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归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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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归类》课件

《进出口商品归类》课件

确定商品所属的品目和 子品目
确定商品所属的税则号 列和子税则号列
确定商品所属的备注和 子备注
确定商品名称: 根据商品名称 确定商品所属
类别
查找商品编码: 根据商品名称 查找对应的商
品编码
确定归类原则: 根据商品编码 确定商品归类
原则
确定归类结果: 根据归类原则 确定商品归类
结果
概念:根据商品的用途、功能、成分等特征,将其归入相应的类别 优点:简单易行,易于理解和操作 缺点:可能存在归类不准确的情况 应用:广泛应用于海关、贸易、物流等领域
智能识别技术的 应用:通过图像 识别、语音识别 等技术,实现商 品信息的快速获 取和分类
智能推荐技术的 应用:通过大数 据分析、用户行 为分析等技术, 实现商品归类的 个性化推荐
智能决策技术的 应用:通过决策 树、神经网络等 技术,实现商品 归类的智能化决 策和优化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 展,进出口商品归 类规则需要不断更 新和调整
调整依据:国际贸 易协定、国际标准、 市场需求等
调整方式:定期或 不定期进行修订, 以适应国际贸易的 变化
调整影响:对进出 口企业的影响,对 海关监管的影响, 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等
提高通关效率:通过标准化的商品归类,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 率
降低贸易成本:通过准确的商品归类,减少关税和税收,降低贸易 成本
商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商品包装:是否安全、环保、符合规定 商品运输:是否安全、高效、符合规定 商品检验:是否经过检验,是否符合规定
确定商品归 类:根据商 品特征和用 途,确定商 品所属的HS 编码
申报商品: 在报关单上 填写商品名 称、数量、 价值等信息
缴纳关税: 根据商品归 类和税率, 缴纳相应的 关税

第四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四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9页,共36页。
三、规则三 (一)条文内容
•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
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 视为同样具体。
答案:AD 解析:B,其中的白兰地酒和打火机不满足用途上需要配合使用的条件,故不选;C,巧克力和塑料玩具在用途上也无需配合使用,
故不选。
第13页,共36页。
3、规则三(三):简称“从后归类”原则: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
•例如:由200克巧克力糖果和200克的奶糖混和而成的一袋400克的糖果”。 •由于其中奶糖和和巧克力糖果的含量相等,“基本特征”无法确定,因此应从后归类,奶糖是归入1704,巧克力糖果是归入1806,那么
• 经直属海关审核,属于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 品预归类决定书”(简称“预归类决定书”),并且告知申请人。
• 经直属海关审核,属于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裁定。(由税则司
进行行政裁定)
(三)预归类的决定书的使用 • 申请人在进出口预归类决定书所述商品时,应当主动向主管海关提交预归类决定书。 五、商品归类决定 • 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商品归类决定。进
(三),只有在不适用规则一、规则二的情况下使用规则三,且在规则三(一)、(二)不能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规则三(三),故题 目所述是错误的。

第四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四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进出口商品归类一、商品归类的基本知识HS码:指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 Coding System 即《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是由世界海关组织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 CCCN)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个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二十一个类●九十七个章(77章是空章)●1200多个品目●5000多个六位数级商品编码●分类法律效力文本:归类总规则、注释(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和商品名称及编码表三部分组成协调制度采用的分类原则●商品所属的生产行业为划分依据●以商品的自然属性(原材料及其制成品)或具有的原理、功能及用途为设章原则●类次及同类内的章次按照先动物成品、再植物产品、再矿物产品最后化学及相关产品顺序排序.HS码的特点●完整:国际贸易商品无所不包●系统:有章可循(自然属性、生产行业)●通用:200多个国家或地区通用●准确:各品目不存在交叉或重复商品编码表注释的含义类注:位于类标题下的注释章注:位于章标题下的注释子目注释:位于类注、章注或章标题下的注释《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税(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一下规定确定规则二:(1)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2)税(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完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税(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的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报关员:商品归类

报关员:商品归类

制成品
16-21类
(1,2,3,4类)
(二)章 1、分章依据:按原料的品种,制品的功能、 用途等分章。 2、章与章关系:并列关系;加工顺序关系。 (三)品目(四位数) 第1、2位:章序号 第3、4位:品目序号
(四)子目(第5 — 8位) 第5位:第5位子目(一级子目);一杠 第6位:第6位子目(二级子目);二杠 说明:第1 — 6位为世界统一编码 第7位:第7位子目(三级子目);三杠 第8位:第8位子目(四级子目);四杠 说明:第7 — 8位为本国子目,每个国家可按本国 需要进行分类。
总规则三总结: 1、具体列名 2、基本特征 3、从后归类 注意:1至3,按顺序使用。
四.总规则四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 似的税(品)目。
使用总规则四的前提条件: 用总规则一、二及三不能解决某商品归类时 解析: 本规则一般不使用,有以上三条总规则的规定,基 本上可对所有商品进行归类。只是万一的情况下,可使 用本规则。
2、解决:材料或物质的混合物或组合物的归类 问题。 状态:在一种材料或物质(可归类)中混合 或组合少量的其他材料、物质后构成 的混合物或组合物。 例:1、辣椒粉中加入一点盐; 2、牛奶中加入一点Vc; 3、棉花中混合了一点涤纶短纤维; 4、钢中混合了一点铜; 5、用纸张衬背的塑料板; 6、衬钢筋的水泥板; 7、夹金属丝的玻璃板。
使用总规则二的前提条件: 用总规则一不能解决某商品归类时 分析: 1、解决: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未组装件、拆散件 的归类问题。 不完整品:一辆完整的汽车上少一块玻璃 未制成品:一个机器零件的毛坯 未组装件:能组装一辆摩托车的所有零件 拆散件:码头使用的巨大起重机,为缩小体积, 拆散状态进口 归类条件:具有完整品、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归类规则:按完整品、制成品归类。 [总规则二(一)不适合第1-6类]

进出口商品归类(十一类)

进出口商品归类(十一类)

★商品知识—棉纺

• •
棉纺的生产过程主要如下:
配棉、混棉:将原棉按不同比例配成混合棉。 开棉与清棉:使经过压缩打包的原棉回短纤维,恢 复到蓬松舒展的状态,同时除杂质。形成薄厚均匀、 长宽一定的棉卷。 (精)梳棉:将单纤维聚成连续的、均匀的长纤维条。 并条:用6~8根生条进行并和,提高成纱品质。 粗纺:将熟条通过牵伸、加捻等纺成粗纱。 精纺:达到良好均匀度及一定细度和强度的细纱。
例题:

1. 5006.0000 2. 5007.2011; 3. 5006.0000; 4. 5007.2019; 5. 5801.9010。
第51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 纱线及其机织物
(一)本章的编排结构

1. 本章共13个品目,基本上按商品加工程度由 低至高排列,大体结构如下。 品目排列:
本类商品不包括(类注一)
(1)人发及人发制品(一般归入品目05.01、67.03或 67.04),但用于榨油机器或类似机器的滤布除外(59.11); (2)石棉纤维及石棉制品(纱线、织物、衣服等)(品目 25.24、68.12或68.13); (3)碳素纤维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纤维(例如碳化硅、岩石棉) 及其制品(第十六章); (4)玻璃纤维、纱线、织物及其制品,以及由玻璃纤维与纺 织纤维混纺织成并具有玻璃纤维制品特征的货品(第七十 章),但在可见底布上用玻璃刺绣的刺绣品除外(品目 58.10)
耐碱
毛纤维
棉纤维 麻纤维
→2456
→1456 →1356
弹性
4
特点
3
强度(耐磨)
6
染色性
5
保温、吸湿性 及透气性
★商品知识—化学纤维

第六讲 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第六讲  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
物[税(品)目号0301、0306、0307]

(二)培养微生物及税(品)目号3002所列其他产品;

(三)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
动物[税(品)目号9508]

除此之外,在运输途中死亡的动物也不归入本章,
而应按其鲜度是否适合供人食用分别归入第2章或第5
第六讲 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第一节 一、《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度》
《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 原海关合作理事会(95 年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个多用途 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我国海关自 1992.1.1 起开始采用《协调制度》
• ※注意同一数级的子目才能进行比较。
用商品归类语言来思考
• 真正理解《协调制度》(HS)的条文含义,以及相互关联、相互
作用的关系。
总体结构包括3个内容:商品编码表、注释和归类总规则。
• 对所需归类商品的认知。包括:商品的成分、用途、特性、加工方
式、加工程度、包装方式等相关内容的认识。
• 难点:将我们日常对商品特征的理解与HS的原则规定相结合起来。
章。需要注意的是,鲸、海豚,海豹、海狮、海象等
水生哺乳动物,以及龟、甲鱼、蛙等应归入本章。

进口改良种用的动物,须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出
具证明,否则,不论其实际用途如何,一律不得归入
改良种用动物。
四、查找商品编码的方法
• (1)确定所给出的商品名称的中心词,判 断所归入的类、章(21类97章)。
• (2)查阅类注、章注 • (3)查阅相应章中品目条文和注释,如可

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进出口商品的归类第一部分:动物及动物产品1第二部分:植物及植物产品1、植物及植物产品结构图(含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商品)第三部分:矿产品(第五类)1、矿产品结构图盐(未焙烧)黄铁矿:(硫化铁)(未煅烧)硫磺(升华硫磺、沉淀硫磺、胶态硫磺28.02)天然石墨(2504)(人造石墨3801——属于化学品)泥土(高岭土或称瓷土:用于瓷器及纸张制造工业)非金属矿产品☆石料(刚玉岩、人造刚玉2818属无机化合物、宝石)、大理石(25章)水泥(英国水泥、干固水泥2520.2090—熟石膏与少量明矾的混合物)稀土金属矿(独居石含钍,钍为放射性金属元素,可制造铀233)(已煅烧)黄铁矿(已去硫磺,只剩氧化铁,按铁矿砂归类) 矿产品银朱(银朱、辰砂)2617;人造朱砂2830.9010矿砂人造朱砂成分为硫化汞,是汞和硫磺的化合物,用作化工原料及颜料,如图章用的印泥等金属矿产品(26章)矿渣及矿灰褐煤—燃料汽油、煤油、焦油泥煤—燃料煤气、甲醇焦煤煤肥煤烟煤—燃料气煤瘦煤无烟煤—燃料矿物燃料(27章)石油(原由)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石蜡、沥青等第四部分:化工类(第六类)1、化工品类结构图化学元素非金属化合物无机化学品金属化合物(28)杂项产品符合化学定义的纯净物烃类含氧基化合物化含氮基化合物有机化学品(29)其他化合物学(30)药品有机肥[家肥](31)肥料化肥——氮、磷、钾(32)鞣料、燃料、颜料、油漆、油墨品化妆用品肥皂类不符合化学定蛋白类物质义的混合物易然类感光材料(照相及电影用品)杂项化学品2、化工品的归类流程图铀、钴、镭、重水等品目28.44或28.45金、银、铈等品目28.43或28.46类注释二指定品目28章30~38章不符合化学定义的混合物1、塑料及其制品类结构图聚乙烯PE、聚苯乙烯PS初级形状的塑料——初级形状的聚合物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 塑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塑料单丝、条、型材、管子等料塑料半制成品——铺地制品塑料板、片、膜、箔及扁条胶粘的非泡沫的泡沫的及其他塑料卫生用具塑料运输及包装制品塑料制成品塑料制餐具塑料厨房用具2、塑料及其制品的归类流程品目39.16—39.21品目39.22—39.261、橡胶及其制品结构图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再生橡胶初级形状的橡胶橡胶废料、下脚料及粉、粒未硫化的复合橡胶各种形状的硬质橡胶及碎废料未硫化橡胶制品橡胶半制成品硫化橡胶线、绳硫化橡胶制的板、片、带、杆或型材及异型材橡胶轮胎、及内胎橡胶制品硫化橡胶制医疗用品、衣着及附件、机器及仪器零件硬质橡胶制品2、橡胶及其制品归类流程图1、纺织品结构图未梳的丝、丝纱线、丝机织物(50)毛纤维废棉已梳的各种毛、毛纱线及机织物(51)非供零售普通纺织纤维、毛纱线纱线及机织物棉、棉纱线及机织物(52)供零售用麻等植物纤维、纱线及机织物(53)机织物长丝缝纫线化纤长丝、长纤纱线及机织物(54)67分特以下纱线的单丝化纤短丝、短纤纱线及机织物(55)67分特以上但不超过特种纱线(56)1mm的单丝、宽度不超过纺织类特种机织物(58)5mm的扁条机织物合成纤维的絮胎、毡呢、无纺织物、特种纱线(56)人造纤维的地毯及铺地制品(57)特种机织物、刺绣品(58)大衣特殊处理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品☆(59)套装、衣、裤纺织制成品内衣、裤针织物及钩编织物(60)服T恤衫装套头衫、马甲服装及衣着附件(针织或钩编)(61)婴儿服装运动服雪泳服装及衣着附件(针织或钩编)(62)人造革服装未列名服装其他纺织品、旧衣服(63)婴儿衣的附袜件手套围巾领带等聚酰胺(尼龙)聚酯纤维(涤纶合成纤维聚丙烯晴(晴纶)聚氨酯(氨纶)聚丙烯(丙纶)化纤其他粘胶纤维、醋酸纤维、铜铵纤维人造纤维其他第八部分:金属与金属制品结构图(不作具体介绍)生铁原料——铁合金废碎料初级形状及半制成品铁及非钢合金钢平板扎钢不规则盘卷的热扎条杆钢材其他条、杆角材、型材、异型材铁丝初级形状及半制成品平板扎钢铁不锈钢不规则盘卷的热扎条杆其他条杆、角材、型材、异型材钢材不锈钢丝初级形状及半制成品平板扎钢不规则盘卷的热扎条杆其他合金钢其他条杆、角材、型材、异型材钢材其他合金钢丝第九部分:机电产品1机电[未]录制的)产品复印机、显微镜)。

进出口商品归类-基本知识及归类总则

进出口商品归类-基本知识及归类总则

1.1 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我国海关自1992年1月1日开始采用《协调制度》 ,并结合我国实际进出口情况编制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我 国《海关法》和《关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必须 按照当年的《税则》,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 行商品归类,确定其相应的税则号列,所以《税 则》是我国进出口商品归类法定的分类目录。我 国《税则》与《协调制度》的各个版本同步修订 ,并结合我国实际进出口情况每年修订本国子目 部分。我国目前采用的就是2012年新版《协调制 度》。
1.3 协调制度归类总则
例: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 有: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品目条文。 它们的优先顺序是: A、品目条文—章注—类注—归类总则 B、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品目条文 C、类注—章注—品目条文—归类总则 D、章注—品目条文—类注—归类总则 答案:A
1.3 协调制度归类总则
1.1 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3.《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
《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以下简称 《编码》)是《税则》的简化本,是海关 总署为了与便于参加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 考试的应试者而专门编写的应试用书。其 结构《税则》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主要在 于:取消了税率栏;删除了归类总规则; 将税则号列改称商品编码;《编码》中的 商品编码为8位,而《税则》的税号是10位 数,其中第9、10位为附加码。
1.2 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 5.商品归类争议的处理
1)争议处理方式:通过磋商或行政复议 (1)以下情形可通过磋商解决:
已向海关申报,货物尚未放行的; 应税货物尚未缴纳税款的; 有关证件管理部门的归类和海关不一致的; 对海关的预归类决定有异议的。
(2)以下争议通过复议解决:

进出口商品归类

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二品及组件可以按照成品归类 B、货品可以按照其材料或者物质归类; 例如,品目号1503列出“液体猪油、未经
混合”,这就不能运用本款规则。(@)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规则三(+)
A、列明具体的项目优先于列明一般的
B、混合物、组合物可以按照构成基本特征的材料归类
*按顺序编排的品目与子目编码及条文。(分为21大 类、97章,商品编码的一二位是章、三四位为子目、 五六位是分目)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新版《协调制度》,海 关税则做了相应的修订,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 制度六位子目总数将从5224个调整到5052个, 共有30个章、1888个八位数子目变化。修改较 大的产品范围包括:电子和信息产品(第84、 85和90章)、化工产品(第28、29和38章)、 木制品(第44章)、钢材及钢铁制品(第73章 )、汽车及其零件(第87章)、玩具、游戏品 和运动用品(第95章)等。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2、为了避免各品目和子目所列商品发生 交叉归类,在许多类、章下加有类注、 章注和子目注释,即设在类、章之首、 解释品(子)目的文字说明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限定的具体方法 1.定义法 例:第72章章注一(五)规定:“不锈
钢的定义为按重量计含碳量在1.2% 及以下,含铬量在10.5%及以上的 合金钢,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二)海关税则结构 从1992年1月1日起,我国海关采用 《协调制度》。 1、归类规则 2、注释 3、编码和税率表(前6位数是国际 标准编码,第7、8、9、10四位是 根据我国关税、统计和贸易管理的 需要加列的本国子目)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报关实务》第5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报关实务》第5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小案例
棉制机织刺绣床罩 海关编码为6304 1921 90 所属类: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包括第50章-第63章) 所属章: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
碎织物(本章共包括是个品目6301、6302、6303、6304、6305、6306、6307、 6308、6309、6310 )
第二节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简介
一、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的产生 • 我国海关自1992年1月1日起开始采用《协
调制度》。 • 我国在《协调制度》的基础上增设本国子
目(三级子目和四级子目),形成了我国 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二、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的基本结构
• 我国目前采用《协调制度》,在六位数编码的基础上,扩展到了十位编 码,即增加了3级、4级子目以及两位附加编码。
小案例

只有在品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
用本规则。

例如,如果某种机器或器具既符合品目8401至8424中一个或
几个品目的规定,或符合品目8486的规定,又符合品目8425至
8480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则归入品目8401至8424中的相应
品目或品目8486,而不归入8425至8480中的有关品目。
• 解释:
规则六是对子目归类规则的确定,其援引了品目归类的原则,从 文字的角度,基本上将规则一到规则五将“品目”改为“子目”, 就可以适用于各级子目的归类。
同一数级子目是指同一品目下的同一级子目,在确定了一个品目 之后,该品目下的若干一级子目之间可以比较,在确定了一级子目 之后,在此一级子目下的若干二级子目之间方可以比较。依次类推 至六级子目。
三、规则三

第七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七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2. 对规则的解释及运用说明
(1)规则二(1)要解决的是不完整品 (或未制成品)及物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 件)的归类问题。 (2)规则二(2)要解决的是不 同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 的归类问题。
苏州经贸学院
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海关实务》配套PPT-- 第7章进出口商
品归类
7.2.3
1.内容:
规则三
②如果某一税目所列名称更为明确地述及某一货品, 则该税目要比所列名称不那么明确述及该货品的其他 税目更为具体。
苏州经贸学院
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海关实务》配套PPT-- 第7章进出口商
品归类
(2)第二条归类办法(基本特征)仅适用于: ① 混合物 ② 不同材料的组合货品 ③ 不同部件的组合货品 ④ 零售的成套货品 (3)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1)或(2)归类时,应按 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后一个税目(从后归类)。
① 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税目。但是,如 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 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 某个税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 税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 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 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1)归类时,在本款可 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1)或(2)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 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
品归类
7.1
《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 概述
7.1.1
进出口商品分类是海关税则的基础。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H.S 编码
苏州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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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五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例3:“牛肉占10%,猪肉占 15%,鱼20%,马铃薯占55% 的罐头食品”。
例3:“牛肉占10%,猪肉占15%,鱼20%,马 铃薯占55%的罐头食品”。 答案:1602.4910
分析:
第一步:牛肉、猪肉、鱼都属于动物性原料,重量 相加为45%,已经超过20%,因此归入第16章;
第二步:牛肉、猪肉都属于第2章的动物性原料, 鱼属于第三章的动物性原料,因此第二章的牛肉、 猪肉重量相加为25%超过鱼的重量,因此按肉类 来归类;
零售的成套货品的基本特征(见书190)
“零售成套货品” 必须同时符合的3个条件
(1)由两个以上归入不同品目货品组成; (2)为某一个目的,将几件货品包装在一起,
用途上互相配合使用; (3)零售包装,直接销售给用户,无须重新包
装。
成套的理发工具√ 包装在一起的手表与打火机×
规则三(2)举例
1、方便面(1块快餐面1902+1包 调味料2103) 2、金属陶瓷(金属和陶瓷烧制而成 )8113金属制品类 3、涂有感光材料的纸 (照相用纸 类3703)
例:乙烯—乙酸乙烯酯—氯乙烯共聚物 ,其中乙烯单体单元为36%,乙酸乙烯 酯单体单元为24%,氯乙烯单体单元为 40%,外观为白色粉末,未加增塑剂。
例:乙烯—乙酸乙烯酯—氯乙烯共聚物,其 中乙烯单体单元为36%,乙酸乙烯酯单体 单元为24%,氯乙烯单体单元为40%, 外观为白色粉末,未加增塑剂。
是以一种主要材料为主外加多种材料通过外力和机械力固定或装配在一起而形成的新的物品在外观上可明显看出各个组件的存在新的组合物必须保持原主要材料的特当货品按规则二2或由于其他任何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按规则三归类
第五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进出口商品归类》课件

《进出口商品归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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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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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SUMMARY
《进出口商品归类》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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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 商品归类概述 • 商品归类的方法和步骤 • 商品归类实务 • 商品归类与国际贸易 • 商品归类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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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ANALYSISΒιβλιοθήκη SUMMAR Y01
查阅编码表
查阅《进出口商品归类表》
根据确定的品目、子目和其他编码,在《进出口商品归类表》中查找相应的编码 。
核对商品名称和描述
在编码表中核对商品的名称和描述,确保准确无误。
确定归类
确定最终编码
根据查阅的编码表,确定商品的最终 编码。
记录归类过程
记录归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步骤, 以便后续核对和审查。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3
商品归类实务
常见商品的归类
01
02
03
服装类
根据材质、款式、用途等 特点,将服装归类为针织 或梭织、内衣或外衣等。
鞋类
根据制作材料、用途等特 点,将鞋类商品归类为运 动鞋、皮鞋、布鞋等。
玩具类
根据适用年龄、材质、功 能等特点,将玩具归类为 塑料玩具、木质玩具、电 子玩具等。
商品归类的挑战和应对策略
规则复杂性与多样性
01
商品归类涉及的规则复杂多样,需要加强对归类规则的学习和
理解。
商品特性与差异性
02
不同商品之间的特性差异给归类带来挑战,需要加强对商品特
性的了解和分析。
贸易保护主义与技术壁垒

第三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三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未制成品按制成品归类条件:必须具有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规则二1举例
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品目条文扩大(三)
未组装的自行车 8712
散件 未组装的自行车按制成品归类: 第87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车辆除外 8712自行车及其非机动脚踏车(包括运货三轮脚踏车)
组装方法的复杂性可不予考虑, 但其零件必须是无须进一步加工的制成品某一类货品的 未组装零件如超出组装成品所需要的数量,超出部份应单独归类
3. 类注释、章注释及子目注释
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注释:协调制度中的注释是解释说明性的规定。
类注释
章注释
子目 注释
对子目进行规定、限制和说明的位 于类注、章注或章标题下
对章进行规定、限制和说明,位于章标题下
对类进行规定、限制和说明,位于类标题下
注释:为限定协调制度中各类、章、品目和子目所属货品的准确范围,
牛尾毛
参阅类、 章标题名 称属其他 动物产品 第5章
0511税目 中未提到 牛尾毛按 其他未列 名的动物 产品
查阅第5 章章注 四,马 毛包括 牛尾
故归入税号 0511.9940
规则一分析
➢ 标题 类标题(二十一类) 章标题(98章) 分章标题
➢ 品目条文(税目条文) ➢ 注释 类注释(类注)
章注释(章注)
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规则二1举例
未制成品——品目条文扩大(二)
铝合金制齿轮毛坯 归入:7616
看起来可归入2个品目:
第84章核反映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
8483 齿轮及齿轮传动装置
第76章铝及其制品 7616其他铝制品
尚未具有制成品基本形状的 半成品(如,常见的杆、盘、 管等)不能作为制成品

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各类

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各类

第五节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各类、章的主要内容及其结构、编排及归类方法简介第五类矿产品(第25—27章)(一)主要内容第25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第26章矿砂、矿渣及矿灰第27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1.包括原矿及经过一定程序加工的矿产品2.燃料(主要是煤、石油、天燃气)及其加工产品在第27章3.主要的金属矿在第26章,其他矿在第25章(二)归类要点1.就加工程度而言,本类的矿产品与第一类、第二类的动植物产品有些类似,归入本类只是简单加工的矿,深加工则应归入后面其他类。

例如“经简单加工的大理石”归入2515,“表面经磨光的大理石”则因为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工而应归入6802。

2.第25章的矿,加工范围主要由章注一来确定,也是简单加工。

特例是“煅烧过的菱锶矿”(章注四)归入253090903.第26章是“金属矿”,但不是全部(例外,如“稀土金属矿”归入2530)范围根据第26章章注二的规定是指提炼油汞、2844的金属、第十四类的贵金属、第15类的贱金属的矿物4.第26章只是简单加工的矿,具体范围由第26章章注二确定:符合归入本章,不符合归入其他5.第27章的煤、石油、天燃气可以进行化学提取和其他加工,但经化学提取得到的化工产物归入本章只是粗产品,进一步提取归入第29章。

例如,“粗苯”归入2707,“精苯”则因加工程度已超出本章的范围而应归入2902。

6.注意有少数“纯的”化工产品归入本章,而非第六类,如“纯的氯化钠”、“纯的氧化镁”、“纯的丙烷”“纯的氧化镁”等。

(三)习题解析1.化学纯的萘解析:尽管27074000有“萘”的列名,但该税(品)目的萘是“粗萘”,化学纯的萘已经过进一步的化学提纯加工,超出了第27章的范围,所以应作为化工品归入290290202.破碎的陶器解析:根据第25章章注四的规定,破碎的陶器应归入25309090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第28—38章)(一)主要内容第28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第29章有机化学品第30章药品第31章肥料第32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第33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第34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第35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第36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第37章照相及电影用品第38章杂项化学产品第一部分(第28—29章):主要为单独的化学元素及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学品可分成两部分第二部分(第30—38章):由几种不同化学成分配制而成则主要按用途分类,包括化工品,包括药品、肥料、染料、涂料、香料、表面活性剂、胶、炸药、摄影材料、农药等(二)归类要点1.如果一种化工品属于放射性化学元素、同位素及它们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根据第六类类注一(一)的规定,应优先归入2844与2845,例“钴60”应归入2844,重醋酸归入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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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海关商品归类后续管理(1)
法律依据: 1、《海关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
2、《关税条例》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
18
海关商品归类后续管理(2)
补征税款: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 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 务人补征税款。但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 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 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 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海关发现海关监管货物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 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 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应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 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9
海关商品归类后续管理(3)
多征税款: 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 人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 起1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 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 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 理退还手续。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 理有关退税手续。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简称《税则》)
1、《税则》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文本: 《税则》是国家发布的正式法律文本,是进出口 商品分类的具体体现,是进出口商品确定税 则号列的法律依据 2、《税则》的基本构成: 归类总规则+类注释+章注释+子目注释+品目 条文+子目条文
30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25
关税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 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 组成部分。 第四条: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 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 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税则》规定的 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 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 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海关应当依法审核确定该 货物的商品归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2007-158号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2008-176号公告)
24
海关法
第四十二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国家有关 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海关可以要求进出口货物的 收发货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有关资料;必要 时,海关可以组织化验、检验,并将海关认定的化 验、检验结果作为商品归类依据。 第四十三条:海关可以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提出的 书面申请,对拟作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预先作出商 品归类等行政裁定。 进口或者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行 政裁定。 海关对所作的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应当予以公布。
28
商品归类的到货状态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 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 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 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 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码的, 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 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法律、行政法 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9
《协调制度》的归类体系 (2)
协调制度的构成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类注释、章注释及子目注释; —按系统顺序和结构排列的商品品目表及其对应的 子目。
10
协调制度的类、章分类
第一类(1-5章)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二类(6-14章)包括农产品的动物产品及植物产品; …… 第五类(25-27章)包括矿产品; 第六类(28-38章)包括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 …… 第十一类(50-63章)包括纺织工业的产品; 第十五类(72-83章)包括冶金工业产品; 第十六类(84-85章)包括机电制造业产品; ……. 从章的内容上看,各章基本按商品的属性或用途进行分类。
进出口商品归类培训
2011
1
内容提要
一、商品归类工作基本概要简介 二、商品归类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三、商品归类总规则 四、商品归类规则的具体应用实例 五、做好商品归类的基本要求
2
一、商品归类工作基本概要简介
协调制度简介 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基本架构 海关预归类管理 海关商品归类后续管理 海关商品归类争议的法律解决
5
《协调制度》(HS)的综合特点(1)
系统性: 遵循一定的科学原理和规则,将商品按生产行业、自然属性和不 同用途分类排列; 照顾商业习惯和实际应用的合理性,把一些贸易量较大而又难以 分类的商品(如灯具、活动房屋等)专门分列税目,因而容易理 解、易于归类和方便查找; 由归类总规则、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及一套相关的具有结 构层次的品目、子目组成的,它提供了系统、统一的商品分类方 法。 完整性: 其结构和归类规则保证为了适应各国征税、统计等商品目录满 足各方面要求和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使任何进出口商品, 甚至是目前无法预计的新产品,都能在这个分类体系中归入自己 适当的位置。
7
《协调制度》(HS)的综合特点(3)
准确性: 协调制度的商品条目除了以目录条文本身明 确商品范围外,还依据归类总规则、章注释、 类注释和子目注释和一系列的辅助刊物为保 障对商品的归类加以明确和限定,保证了各 个项目商品范围清楚明确,分类一致,互不 交叉。
8
《协调制度》的归类体系 (1)
《协调制度》是结构性目录 采用结构性号列排列,将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按类、章、品目、子 目进行分类。其每一品目均用4位数编码表示,除近400个品目外, 大部分品目又细分为多个一杠子目。根据需要,一杠子目又进一 步细分为多个二杠子目。子目均以6位数编码表示,没有细分子目 的品目,其项下的6位数编码子目号的第5、6位均用“0”表示, 分出一杠子目未分二杠子目的品目,其子目号的第6位数字用“0” 表示。 协调制度中对于兜底子目(即名称以“其他”表示的子目)则尽 量以数字“9”表示,而当最后一个子目名称为“零、附件”时一 般以数字“8”表示,以空出“8”以前的数字,便于今后尽可能不 改变现行的子目编号就能加入新的子目。
6
《协调度》(HS)的综合特点(2)
通用性: 一方面体现于《协调制度》在国际上的普遍应用和广泛影响, 即已有110多个国家成为《协调制度公约》的缔约国,并有近 200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协调制度》作为本国海关税则及外贸 统计商品目录。
另一方面,它具有的多用途特点,使其不仅适用于作为海关关 税的目录基础及采集国际贸易统计数据的基础,还用于其他方 面,例如,主要用于原产地规则的基础,征收国内税,贸易谈 判的基础,运输税费的计算和统计及对受控物质(如废物、麻 醉药物、化学武器、臭氧层消耗物质、危险品)的监控等等。
13
《协调制度》在我国的应用情况
我国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协调制度》,将 其作为本国进出口税则及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基础, 并于同年6月成为《协调制度公约》的缔约国。我国 目前采用的税则是以《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的 目前,凡是涉及进出口管理需要的国家有关各个部 门均采用HS化编码编制本部门商品目录,例如有以 下一些主要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等等
11
《协调制度》的修订
由于商品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协 调制度需要定期进行较大规模的修订,目前, 大约是每5年进行一次大的修订;中国作为 缔约国,也进行同步的转换工作,中国海关 的《进出口税则》也随之同步进行了转换与 更新,我国目前采用的税则是以2007版 《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的,2012年将进 行下一次转化。
12
《税则》与《协调制度》关系
《税则》的归类原则与《协调制度》完全一 致,《协调制度》的归类总规则及有关类注 释、章注释、子目注释及系统结构排列的商 品编码表构成了《税则》的主体。 税则号列由10位数构成,前6位数结构与 《协调制度》完全一致,第7、8位数是根据 本国国情增加的子目。第9、10位是为监管 证件或暂定税率而设定
(简称《注释》)
《协调制度》是一部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 类目录体系,《注释》是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 度委员会历次会议的决定汇编修订的,是《协调制 度》所列商品及品目范围的最权威的解释,是《协 调制度》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WCO推荐各个国家 将《注释》作为归类的法律解释,目前,我国通过 《归类管理规定》明确了《注释》是进出口商品归 类的法律依据之一
20
海关商品归类争议的法律解决(1)
海关商品归类的争议属于纳税争议范围,按 照行政复议法的法规按照程序办理,主要有 以下几个步骤: 复议 诉讼
21
海关商品归类争议的法律解决(2)
复议: 1、复议的受理机关:做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 的上一级机关,具体为海关的法制部门受理; 2、复议的时限:知道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 60天书面提出;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2007-158号公告)
(1)商品归类的定义及归类的依据 (2)商品归类到货状态认定 (3)归类决定、预归类、归类裁定
27
商品归类的定义及归类的依据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 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 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 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 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 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 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编码 的活动。
22
海关商品归类争议的法律解决(3)
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诉讼对象: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复 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复议机关 是被告; 2、时限: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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