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上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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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上市指南
A、B股上市流程图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指南
更新时间:2008-05-28 08:55:
常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9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
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22日)
4.《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1996年12月26日)
5.《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14日)
6.《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2年5月21日)
7.《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2001年3月15日)
8.《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及第三章第一节(2001年6月8日)
上市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方式
1.上网定价发行方式
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并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将核准发行的股票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通过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委托申购的一种发行方式,是一种价定、量定的发行方式。申购结束后,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并根据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
2.上网询价发行方式
上网询价发行方式是一种量定、价不定的发行方式,其发行方式类似于股票上网定价发行。区别在于发行当日(申购日),主承销商只给出股票的发行价格区间,而非一固定的发行价格。投资者在申购价格区间进行申购委托(区间之外的申购为无效申购),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结果按照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如5倍)确定发行价格,高于或等于该发行价格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再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并根据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
3.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定价发行方式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是指按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市值向其进行股票配售的一种发行方式。
发行人股票向二级市场配售发行,需对以下基本事项进行界定:
a.持有证券市值的时点界定
持有证券市值的时点界定为拟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当日收盘时,即于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当日收盘时持有沪市或深市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达10,000元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加本次新股配售发行的申购。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深两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b.持有证券市值的种类界定
用于计算市值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包括已流通但暂时被锁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战略投资者及一般法人通过配售认购的新股,不包括基金、可转换债券等其
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不包括已发行但未上市的新股、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B股等其它股份。
c.证券市值的可申购数额界定
投资者每持有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达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市值。投资者根据本所和深交所确定的可申购新股数量分别进行申购。
4.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
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方式是一种价不定、量不定的发行方式。股票发行日,主承销商给出申购价格区间,以及网上、网下的预计发行数量,最终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需根据网上、网下申购结果而定。
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数据,按照报价由高至低的顺序计算每个价位及该价位以上的累计申购总量,并协商按照一定的认购倍数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的确定方式为: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视实际申购情况,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进行回拨。若网上有效申购不足,网下超额认购,则网上剩余部分向网下回拨;若网下有效申购不足,网上超额认购,则网下剩余部分向网上回拨;若网上、网下均超额认购,则通过回拨机制,使网上其他公众投资者和网下机构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等。
发行
提交资料目录
1.发行需提交的资料?
?
证监会“证监发字”发审批文;?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路演公告、必备附件、股票发行公告,由以上3个文件组成的磁盘和磁盘证明文件(由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出具证明磁盘文件和招股说明书、必备附件、发行公告内容一致);
股票发行公告书面文件(主承销商盖具公章)
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划付的席位号和公司自营股票帐号(主承销商盖具公章);
发行表格(主承销商盖具公章);
发行申请(主承销商盖具公章);
发行人公司章程(word和pdf文件,上市公司同时向本所提交确认函,确认相关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保证承担全部责任)
2.上市需提交的资料
上市申请书;
中国证监会批准其股票发行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