国会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

3.美国的候选人经过党内初选或党派会议确定,并通过普选方式竞选。

选民可以自由选择
投票给他们认为合适的候选人。

4.美国选举有明确的选举日程和程序,选民可以通过登记投票来行使选举权。

此外,美国
也鼓励选民通过邮寄或提前投票等方式参与选举。

总体而言,中国选举制度更加强调集中式的组织和领导,选举过程相对较为简洁。

而美国选举制度则更注重多党竞争、选民自由选择和公开透明的选举程序。

两国的选举制度在政治体制、党派竞争以及选民参与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反映了各自不同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选举制度是指在我国政治体制的框架下,通过选举方式产生的国家领导人和地方官员。

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直接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利益实现和发展进步。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原则,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特点。

首先,我国选举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的领导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选举制度必须服从和体现党的领导。

在我国选举过程中,党组织起着核心领导作用,对选举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管理,确保选举程序的顺利进行。

党的领导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通过党的领导,人民可以在选举中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决策,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其次,我国选举制度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基础上的,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有权利对国家和政府进行监督和管理。

我国选举中采用普选和直选的方式,全体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公正、公开、公平是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通过选举制度的正当程序,保障人民在选举中的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和积极性。

再次,我国选举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原则。

选举制度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

我国选举法作为选举制度的法律基础,规定了选举的具体程序和办法,保障选举活动的合法进行。

选举工作要透明、公正,选举结果要真实、准确,实行严格的法律程序,确保选举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最后,我国选举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实事求是是我国党的最基本的思想路线,选举制度要贯彻这一原则。

实事求是要求选举活动要贴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真实反映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同时,在选举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制定选举政策,确保选举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有效推动选举制度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

综上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实事求是。

中国国家领导人选举规则

中国国家领导人选举规则

中国国家领导人选举规则
中国国家领导人选举规则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政治制度和选举规则备受瞩目。

中国国家领导人选举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选举程序
中国国家领导人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初选、终选、公示和就职等环节。

提名阶段由各政治组织或群体提出候选人。

初选阶段通过全国人大常
委会的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决定哪些候选人可以参加终选。

终选阶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候选人,选举结果公示后,新领导
人正式就职。

2. 候选人资格
成为国家领导人的候选人必须符合一些资格要求,包括中国公民、年龄、文化水平和政治经验等。

例如,候选人必须是中国公民,并且必
须年满45周岁和35周岁以上,出生于中国大陆,具有博士、硕士学
位或同等学历,并有出色的政治经验和领导才能。

3. 选举方式
中国国家领导人选举方式为间接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意味着候选人不会直接向全国人民进行宣传和竞选,而是由地方和中
央官员代表全国人民投票。

4. 选举机构
中国领导人选举主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组成。

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由4000多名代表组成,包括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代表,代表全国各领域的利益和民意。

中央委员会则由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的主要领导人和各省市自治区的高级党员组成。

总的来说,中国国家领导人选举规则是一个完整的程序,其中候选人
资格、选举方式和选举机构都十分重要。

这个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国家
领导层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同时,它也反映了中国党和政府
的治理理念和发展方向。

中国的体制与选举制度

中国的体制与选举制度

中国的体制与选举制度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其体制与选举制度在过去几十年经历了巨大的变革和发展。

本文将从中国的政治体制、选举制度和相应的改革措施等方面探讨中国的体制与选举制度。

一、政治体制中国的政治体制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了人民的利益,行使立法和监督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由下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现了逐级代表的选举。

此外,中国还建立了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参与政治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些组织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建言、参政、监督的作用,丰富了中国的政治多样性。

二、选举制度中国的选举制度分为两个层次,即国家级和地方级选举。

国家级选举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主席的选举,地方级选举则包括省、市、县和乡一级的选举。

在国家级选举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所有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都有机会参与人民代表的选举,通过普选方式实现平等和普遍的选举权。

地方级选举中,由所在地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政府的领导人。

这些领导人负责地方的经济、社会和法律事务,并代表地方人民的利益。

三、改革措施近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改革和完善体制与选举制度,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

一些重要的改革措施包括:1. 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加强了法治建设,完善了法律制度,并提倡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障公民权益。

2. 加强基层选举制度。

中国在地方选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提高了基层选举的公开透明性和公正性。

3. 增强民主参与。

中国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加强了公民的参政议政权利,鼓励公众参与政治决策。

4. 强化监察机制。

中国建立了反腐败监察体制,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问责,维护了选举的公平和公正。

综上所述,中国的体制与选举制度在不断创新与发展中不断完善。

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1.先秦时期(公元前221年):在先秦时期,中国的选举制度主要是通过士人推举的方式确定国家的领导人。

这种方式被称为“择贤”或“举贤”。

古代中国普遍认为,政治权力应该掌握在知识渊博、品德高尚的士人手中,而不应该由出身贵族的人任意掌握。

因此,士人们通过相互推举的方式,选出最有能力和品德的人担任领导职位。

2.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在秦汉时期,选举制度发生了重要的变革。

当时,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实行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贵族和士人们失去了原有的选举权力。

政权的转移和领导人的选举都由朝廷掌握。

尽管如此,朝廷仍然在其中一种程度上考虑到士人的意见,不时地听取他们的建议。

3.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907年):在隋唐时期,中国的选举制度再次发生了变革。

隋朝宣布实行科举制度,即通过考试选拔人才。

唐朝继承了这一制度,并进一步完善。

科举制度通过举办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考试合格者可以出任官职。

这使得士人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参与国家事务,并且具有更大的选举权。

4.宋元明清时期(公元960年-1912年):宋元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继续存在,并且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这一时期,科举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逐渐成熟,成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

科举制度使得中国的选举制度更加民主化和程序化,功绩和品德成为选拔的重要标准。

5.近现代时期(1912年-1949年):在辛亥革命后,中国实行了共和制度,选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实行了普遍选举制。

在普选制度下,所有具有选举权的成年公民都有权通过投票选择自己的领导人。

这是中国选举制度的一次重大转变,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实行的现代选举制度。

总结起来,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经历了从士人推举到秦汉时期的封建制度,再到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再到近现代的普选制度以及当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

这一演变揭示了中国政权形式和社会制度不断变化的历史脉络,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和进步。

我国的选举制度及其选举方式

我国的选举制度及其选举方式

我国的选举制度及其选举方式
我国的选举制度及其选举方式
选举制度:
1.普选制度:中国实行普遍的选举制度,所有符合选民条件的公民都有权利参与选举。

2.直接选举:中国实行直接选举制度,选民直接选择候选人,选出当地或所在单位的代表或领导人。

3.间接选举:中国还实行间接选举制度,即通过多级选举产生最终的代表或领导人。

4.多党制度:中国现行的选举制度下,允许存在多个政党和团体参加选举,保证了竞争的公正性。

选举方式:
1.提名制度:候选人需要在某些机构或组织内获得提名才能参选。

2.公示制度:在选举前,候选人需要通过公示等方式向选民展示自己的
个人资料和政见,让选民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3.竞选制度:候选人要在选举过程中积极展示自己的政见和承诺,争取选民的支持。

4.投票制度:选民可以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选举意愿,选出自己心目中最适合当选的代表或领导人。

5.监督制度:选举过程中设有监督者,监督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防止选举舞弊的发生。

总之,中国通过多项制度和措施,确保了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充分保障了人民的选举权和民主权利。

国家领导人是怎样选举产生的

国家领导人是怎样选举产生的

国家领导人是怎样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员详解全过程3月15日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的2967名全国人大代表汇集人民大会堂,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

“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陈斯喜表示。

他向记者介绍了宪法和相关法律关于选举和决定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规定。

选举任免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和免除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其他重要工作人员(统称“领导人员”)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制度保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

选举任免的人员范围和方式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对国家机构主要领导人员的选举任免权,是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重要体现。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当家做主,最根本的是掌握国家权力。

凡行使国家权力、负责管理涉及人民切身权益的机关,只有经过人民授权,由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产生,才能体现人民当家做主。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所组成的,是人民的代表机关,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由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对国家机构主要领导人员的选举任免权,充分体现了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表明各国家机构所行使的权力都是人民授权的,因此,必须为人民谋利益,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哪些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由于各级国家政权机构的设置有所不同而有所不同。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有权选举和罢免的范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即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有权决定任命和罢免的范围是: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人民银行行长,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织人员(即副主席和委员)。

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

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

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中国的领导人选举制度是围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展开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担负着领导国家、决策国家重大事务的重任。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一般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中国的领导人选举将最终确定。

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的特点之一是高度集中,即领导人的选举权高度集中在中国共产党内部。

中国共产党内部有一套严格的党内民主集中制度,通过党的组织和程序,确保领导人选举的顺利进行。

党员可以通过提名、选举等形式,参与领导人选举过程。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党的高级干部通常会通过内部的提名、评议、选举等程序来确定下一任领导人。

中国的领导人选举制度还具有内部竞争和机制保障的特点。

中国共产党内部存在不同的派系和利益集团,这些派系和集团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在领导人选举中表现出相互竞争的特点。

同时,中国共产党还有一套制度和机制来保障领导人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在领导人选举中,党内有专门的组织和机构来监督和协调选举工作,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中国共产党还非常重视领导人选举的干部选拔工作,通过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干部,为国家和党的领导岗位提供合适的人选。

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的运行机制也值得关注。

一般来说,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会设立领导人选举专门委员会,由代表选举产生。

该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整个选举过程,最终确定新一届领导人。

在选举过程中,党内各方面利益代表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确保选举的广泛性和参与性。

另一方面,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还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选举上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和程序,并且遵循一定的规律和经验,从而保障了选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中国的领导人一般都会根据党内的选举程序和规定,按照一定的时间和步骤进行选举,确保领导权的平稳过渡。

总的来说,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种独特政治制度,具有高度集中、内部竞争、机制保障、运行机制完善以及连续性和稳定性等特点。

中国选举制度的概念(一)

中国选举制度的概念(一)

中国选举制度的概念(一)中国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的定义•选举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选择政府领导人或代表性机构成员的方法和规则。

•选举制度的设计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合法性、代表性以及政策制定过程的效力。

中国选举制度的特点1.组织层级分明–中国选举制度按照层级分为国家层面、地方层面以及基层层面的选举。

–国家层面的选举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政协)的选举。

–地方层面的选举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选举。

–基层层面的选举包括城市、乡镇、村的选举。

2.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结合–在国家层面,中国采取了间接选举制度,即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选举。

–在地方层面和基层层面,中国采取了直接选举制度,即选民直接选举代表。

3.多党合作制度–中国选举制度实行多党制,但以中国共产党为执政党。

–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合作,共同参与选举,并在代表性机构中保持一定的比例。

4.开放和竞争–中国选举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参与选举,并保障选民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过程相对公开透明,竞选候选人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利。

5.稳定和变革并重–中国选举制度具有稳定性和变革性相结合的特点。

–在保持制度的基本稳定和连续性的同时,根据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不断完善和改革选举制度。

中国选举制度的意义•保障政府合法性和代表性:选举制度使政府领导人和代表性机构成员能够代表人民意志来管理国家事务。

•激发公民参与政治:选举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治,提高公民的政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实现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选举制度,能够形成合理、科学的政策决策过程,更好地满足民众的需求。

•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选举制度能够平衡各方利益,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中国选举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国家领导人制度

国家领导人制度

国家领导人制度国家领导人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体系中最为核心和重要的组成部分。

通过这一制度,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的领导者被选举或任命,并负责国家的政治和行政事务。

国家领导人承担着引领国家前进的关键角色,他们的决策和领导能力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国家领导人制度的类型各异,不同国家根据其历史和政治体系的特点而有所不同。

在一些国家,国家领导人制度采用的是总统制,而在其他国家则是议会制。

总统制中,总统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通过普选或经过国家议会选举产生。

总统在国家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国家的政治决策和表达国家的意志。

议会制中,国家的领导人通常是由国会选举产生,如总理。

总理是国家政府的首席执行官,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制定。

国家领导人的任期和选举方式也因国家而异。

有的国家的领导人有固定的任期,如四年或五年,并且通过普选确定其合法性;而在其他国家,领导人的任期可能没有固定的限制,甚至终身任职。

有的国家实行直接选举,即公民可以通过投票来选择领导人;还有一些国家采用间接选举,即选民选举代表来投票,代表最终选举领导人。

国家领导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国家的领导者具备一定的合法性和权力,以便有效地领导国家并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稳定。

通过选举制度,领导人可以获得广泛的民意支持,并以此作为基础来推动政策和决策的实施。

另外,领导人制度也可以确保国家的权力不会集中在一个人手中,从而避免滥权和腐败的发生。

然而,国家领导人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选举制度可能存在舞弊和不公平的问题,例如选举结果被操控或候选人之间的权力斗争。

其次,某些国家的领导人可能滥用职权,违反法律和民众的利益。

此外,领导人制度可能导致政治的不稳定,特别是在选举结果争议较大或领导人交接不顺利的情况下。

为了强化国家领导人制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独立的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法规和程序,加强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中国选举的制度

中国选举的制度

中国选举的制度中国选举的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领导下,通过普选和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国家机关、地方机关以及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和代表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程序。

中国选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加强政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中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选举是基于人民民主原则的选举。

中国选举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

人民是选举的主体,可以通过普选和间接选举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二,中国选举是多层次、多部门、多环节的选举。

中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是层次丰富、程序繁复,从国家一级到地方一级,从国家机关到社会团体,选举的层次和范围广泛。

这种设计有助于确保选举的民主性和公正性,提高选举结果的代表性和适应性。

第三,中国选举注重选拔和选举的结合。

中国选举制度注重选拔优秀人才和领导干部,强调综合素质、政治品行和工作经验的综合考察。

在选举中,会对候选人的政治忠诚、精神风貌、能力水平等进行评估和考察,以确保领导人的质量和能力。

第四,中国选举注重群众性和组织性相结合。

中国选举制度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在选举中充分发挥的领导作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各级组织的层层选举和评议,保证选举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推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国选举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在选举中可能存在的选举舞弊、腐败现象,会对选举结果和选举制度的公正性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选举过程中有时候会存在干扰、操纵和利益斗争等问题,可能影响选民的自由选择和选举结果的真实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挑战,中国正在不断完善选举制度,加强选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选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加强选民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选民的政治参与和民主意识,培养选民的选择能力和判断能力。

总之,中国选举制度是以人民民主为核心的选举制度。

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怎样产生

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怎样产生

等额选举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 国家主席、副主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局势委员会主席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差额选举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按照丌少亍8%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
……………………………………………………………………… 注:获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戒者通过。 如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偶遇 票数相等丌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 票,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票数过半的当选人数少亍应选 名额时,丌足的名额留待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以后的会议另行选举。
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怎样产生——表决票
• 对选举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 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 的,丌能另选他人。 • 对表决票上的人选,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 也可以表示弃权,丌能另提人选。 • 选举票和表决票用汉文和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 鲜、彝、壮等七种少数民族文字印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 员的选举票,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 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的表 决票,因票面限制,只印汉文,另印少数民族文字对照表, 不选举票戒者表决票同时发给少数民族代表,以便对照写 票。
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怎样产生——等额选举
• 根据办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 员长、秘书长,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行等额选举。
• 等额选举:指候选人数不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
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怎样产生——差额选举
• 按照丌少亍8%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十二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委员。 • 选举戒者决定的人选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 表的半数,始得当选戒者通过。

国家领导人是怎样选举产生的

国家领导人是怎样选举产生的

国家领导人是怎样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员详解全过程3月15日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的2967名全国人大代表汇集人民大会堂,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

“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陈斯喜表示。

他向记者介绍了宪法和相关法律关于选举和决定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规定。

选举任免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和免除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其他重要工作人员(统称“领导人员”)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制度保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

选举任免的人员范围和方式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对国家机构主要领导人员的选举任免权,是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重要体现。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当家做主,最根本的是掌握国家权力。

凡行使国家权力、负责管理涉及人民切身权益的机关,只有经过人民授权,由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产生,才能体现人民当家做主。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所组成的,是人民的代表机关,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由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对国家机构主要领导人员的选举任免权,充分体现了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表明各国家机构所行使的权力都是人民授权的,因此,必须为人民谋利益,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哪些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由于各级国家政权机构的设置有所不同而有所不同。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有权选举和罢免的范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即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有权决定任命和罢免的范围是: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人民银行行长,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织人员(即副主席和委员)。

党的领导人选举制度

党的领导人选举制度

党的领导人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包括对党内领导人的选举和党代表的选举,是党章赋予党员和党代表的一项基本权利。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的领导人选举制度,希望大家喜欢!党的领导人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是党的生活的一项重要的民主形式,是选举党的各级领导机构成员和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时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总称。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取无记名的投票方式。

党内选举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三项原则:(1)选举权必须具有普遍性。

在我们党内,凡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每个党员所享有的权利。

(2)选举权的平等性。

党章规定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经济条件的限制,都只有一个投票权,任何人不能特殊。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

直接选举就是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党员群众直接选举产生。

间接选举是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级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各级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选举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选举资格的制度;行使选举权无差别的制度;候选人的资格产生程序及其竞争的制度;关于选举组织和程序的制度;党员和选举产生的代表相互关系的制度。

选举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预选,在正式选举前对候选人进行一次选举。

预选时应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的20%左右。

根据预选结果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经主席团审议、各代表团讨论通过后,进行正式选举。

(2)直接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投票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

直接选举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选举前酝酿和确定候选人。

(3)间接选举,不是由党员而是由党员选出的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4)等额选举,是候选人名额和应选人名额相等的一种选举形式。

(5)差额选举,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一种选举形式。

实行差额选举可以使选举人有所选择,把自己认为最满意的人选为代表或选进领导机构。

这种选举形式,能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规定的选举权。

中国的选举制度和政权交替如何

中国的选举制度和政权交替如何

中国的选举制度和政权交替如何近年来,中国的选举制度和政权交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的选举制度和政权交替具有很大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中国的选举制度以及政权交替的方式和机制。

一、中国的选举制度中国的选举制度是一种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制度。

在中国,选举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以及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等多个层次。

这些选举既有直接选举,也有间接选举,既有普选,也有特定群体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负责选举。

这种选举的目的是确保国家政权代表人民意志的实现,保障人民的权力参与和民主监督。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是中国各级地方权力机关的选举,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进行选举。

这种选举的目的是保证地方权力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是基层组织的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这种选举的目的是确保基层权力的代表性和责任性。

除了这些选举外,中国还有一些特殊的选举形式,如港澳台地区的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中国共产党的党内选举等。

二、中国的政权交替方式和机制在中国,政权交替是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步骤进行的。

首先,中国的政权交替是通过选举来实现的,选举的方式和机制体现了党内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

在中国,政权交替一般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政权。

这一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进行。

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国家政权将领导国家的经济发展、法律制定和外交事务等。

另外,中国的政权交替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和程序。

例如,中国共产党的党内选举在政权交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通过党内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将在国家政权交替中发挥重要的领导作用。

此外,在地方层面,政权交替也是通过选举进行的。

例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将产生新一届地方政权。

总的来说,中国的政权交替是通过选举和各级代表的组织实现的。

执政官制度

执政官制度

执政官制度执政官制度一、制度概述执政官制度是一种领导人选举制度,用于管理和治理城市或国家。

该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由多名执政官组成一个领导团队,每个执政官都有平等的权力和责任。

在任期内,执政官必须合作协调,共同决策,并负责执行决策。

二、选举程序1. 候选人资格为了成为执政官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年龄要求:年满30岁及以上;(2)公民身份要求:具有该国或地区的公民身份;(3)教育背景要求:持有本科学位或同等学历;(4)无犯罪记录。

2. 提名程序提名程序包括两个阶段:(1)自愿登记阶段:候选人可以自愿登记参加竞选,并向相关机构提交个人资料和竞选纲领。

(2)推荐阶段:其他组织或个人可以推荐候选人参加竞选,并向相关机构提交推荐信和候选人资料。

3. 竞选程序竞选程序包括两个阶段:(1)初选阶段:在初选阶段,所有候选人必须参加一系列的辩论和公开演讲,以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政策主张。

选民可以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政策主张进行投票。

(2)决选阶段:在决选阶段,前几名得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将进入决赛,并进行最后一轮的辩论和公开演讲。

最终,得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将成为执政官。

三、任期与职责1. 任期执政官的任期通常为4年,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如果执政官在任期内出现违法行为或严重失职,可以被罢免或解除职务。

2. 职责(1)制定政策:执政官必须制定并实施城市或国家的政策,包括经济、教育、医疗、环境等方面。

(2)管理财务:执政官必须负责城市或国家的财务管理,并确保预算合理分配。

(3)维护社会稳定:执政官必须维护城市或国家的社会稳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4)推动发展:执政官必须推动城市或国家的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

(5)维护公共利益:执政官必须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人民权益,并打击腐败行为。

四、制度优势1. 多元化执政官制度采用多人领导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不同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实现多元化治理。

2. 平衡性执政官之间权力平等,可以有效避免某个执政官滥用职权或独断专行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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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篇一:浅析中国与美国元首选举制度差异原因浅析中美两国领导人的选举制度差异的原因摘要: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上的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而两国的国家领导人选举制度更是值得浅析的。

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和保障,政治选举在西方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体系已趋于完善,中国历经了上下五千年的封建专制王朝,一直以家族血统传承政治职务,而政治选举制度始于近代,时间相对短暂,所以还不完善,美国臻于完善的选举制度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美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构建的符合自己国情的制度,他们的这种先进制度需要我们选择性的学习。

关键词:领导人、选举制度、差异、原因选举制度,顾名思义就是指一个国家选举其国家领导人或各级政权代表的,由有关程序、法律、规则等构成的一整套体系。

一国的选举制度既是该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与该国的其他政治制度有密切关联,还与该国的历史传统、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息息相关。

一、中美两国领导人选举制度的概述(一)美国的领导人选举方式美国总统并不是直接民选,而是(中国领导人选举制度)由各州按照人口的比例委任选举人团代表选出。

获得一个州相对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其所属政党可推选该州所有的选举人作为团代表,各州选举人团代表皆为民选。

另外值得一提的还有选举团制度,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总统由间接选举产生。

拥有投票权的人称为“选举人”,由各州分别推派,再由各州选举人组成“选举团”,集中在本州的州府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各州选举人的人数等于该州派出的参议员人数和众议员人数之和。

美国宪法规定,各州不论大小,每州各有两名参议员,国会众议员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美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依普查结果重新分配众议院议席。

美国的国会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采取多数选举制度,美国人称作“相对多数制”,即在应选名额只有一名的情况下,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得票数不要求超过有效选票的半数,也被称作“领先者当选”制度。

(二)中国的领导人选举方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

选举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程序,包括推荐候选人、讨论酝酿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几个步骤。

国家主席产生程序一般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期间,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提出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由各代表团讨论。

然后,会议主席团根据多数票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用等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表决,产生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中国在一般选举中均采用以过半数票获胜的绝对多数制。

中国领导人的选举,实际上更像是一个领导团队的平稳交接。

每一代领导团队都是富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经得住考验的,在上任前都要经过几年的考核观察才可顺利交接。

二、中美两国领导人选举制度差异的原因(一)经济基础的差异马克思曾经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1作为上层建筑序列的选举制度,当然也无法摆脱受制于经济基础的命运。

美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它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其社会生产资料受控于资产阶级,而资产阶级之间又是互相制约的。

由于彼此竞争的关系,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为适应这种私有制而诞生的。

而回归到我国,由于公有制是我国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料是由全民或集体所有的。

尽管我们不否认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在这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及其他各种经济分并存的前提下,缓和的选举制度就不失为当下我国选举制度的首选。

(二)意识形态的差异中美两国有不同的历史文化,也因此有着不同的意识形态。

但是不论是美国的民主大选还是中国以领导人团队形式的平稳交接,都是符合两国政治文化特点的。

从历史文化的发展来看,美国实际上就是一个移民的国家,各个不同的民族、文化、语言、习惯混杂在一起。

所以,美国的政治见解十分多样化。

同时由多元文化混杂的历史经验又使他们善于处理这样的情形,因此不同的政治思想又可以不分主次的共存。

而中国虽然也是个多民族国家,但归根结底还是属于统一文明、血缘体。

因此,中国人拥有近乎同样的文化习惯以及民族认同感。

所以,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国更善于处理的是统一文明体内部的统一与和谐,否则会产生混乱,甚至是战争。

这也是为什么经过近百年的斗争后得出了一党执政、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和民主集中的政治生活方式两个结果的原因。

而且,至少在目前看来这样的政治体制是稳定的,而稳定又是中国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三)理论基础的差异美国的政权类型是受孟德斯鸿的“三权分立”2的启蒙,并经过麦迪逊、汉米尔顿等为代表的联邦党人的潜心研究,形成了完整意义上的三权分立。

它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可以相互合作,更重要的是又可以相互制衡。

正是在这种政权类型的背景下,决定了其选举制度可以采取较为激烈的对抗模式且不至于失去限度,毕竟三权的制约本身,尤其是联邦法院大法官职务的终身制更加强了监督的独立性,这个本身就是一种监督。

而我国则不同,我国的政权类型理论滥筋于卢梭的法律公意论,这种理论模型推崇一种以立法权为主导的集权主义,即立法权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司法权、行政权次之,处于一种附属的地位。

我国的国家主席的产生又是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立法机构中选举的,我国的人事权、财政权都分别掌握在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手中,因此,在我国的这种模式下不可能出现类似美国的那种激烈的对抗模式。

(四)现实条件的差异美国是一个经济已经经历了几百年高速发展的国家,在当下,它的经济高度繁荣,社会极其稳定,科学技术也是日新月异。

除此之外,美国的周边国家都是比较本分的国家,甚至在很多方面加拿大、墨西哥几乎高度依赖美国,因此美国总体上呈现一种高枕无忧的态势。

尽管有所谓的恐怖主义威胁,但大部分都远离美国本土。

在这种情势下,美国当然可以进行耗时一年多的激励选举而无需带有太多的顾虑。

但我国的现状并非如此,尽管近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也一直呈现高速增长的状态,但在这个高速增长的数字背后,存在着太多的我们无法回避的事实。

首先,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在不断增大,这种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情势若得不到控制,国内的矛盾将不断恶化。

事实上,当下已经有了些许的苗头。

其次,一些极端势力不断制造恶性事件,试图激化民族矛盾,如7.5事件、4.13事件等等,恐怖主义(如东突)等在我国也有抬头的趋势。

再次,我国的周边安全局势也不容乐观,如与日本的钓鱼岛之争,与印度的藏南之争,台湾问题,南海主权问题等等,再加上美国的四处染指,使我国的安全局势更加变幻莫测,更加难以预测。

事实上,各国有各国的环境,每个国家都会以自己的意识形态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向。

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制度模板,从传统的西方政治制度到由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制度,每个国家都应该探索适合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寻找符合本国国情的政治逻辑。

无论各国领导人以怎样的方式选举,只要能够选出适合本国情况,能够带领国家朝着繁荣昌盛方向发展,就都是值得肯定的。

注释:1.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

2.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

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参考文献:1.王玉明.选举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2.孟德斯鸿.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3.王颖.中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分析.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xx.(12)4.陈丽平.中国选举制度的变迁:由提名画圈到差额选举.海南人大.20xx5.于浩.世界各国选举制度扫描.中国人大.20xx(22)篇二:比较中美两国的选举制度比较中美两国的选举制度选举是一种公共选择,是公共领域活动的一部分,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我国现代意义上的选举道路开始铺展。

我国在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过程中,民主选举是无论如何避免不了的,选举政治是我国实现人民主权的根本和基础。

当前我国的选举由国家法律统一加以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中央和地方党委实行领导,个地方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

如何搞选举与中央的态度和国家的政治气候有密切关系,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选举制有很大关系,选举作为公民社会表达意愿的方式,决定着基层政权、人民代表的素质和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党组织的工作评价。

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底蕴,从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选”和“荐”不能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例如奴隶社会的王室贵族凭借宗法和血统世代继承高官显职,从而控制奴隶社会统治权的王位及贵族的世袭特权是世卿制。

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地主阶级主要通过军功和养士这两条途径把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吸收到新的政权机构中来。

两汉时期实行察举和征辟,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通过品评,把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和下下九等。

而后的科举考试取士制度与以前选官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普通读书人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官府的考试,扩大了选举的范围,使封建地主阶级的选举制度能够发挥更大的效力。

1905年,随着专制主义王权的没落,科举制度也被扫进了垃圾堆,但学而优则仕、官本位思想以及官员的朝上心态都没有发生什么大的改观,官官相护的官僚体制也是如此。

先有国再有民的心理使各级官员认为只要巴结好了上司,就可以高枕无忧,这就是传统文化的后遗症。

毫无疑问,这种现象与选举有关,和我国公民社会不发达,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社会力量的缺失有关。

从选举方式来看,当前我国选举可分为两种:一是县、乡级人民代表以及“村官”等的直接选举;二是间接选举,指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的人大代表和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正副职领人、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国家(政府)各级领导人的选举。

其中,人大选举最能体现代议制的本质。

直接选举更能从根本上体现出人民主权的本质,其体现的代议民主的程度更高。

而我国人大系统的直接选举是指乡、镇和县这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村(居)委会成员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党内也有直接选举,一般是在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即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直接投票选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代议制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大间接选举有如下步骤:选举的部署和包括确定选举范围在内的准备工作、提名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和确定当选等。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第一步是提名。

第二步是酝酿、协商各项人选。

第三步是投票选举或决定各项人选,而在这一阶段,至少要举行三次全体会议:在第一次会议上产生国家主席,然后由新当选的国家主席提出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在第二次会议上决定国务院总理,然后由新任总理提出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在第三次会议上产生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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