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及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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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新时期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凉州区新时期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工作研究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4年第1期凉州区新时期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陈永杰(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站,甘肃武威 733000)摘要:结合全区域实际,阐述了新时期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结合实际针对性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管理的意见建议,为今后水资源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资源;节水管理;做法与成效0 引言凉州区是河西走廊三大内陆河流域中人口密度最高、人均水量最少、水资源最缺乏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凉州区坚决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四水四定”要求,实现“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和“天上水、地下水、外来水”三水齐抓,切实加强水生态保护与治理,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

1 水资源现状凉州区位于石羊河流域中上游,总面积5 081 km2,全区辖37个镇,2个生态建设指挥部,8个城区街道办事处,442个行政村,常住人口88.5万人,区内年均降水量171 mm,蒸发量1 943 mm,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

凉州区上游有西营、杂木、黄羊、金塔河四条主河流,均发源于祁连山北麓,径流来源主要为山区降雨和冰雪融水,是全区主要地表水资源。

在地表总径流中降水直接产流占61%,降水渗入基岩裂隙再重复排入河流的地下水占31%,冰雪融水占8%。

四条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8.94亿m3,亩均水资源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是全国的1/3,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省的1/2、全国的1/3,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区域。

市上分配凉州区水资源量为10.05亿m3。

全区现有灌区7个,其中:西营、黄羊、杂木、金塔4个灌区是以河水为主的混灌区,金羊、永昌、清源3个灌区为纯井 水灌区。

2 主要做法2.1 加快补齐供水工程短板为提高全区水资源空间调度能力,改善区域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条件,切实压减地下水开采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凉州区立足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实际,从合理节约和高效利用有限水资源的战略高度,规划实施一系列水资源调配工程。

地税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地税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地税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近年来,xx市地税局按照省局总体部署,紧密结合xx实际,积极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努力探索以风险管理为主线,提高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质量的新路子,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在引入税收征管实践后,已被证明是完全符合税收现代化进程的正确选择,在实现征管资源的有效配置、减少税收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效率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xx地税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入手,先后组织开展了风险管理培训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让干部切身感受到开展风险管理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作用,从而夯实了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思想基础。

在风险管理总体思路的把握上,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逐步完善、不断深化的过程。

2013年,在凉州区地税局设立纳税评估分局,以工业园区彩钢房为切入点,建立评估模型和预警指标,由此拉开了风险管理的序幕。

2016年,又将评估分局职能确定为风险管理,并在市局层面成立了保税分局,加强对总局下发千户集团、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行业的日常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进一步突出风险管理导向。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又开展了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市局党组提出了“四个转移”工作思路,其中之一就是“征管方式向依法行政和风险管理转移”,及时将发票科的工作职能转向大企业及税收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理念在全市地税系统迅速升温,xx地税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步入了快车道。

防治并举,不断强化税源风险管理一是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夯实风险管理基础。

基础税源管理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石,只有把户籍管理、数据采集、巡查巡管等基础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税收风险管理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才能成为“有本之木”。

xx市局按照省局提出的“管理质效提升年”“征管基础夯实年”等要求,着力打牢税收征管基础。

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为契机,推进与国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推行国地税联合办证,国地税登记信息实现了一次采集,按户储存,共享共用。

非公有制经济调研报告5篇

非公有制经济调研报告5篇

非公有制经济调研报告5篇第一篇:非公有制经济调研报告非公有制经济调研报告(商务局)**县商务局充分利用职能,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我县商贸业发展现状全县共有各类市场186个,商业网点2.8万个,商品充裕,物价平稳,日交易额985万元,年人流量61万人次。

500万元规模以上商贸型企业35家,其中大部分为第三产业;就业人数4600-4800人,从业人员主要为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2012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

二、主要措施1、制定完善制度规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国家、省、市关于鼓励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县对外贸易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大了对出口企业的奖励,提供免费的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依法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引资争项,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

在招商引资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拓展渠道,创新方式,注重引进外商投资企业,培育和壮大外贸出口龙头企业。

在客商接待、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进出口经营权申报等方面,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无偿提供服务,为客商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营造了一个亲商安商富商交流合作平台。

目前,全县获进出口经营权的非公有企业93家,比2007年增加82家。

3、努力争取政策资金,扶持企业开拓市场。

**县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及濮范台扶贫开发试验区建设机遇,积极争取政策资金,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强有力政策和资金支持。

2012年,仅电光源出口专项帮扶资金一项就争取了161万元。

4、规范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县商务局通过媒体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由局党政主要领导带队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通过“行风评议”栏目,热心倾听耐心解答听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园区工业投资项目管理,保证企业用地符合审批要求投产运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入园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是指在普安县境内经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贵州省特色工业园-普安县工业园区,具体包括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东城区小微产业园区和白沙石材产业园区;所称标准厂房是指在园区内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或企业投资建设的工业用房,包括工业生产厂房(单层、多层)、工业研发楼、办公楼、中小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等,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第二章准入管理第三条园区企业(项目)准入原贝!]:(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以效益为目标,注重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原则;(三)节约集约、提升园区整体价值创造能力的原则;(四)以规划为基础,分别、分期、分层管理的原则;(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六)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七)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责任不可替代的原则。

第四条园区企业(项目)准入条件:以实现园区环境损害最小化、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促进园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入驻园区企业(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州、县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产业规划布局、规划约束标准;(二)入园企业(项目)必须在普安县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注册公司类型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三)自建厂房入园企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300万元以上,亩均工业产值2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3万元以上,亩均提供就业岗位10人以上。

烂尾PPP项目的投资方退出分析

烂尾PPP项目的投资方退出分析

2015年正是全国各地响应国务院和各部委文件,如火如荼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时候,而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污水BOT项目的SPV公司武威恒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却于2015年正式起诉凉州区人民政府及甘肃武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张因甘肃武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无故单方解除合同,诉请确认《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污水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书》及《甘肃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厂资产回购协议》解除,同时要求二被告支付项目投资款、建设期内产生的投资利息、出资资金的合理利润以及损失等共计近7000万元。

在该案中,政府方认为施工进度影响了《甘肃省2011年污染物减排计划》对武威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工程的要求,故而提出解除合同,并按未完工程原状接管项目实体工程;SPV公司认为政府方侵害了其合法利益,为保全自身利益不得不采取诉讼的途径。

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缘何会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众所周知,由于PPP项目合作期较长、投资体量较大、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故PPP项目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并要求合同各方有较强的契约精神。

但是,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PPP项目发生纠纷导致PPP项目烂尾的概率确实不小。

那么,碰到PPP项目“烂尾”的情况,社会资本方应通过什么途径退出?政府方或社会资本方又该如何应对?笔者试从以下几方面浅析其中要点,抛砖引玉,以期给拟参与或正在参与PPP项目的各方一些启示。

一、可能导致PPP项目出现烂尾的情形PPP项目实践过程中,导致PPP项目烂尾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且互相影响的。

如引言中提及的案例,政府方认为是由于施工进度影响《甘肃省2011年污染物减排计划》对武威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工程的要求;而社会资本方则认为是由于政府方未按约定与社会资本和SPV 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书》和《资产回购协议书》,也未按约定办妥承诺的文件(项目土地使用证、凉州区财政局出具的污水处理费列入财政预算内支付的承诺书,以及凉州区人大就同意财政承诺书所作出的决议文件等),项目建设期应依约顺延。

《产业园企业服务体系搭建手册》

《产业园企业服务体系搭建手册》

《产业园企业服务体系搭建手册》目录一、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性 (3)二、企业服务体系制定原则 (4)1、导向性原则: (4)2、规范化原则: (4)3、可操作原则: (4)三、企业服务体系的范畴 (4)(一)市场类服务 (5)(二)园区类服务 (6)(三)政务类服务 (7)四、服务体系重点建设指引 (8)(一)空间物业服务 (8)(二)产业辅导服务 (9)(三)产业文化与互动交流服务 (10)(四)科技金融服务 (10)1、产业投资服务 (10)2、债权融资服务 (11)3、金融中介服务 (11)(五)人才服务 (12)1、人才就业与企业招聘服务 (12)2、人才培训服务 (13)3、大学生企业服务 (13)4、高层次人才企业服务 (13)5、人才延伸服务 (14)(六)技术创新服务 (14)1、产学研用对接服务 (14)2、公共研发服务 (15)(七)市场营销服务 (15)(八)政务服务 (15)1、政策宣讲与信息推送服务 (16)2、政策协调服务 (16)五、园区的企业服务业务运营管理 (17)(一)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17)1、客户对接 (17)2、业务推广 (17)3、业务互动与活动组织 (19)(二)企业服务支撑系统 (19)1、业务统筹与资源调度管理 (20)2、业务实施规范管理 (20)3、业务运营综合管理 (20)六、企业服务体系评估 (23)(一)企业服务体系考评机制 (23)(二)企业评估 (24)1、企业单体评估 (24)2、园区企业汇总评估 (25)(三)企业服务评估 (25)1、服务覆盖度评估 (25)2.服务满意度评估 (25)(四)企业服务支撑评估 (26)1、业务支撑评估 (26)2、经营绩效评估 (27)一、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性产业园区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是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是实现创新驱动和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

建立健全产业园区企业服务体系,是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构建合作共赢协同创新生态系统、建设“众创空间”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产业园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园区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项目启动会日程安排1(省厅王主任修改)

项目启动会日程安排1(省厅王主任修改)

爱德甘肃农村社区健康促进项目督导工作会议日程安排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爱德基金会领导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房号何文爱德基金会秘书长助理赵静文爱德基金会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助理束鹏爱德基金会项目区主管凉州区陪同人员孟灵芝凉州区区委常委王晖凉州区副区长鲁旭飞凉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天德凉州区卫生局局长秦有德凉州区卫生局党委书记蔡权凉州区卫生局副局长冉兆莲凉州区爱卫办副主任日程安排12月11日(星期日)凉州区卫生局从兰州中川接爱德基金会领导专家到武威,下榻天马宾馆。

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7:30 早餐(天马宾馆)(陪同人员:凉州区有关领导陪同)8:30—12:00 凉州区张义镇广场文艺汇演地点:凉州区张义镇广场各单位领导及所有参会的正式代表12:00 午餐(地点:凉州区张义镇政府)下午14:30—18:00凉州区张义镇考察了解甘肃农村社区健康促进项目情况。

(沙金台村看人参果大棚、石咀村学校参观)参会人员:2乡的项目主管领导、财会人员18:00 晚餐(天马宾馆)12月13日(星期二)上午7:30 早餐(天马宾馆)(陪同人员:凉州区有关领导陪同)8:30—12:00 凉州区黄羊镇杨房村、上庄村、峡沟村考察了解甘肃农村社区健康促进项目情况。

(峡沟村小学参观)12:00 午餐(地点:凉州区黄羊镇政府)下午14:30—18:00甘肃农村社区健康促进项目座谈会。

参会人员: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2乡的项目主管领导、财会人员18:00 晚餐(天马宾馆)12月14日(星期三)7:30 早餐(天马宾馆)(陪同人员:凉州区有关领导陪同)8:00—11:00 参会人员离会(凉州区卫生局陪同爱德基金会领导专家返回兰州,下榻兰州饭店,)14:30—18:00 爱德基金会领导专家离开兰州返回南京凉州区区情简介凉州区地处河西走廊东端,全区总面积5081平方公里,辖19镇18乡、2个乡建制生态建设指挥部,448个行政村,7个城区街道办事处,有汉、回、藏、满等25个民族,总人口102万,是甘肃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区。

凉州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及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

凉州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及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

凉州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及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在凉州区境内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

本办法适用于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项目)和与园区管理有关的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通过对园区企业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实现产业集聚发展,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目标,使园区成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为全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及优惠政策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以效益为目标,充分注重项目市场竞争能力的原则;(三)集聚集约、提升园区整体价值创造能力的原则;(四)以规划为基础,分别、分期、分层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为实现园区发展的环境损害最小化,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园区的特点和工业化示范基地的要求,入园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环保政策;(二)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发展方向;(三)入园项目(企业)投资强度、销售额和税收预期达到各工业园区详规确定的动态水平; 达到园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的规定;(四)工业建筑容积率达到各工业园区详规约束标准;(五)排放“三废”符合园区环保约束标准;(六)项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七)入园项目(企业)在入园时必须签订入园协议,必须遵守园区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办法,以书面形式承诺接受园区及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和接受园区退出条件。

第六条项目(企业)入园的程序办法。

符合上述准入条件的项目(企业)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管委会接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对属于园区管委会按授权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给予准入答复;对属于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园区管委会报请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给予明确答复。

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

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

企业准入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多媒体产业园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彰显特色”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加强对企业(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规模,成为全市引领、全省一流、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工业设计基地,有力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

第三条成立多媒体产业园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企业(项目)准入评估和绩效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委、多媒体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科技、财政、商务、地税、多媒体产业园分管领导为成员。

第四条评价委员会对新引进的企业(项目)组织准入评估,每年进行绩效评价,实施企业(项目)退出机制。

第二章准入评估第五条基本条件(一)原则上以市“3+3”和区“2+2+N”产业体系为主体,工业设计成果具备商品化、产业化的条件。

(二)属于视觉设计、界面设计、结构设计等工业设计领域,主营业务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等的企业(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产业政策。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未能提供自有知识产权相关证明的,须承诺入驻基地后1年内取得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明。

(四)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技术成果转化、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

(七)工商和税务注册地在区。

第六条优先条件结合基地实际情况,优先引进以下企业(项目)和平台:(一)参加国内外工业设计论坛做主题发言或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的设计企业。

(二)参加过公认的国内外工业设计成果展的设计企业。

(三)获得国内外知名奖项的设计企业。

(四)拥有优秀设计人才、国内外知名设计师、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教授的设计企业。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泸州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泸州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泸州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06•【字号】泸市府办函〔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泸州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4〕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4〕17号)精神,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降本增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工作相关要求和《2024年泸州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实施清单管理。

建立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市级政策制定(执行)部门新出台的惠企政策应在5个工作日内编制事项清单、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发布,已到期的惠企政策应立即调整取消,并及时函告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发布展示惠企政策事项清单。

二、做好政策解读。

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惠企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以市级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惠企政策文件,由制发部门(单位)负责解读;多个市级部门(单位)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其他联合发文部门(单位)负责解读。

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场所、政务新媒体等载体,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媒体专访等开展解读。

现行有效惠企政策于2024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政策解读,新制定惠企政策应在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政策解读。

徐州市政府关于推动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指导意见-徐政发[2010]59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推动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指导意见-徐政发[2010]59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推动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指导意见正文:---------------------------------------------------------------------------------------------------------------------------------------------------- 徐州市政府关于推动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指导意见(徐政发[2010]59号2010年4月27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推动主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集约发展原则,推进主城区工业退城入园,促进工业经济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坚持“整体规划、环境优先、先易后难、逐步实施”原则,有序推进退城人园系统工程。

(三)坚持依法规范搬迁的原则,制定可操作性搬迁方案,规范化运作。

(四)坚持实施企业增量式搬迁的原则,鼓励搬迁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支持企业通过搬迁做大做强。

(五)坚持统筹兼顾、一企一策的原则,积极筹措搬迁资金,合理补偿搬迁成本,兼顾各方利益。

二、调整范围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和经济发展要求,我市主城区范围(三环路以内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业企业,应当根据产业布局发展规划,向经省、市批准的经济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转移:(一)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对城市功能格局有影响的;(二)因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需要搬迁的;(三)企业需要通过改造扩建做大做强的;(四)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企业土地的;(五)其他需要退城人园的企业。

三、目标任务(一)根据主城区环境保护和工业布局调整要求,由各有关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辖区工业企业搬迁规划和搬迁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稳妥有序地实施和推进。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入园标准及退出机制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入园标准及退出机制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入园标准及退出机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作为我国新型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旨在汇聚优质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本文主要介绍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的入园标准及退出机制,以期为入园企业提供明确的发展导向。

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概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是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专业化园区,具备完善的产业链、创新链和供应链,为入园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园区内企业可共享政策、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

二、入园标准1.企业资质要求:入园企业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法定证件,且合法经营、信誉良好。

2.产业领域要求:入园企业需符合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领域的发展方向,具备一定的产业关联度,有助于园区产业链的完善。

3.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要求:入园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且具备持续创新的能力。

4.市场前景与经济效益要求:入园项目应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效益,能够为园区带来持续的税收和经济贡献。

5.环保与安全要求:入园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和安全法规,具备合格的环保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三、退出机制1.退出条件:当入园企业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启动退出机制:(1)严重违反园区管理规定;(2)连续两年未完成入园协议约定的经济指标;(3)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4)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继续从事原有业务。

2.退出程序:企业如需退出园区,应向园区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入园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退出手续。

3.退出补偿与安置措施:园区管理单位应根据入园协议和企业实际投入,给予相应的退出补偿,并协助企业解决退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四、总结与展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入园标准及退出机制的建立,有助于筛选优质企业,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甘肃省武威市食用菌产业发展优势、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甘肃省武威市食用菌产业发展优势、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文章编号:1002-0659(2023)04-0043-04于海利1,毛雨晴1,杨洁琼1,刘福忠2,任成梁1,唐峻岭1(1.甘肃省武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甘肃 武威 733000;2.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金大棚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甘肃 武威 733000)专题综述甘肃省武威市食用菌产业发展优势、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和基础,食用菌产业是甘肃省武威市“8+N”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之一。

文章概述了甘肃省武威市食用菌产业的发展优势和提升产能面临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标准化生产程度较低、品牌效益不显著、产业化程度低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完善产业链条、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等对策建议,以期为武威市食用菌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食用菌;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乡村振兴中图分类号:S646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23-03-10基金项目:甘肃省科技厅科技特派员(基地)专项(22CX8NH219)主要作者简介:于海利(1986-),男,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植物保护、食用菌栽培研究工作。

E-mail:*****************近年来,甘肃省武威市立足独特的自然、地理、气候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沿山、沿川、沿沙”三大特色产业带,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发展现代农业,将食用菌产业作为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的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先后引进了武威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臣祥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藏族自治县天沪菌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甘肃省怡泉新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食用菌企业,逐步建成了天祝藏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天祝县)移民区食用菌产业化循环经济示范园、武威市凉州区众兴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天沪双创香菇产业园、臣祥滑子菇产业园等重点园区项目。

食用菌种类涉及香菇、金针菇、海鲜菇、滑子菇、羊肚菌、平菇、木耳等,认证“三品一标”产品7个(天祝臣祥菌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滑子菇、香菇;天祝天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鲜菇;天祝县南阳山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孢蘑菇、香菇、平菇、大球盖菇、赤松茸),获得国家A 级绿色食品认证企业2个(天祝天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臣祥菌业科技有限公司)。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增长接续激励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增长接续激励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增长接续激励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19•【字号】凉府办发〔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增长接续激励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凉府办发〔2024〕1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聚焦激发全州有效需求、培植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财税政策支持(一)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

17个县(市)分一类区西昌市,二类区会理、德昌、会东、宁南、冕宁、雷波、盐源7个县(市),三类区普格、布拖、昭觉、金阳、美姑、甘洛、越西、喜德、木里9个县,在我州符合省级奖补条件并获得省级奖补后,对2024年二季度、三季度经济贡献突出的县(市)进行激励,鼓励县(市)多作贡献。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二)继续顶格实施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7年12月31日前,继续顶格实施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其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限额上限24000元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三)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激励。

对2024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0位的我州县(市)给予定向激励,以县(市)当年每季度投资增速、目标完成率、贡献率指标统筹进行考核,对全州排名前5位县(市)分别给予200万元、16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奖补,激励县(市)多拉快跑、多作贡献。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山工业新城投资项目优惠办法的通知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山工业新城投资项目优惠办法的通知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山工业新城投资项目优惠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12.13•【字号】台府办〔2017〕43号•【施行日期】2018.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山工业新城投资项目优惠办法的通知台府办〔2017〕43号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台山工业新城投资项目优惠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工商务局反映。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3日台山工业新城投资项目优惠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台山工业新城的开发建设,发挥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核心示范作用,吸引大项目和优质项目落户,特制定本优惠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1月1日起在台山工业新城范围内设立、符合台山工业新城园区准入条件(详见附件3)的工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

2017年1月1日起设立的镇级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条所称的镇级投资项目包括台山市内各镇的投资项目、以及列入台山工业新城“一城多园”扩园思路中增加的台城、四九、冲蒌、白沙等地工业园区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负责对落户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和监督。

第四条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以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取得工业用地的投资项目,在规定建设期限内完成基建的,按建设情况给予奖励:本条所称规定建设期限是指:(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开发,属分批次供给用地的,按各批次供给用地时间起分别计算。

(二)项目投资规模低于5000万元的,15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18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在2亿元至3亿元的,21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建设期限,由市工业新城管委会按实际情况确定。

凉州区黄羊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凉州区黄羊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4)环境治理业(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TOP2
黄羊镇 G30、G312 沿线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项目
甘肃金程建筑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黄羊镇 G30、G312 沿线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项目正常公示
武威晨晖建筑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甘肃天铭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91.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7-15
(7)专用设备修理(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黄羊镇(黄羊工业园区)供排水 管网改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金程建筑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62.6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3)农产品(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TOP2
黄羊食用菌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 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号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相关试点产业园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质量,以“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做好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项目环评)联动,探索推进产业园区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我部决定组织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在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清单式管理,切实提升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质量和效力,推动优化园区在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中的布局和定位,科学确定主导产业、规模、园区内产业布局等,进一步明确和增强园区发展的环境支撑,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同时,通过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为项目环评文件在类别和内容等方面的进一步简化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坚守红线,强化约束。

以资源环境承载为基础,严格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提出直观、针对性强、可操作的管理清单,作为支撑规划科学决策实施的重要依据,提升规划环评约束力。

加强指导,提高效率。

强化试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管理,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各类管理清单清晰可行的园区,可以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类别,简化环评内容。

凝聚合力,重在落实。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有明确生产用途工业项目分割销售问题的通知-武政办〔2014〕20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有明确生产用途工业项目分割销售问题的通知-武政办〔2014〕20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有明确生产用途工业项目分割销售问题的通知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有明确生产用途工业项目分割销售问题的通知武政办〔2014〕20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号)精神,规范工业项目销售行为,促进产业空间资源有序流转,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有明确生产用途的工业项目分割销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鼓励工业项目进园区集聚发展。

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多层标准厂房建成后,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同意,可对房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

但对工业用地擅自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住房保障房管部门不得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分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在投资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时,已明确具体生产用途或者产品规模、设施设备购置、安装建设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划用途设计建设的工业项目,在《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房发〔2013〕146号)印发之日前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清土地出让金,需分层、分套(间)分割销售的,仍按照武房发〔2013〕1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武房发〔2013〕146号文件印发之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需分层、分套(间)分割销售的,除符合商品房销(预)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分割销售的范围为依规划设计方案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和多层标准厂房及其配套建设的办公、研发用房;(二)在不改变规划设计用途的前提下,具备分割销售条件;(三)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四)受让人必须是经依法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或者科技企业,且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符合所在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配套建设的办公、研发用房,其受让人仅限于已购买该类工业项目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已购买该类工业项目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企业;(五)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分割销售。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凉政办发〔2020〕83号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凉政办发〔2020〕83号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凉州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0日凉州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完善水权制度,规范水权交易,细化水权交易流程,培育水权交易市场,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权交易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使用权在全区范围内行业间及用水户间、用水组织之间流转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用水户、用水组织主要包括农户、用水小组、农民用水户协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企业等用水主体。

第三条水权交易可采取用水户间自主交易、委托用水小组、农民用水户协会交易,交易双方可自主直接交易,也可由区水务局、灌区水管单位设立交易平台,为交易各方提供无偿服务。

积极建立水权交易信息化平台,对交易量较大且有条件的用水户,鼓励在水权交易信息化平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第四条水权交易双方可自愿选择交易对象和交易形式,可通过交易双方协商实行有偿转让或无偿转让。

通过交易转让水权的一方称转让方,取得水权的一方称受让方。

第五条区水务局负责全区范围内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

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04月26日发布日期 :2021年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峄政字〔2021〕6号峄政字〔2021〕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峄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4月25日峄城化工产业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智慧建园、产业兴园、特色强园、生态美园步伐,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峄城区化工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入园企业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入驻峄城化工产业园所有企业。

第二章入园条件第四条实行招商企业(项目)准入制。

所有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只有符合化工产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方可入园。

第五条企业入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企业;(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有关规定,市场前景广阔,竞争力强,能持续发展,无落后生产工艺、无淘汰设备、无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三)符合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的主导产业布局;(四)入园企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300万元/亩;年亩均产值≥4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30万元/亩;用地容积率下限控制为1.0,建筑密度下限控制为35%;建筑限高原则上24米;新入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小于3亿元;(五)入园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达到国家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

第三章入园程序第六条申请入园企业的审核程序:(一)招商单位与客商洽谈达成初步投资意向,签订投资意向协议。

(二)项目单位向区化工产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交入园申请材料,区化工产业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其中可研报告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生产产品、产量、原料、市场、上下游情况;所需生产条件,如:水、电、能源消耗,用地、用工需求等;技术或工艺路线(涉及保密或技术秘密的可另行说明)、技术成熟度说明,物料平衡、水平衡、能量平衡表,污染物排放及其治理方案、含危险工序的安全措施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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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及优惠政策管理办
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在凉州区境内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

本办法适用于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项目)和与园区管理有关的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通过对园区企业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实现产业集聚发展,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目标,使园区成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为全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园区企业(项目)准入、退出及优惠政策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以效益为目标,充分注重项目市场竞争能力的原则;
(三)集聚集约、提升园区整体价值创造能力的原则;
(四)以规划为基础,分别、分期、分层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为实现园区发展的环境损害最小化,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园区的特点和工业化示范基地的要求,入园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环保政策;
(二)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发展方向;
(三)入园项目(企业)投资强度、销售额和税收预期达到各工业园区详规确定的动态水平; 达到园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的规定;
(四)工业建筑容积率达到各工业园区详规约束标准;
(五)排放“三废”符合园区环保约束标准;
(六)项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
(七)入园项目(企业)在入园时必须签订入园协议,必须遵守园区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办法,以书面形式承诺接受园区及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和接受园区退出条件。

第六条项目(企业)入园的程序办法。

符合上述准入条件的项目(企业)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管委会接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对属于园区管委会按授权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给予准入答复;对属于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园区管委会报请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给予明确答复。

园区积极帮助入园企业(项
目)办理入园手续后,开工建设。

第七条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企业)业主可委托园区管委会代办常规审批手续及相关证件,项目(企业)业主须提供所需各类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全部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

第八条入园协议应明确园区项目(企业)退出条件,园区管委会对入驻园区的项目(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核实之日起十日内由园区管委会对企业进行约谈。

约谈不成的,园区管委会书面通知其改正,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改正或未有实质性进展的,由园区管委会依照协议、承诺书约定书面通知项目(企业)限期退出。

拒不退出的,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其退出。

(一)入园的项目(企业),自签订的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
(二)按照签订的投资合同(协议),自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内投资额度达不到总投资额的60%的;
(三)建成的项目(企业),自建成之日起,1年内未投产的;
(四)已入园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污染大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企业(项目),业主拒绝改造或经改造无法达标的;
(五)违法经营被关闭的。

第九条园区管委会要建立退出项目(企业)优惠政策所得追偿机制,将优惠政策所得追偿内容在入驻协议中明确约定,对退出园区的项目(企业),已享受优惠政策但项目没有建成的,要全额追偿优惠政策所得部分;对已建成但没有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企业),扣除对财政的贡献部分,追偿已享受优惠政策所得部分。

第十条符合退出条件的企业(项目),可以用市场化的办法进行战略重组。

第十一条对入园企业(项目)除严格按照国家、省上出台的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凡达到入驻条件的入园企业(项目),区上有关部门免收与开工建设相关的登记费,三年内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对入园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费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免征或按最低标准收取。

(二)对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且属高新技术或与园区现有优势企业急需的上下
游配套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立项,优先审批;
(三)对符合准入条件,与已入园企业无明显互斥关系的项目,依其出资能力、经营能力、品牌优势、建设进度,可享受高于供地成本价以上部分的返还补助优
惠;
(四)符合条件(一)的同时,还具有高附加值、万元销售收入税收贡献率高于园区平均水平的项目,可以按低于成本价的水平供地;
(五)对园区发展有重大提升的项目,按成本价供地,待项目建成产生效益后,地价款由政府补助。

(六)参照纳税额度给予奖励,根据市上政策,采用先征后返,以奖代补等方式,从2010年起,将上年度纳税在100万元以上,历年无拖欠税,当年无新欠税的企业,原则上对当年新增税收翻番的,按照当年新增地方税收中区级收入的25%给予奖励;对当年税收增长50%以上的企业,按照当年新增地方税收中区级收入的10%给予奖励;对税收增长在30%以上的,按照当年新增地方税收中区级收入的5%给予奖励;对纳税额首次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市区财政按税收分成比例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以上奖励,市、区奖励合计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七)支持企业推进以节能、节水、提高效益等为目的的技术改造,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有关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八)支持通过多种途径有序推进全区内区域间的产业转移。

对因产业结构调整以及“退城入园”搬迁的工业企业,其原有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按市政府有关退城入园企业优惠政策办法办理。

(九)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鼓励园区内的企业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科技孵化器建设,加强与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研院所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对被评定为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通过质量、环境、食品安全等体系认证的企业,享受区上的有关奖励政策。

第十二条入驻园区的企业(项目)根据与园区管委会签订的入驻园区协议,优惠政策可以在入驻时享受,也可以在入驻后分段享受。

第十三条各园区按照本《办法》,根据各自的规划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实施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园区外的企业(项目)原则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有效期五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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