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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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公司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公司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警示公司员工了解职业病危害,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告知员工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和权利义务,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1. 危害识别与评估公司应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估,明确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接触途径和可能的健康影响。

对于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员工接触的机会和程度。

2. 职业病危害公告公司应在生产和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预防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关键信息。

同时,公司应定期更新公告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包括警示标志、警示标语、警示颜色等。

警示标识应明确、醒目,便于员工识别和理解。

4.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宣传教育活动可以包括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讲座、宣传册等形式。

三、员工告知与权利保障1. 员工告知公司应向员工告知职业病危害的相关信息,包括危害因素、接触限值、预防措施、健康检查等内容。

告知方式可以包括书面告知、口头告知、培训等方式。

员工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公司应如实告知。

2. 员工健康监护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在健康条件下工作。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健康问题,公司应给予及时治疗和调整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3. 员工培训与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培训和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是指企业在雇佣员工前要对其进行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职业危害警示:企事业单位应向新员工进行职业危害警示教育,告知其所从事工种的危害性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这样可以让员工充分了解自己所从事工作的风险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障自身安全。

2. 职业危害告知:企事业单位应向新员工告知企业内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和工作中可能受到的伤害。

例如化学品、噪音、有害物质、机械设备等可能危害健康的因素。

员工应当了解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险,并掌握相应的应对方法。

3. 职业危害预防培训:企事业单位应进行职业危害预防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这样可以帮助员工提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理解,增强防护意识,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

4.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企事业单位应在工作场所明显位置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职业危害,并标明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5. 职业危害防护设备:企事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并告知员工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落实对于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非常重要,也是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体现。

同时,员工也应积极参与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学习和实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危害防范能力。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的定义职业危害是指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各种有害因素、危险物质、有害环境等因素所造成的各种暴露和影响,对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生理生化功能产生危害或潜在危害的现象。

职业危害对人体的不良影响可以慢悠悠地积累,进而成为造成残疾甚至死亡的原因。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意义建立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可以让员工充分了解自己所从事工作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避免职业病发生,促进员工的职业健康。

同时,也可以使用人单位和雇主为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负起重要责任,也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意识,降低职业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护工人健康和生命安全。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要求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是管理职业危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要点,具体需要遵循以下要求:告知范围要广泛告知对象除了全体员工外,也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和服务期间的员工,并且需要及时、通俗易懂地向员工传递,在劳动过程中,要不断重复和提及、明确和容易理解的告知内容。

告知内容要全面告知内容需要涵盖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范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产生的危害后果、预防职业病的方法、职业病症状和体检项目、职业病诊断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告知的法律法规要尽可能详细,便于员工深入了解职业危害的形成和控制,同时也可以让员工明确自保的权利。

告知形式要多样工作场所需要针对不同阶段和不同群体的员工,采取多样化的方式进行告知,包括在入职培训中就需要有相应内容的培训,上岗前的工作安全培训、遇到危险时进行示范警示等渠道,总之,告知形式需要创新多样、贴近实际。

告知要求持续性强除了在入职形成培训之外,还需要持续开展一些职业危害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员工的职业健康管理意识,提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同时,持续会议和研讨,科学研究提供优良的职业健康保障与康复措施,做到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经验沉淀,为员工和企业提供全面的职业危害防范服务。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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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职工时,应向职工告知其所从事的工种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并向职工进行相关职业病危害的警示和告知的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职工的健康和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告知职业病危害的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应向职工告知其所从事的工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体的健康危害情况、可能发生的职业病症状等。

同时,还应告知职工相关的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提供职业病检测和筛查服务:用人单位应为职工提供定期的职业病检测和筛查服务,及时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发现早期的职业病症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3.组织职业病危害培训:用人单位应组织职业病危害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让职工了解职业病的预防措施和个人防护方法。

4.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台账: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台账,记录每位职工接受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

5.加强职工的监督和参与:用人单位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监督,保证职工应知尽知,同时鼓励职工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共同维护职业健康。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增强职业病防治的能力,减少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健康和权益。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职业环境中,由于工作所导致的一系列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在从事某种职业时,接触到的一些有害因素对身体健康所产生的危害。

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权益,以及提高职场的安全环境,建立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至关重要。

一、职业病危害警示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制度是指通过警示标识、提示标语、警示牌等形式,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危害因素进行警示,提醒员工注意相关职业病的防护措施。

该制度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危害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设置。

1. 警示标识在职业病危害较大的车间、工作场所等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例如,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区,应设置“危险品区域,谨防吸入”等标识,以提醒工人注意呼吸道危害。

警示标识应采用明亮的颜色,醒目的文字,清晰的图案,以确保员工能够迅速认知和理解。

2. 提示标语在职业病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作业设备旁,可以设置一些简洁有力的提示标语,以警示员工注意潜在的职业病危害。

例如,在噪音环境较高的工作区域,可以设置“工作中请戴好耳塞,保护听力”等标语,以引起员工的警觉和注意。

3. 警示牌在一些特定的工作场所、生产区域内,可以设置专门的警示牌,以对员工进行全面的职业病危害警示。

警示牌可以包括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等内容,全面呈现给员工,提高他们的警觉性和防护意识。

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是指雇主或者相关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使员工了解自身所面临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 员工培训雇主应该组织员工参加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课程,让员工了解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

培训内容应针对不同的岗位,进行详细的讲解和示范,确保每位员工都具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和技能。

2. 职业病危害告示雇主应在工作场所醒目的位置,张贴职业病危害告示,包括有害因素、危害程度、防护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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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厂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

(二)规定性文件引用
本制度引用的规定性文件为《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三)职责
1、选厂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体现职业健康内容的告知。

2、选厂对新员工安全教育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防护措施等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和欺骗。

3、选厂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化验室所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5、各部门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应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6、中介机构出具的每年一次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应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员存档备查,另一份送各部门公示。

7、选厂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应的防护措施用书面形式通知生产部门,各部门要及时告知上岗员工,若无告知发生职业危害,选厂和各部门必须按职责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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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是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的告知、警示标志的设置、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等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告知1.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告知劳动者,如果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用人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并告知劳动者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以及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二、警示标志的设置1. 用人单位应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等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2. 警示标识应采用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变质、阻燃材料制作,以确保其长期有效。

3. 可能产生触电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警示标识。

4. 用人单位如多处场所都涉及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在各工作场所入口处均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5. 警示标识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以便劳动者了解和掌握相应的防护知识。

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1. 用人单位应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 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 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根据检测评价结果调整和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

4. 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病人,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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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是指企业在招聘、录用和岗位培训的过程中,对候选人、员工进行职业危害的告知和警示的制度。

它旨在帮助员工了解自身所从事的工作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风险,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职业危害指的是在工作环境中可能损害职工身体和健康的因素,如有害物质、高温、噪音、振动等。

职业危害可能导致职业病、意外伤害等健康问题,严重影响职工的生活和工作质量。

因此,建立健全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告知职业危害,即向员工全面介绍与其所从事工作相关的危害因素和潜在风险;二是警示职业危害,即教育员工提高安全意识,灌输预防职业危害的知识和技能。

在招聘和录用环节,企业应向候选人详细介绍岗位的职业危害特点和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帮助候选人做出明智的决策。

企业还应要求候选人提供与职业危害相关的健康问卷和检查报告,以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和对职业危害的适应能力。

在岗位培训过程中,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应组织相关培训,使员工了解工作环境下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应对措施。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置措施等。

企业还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此外,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企业应跟踪职业危害的变化和相关法规政策的更新,及时修订告知制度,以保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企业还应建立健全投诉和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反映和解决职业危害问题,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健康。

最后,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实施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企业应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研究和管理,提供安全设施和培训资源,促进员工的安全行为和职业健康。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监管和指导,确保企业落实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员工本身也应积极参与,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工作规范,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4、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每年由油田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1次检测、评价,并将结果报纸职工。

5、每年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本人,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6、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1.制度的定义2.背景职业危害是指工作环境中可能对职工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如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职业病等。

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职业危害问题日益突出,职业病和工伤事件频发,给职工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有必要建立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3.目的4.内容(1)告知内容:企业应向职工全面告知工作环境中的各类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职业病等。

告知内容应当具体、准确、客观,包括相关危害因素的名称、特点、预防措施等信息。

(2)警示措施:企业应在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对特定的危害因素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以提醒职工注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向职工传授应对职业危害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5.实施实施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配合和落实:(1)企业责任:企业应明确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制度,确保告知和警示工作的顺利进行。

(2)信息收集与更新:企业应对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及时收集新的危害因素的信息,并根据需要对告知内容进行更新。

(3)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向职工传授应对职业危害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6.效果(1)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减少职业病和工伤的发生率。

(2)增强企业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发展。

(3)加强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总结: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是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而制定的制度性安排。

通过全面的告知和明显的警示措施,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减少职业病和工伤的发生率。

企业应明确责任和落实制度,开展培训和教育,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从而达到保护职工生命健康的目的。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是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病相关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进行警示和告知的制度。

职业病是指在特定工作环境中接触某些有害因素,长期暴露或频繁接触而引起的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的警示和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危害因素告知:用人单位要向员工告知工作岗位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其对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

告知内容应当包括对有害因素监测结果的公示、接触有害因素的途径和方式、疾病发生的潜伏期等。

2. 防护措施告知:用人单位要告知员工预防职业病的相关防护措施,包括个体防护和集体防护。

个体防护包括佩戴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保养防护设备等;集体防护包括隔离、通风和排风等措施。

3. 职业病检查告知:用人单位要告知员工有关职业病检查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定期职业病体检、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医疗费用承担等相关事项。

4. 紧急处理和紧急救护告知:用人单位要告知员工在职业病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护方法,以及相关紧急救护设备的使用方法。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目的是让员工了解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相应的防护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篇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篇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篇篇一: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作业现场。

三.职责与分工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分析、控制和预防措施的制定,负责设计警示牌制作和相关制定、规范的编制;2.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入职、岗位变更的告知和合同补充修订等;3.生产部门负责日常教育及现场告知设施、牌匾的维护。

四.内容及要求1.岗前告知1.1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1.2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变更,新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时,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并将现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补签在合同中。

2.现场告知2.1在生产作业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

2.2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检查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

员工离岗时须要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如实、无偿提供。

4.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5.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是指用人单位向员工提供有关工作岗位所带来的潜在危害、风险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员工能够了解和预防职业危害,并做好个人防护,保护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告知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岗位所可能引发的职业危害风险告知员工,包括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有害物质或危险因素等,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定期或者特定情况下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对工作岗位上易受职业危害影响的员工进行特别健康监护。

3. 防护设备和措施: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相应的防护设备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紧急救护设备等,并确保这些设备和措施的有效使用和维护。

4. 健康监测与评估:用人单位应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以及对职业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康复评估。

5. 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并将其告知员工,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6. 职工权益保护: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职工权益保护机制,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通过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职业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健康工作环境的构建。

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附件》设置警示标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第五条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定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施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监督管理,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八条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工作。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鼓励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

第二章告知第十条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过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法人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并组织劳动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第二章告知第三条岗前告知(一)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二)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三)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第四条现场告知(一)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

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应及时更新。

第五条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

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六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第七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是指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前和工作期间,对职业危害因素及相关风险进行警示和告知的制度。

其目的是提醒职工注意职业危害因素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同时使职工在工作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职业危害因素的警示:用人单位应向职工详细介绍工作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有毒物质、粉尘、噪音、辐射等,并进行现场演示、视频教育等方式说明危害因素的性质、作用途径和防护要求。

2. 职业危害风险的告知:用人单位应告知职工工作岗位的职业危害风险,包括受到职业病影响的可能性、疾病发生的概率和表现、可能的后果以及预防措施等,使职工了解自身工作环境中存在的风险。

3. 防护设施和措施的介绍:用人单位应向职工介绍与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防护设施和措施,如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职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措施。

4. 监测和检测措施的开展:用人单位应告知职工在工作期间监测与检测职业危害因素的措施,如空气质量检测、体检等,以及监测结果的处理和相应的个人防护要求。

5. 职业危害健康监护措施的告知:用人单位应告知职工在工作期间职业危害健康监护的措施,如定期体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等,并说明职工在发现健康异常时应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6. 职业保健教育与培训的开展:用人单位应组织职业保健教育与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意识,使他们掌握防护知识和技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023《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制度总则•警示标识与告知方式•警示告知的义务与责任•制度实施与监督目•附则与附件•参考文件与资料录01制度总则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目的建立和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有利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职业健康事业的发展。

意义目的与意义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职业病危害的警示与告知工作,包括对劳动者的告知、警示标志的设置、宣传和教育等。

适用范围职业病危害警示指针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对其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公示和警示的管理行为。

职业病危害告知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情况下,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相关信息告知劳动者,使其了解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预防措施等,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的定义02警示标识与告知方式1警示标识的设置23包括警告灯、警告信号、标识牌、告知卡、宣传画等。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颜色应醒目,形状应简洁,易于识别。

颜色与形状警示标识应设置在作业场所的入口处、作业岗位或设备上,大小应适中,不影响视线。

位置与大小03时间要求书面告知和口头告知的时间应在作业场所或工作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进行。

告知方式及时间01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安全防护措施和健康监测方法。

02口头告知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分别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告知内容与细节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可能产生的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危害后果及预防措施健康监测方法个人防护措施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可能造成的后果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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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3、用人单位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二、告知制度
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过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3、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应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4、公司应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使劳动者了解和掌握应当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应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5、公司应设置公告栏:
(1)设置在单位门口或者工作场所入口处,醒目;
(2)使用坚固材料制成,大小、高度应适合劳动者阅读,有照明设备;(3)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
(4)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应及时更新。

三、警示制度
1、厂房内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时,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1)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5)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3、警示标识的基本形式:
(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5)警示线的基本图形是有标识色和对比色相间的带状图形。

4、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2)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
(3)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
(4)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
(5)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警示标识;
(6)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

5、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场
所,应当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6、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7、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8、公司所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生产(安全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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