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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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准化方案
为了促进**段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形象,项目部按照项目办《关于开展牙同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青高管牙同技(2012)14号)文件精神及牙同项目办下发的“青高管牙同工[2013]1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以此在全标段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
1、路基
2.1 路基开工前,应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
2.2 在做好现场调查后,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2.3 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对各类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2.4 场地规划、三通一平、驻地建设等临时工程,应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2.5 做好现场取、弃土场的位置选择。
2.6 设立工地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仪器,以满足工程项目所需试验的要求,每次试验的数据,必须报送监理工程师,未建立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办不能批准开工。
具体实施方法见附件《中铁五局**项目部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路基篇)》2、桥梁
2.1 施工管理规定
2.1.1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和国家级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
2.1.2 严格实行项目负责制、监理责任制、质量监督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和目标。
2.1.3 积极推广使用成熟的并经批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2.1.4 青海省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较脆弱,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草原、原始森林、野生动物、高寒冻土、矿产资源和水资源的保护工作。
2.1.5 建设中应节约用地、少占农田、森林、牧场,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降低或减少环境污染,严禁在桥位上、下游取土、弃土及排污,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1.6 青海省属多民族聚居地区,施工中应切实加强民族团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创造和谐的施工环境。合法利用当地各种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2.1.7 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道路、航运、通讯线路、农田水利设施的影响,应积极做好保通和保护工作。
2.1.8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组织机构,配置专职安全员,针对桥梁各工序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天班前安全教育。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提醒、警告。
2.1.9 桥梁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应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示标志。
2.1.10 桥梁工程交工前,应及时对临时辅助设施、临时用地和弃土、建筑垃圾等进行处理,做到工完料清。
2.2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检查检验制度
2.2.1 自觉接受上级部门、质监、安监、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报备整改报告。
2.2.2 施工全过程实行巡视、巡查、旁站、自检、抽检制度。对桥梁作业中的关键、重点、隐蔽工程部位必须进行跟踪检查检验。
2.2.3 严格实行每道施工工序检验制度,每道工序经检验合格、资料签证齐全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2.4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工程检测、试验资料,施工原始记录、工程图表、评定等填写绘制、汇总及装订成册归档工作。
2.2.5 工程完成后积极配合做好交工前的检测工作和交工验收。
2.3 施工现场准备
2.3.1 桥梁施工现场建设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具体要求见《中铁五局**项目部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工地建设篇)》相关章节。
2.3.2 开工前,接通水源、电源和修建施工用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清除现场施工障碍物和场地平整,即做好“三通一平”工作。
2.3.3 按照“混凝土集中拌合、构件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的要求,重点做好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各种材料(水泥、钢筋、钢绞线、其他钢材、构件、砂、碎砾石、外加剂等)存放场地(库房)的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见《中铁五局**项目部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篇)》相关章节。
2.3.4 应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布置统一制作的各类标识牌、标志牌、横幅标语、旗帜等,应齐全并妥善保护,若发现损坏、丢失应作更换及补充齐全,具体要求见《中铁五局**项目部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篇)》相关章节。
2.4 技术准备
2.4.1 在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进
行审查,掌握设计意图,并进行现场核对,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汇总(书面)并提出自己的处理和改进意见,及时提请建设、设计单位解决。
2.4.2 在充分熟悉、审核图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2.4.3 开工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导线复测、水准点复测、原地面复测和加密测量工作,并将测量成果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做好各桩点的保护措施,直到工程竣工。
2.4.4 开工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其内容包括详细的编制说明,施工组织机构,现场布置(即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案、方法,工程进度计划和进度图,资源供应计划,资金计划,质量管理(即质量目标、质量方针、质检体系,质量保证程序和措施),安全管理(即安全体系、安全保证措施和制度),文明施工,廉政建设,环境保护等。
2.4.5 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批桥梁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拟投入的施工机构、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组成情况;拟投入的劳动力安排进场情况;拟投入的材料,机械及检测试验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修建准备情况;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准备情况等。
2.4.6 在批准的桥梁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后,在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施工组织及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人员名单,劳动力安排,材料及机械进场数量,材料试验及施工放样报验单,施工方案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及临时工程的修建,进度计划及开工、完工时间,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2.4.7 对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分层次,分人员,分工序进行技术交底,严把工序质量关。
2.4.8 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应进行专门设计,其施工方案应报批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