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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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确保项目组施工建设期间,起重作业过程得到有效管理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起重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项目组区域内实施的各类起重作业。

3. 定义3.1 起重作业:指使用塔式起重机、汽车吊、履带吊、电动葫芦、升降机等起重机进行的作业,包括:司机、指挥、司索等岗位作业人员的作业。

3.2 起重机吊具、索具:指包括:吊钩、夹持吊具、起重横梁、抓斗、起重电磁铁、起重真空吸盘等的起重机专用起重装置。

3.3 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指起重机允许吊起的重物或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质量的总和(对于流动式起重设备,包括固定在起重机的吊具)。

对于幅度可变的起重机,根据幅度规定起重机的其额定起重量。

3.4 起重机的支腿:指起重机上用于承载支撑反力并加其稳定性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装置。

3.5 起重机的起重量:指起重机能吊起的重物或物料连同可分吊具和长期固定在起重机上的吊具或属具(包括吊钩、滑轮组、起重钢丝绳,以及在臂架火起重小车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质量总和。

对于幅度可变的起重机,根据幅度规定其起重量。

3.6 起重机的作业半径:指吊挂重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4. 起重作业的申请与审批4.1 需实施起重作业的,合同商须编制起重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施工监理方审批;施工监理方审批同意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合同商方可向项目组项目主管部门填报《每日作业许可》进行申请。

4.2 合同商编制的起重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须包括以下内容:4.2.1 作业地点;4.2.2 该任务的作业负责人;4.2.3 需要的工具和设备;4.2.4 吊索具安全;4.2.5 个人防护用品准备;4.2.6 准备执行的任务描述;4.2.7 需要的起重作业步骤清单;4.2.8 各个起重作业环节的安全要求。

4.3 《每日作业许可》经项目组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合同商方可实施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起重作业方案,包括技术要求、工作步骤、安全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起重机械及其周围环境应当保持清洁,机械的各部位、各机构、各部件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3.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包括行程限位器、重量限制器、联锁开关、信号装置、紧急断电开关等,并应定期检查、调整,确保其正常工作。

4. 起重作业中,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起重机械及其辅具、吊具、索具、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 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

5. 作业中,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应佩戴安全帽。

- 起重指挥信号应简明易懂、准确明了。

- 在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或与他人交谈。

- 在起吊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被吊物体的状态,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车。

- 在起吊过程中,应避免与其他物体碰撞或接近其他物体。

此外,在起重作业中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如GB 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等。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起重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进行物体搬运、吊装和堆垛等作业。

为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制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二、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负责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明确起重作业的责任分工,确保人员到岗、设备状态等。

2. 监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起重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3. 工作人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起重作业,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

三、资质要求1.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熟悉起重机械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明,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良好。

四、操作规范1. 操作前必须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各项安全装置、制动、起重机械的结构等进行全面检视。

2. 确定吊装物品的重量、尺寸、中心重心等参数,选择适当的吊具,确保吊装过程中的稳定性。

3. 操作人员必须在专用操作室或指定区域内进行操作,不得将非相关人员靠近设备作业现场。

4. 不得超载或超过起重设备额定起重能力,严禁越位操作或无证操作。

5.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与指挥员或监控室保持良好的沟通,密切配合。

五、风险防控1. 在高风速、大雨雪天气或电力设备维修期间,暂停起重作业,避免风险增加。

2. 起重作业中的拆除、拆解等工作必须做好专业方案和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3. 悬吊时严禁人站在吊物下方,以防万一产生坠物风险。

六、应急处置1.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上级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2. 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第一时间进行急救和送医治疗,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七、教育培训1. 对从业人员进行起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起重作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评估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八、违规处罚1. 对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工、降职、辞退等。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蓝等),不包括台式起重机、载人起重设备。

第四条为保证安全生产,起重机械的使用与管理应符合国家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第五条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车间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制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车间,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六条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主管负责建立技术档案。

第七条使用单位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第八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保存检修档案。

第九条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十条起重吊装作业的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均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一条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

在必须使用固定后的吊篮等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起重作业按工件重量可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大型:100吨以上:中型:40吨至100吨;小型:40吨以下。

大型及重要设备或中小型设备、构件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作业,吊装前必须制定施工吊装方案,明确规定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设计、设备等有关单位或部门技术管理人员召开施工吊装方案审批会,提出审查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然后按重要程度报所在单位审批。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作业程序,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公司内起重作业。

3.职责3.1施设课负责对外联系起重作业单位,审核起重作业方案和起重作业安全措施,与起重单位签定起重作业合同。

3.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签发《起重作业许可证》,并监督检查起重作业安全。

3.3起重工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4.安全规定4.1起重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起重作业按吊重物的质量分为四级:4.2.1起重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起重作业。

4.2.2起重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起重作业。

4.2.3起重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5t至小于40t时,为三级起重作业。

4.2.4起重重物的质量小于5t时为四级起重作业。

4.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4.4起重质量大于5t的起重作业应对外承包,承包单位应办理《起重安全作业证》, 此证一式三份,生产制造部留底一份,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各一份。

4.5起重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起重施工方案。

起重物虽不足40t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起重施工方案。

起重施工方案经物资部和安全部审查,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4.6各种起重作业前,应预先在起重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7起重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8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应遵守《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

4.9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4.10起重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4.11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起重锚点。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作业安全,有效防范起重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起重作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作业指利用吊车、起重机械等设备进行的吊装、搬运、装卸等作业。

第四条起重作业应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管有效”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起重作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六条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起重作业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按照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要求,对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具备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保养起重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三)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起重作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起重作业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起重作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二)建立并完善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记录和报送工作。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和零部件。

(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第三章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第九条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并做好相关记录。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4篇)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4篇)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起重吊装施工作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场所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

第三条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安全,具体负责人为安全负责人。

第四条作业人员资质:参与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吊装作业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约束力:本规定对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施工组织: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七条设备检查:施工前必须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八条维护保养:施工单位必须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通风通道:施工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通道,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作业条件第十条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起重吊装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无杂物,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交通疏导:施工单位必须设立明显的交通警示牌和警戒线,疏导施工现场的交通。

第十二条作业区域划定: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起重吊装设备的作业范围划定相应的作业区域,并进行标识。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以警示作业人员和过往行人。

第十四条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具,并明确相关使用方法。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十五条作业计划: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可靠,并配备专职操作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第十七条信号通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作业现场的良好信号通讯,以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预防措施: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第十九条禁止违章操作:施工单位必须严禁作业人员进行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1 起重作业是指利用起重机械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起重机械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液压提升装置、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1.2 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和长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重量100吨及以上或长度60米及以上;二级为重量40吨(含40吨)至100吨;三级为重量40吨以下。

1.3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负责建立各类起重机械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1.4 起重机械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其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

1.5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三级起重机械),需由取得当地政府相应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1.6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予以存档。

自制、改造和修复简易起重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执行,并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 除机械制造厂、检维修车间、码头、油田野外施工设施搬家等固定起重作业和例行起重作业外,其他起重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

1.8 作业期间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9 利用轮胎、履带和桥式起重机等定型起重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还应遵守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2 管理职责2.1 起重重量大于40吨的重物,或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的物件,必须编制起重作业方案,作业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起重吊装作业管理,保障作业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各类场所及个体工商户的起重吊装作业管理。

第三条起重吊装作业包括吊装装置的组装、拆卸、安装、调试、使用、运输等过程。

第四条起重吊装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操作安全、作业顺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应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书。

第七条起重吊装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质量规定,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

第八条起重吊装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通畅、整洁的要求,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九条建立起重吊装作业的档案资料,记录作业人员、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信息。

第二章作业组织第十条起重吊装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组织和指挥,并按照作业计划进行。

第十一条起重吊装作业应提前做好专业技术准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

第十二条起重吊装作业应有明确的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作业人员须按规定操作。

第十三条起重吊装作业应有专人监督,确保作业符合相关要求并保持良好秩序。

第十四条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分析,并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五条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戒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六条起重吊装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规定,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起重吊装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起重吊装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书。

第十九条起重吊装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作业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作业。

第二十条起重吊装设备的操作台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操作指南。

第二十一条起重吊装设备发生故障、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上报有关部门。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第二条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是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____吨以上;中型:40-____吨;小型:____吨以下。

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____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3.在进行大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____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____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____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规划、标识、障碍);5.核实天气情况。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

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

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

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第九条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经特殊作业人员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作业前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试吊时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大型吊装必须有华胜公司项目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经允许后方可起吊;第十条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索具必须进行计算、选择使用;第十一条严禁在起重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

2024年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2024年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2024年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起重吊装施工作业行为,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等领域的起重吊装作业。

第三条起重吊装施工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高效、顺利进行。

第四条起重吊装施工作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经验和操作能力,必须持有合法的起重设备操作证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合适的起重吊装设备,并委派专人负责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接受监督和检查的同时加强内部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监督员,负责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安全监督员应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操作起重设备,并持有合法的起重设备操作证书。

第九条安全监督员应对起重吊装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督导,确保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安全培训和考试,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操作流程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研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吊装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起重吊装作业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第三章吊装作业流程第十五条吊装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方案设计,并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

第十六条吊装方案应包括起重设备的选择、作业流程、安全措施、紧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并经安全监督员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进行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设备。

第十八条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按照吊装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超载、超速、无人操作等违规行为。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5篇)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5篇)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起重吊装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依据《通钢集团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起重吊装的作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吊装设备、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本办法所称起重吊装作业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承包、外委、外包工程、检修、改造、拆除施工工程和项目。

第三条在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上级部门相关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二章起重吊装安全管理第四条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人员、司索工等)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第五条起重吊装设备、机具(钢丝绳、缆风绳、吊钩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吊装重量大于等于____吨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____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八条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____%。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隐患使用,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实施起重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交通、能源、化工、矿山等行业。

第三条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起重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起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起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章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起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起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三)起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起重作业安全检查:定期对起重作业设备、设施、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起重作业事故处理:建立健全起重作业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起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作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设施采购、验收、检验、维修、保养、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检测、试验、鉴定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起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场所的布置、使用、维护保养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起重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辐射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作业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设备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66号)《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1)、《建筑施工塔架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JGJ196)及上级公司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场部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使用起重工具,如:千斤顶、手拉葫芦、各种绳索等,垂直升降或水平移动重物,均属于起重作业范畴。

第二章一般管理规定第四条起重设备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五条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

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需检验合格且工作负荷,不得超过铭牌规定。

第七条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统一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起重指挥信号应规范。

第八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作业时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禁止施工。

1.单台起重机起吊时,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

3.起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4.起重设备在带电导体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第九条起重物品应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线上。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介绍起重作业是指使用吊装机械进行重物的搬运、吊装、装卸等操作。

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是确保作业过程安全、人员健康和财产保护的重要手段。

本规定旨在规范起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2. 起重作业前的准备2.1 作业计划 - 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目标、作业内容和时间安排。

- 作业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吊装机械的种类和数量,制定合理的起重方案,并考虑作业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2.2 检查与维护 - 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应对吊装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各项安全装置正常运行。

- 定期对吊装机械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3 人员准备 - 确保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

2.4 周围环境检查 - 在起重作业前,应对作业场地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物品、不稳定地面或其他障碍物,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3. 起重作业操作规范3.1 机械设备操作 - 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吊装机械,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

- 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的起重能力、稳定性、控制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3.2 起重物件的装卸 - 对于起重物件的装卸,应根据其重量、尺寸和形状选择合适的吊具,以及正确的吊装点和吊装方法。

- 在装卸过程中,需要保持起重物件的稳定,避免发生摇晃或意外掉落。

3.3 人员安全措施 - 严禁在起重作业中站在起重物件下方或在吊装机械附近逗留。

-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护带,确保人员的安全。

3.4 作业现场管理 - 设置明确的作业区域,并进行合理的标识和防护措施,确保非作业人员无法进入作业区域。

- 在起重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4. 监督和执法4.1 监督机构 - 由专门设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对起重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严格执行。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事故调查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培训与考核
1.定期组织起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起重作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起重作业的一般规定
1.起重作业是指利用起重机械进行物品装卸、搬运、安装、拆除等作业活动的总称。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起重作业。
2.起重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中人身和财产安全。
3.从事起重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参加复审培训。
4.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检查
1.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定期对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审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3.对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起重作业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起重作业安全。
5.对于特殊环境或特殊物品的起重作业,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如防尘、防爆、防倾覆等。
八、起重作业的应急预案
1.应根据起重作业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程序和逃生路线等。
2.应急预案应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员伤害等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3.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水平。
二十一、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总1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所有建设项目的起重作业,包括拆除的起重作业。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按吊装重量分为三级:大型吊装≥80t;中型吊装:40t∼80t;一般吊装:≤40t。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申请和办理《起重作业票》;施工中落实安全措施。

第四条监理单位负责审批《起重作业票》;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对起重作业过程实施监理。

第五条项目组负责与属地管理单位间的协调,负责审批和存档《起重作业票》,对起重作业进行管理。

第六条HSE部负责审批大、中型起重作业方案,对起重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七条吊装重量在10吨以上的必须办理《起重作业票》;大、中型吊装及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吊装必须编制《起重方案》。

第八条起重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安全措施和现场情况后,方可签发《起重作业票》。

第九条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按《起重作业票》的有效时限和范围组织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十条作业结束后,项目组存档《起重作业票》。

第十一条如果已许可的起重作业由于某种原因暂停时,施工单位安全员要收回《起重作业票》;要恢复施工时,需要项目组和监理重新确认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并在《起重作业票》上再次签字或重新办理《起重作业票》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二条同时存在多种许可性作业时,需要办理每种作业许可票后,方可作业。

第四章程序内容第十三条票证审批(一)施工单位向监理和项目组提出起重作业申请,并拟定和落实安全措施(包括需要编制的起重方案)。

(二)监理和项目组对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包括起重方案),合格后,在《起重作业票》上签字。

(三)大、中型起重作业需要编制《起重方案》,起重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1、吊车使用计划及主要施工机具配置计划;2、吊车站位图、警戒区域图及地基处理要求;3、吊耳设置情况;4、吊装计算(受力计算;吊点、吊耳强度核算;设备重心等);5、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6、HSE应急预案;7、组织机构及主要岗位职责、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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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 具、索具,有设计资料 (包括图纸、计算书等) 和工作、检查记录,并 按规定进行存档。
➢ 使用、拆除和移动符合 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 的规定。
➢ 麻绳只适用于人力起重 及轻便工件的移动和在 起重作业中用作手拉溜 绳,不得在机械起重作 业中用作起重索具。
起重索具
起重作业用的钢丝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满足以下要求:
➢ 按照额定载荷选用吊带; ➢ 不允许打结使用吊带; ➢ 被吊物的棱角要进行隔离保护,防
止损坏吊带发生断裂;
➢ 不允许将吊带存放在紫外光线或在 阳光直接照射下或高温、潮湿和腐 蚀等影响其使用性能的环境;
➢ 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表面不 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 经常检查吊带的起重能力,并熟知 吊装夹角、钩挂等方面对减少其起 重量的影响。
➢ 在施工现场安装、组对的起重机械(如:塔式起重 机、桅杆 起重机、升降机等),安装完毕后,经特 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检验机构出具验收报告, 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承包商到市级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 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索具
➢ 具有合格证及使用说明 书。
– 卷扬机的电动机旋转方向与操作盘标识一致; – 卷扬机外露传动部分,要有防护罩,运转中不得拆除; – 卷扬机操作人员、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和拖、吊的重物三者之间,
起重作业人员了解起重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及 其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记 录上签字。 ➢ 承包商应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和 国家有关规范编制「起重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报监理单位审批。 ➢ 起重作业人员熟悉起重作业技术方案并按方案的要求 开展起重作业。
作业许可
断丝及电弧伤害数量
钢丝绳型号
一个捻距内断丝 及电弧伤害根数
(6×19+1)型 10根
(6×37+1)型 20根
(6×61+1)型 30根
6*19+1的钢丝绳,是属于单层股 钢丝绳。6即6股、19是每股19根 钢丝、1即浸油麻芯。
起重索具
吊带使用要求
基本要求:
➢ 使用的吊带有产品合格证明,不要 使用有破损的吊带;
➢ 钢丝绳不得与电焊把线或其它电线接触;当发现钢丝绳受电弧伤害时 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
➢ 钢丝绳使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垫以圆滑物件 保护;
起重索具
起重作业用的钢丝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满足以下要求:
➢ 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而变成扁平;
➢ 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修整、润滑、保养钢丝绳;当发现磨损、锈蚀、 断丝、电弧伤害等现象时,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力;当一个捻距内 断丝及电弧伤害达到下表所列数量时即报废:
起重索具
吊带使用要求
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 检查是否有磨损、切割和抽丝处; ➢ 检查吊带的颜色是否褪色; ➢ 检查布料的硬度; ➢ 检查吊带的任何一部分是否软化或炭化; ➢ 检查吊带缝合处是否破裂或脱线; ➢ 检查标有制造商名称、制作材料和额定起重量的识别 标签。
起重索具
滑车使用要求
➢ 滑车使用前进行清洗、检查、润滑,必要时重要部件 (轴、吊环、吊钩)要进行无损检测;
➢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
用途
手动起重 机动起重 做吊索 缆风绳 设备跑绳 设备跑绳 无弯矩
捆绑 绳索
用于载人 升降机
安全系数
3.5
4.5
5
6
8
14
➢ 钢丝绳插接应严格执行《钢丝绳吊索 插编索扣》(GB/T 162712009),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
➢ 以下起重作业需要办理作 业许可:
(1)起吊重量超过额 定荷重75%;
(2)两台及以上吊车 配合的;
(3)起重机司机视线 外作业;
(4)吊臂接近危险管 线1.5m或电线3m的作 业;
(5)吊人(笼)作业; (6)吊车作业位置地
下情况不明的; (7)工件重量10吨及
以上的吊装作业。 ➢ 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具体见
– 卷扬机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部件润滑良好、 制动可靠;电气设备和导线绝缘良好、接地(接零)保护可靠;
– 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与第一个导 向滑轮的距离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且不得小于15米;卷筒内的 钢丝绳最外一层低于卷筒两端凸缘高度一个绳径;
– 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绳端固定牢靠,工作时卷筒上的钢丝 绳不得少于5圈;
起重索具
➢ 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齐全完好,吊 钩有缺陷时不得补焊。
➢ 绳卡无裂纹及表面创伤,螺母可用手 自由拧入,但不得松动。
➢ 卸扣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 变形等缺陷;卸扣不得补焊;卸扣螺 杆旋入时,要顺利自如,螺纹要全部 拧入螺口内。
卷扬机
卷扬机
➢ 卷扬机是起重作业中用于重物起落的常用机具,使用前和使用过 程中按有关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环氧丙烷项目部
起重指挥专项培训
中石化南京工程公司主要Fra bibliotek容目的和范围
安全分析和方案 作业许可 起重机械 起重吊索具
卷扬机 起重作业
目的与范围
加强工业园工程项目起重作业HSE管理
避免: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工作安全分析和方案
➢ 承包商在起重作业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 ➢ 承包商应向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所有
➢ 滑车组两滑车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滑轮直径的5倍; ➢ 滑车贴地面使用时要防止泥砂进入滑轮槽内; ➢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滑车: (1)滑车上有裂纹或永久变形; (2)滑轮槽面磨损深度达到3毫米; (3)滑轮槽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 (4)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厚度的10%; (5)吊钩扭曲变形达到10°; (6)轮轴磨损达到轴径的2%; (7)轴套磨损达到壁厚的10%。
《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
➢ 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生产厂 家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 的专业制造厂;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 保养说明书。
➢ 使用前经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 局检验,由其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 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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