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小学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是一种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运行和成功实施而制定的管理体系。
教育基金会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其使命是提供教育资源和支持,为有需要的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帮助基金会有效地规划、组织、执行和监控项目,确保项目目标能够实现。
首先,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
这包括确定项目的目的、所涉及的教育领域以及受益人群。
明确的项目目标可以帮助基金会更好地制定项目计划和资源分配。
其次,项目管理制度需要包括项目计划和时间表的制定。
基金会需要根据项目目标和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里程碑、工作分解结构和资源需求等。
时间表的制定可以帮助基金会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第三,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项目涉及到多个部门和人员的合作,因此,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基金会可以通过定期开会、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建立项目团队等方式来促进信息流通和团队合作。
第四,项目管理制度也需要考虑项目风险和变更管理。
风险管理可以帮助基金会识别和评估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变更管理可以确保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能够灵活应对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
最后,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需要建立有效的项目评估和监控机制。
基金会可以制定评估指标和方法,对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以确保项目进展符合预期,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之,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可以帮助基金会实现其教育目标并提高项目的效能。
通过制定明确的项目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进行风险和变更管理,以及建立评估和监控机制,教育基金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实施其项目。
教育基金会 财务管理制度
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是为规范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而制定
的制度,旨在保障教育基金会财务的安全、合法、规范和有效运转,提高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水平。
二、财务管理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2. 安全稳健原则: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应确保资金安全,避免资金流失和损失。
3. 透明公开原则: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4. 效率优化原则: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应优化财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
1. 董事会:对教育基金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决策。
2. 财务部:负责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和监督。
3.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审计服务。
四、财务管理细则
1. 财务收支管理:制定财务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加强收入管理,控制支出,防范财务风险。
2. 财务记录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确保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3. 财务审批管理:实行制度化审批,严格审核财务报销、支付等业务,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 财务监督管理:定期对教育基金会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问题。
5. 财务公开管理:依法依规公开教育基金会财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财务管理监督机制
1. 内部监督:由董事会、监事会、财务部等内部机构进行监督。
2. 外部监督:接受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基金会所有。
小学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学校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资助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资助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二)公开透明: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专款专用:资助资金必须用于资助对象的指定用途,不得挪用、挤占。
(四)绩效导向:注重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资助对象及标准第四条资助对象:(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孤儿、残疾儿童;(三)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第五条资助标准:(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二)孤儿、残疾儿童: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三)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第三章资助资金管理第六条资助资金来源:(一)国家及地方财政拨款;(二)社会捐赠;(三)学校自筹资金。
第七条资助资金使用:(一)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资助对象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基本需求;(二)资助资金不得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非资助用途;(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第八条资助资金拨付:(一)学校财务部门根据资助对象名单和资助标准,编制资助资金拨付计划;(二)资助资金拨付实行实名制,确保资助资金准确、及时拨付到资助对象手中。
第九条资助资金监督:(一)学校设立资助资金监督小组,负责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学生家长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章资助资金审计第十条学校每年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第十一条审计结果报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代表大会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基金使用实施方案
教育基金使用实施方案一、背景。
教育基金是为了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资金困难而设立的,是学校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教育基金,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使用实施方案。
二、基金使用范围。
教育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习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教科书、文具、课外读物等,以满足学生日常学习所需。
2. 生活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3. 学习辅导,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可以提供一定的学习辅导费用,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
4. 奖励基金,对于在学习、体育、文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5. 其他,其他与学生学习和生活有关的支出。
三、资金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学生可以通过填写申请表格的方式向学校提出资金申请,申请表格需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资金用途、金额等内容。
2. 辅导员审核,学生提交申请后,辅导员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申请理由等。
3. 学校审批,经过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对资金的使用范围、金额等进行确认。
4. 资金发放,经过审批后,学校财务部门将资金发放给学生,学生需如实使用资金,并及时提供使用情况的反馈。
四、资金使用管理。
1. 资金监管,学校设立专门的教育基金监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2. 使用记录,学生需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学校提交使用报告,包括资金的使用对象、用途、金额等。
3. 资金追踪,学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追踪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五、教育基金使用效果评估。
1. 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教育基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生活状况等方面。
2.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将及时调整和改进教育基金的使用方案,确保资金的使用能够更好地服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六、总结。
教育基金的使用实施方案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高效。
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
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基金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所有资金的管理活动。
1.3 基金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运作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金来源及分类2.1 基金会资金来源包括:捐赠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资助、其他合法收入。
2.2 基金会资金分为:自有资金、受托管理资金、专项资金。
2.3 自有资金指基金会原始注册资金及后续合法增加的资金。
2.4 受托管理资金指基金会接受委托管理的资金。
2.5 专项资金指捐赠人指定用途的资金。
三、资金管理组织架构3.1 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3.2 财务管理部门设财务总监、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3.3 基金会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财务管理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四、资金管理基本原则4.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运作合规。
4.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4.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4.4 透明度原则:公开资金运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使用范围及审批流程5.1 基金会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公益活动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支出、其他合法支出。
5.2 基金会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公益活动项目的策划、执行和监督。
5.3 资金使用应按照以下审批流程进行:(1)项目管理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2)财务管理部门进行预算审核;(3)基金会领导审批;(4)财务管理部门执行。
六、投资管理6.1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决策流程等。
6.2 投资决策应遵循风险分散原则,确保投资安全。
6.3 投资收益应纳入基金会财务统一管理,用于支持基金会公益活动。
七、风险管理7.1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7.2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评估资金运作风险。
小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小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分配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学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地方和社会投入的用于小学教育建设、教育教学和教育经费保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共的原则,依法维护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财政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小学需要申请专项资金的,应当根据资金使用的项目和用途,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小学专项资金的申请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地方规划,并有合理的财务预算。
第七条小学专项资金的申请应当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议和批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批专项资金项目时,应当加强对学校项目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评估,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
第九条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在接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并根据财政预算进行资金分配。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申请和批准的项目和用途进行。
第十一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共的原则,不能以任何形式用于公款私用或者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十二条小学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流向透明、规范和合法。
第十三条对于使用小学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定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和使用情况的登记备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四条对不按规定使用小学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有权责令其追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学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建立相关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制度,明确各级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制度
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助学基金,保障基金的有效利用和规范管理,制定本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支持贫困学生的学业。
一、基金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1. 学校设立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财务处负责人、学生工作处负责人、相关研究所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其中校领导担任主席。
3. 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制度、审核申请、监督使用情况、定期评估基金的使用效果等工作。
二、助学基金的筹集和管理1. 学校将专项经费用于募捐助学基金,募捐形式包括校友捐赠、社会各界捐款等。
2. 助学基金由学校设立专门的账户管理,专人负责助学基金的收支管理。
3. 学校每学年定期公布助学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价。
三、助学基金的使用申请和审核1. 学生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助学基金申请表格。
2. 学生工作处将申请材料汇总后提交给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审核并决定是否符合资助标准。
3. 审核通过的学生,经委员会同意后,可获得相应的资助。
四、助学基金的使用范围1. 助学基金主要用于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学费、生活费、书籍费、实习费等。
2. 学生获得助学基金后,应该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支取。
五、助学基金的使用监督和评估1. 学生工作处定期对获得助学基金的学生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的正确使用。
2. 学校每学期应当对助学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助学基金的滥用。
六、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改1. 学校应定期评估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调整和修改制度,以确保基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七、附则1. 本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之前的资助不予适用。
2. 学校相关部门和学生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规追究责任。
教育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1. 策划和执行教育项目:教育基金会旨在提升教育质量,因此,它需要制定和执行各种教育项目和计划,如奖学金计划、教师培训、教育研究等。
2. 招募、管理志愿者:教育基金会通常依靠志愿者来帮助实现其目标。
因此,基金会需要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者并管理他们的工作。
3. 筹款和募捐:教育基金会通常需要资金来支持其教育项目。
因此,基金会需要开展筹款和募捐活动,与潜在捐赠者建立联系并筹集资金。
4. 财务管理:教育基金会需要管理其财务,包括制定预算、跟踪支出和收入、支付账单等。
5. 沟通和推广:教育基金会需要与社会各界建立联系和沟通,促进其目标的实现。
因此,基金会需要进行推广活动,并维护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6. 管理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如今,许多教育基金会都有自己的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用于宣传其工作并与公众互动。
教育基金会需要管理这些渠道,确保它们反映基金会的价值和目标。
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流程
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流程1. 概述基金会是一种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主要通过筹集资金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为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基金会必须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流程。
本文将介绍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流程,并以列点的方式详细描述每个步骤。
2. 资金申请•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流程开始于资金申请阶段。
•申请者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包括项目描述、预算、时间表等。
•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组织的注册证明、计划书等。
3. 申请审核•基金会的管理层将对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符合基金会的使命和目标进行评估。
•审核团队可能与申请者进行面谈,以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细节。
4. 决策和批准•基金会的管理层将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决策和批准。
•批准的标准可能包括项目的重要性、与基金会使命的关联性、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决策和批准的过程通常需要董事会或执行委员会的投票或讨论。
5. 资金发放•一旦项目获得批准,基金会将向申请者发放资金。
•资金发放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根据项目完成的进度进行分期发放。
•发放资金时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保护。
6.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是资金使用的核心阶段。
•申请者需要按照预算和时间表执行项目。
•项目执行期间,申请者可能需要向基金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以展示资金使用情况。
7. 监督和跟踪•基金会必须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以确保资金得到正确使用。
•基金会可以要求申请者提供项目的详细报告和账目。
•基金会可能会安排定期检查或现场考察,以确保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8. 项目评估•项目完成后,基金会将对项目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包括对项目的成果和影响进行评估,以及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可以为基金会今后资助项目提供经验和借鉴。
9. 结案和总结•项目评估完成后,基金会将结案并做出总结。
•总结可以包括项目成果、项目管理经验、资金使用情况等。
•总结的内容可能用于基金会的宣传、报告等。
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合法、合规、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3. 节约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基金会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2. 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报销、资金支付等工作;3. 负责基金会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4. 负责基金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5. 负责基金会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6. 负责基金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使用第六条资金筹集:1. 本基金会主要通过捐赠、政府资助、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2. 资金筹集应遵循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捐赠者的合法权益;3. 资金筹集活动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第七条资金使用:1. 本基金会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公益事业,包括资助贫困学生、改善教育设施、开展教育培训等;2.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或项目计划执行,确保专款专用;3. 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捐赠者和社会公开。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八条财务核算:1. 本基金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2. 财务核算应定期进行,每月编制财务报表,每季度编制财务分析报告;3. 财务报表应真实反映基金会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财务监督:1. 本基金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2. 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3. 基金会应接受政府、捐赠者和社会的监督,对监督意见及时整改。
中小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及其他各类教育机构。
第三条中小学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资金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效益优先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资金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是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资金管理。
(二)编制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三)审核和支付各项资金。
(四)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预测,科学编制。
(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八条学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提出资金需求。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资金需求进行汇总、审核。
(三)学校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预算草案。
(四)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预算。
(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校预算执行:(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二)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年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预算执行报告。
第四章资金支付管理第十条学校资金支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支付款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预算控制原则:支付款项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小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政府、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设立的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包括助学金、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
第三条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五条学生资助资金的筹集渠道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教育基金会的资助;(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捐赠;(四)学校自筹资金。
第六条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一)学生资助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和拖欠。
(二)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三)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和提高资助标准。
第三章资助对象与标准第七条资助对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条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资助标准。
第四章申请与评审第九条学生资助资金的申请:(一)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提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
第十条学生资助资金的评审:(一)学校组成评审小组,对资助名单进行评审。
(二)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学校审计部门对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有权对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
光华小学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仁怀市光华小学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财务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宗旨和公益活动业务范围使用资金,根据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一、向社会公开募捐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企业家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财、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本基金会资金主要用于:一、奖学、奖教,助学、助教。
三、章程中没有涉及又符合基金会宗旨特殊活动。
第四条每年用于章程规定学校活动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70%。
第五条捐赠人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六条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进行基金总结。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
第七条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年度检查,并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会计业务职责及权限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制度,监督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确保其合理、合法、合规,保护财产和资金安全。
二、遵守《会计法》及有关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基金会章程规定,参与制定公益活动计划,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开展经济活动情况分析。
提供会计核算资料,保证和监督各项工作计划执行。
三、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及时记账、算账、结账,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四、按理事会通过年度收支预算方案,支付各项公益活动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负责记账、算账、报账,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六、按照支票与印鉴分管原则,与出纳密切配合管好支票、印鉴。
第九条出纳业务职责及权限一、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现金库存管理、银行账户核对和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二、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结算和财务报销,根据收付原始凭证,及时记账,做到账款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教育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教育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吸引更多的资金项目支持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捐资者、受益人和学校的权益,实现对各项基金的规范化、制度化、项目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1.学校收到的所有捐赠资金;2.学校获得的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3.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支持学校建设的资金。
二、基金募集1.基金募集遵循在广泛动员基础上的自愿捐赠原则。
2.学校鼓励通过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募集资金。
3.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院部的积极性,发挥其资源与信息优势,密切对外联系,多渠道筹措资金。
4.构建学校为主导、院部(处)为主体的募资模式,在充分尊重捐赠方意愿的前提下,原则上筹资方为主要受益者。
5.对在筹资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6.严格规范捐赠接收手续。
捐赠接收工作,由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校属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学校的名义接受捐赠。
严格执行钱物交接、保管和财务审计制度,同时要与捐赠者签订有关协议,明确资金的性质、用途及管理等有关事项。
接收捐赠后,要向捐赠者出具合法凭证,颁发证书。
三、基金的设立1.根据捐资人的意愿在我校设立专项基金,也可向已设基金捐赠资金。
2.新设立的基金项目,原则上其本金累计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3.基金名称一般应由学校、捐资者个人或团体名称和基金用途三部分组成。
基金名称的确定应征得捐资者和学校双方同意。
4.对新设基金,学校根据捐资者意愿,委托校内有关部门协助制定所设基金的章程、基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经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报校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设立。
四、基金的使用范围1.学生的资助、奖励、创业就业、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2.教职工的资助、奖励和师资队伍建设等;-53.校园基础建设、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购置等;4.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等;5.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研究成果由学校独享)等;6.按照捐资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等;7.校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资助的项目等;8.其他非限定性用途。
中小学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专用基金的管理,确保专用基金的使用规范、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包括公立学校、民办学校等。
第三条中小学专用基金是指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校园建设、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方面的专项经费。
第四条中小学专用基金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专用基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民主管理原则: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充分体现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
(三)公开透明原则:专用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监督。
(四)效益优先原则:专用基金的使用应注重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中小学设立专用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专用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财务负责人、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专用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专用基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专用基金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三)审批专用基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四)定期检查专用基金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五)向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专用基金管理情况。
第八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专用基金的核算、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一)建立健全专用基金核算制度,确保核算准确、完整。
(二)按照预算执行专用基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定期编制专用基金使用报表,为管理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
(四)对专用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章预算与使用第十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编制专用基金年度预算,经专用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专用基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教学支出。
(二)科学研究支出。
(三)校园建设支出。
(四)设备购置支出。
(五)维修改造支出。
(六)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专用基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教育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教育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为了保障学生得到良好的教育条件,教育基金的设置成为一个时代的需求。
然而,对于教育基金的使用及管理,我们还需进一步明确办法。
一、教育基金的使用范围教育基金应该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学生的发展,包括:1. 学生资助: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奖学金,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创造更好的教学环境和生活条件。
2. 教育教学设备和设施建设:重要的设备和设施的更新和维修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兴趣。
3. 教师培训和聘用:教师对教育基金使用的影响至关重要,继续教育和培训有助于引导更好的教学模式和提高教育水平。
二、教育基金的筹集方式1. 政府拨款:教育事业是重点支持的事业之一,政府应拨出必要的教育经费,支持教育的发展。
2. 企业和个人捐助:珍视教育、关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捐助教育基金对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3. 教育基金会:建立教育基金会,从社会中聚集爱心、力量,真正实现教育发展的长远目标。
三、教育基金的管理办法1. 建立专项基金会计账户:设立教育基金账户,将基金专项用于教育事业的投入和管理。
2. 按规定审批教育项目:明确教育项目和资金流向,确保基金的有效使用。
3. 严格的审计制度:每年对教育基金的使用进行审计,同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透明,让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教育基金的使用情况。
4. 建立基金监管机构:成立教育基金监管机构,对各个环节的教育基金进行管理和监督,防止基金的滥用。
综上所述,教育基金正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力量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
只有在规范的管理下,才能保障教育基金的正确使用,让更多的学生得到好的教育和生活保障,助力国家的繁荣与发展。
小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和发放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和发放制度一、资助资金来源小学学生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爱心企业赞助等多种渠道,确保资金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二、资助资金管理1. 资金归口管理:设立专门的资助资金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实现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
2. 资金专款专用:对每一笔资助资金进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滥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 资金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督机制,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三、资助资金发放1. 资助资金申请:学生及家长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资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资助资金评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其他相关情况,对资助资金进行评定和核实,确定资助金额和发放对象。
3. 资助资金发放:资助资金发放应当依法合规,采取银行转账或者现金领取等方式进行发放,确保资金到位及时。
四、资助资金使用1. 用途限制:资助资金应当用于学生的学习及生活所需,不得用于其他非法或者违规用途。
2. 严格管理:学校应当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 资金追踪:建立资助资金使用的档案和账目,实行定期清查和追踪,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五、资助资金监督1. 反馈机制: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生及家长对资助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的监督和反馈。
2. 监督机构:设立资助资金监督委员会或者独立的监督机构,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
3. 公开透明:定期公布资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确保资金管理的公开透明。
小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和发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学生的权益和福祉,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共同努力,为小学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资金管理和发放服务。
感谢您的阅读!。
小学教育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教育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小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小学教育基金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小学教育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小学教育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基金管理。
(二)公开透明原则: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民主集中原则: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中决策。
(五)专款专用原则:基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基金来源与构成第四条小学教育基金来源包括:(一)国家财政拨款;(二)社会各界捐赠;(三)学校自筹资金;(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小学教育基金构成:(一)基础建设基金;(二)师资培训基金;(三)教育科研基金;(四)学生资助基金;(五)其他专项基金。
第三章基金管理机构第六条建立健全小学教育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七条基金管理机构设置如下:(一)小学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二)小学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三)小学教育基金监督委员会。
第八条小学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一)制定基金管理制度;(二)审议基金年度预算;(三)决定基金的使用;(四)监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小学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一)组织实施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二)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和决算;(三)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档案;(四)定期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基金管理情况。
第十条小学教育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一)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二)对基金使用中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三)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改进基金管理的建议。
第四章基金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基金申请:(一)申请单位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基金申请报告;(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的申请报告,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教育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教育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一、教育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资源的配置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资金问题,提高全民素质,许多地方和社会组织开始设立教育基金,用以支持弱势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等教育经费。
然而,教育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问题也日益凸显,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确保基金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教育基金的管理教育基金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立管理机构:教育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是一个专门负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的机构。
该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行使管理职责。
2.管理人员的选拔:管理机构应当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该团队应当具备教育管理、财务管理、公益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4.管理制度的建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育基金管理制度,包括基金的申请、审批、拨付等环节。
通过制度的规范管理,确保基金的使用公平公正。
5.财务管理和监督:教育基金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进行经费支出,并定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教育基金的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教育基金的使用办法教育基金的使用办法应十分注重公平合理,确保基金能够用于最有需要的学生,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1.教育经费的配置:教育基金的主要用途是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因此,应当按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等因素,制定科学的资助标准和政策。
确保基金能够确实发挥作用,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使用条件和限制:教育基金的使用应当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
例如,资助对象应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且应当不能用于个人消费等非教育方面。
3.资助的形式和范围:教育基金的资助形式可以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
资助的范围应当包括学费、书籍费、生活费等方面,确保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跟踪和评估:教育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跟踪和评估。
小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小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印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制度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育专项发展资金是指预算安排,统筹用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统筹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二)集中管理,突出重点;(三)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四)统一支付,严格把关;(五)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下达第五条专项资金申报的条件包括:(一)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二)有明确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并经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S)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六条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批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
申请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教育、财政及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项目排序,会同业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见,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审定、通过。
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专项资金应尽可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二)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第七条专项资金由学校结合实际统筹用于新建、改扩建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第八条专项资金下达后,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支范围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原则上应于当年形成支出,结转结余资金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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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光华小学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财务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资金,根据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
一、向社会公开募捐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企业家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财、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本基金会资金主要用于:
一、奖学、奖教,助学、助教。
三、章程中没有涉及又符合基金会宗旨的特殊活动。
第四条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学校活动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
第五条捐赠人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六条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基金总结。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
第七条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并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八条会计业务的职责及权限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监督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确保其合理、合法、合规,保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二、遵守《会计法》及有关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参与制定公益活动计划,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开展经济活动情况分析。
提供会计核算资料,保证和监督各项工作计划的执行。
三、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及时记账、算账、结账,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四、按理事会通过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支付各项公益活动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负责记账、算账、报账,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六、按照支票与印鉴分管的原则,与出纳密切配合管好支票、印鉴。
第九条出纳业务的职责及权限
一、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现金库存管理、银行账户核对和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二、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结算和财务报销,根据收付原始凭证,及时记账,做到账款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三、负责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四、负责保管本会财务专用章。
五、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
第十条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学校校长为本会资金使用业务授权审批人。
第十一条经费收支预算经本基金成员会通过后,其资金使用按以下权限审批:5万元人民币以上,由小组全体成员审批;5万元人民币以下,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小组组长及三位成员以上审批,并每月电话、信息、书面形式汇总上报组长;5000元以下,由学校行政人员、家长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审核审批。
第十二条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流程
一、支付申请。
在办理各项用款前,向审批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资金方案、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经审核人审核后,并将相关的文件或材料,在申请时一并附上。
二、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
学校出纳人员负责对批准后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支付项目是否在年度预算之中的项目,复核无误后,交由学校长签字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
出纳应根据复核后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支付金费,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记账,出纳人员不得超出审批金费。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学校财务不能有任何教育基金的现金留存。
第十六条本会使用现金的范围是:
1、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成绩突出,学生认可、家长认可、家委会认可的前四名优秀教
师。
2、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凡业务水平精湛、工作积极性高、学校行政人员认可的校优秀
教师。
3、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凡参加乡、市级以上优质课获奖教师。
4、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凡半期考试获班级前三名综合测评为优秀的学生。
5、学校中期考试、期末考试后,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留守儿童被学校综合测评为优秀的学生。
6、学校推荐出去被评为市优秀、市先进的教师。
7、凡参加校级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奖的教师和团队。
8、各部门及语、数、综合组半期来被评为优秀团队的组。
(少先队、远教、教务处、安全卫生、
食堂、语文、数学教研组)
9、每次的奖励金费务必按分配方案和相关活动程序办理,每一次总的奖励金费不得超过2万元。
10、其他临时而确实需要支付的款项,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拟定方案作好相关汇报得到审批后。
第十七条凡有个人以现金形式捐赠的资金以及取得的其他现金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
金库”,不得设外账。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第四章:票据及印章的管理
第十九条加强对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二、专设银行结算票据登记簿,由出纳做好登记记录,严防空白票据遗失。
三、发票(收据)由会计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回收、缴销。
四、发票(收据)填写错误,一式几联加盖作废印章,以备审查。
第二十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校长名章由本人或授权人保管,支票由教导主任负责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
按规定所需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章:其他资金的使用及审批
第二十一条其他资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制作宣传册、奖牌、奖章。
二、奖励个人纪念品和活动生活费。
三、考察、学习、参观、教学交流等差旅费用。
四、必要的接待、宴请等费用。
五、学校活动及学校建设超过10000元费用的。
第二十二条其他资金支出的原则及审批
一、有利于向社会公开宣传学校发展的画册及宣传页,按照发行的范围,要确定长期使用或特定时期使用的不同标准,本着节约的原则,由学校行政提出数量、质量、制作厂家、总价格,由组长审核、审批,如越出批准权限,由所有成员审批。
二、纪念牌、纪念章、证书等,由办公室可根据当年使用的数量,报小组全体成员审核、审批。
第六章: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建立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基金会全体成员负责审批权限,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资金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二、支付款项用途是否执行了年度工作总结和临时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三、其他款项的支出是否按章程规定支付。
四、印鉴保管及使用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七章:光华小学教育基金领导小组
总顾问:吴会、陈洪勋、吴庆端、李明昌、陈洪旭、程天刚
组长:陈燕飞
组员:吴启林、叶飞、李德飞、田径、吴庆康、高飞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本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2014年6月13日施行。
仁怀市光华小学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