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最新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学习体会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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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篇一:《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 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32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靠拢,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中,为了防止人身间接电击、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灾,全面采用了国际电工标准,对配电设备的布置,也参照国际电工标准修订了安全措施,在线路敷设中增订了电缆桥架、电缆竖井设计的规定,以及由于电气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增补修改了有关条文。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机械工业部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广安门外莲花河胡同1号;邮政编码:100055),并抄送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机械工业部一九九五年七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50054-201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50054-201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50054-201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是1996年6月1日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当前执行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内容简介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GBJ54-83)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靠拢,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中,为了防止人身间接电击、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灾,全面采用了国际电工标准,对配电设备的布置,也参照国际电工标准修订了安全措施,在线路敷设中增订了电缆桥架、电缆竖井设计的规定,以及由于电气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增补了有关条文。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作品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第三节对建筑的要求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第一节般规定第二节短路保护第三节过负载保护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第五节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设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置第三节钢索布线第四节裸导线布置第五节封
闭式母线布置第六节电缆布置第七节竖井布置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附:条文说明。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讲解GB50054202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讲解GB50054202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讲解GB500542024首先,该规范明确了低压配电设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包括:1.满足用电设备的电能需求,保证正常运行;2.满足用电配电系统的经济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4.尽可能采用适用于电气设备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其次,规范对低压配电的基本参数进行了规定。

包括:1.额定电压及频率:220V/50Hz是最常见的低压配电系统额定参数,但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2.电能计量:对于居民住宅,采用卫生间单户表计量;对于办公、商业和公共建筑,采用分户表计量或分组表计量;3.配电容量: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建筑物的最小配电容量。

在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中,该规范还规定了接地措施的要求。

包括:1.建筑物的主体结构、金属结构和金属管线等要接地;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大地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接地;3.设备接地电阻要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4.接地故障保护装置应设置。

此外,规范对低压配电系统中的线路布置和设备规格也进行了规定。

包括:1.线路布置的要求:布线应简单合理,且易于维修和扩容;2.设备的选择和规格要求: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且满足配电系统的负荷需求;最后,规范还对低压配电系统中的安全保护措施进行了规定。

1.短路保护:应设置相应短路保护装置,以避免线路短路时引起火灾和设备损坏;2.过载保护: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以防止线路过载而引起设备损坏;3.漏电保护: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漏电事故造成人员触电;4.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对于大型建筑物或特殊场所,应设置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低压配电设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32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靠拢,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中,为了防止人身间接电击、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灾,全面采用了国际电工标准,对配电设备的布置,也参照国际电工标准修订了安全措施,在线路敷设中增订了电缆桥架、电缆竖井设计的规定,以及由于电气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增补修改了有关条文。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机械工业部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广安门外莲花河胡同1号;邮政编码:100055),并抄送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机械工业部一九九五年七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浅析《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浅析《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浅析《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我国改革开放后引入了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标准。

1988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了“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的条款.在此期间我国颁布的一些电气工程规范都在不同程度上引用了国际电工标准《IEC标准》的一些安全要求。

国家标准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是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一个标准。

这是因为它需规定的内容与IE660364《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十分对口,可以大量引用。

这使它比上一版的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有明显的提高和充实。

大家知道绝大多数电气事故是发生在低压电气装置内的,该规范的颁布执行对推动我国电气安全技术的进步。

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由于技术的发展和新的电气危险的出现,IEC标准和发达国家标准都在不断地修改和补充,我国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自然也不例外,特别是由于当年制订规范时受某些条件和技术水平的限制,规范内容难免存在种种不足之处。

由于这一规范的重要性,它的修改补充是我国广大电气工作者关心的一个问题。

笔者作为该规范的参编者之一.愿抛砖引玉,陈述一些浅见。

1.摆脱陈旧的技术观念,按IEC标准对GB50054—95进行修改补充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我国建筑电气设计指导思想受前苏联《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影响颇深。

该规程主要由前苏联电站部编制,而前苏联电站部编制规程的侧重点在电气网络的安全,也即是电网的线路、变压器、发电机以及其他电网元件的安全;而IEC和一些发达国家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则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强调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也即侧重防范人身电击、电烧伤和建筑物电气火灾以及电气设备损坏,两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我国建筑电气设计人员深受前苏联规程影响,在设计中往往着重考虑线路的保护,这明显表现在GBJ54-83的配电线路保护的一章中。

该章只规定了保护线路不受损坏的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而对大量其他引起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电气安全要则未提及。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新开关电器两断开的触头间的泄漏电流;在干燥清洁状 态下不应超过05mA,在开关电器规定的使用寿命行将终了前 不应超过6mA
•3隔离电器并不要求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但要求开关电 器的分合状态应可以观察到,可用分 “合”之类的文字符号 或不同的颜色标志予以明确的识别。
•4开关电器应能防止无意的合闸。
电器与导体的选择
电缆电线:1 IEC标准:在建筑物 内采用阻燃电缆或电线
2对于三次谐波及其奇数倍大的场 所;中性线的截面应放大,一般不 小于相线截面或最大至相线截面 的二倍。
•隔离电器
•隔离电器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每个极的两个断开的触头间的间隙应能承受沿线路传导 的雷电冲击过电压而不被击穿跳弧导电伤害维修人员
间接接触防护: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 护。(故障防护)
附加防护: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 之外的保护措施。
保护分隔:应分为简单分隔和保护分隔二种
简单分隔:主要是功能性分隔。
保护分隔:加强绝缘。在3750V条件下 耐压1分钟试验;绝缘不击穿。满足上述条 件的设备才能作保护分隔。
电缆槽盒 cable trunking 电缆托盘 cable tray 电缆梯架 cable ladder 电缆支架 cable brackets IEC标准中没有电缆桥架的概念
I类设备:
具有金属外壳,除基本绝缘防护外,具有经PE线 接地的手段。
II类设备:
一层基本绝缘加第二层绝缘形成双重绝缘。如塑 料家电产品
III类设备:
采用特低电压供电的设备
总等电位联结:指在一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将下 列可导电部分相互连通 1 进线处的PE母排或PE干线 2接地极引入线 3水道干线 4燃气干线 5采暖和空调干管 6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辅助等电位联结:作为总等电位联结的补充;进 一步降低接触电压防止电击事故的发生 如建筑 物内的设备距进线箱很远,接地故障回路阻抗很 大,设备处接触电压限值超过50V 局部等电位联结:特殊场所,如浴室,泳池等。

2019最新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019最新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019最新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 总则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预期接触电压 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约定接触电压限值 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voltage limit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间接接触 in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直接接触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间接接触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附加防护 additional protection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伸臂范围 arm’s reach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外护物 enclosure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保护遮栏 protective barrier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保护阻挡物 protective obstacle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GB50054-201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学习体会

GB50054-201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学习体会

导体的选择
6.经济电流密度
经济电流密度跟铜价、电费有关,铜价、电费波动,《工业与 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经济电流密度定量的表格不能用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注:特别注意屋顶配电线路
规范条文理解
N线的截面
(断N烧毁设备)
注:特别注意屋顶配电线路
前言
适用范围
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 、线路
高压 >1000V 低压 50V~1000V 特低压 <50V
配电—GB50054-2019 用电—GB50055-2019
目录 Content
机电所
基本概念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TN-S
基本概念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TN-C
基本概念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TN-C-S
基本概念
术语
限值 设备
50V 48V 25V 24V 12V 12V 30mA 不用10或6mA
基本概念
术语
基本概念
术语
穿管、线槽 单方向 绳子、警示牌 基本绝缘、保护分隔
隔离变压器
基本概念
术语
隔离变压器要求:一、二次绝缘水平高,3750V耐 压1min
基本概念
术语
基本概念
术语
基本概念
PEN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PE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PE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PE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PE线位置
规范条文理解 总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辅助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笔记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笔记

3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3.1 电器的选择3.1.1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及其环境条件2、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3、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4、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5、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6、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接通能力和分断能力。

3.1.2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接通能力和分段能力应采用接通或分断时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3.1.3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或彼此靠近的单级隔离器。

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3.1.4 在TN-C系统中不应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隔离,严禁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接入开关电器。

3.1.5隔离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断开触头之间的隔离距离,应可见或能明显标示“闭合”和“断开”状态;2、隔离电器应能防止意外的闭合:3、应有防止意外断开隔离电器的锁定措施。

3.1.6隔离电器应采用下列电器:1、单极或多极隔离电器、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2、插头与插座;3、连接片4、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5、熔断器;6、具有隔离功能的开关的断路器。

3.1.7 半导体开关电器,严禁作为隔离电器。

3.1.8独立控制电气装置的电路的每一部分,均应装设功能性开关电器。

3.1.9功能性开关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1、开关2、半导体开关电器;3、断路器:4、接触器;5、继电器;6、16A及以下的插头和插座。

3.1.10 隔离器、熔断器和连接片,严禁作为功能性开关电器。

3.1.11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在TN-S系统中,当中性导体为可靠地地电位时可不断开外,应能断开所保护回路的所有带点导体;2、剩余电路动作保护电器的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应大于在负荷正常运行时预期出现的对地泄露电流;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类型,应根据接地故障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一般要求》GB/Z6829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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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理解 配电线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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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基本概念
术语
基本概念
术语
基本概念
术语
固定设备: 空调机 5S 不是防人身安全,是防设备损坏
目录 Content
1 前言 2 基本概念 3 规范条文理解
机电所
规范条文理解 电器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电器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开关极数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开关极数的选择
注意: 1.等电位要连PE线 2.没等电位维修开关要用4P,所以等电位很重要
≥100K欧(大于500V) 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广播车等,很少用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
潮湿场所、手术室不适用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
规范条文理解
等电位
规范条文理解
等电位
规范条文理解
等电位
规范条文理解
等电位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TN
规范条文理解
电击防护
基本防护
基本绝缘
附加防护 故障防护
遮拦或外护物 阻挡物 伸臂范围之外 30mA的 R等C电D 位
接地故障保护 短路保护 过载保护 其它
直接触电防护措施 间接触电防护措施
规范条文理解 直接触电防护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
电气分隔措施----隔离变压器 特低电压供电----小于50V 非导电场所--------地板、墙的绝缘电阻≥50K欧(小于500V)
注意:工作电压应该为耐压水平,IT系统应能承受一次故障电压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3.2.2 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1.按计算电流 2.按保护要求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3.按动稳定、热稳定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4.按电压损失
规范条文理解
5.机械强度
导体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TN系统—接地故障电流大 1.采用过电流保护电器在一次故障时切除故障。 2.大故障电流引起电压骤降。 3.TN-C系统省一根线,易产生杂散电流。 4.TN-C系统火灾危险场所和IT设备(谐波电流)
IT系统—一次故障接触电压小 1.采用绝缘监测,一次故障不切断电源。 2.一次故障电流可忽略不计,接触电压很低。 3.一次故障产生相地持续过电压,第二次故障接触电压相当大。
规范条文理解 开关极数的选择
TN-C系统如果PEN断开,外壳带危险电压,0.17s死
规范条文理解 开关极数的选择
IT系统无N线—检修开关3P;
IT系统有N线检修开关应4P----相地故障时,中性线对地 电压为220V。
规范条文理解 开关极数的选择
变电所多点接地,低压主开关、联络开关应采用 4P
2. 第3.1.17条第1款 0.5兆欧错误,应为0.25兆欧。
3.第3.2.1条“工作电压”应改为“耐压水平”,考虑IT系统一次故障 电压。
4.第5.3.2条特低压系统不能用自耦变压器。
谢谢!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TN-C
基本概念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TN-C-S
基本概念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TT
基本概念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IT
基本概念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TT系统---接地故障电流小 1.采用剩余电流动作电器RCD在一次故障时切除故障。。 2.有些负载正常工作时产生大泄漏电流,需采取措施防误动,如采用隔离 变压器。
3.接地故障相电压降低少。 4.落雷干扰:各接地极间电压可能不均衡,分开接地极间有大电流环路。 5.浪涌保护RCD后用4P;无RCD因4P浪涌击穿即形成接地故障,无法用过电 流保护,所以只能用3P+N。
PEN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PE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PE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PE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PE线位置
规范条文理解 总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辅助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局部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
规范条文理解
配电设备的布置
国内带电检修,检修 距离大,变电所大 国外不带电检修,走 廊、屏前比我们小 没跟IEC接轨
规范条文理解 开关极数的选择
变电所一点接地,低压主开关、联络开关应采用3P
规范条文理解
变电所的接地
规范条文理解 开关极数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隔离开关
规范条文理解
功能性开关
注意:双电源转换是功能性开关,应采用PC级—简单可靠
规范条文理解
RCD
规范条文理解
RCD
规范条文理解
RCD
注意:规范存在问题,未提电子式和电磁式RCD的区别
规范条文理解 配电线路的电气火灾防护
规范条文理解 配电线路的电气火灾防护
规范条文理解 配电线路的电气火灾防护
规范条文理解 配电线路的电气火灾防护
规范条文理解
规范有问题之处
规范有问题之处:
1. 第3.1.3条隔离电气“宜”采用同时断开电压所有极的隔离电器或 彼此靠近的单极隔离电气。“宜”改为“应”。
前言
适用范围
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 、线路
高压 >1000V 低压 50V~1000V 特低压 <50V
配电—GB50054-2011 用电—GB50055-2011
目录 Content
1 前言 2 基本概念 3 规范条文理解
机电所
基本概念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TN-S
基本概念
低压系统接地型式
Ia---动作电流 Ia≦Uo/Zs--------动作电流应小于故障电流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TN
5S 0.4S
规范条文理解 PE阻抗-等电位
Zs------回路阻抗 (U0/Zs)Zl≦50--------预期故障电压小于50V
规范条文理解 PE阻抗-等电位
每一楼层做等电 位的必要性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学习体会
目录 Content
1 前言 2 基本概念 3 规范条文理解
机电所
前言
国际接轨
前苏联《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电气网络的安全 IEC 《建筑物电气装置》--- 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GB500XX系列------建设部、质监局 JGJ系列---------------建设部行业标准 GB16895系列------标准化委员会
规范条文理解
局部TT
规范条文理解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TN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TT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IT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IT
规范条文理解 间接触电防护-IT
规范条文理解 SELV PELV FELV
规范条文理解 SELV PELV FELV
规范条文理解 配电线路的保护
基本概念
术语
限值 设备
50V 48V 25V 24V 12V 12V 30mA 不用10或6mA
基本概念
术语
基本概念
术语
穿管、线槽 单方向 绳子、警示牌 基本绝缘、保护分隔
隔离变压器
基本概念
术语
隔离变压器要求:一、二次绝缘水平高,3750V耐 压1min
基本概念
术语
基本概念
术语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防雷等电位
均压环 1.IEC---每隔20m引下线与楼内等电位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只对一类防雷有要求-----12m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第11.3.3条 当(二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45m时,应采取下列防侧击措施: 第2款 ……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应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 接。
导体的选择
6.经济电流密度
经济电流密度跟铜价、电费有关,铜价、电费波动,《工业与 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经济电流密度定量的表格不能用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规范条文理解
导体的选择
注:特别注意屋顶配电线路
规范条文理解
N线的截面
(断N烧毁设备)
注:特别注意屋顶配电线路
第11.4.3条 当(三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60m时,应采取下列防侧击措施: 第1款 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及金属管道等的连接措施,应符合 本规范第11.3.3条的规定。
3.《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规定》 第 3.3.5条 防侧击雷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第1款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高度30m起、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高度45m起、第三类防 雷建筑物高度60m起每隔不大于6m设置均压环并与引下线相连。 第3.8.1条 智能化建筑物应利用建筑物每层结构圈梁主筋作均压环,并将外墙上 的金属门窗、栏杆等金属构件与均压环可靠连接。
规范条文理解 开关极数的选择
注意:1.有中性导体的IT与TT或TN电源转换,如用3P,则TT成为TT或TN。 P40页
2.TT检修用4P,同P24页。 3.IT有N线,用4P,见P27、P41页。
规范条文理解
IT绝缘监测
注意:第一款由错误,应为0.25M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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