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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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第一章:工伤赔偿的基本规定1.1 工伤赔偿的定义和目的1.2 工伤赔偿的适用范围1.3 工伤赔偿的原则1.3.1 全面补偿原则1.3.2 社会保障原则1.3.3 公平合理原则第二章:工伤赔偿金计算方法2.1 工伤鉴定的程序和条件2.1.1 工伤鉴定机构和程序2.1.2 工伤鉴定的条件2.2 全日工工资的计算方法2.3 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2.3.1 一次性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2.3.2 伤残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方法2.3.3 家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2.4 工伤赔偿金调整和支付第三章:工伤赔偿的申请和处理程序3.1 工伤认定的申请和审核程序3.2 工伤赔偿的申请和受理程序3.3 工伤赔偿的复议和诉讼程序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赔偿标准4.1 骨干岗位工伤赔偿标准4.2 煤矿等特殊行业工伤赔偿标准4.3 不同工龄下的工伤赔偿标准第五章:工伤赔偿与其他待遇的关系5.1 工伤赔偿与社会保险的关系5.2 工伤赔偿与医疗保险的关系5.3 工伤赔偿与失业保险的关系5.4 工伤赔偿与最低生活保障的关系第六章:附则6.1 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6.2 工伤赔偿标准的公布和宣传6.3 工伤赔偿争议的解决办法6.4 工伤赔偿的监督和检查附件:1. 参考文献2. 表格范例3. 工伤赔偿实施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鉴定:依据国家规定的工伤鉴定标准和程序,对工伤事件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符合工伤赔偿的条件。

2. 全日工工资:工伤发生前12个月,职工在就业单位所从事的同类工作岗位上的平均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3. 家庭经济补偿金:由于工人长期失去劳动能力而无法工作,其家庭经济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受伤工人的年龄、工龄、家庭负担等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

附件:1. 参考文献2. 表格范例3. 工伤赔偿实施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鉴定:依据国家规定的工伤鉴定标准和程序,对工伤事件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符合工伤赔偿的条件。

最新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最新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引言什么是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关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比例的规定。

它包括了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各项赔偿内容。

山东省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山东省工伤保险赔偿待遇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山东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伤残等级与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将工伤职工分为十级伤残等级。

对于不同等级的伤残,将提供相应的伤残津贴。

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100%的伤残津贴。

二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90%的伤残津贴。

三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85%的伤残津贴。

四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80%的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75%的伤残津贴。

六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70%的伤残津贴。

七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65%的伤残津贴。

八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60%的伤残津贴。

九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55%的伤残津贴。

十级伤残:提供每月基本工资50%的伤残津贴。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还将提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提供15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助金。

二级伤残:提供13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助金。

三级伤残:提供11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助金。

四级伤残:提供9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助金。

3. 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承担。

具体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疗养费等。

4. 丧失劳动能力津贴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将提供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具体标准如下:劳动能力丧失50%以上:提供每月基本工资30%的津贴。

劳动能力丧失70%以上:提供每月基本工资40%的津贴。

劳动能力丧失80%以上:提供每月基本工资50%的津贴。

劳动能力丧失100%:提供每月基本工资60%的津贴。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最新)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最新)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最新)范本一: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最新)一: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本文将介绍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的最新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山东省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以及负有工伤保险责任的其他用人单位。

三:工伤赔偿范围1. 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等。

具体费用按照山东省工伤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

2.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一次性伤残,根据《山东省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3. 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是指在工伤期间,因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给予的经济补偿,根据职工实际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4. 工亡抚恤金工亡抚恤金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给予被扶养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五: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情况,工伤赔偿标准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山东省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将及时发布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

六: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请参见附件部分。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2. 工伤认定:指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对劳动者的工伤进行认定,确认是否属于工伤案例,并确定相应的工伤赔偿。

---范本二: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最新)一: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发生工伤时能够享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的最新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山东省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以及负有工伤保险责任的其他用人单位。

三:工伤赔偿范围及标准1. 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等。

山东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山东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山东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1. 公平公正原则:赔偿应当按照伤残等级和受害人的工资等级进行评估,并在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进行赔偿。

2. 劳动者保护原则:赔偿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尽可能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赔偿,以帮助受伤劳动者进行康复和重新就业。

3. 稳定可靠原则:赔偿标准应该是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的,以确保劳动者能够得到持续而有效的保障。

二、伤残等级和赔偿标准:山东省工伤事故的伤残等级分为十档,具体如下:1. 一级(最重度):全身功能丧失或基本丧失,赔偿金为60个月工资。

2. 二级:重要功能丧失或基本丧失,赔偿金为55个月工资。

3. 三级:重要功能损伤或基本损伤,赔偿金为50个月工资。

4. 四级:严重伤残,赔偿金为45个月工资。

5. 五级:重度伤残,赔偿金为40个月工资。

6. 六级:中度伤残,赔偿金为35个月工资。

7. 七级:轻度伤残,赔偿金为30个月工资。

8. 八级:轻微伤残,赔偿金为25个月工资。

9. 九级:较轻伤残,赔偿金为20个月工资。

10. 十级(最轻度):轻微伤残,赔偿金为15个月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是指受害人应当享受的工资,而非实际工资。

三、赔偿金计算方法: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工资水平×工龄系数×伤残等级系数。

1. 工资水平:指受害人受伤前实际领取或应当领取的工资。

2. 工龄系数:按受害人的工龄来确定,如10年及以下为1,10-20年为1.2,20年以上为1.5。

3. 伤残等级系数: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如一级为10,二级为9.5,依次递减。

四、其他补偿和保障:除了伤残赔偿金之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受伤劳动者还可以享受以下其他补偿和保障:1. 治疗和康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受伤劳动者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

2. 丧葬费:按照规定支付受伤劳动者因工伤事故死亡的丧葬费。

3. 护理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受伤劳动者,提供护理费用。

4. 再就业援助: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受伤劳动者进行再就业培训和援助。

2023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23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如《威海市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山东省工伤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

4、备注: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根据协定的配置项目和标准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超出该标准的,不予支付。

(六) 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1条。

(七)护理费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山东省2022年赔偿标准

山东省2022年赔偿标准

山东省2022年赔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残疾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残疾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用残疾津贴(按月缴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残疾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残疾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残疾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残疾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残疾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残疾=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残疾=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届满中止,或者职工本人明确提出中止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缴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缴付一次性残疾劳动力补助金。

具体内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例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1、火葬补助金=统筹规划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养育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残疾职工在停建留薪期内因工伤引致丧生的,其直系亲属享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资料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资料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资料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资料【第一章】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第二章】工伤认定1.工伤定义工伤被定义为因工作原因所致的劳动者的身体损害、疾病或死亡。

2.工伤认定标准(1) 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劳动者身体损害、疾病或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2) 在工作时间内,由于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身体损害、疾病或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三章】工伤待遇1.医疗补助(1) 工伤劳动者享受住院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补助,包括治疗费、床位费、手术费等。

(2) 工伤劳动者享受出院后的康复护理费用补助。

2.工伤津贴(1) 工伤劳动者因治疗需要休养期间,享受工伤津贴,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

(2) 工伤劳动者遭受丧失劳动能力后,在休养期满后仍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3.伤残津贴(1) 工伤劳动者伤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2) 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伤残程度等级划分。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工伤劳动者经工伤或职业病考核确认后,按照标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

【第四章】工伤赔偿1.丧葬费工伤劳动者死亡时,支付丧葬费。

2.尸体接运及安葬费工伤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后,支付尸体接运及安葬费。

3.生活费补助工伤劳动者因治疗期间或调养期间丧失劳动能力,支付生活费补助。

4.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工伤劳动者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给予赔偿。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2.《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制度的法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所受的损害和其相关赔偿、救助等事项。

2.伤残程度等级:根据工伤劳动者伤残程度进行划分,并根据不同等级给予相应的赔偿。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
由工伤保险一次赔付,其他待遇见五级、六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项。
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
五级:本人工资70%
六级:本人工资60%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不享有;
难以安排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山东省企业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的工伤赔偿标准: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原标准继续发放;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
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规,各省份的工伤赔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本文将介绍山东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及相关政策,以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并享受其权益。

工伤赔偿范围工伤赔偿范围是指发生工伤时,劳动者可以享受的赔偿项目。

山东省的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伤造成的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医疗费用。

2. 丧葬费:当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丧葬费。

3. 伤残津贴:对于因工致残的劳动者,根据伤残程度,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伤残津贴。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工伤造成的丧失或伤残程度较重的劳动者,可以获得一笔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5. 辅助器具费:对于需要使用特殊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辅助器具费。

6. 交通费:在就医和参加工伤鉴定期间,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交通费补贴。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对各个赔偿项的具体金额规定。

山东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医疗费用:住院治疗:按实际发生费用的90%支付,超过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部分由企业支付。

门诊治疗:按实际发生费用的80%支付,超过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部分由企业支付。

2. 丧葬费:死亡:一次性支付丧葬费,标准为被扶养人口的20倍。

3.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分为10级,每级对应不同比例的工资。

1级伤残:赔偿金额为每月职工工资的30%。

10级伤残:赔偿金额为每月职工工资的60%。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伤残:赔偿金额为职工工资的24个月。

10级伤残:赔偿金额为职工工资的40个月。

5. 辅助器具费:根据需要使用的辅助器具不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6. 交通费:根据实际路程和交通方式,支付相应的交通费用。

相关政策除了工伤赔偿标准外,山东省还有以下相关政策:1. 工伤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比例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

山东省工伤十级赔偿

山东省工伤十级赔偿

山东省工伤十级赔偿
工伤十级赔偿是指因工作事故导致劳动者产生的伤害等级,并据此确定相应的经济赔偿标准。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山东省工伤十级赔偿的情况。

山东省工伤十级赔偿分为轻伤、中伤和重伤三个等级。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 轻伤:轻伤是指工伤导致劳动者发生轻微的身体损伤或生病的情况。

对于轻伤的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雇佣单位应支付其原工资的20%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中伤:中伤是指工伤导致劳动者发生中度的身体损伤或生病的情况。

对于中伤的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雇佣单位应支付其原工资的30%至60%的伤残津贴作为
月度伤残津贴。

3. 重伤:重伤是指工伤导致劳动者发生严重的身体损伤或生病的情况。

对于重伤的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雇佣单位应支付其原工资的60%至100%的伤残津贴作为
月度伤残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轻伤、中伤和重伤的具体等级和赔偿比例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因工作
事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雇佣单位还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山东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根据轻伤、中伤和重伤的不同等级,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情况,确定相应的经济赔偿金额。

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比例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确立了一系列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 工伤医疗费用:根据一定比例支付,其中住院医疗费用一般为实际支付的80%~90%,门诊医疗费用一般为实际支付的70%~85%。

2. 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工伤津贴:根据工资收入水平分别支付,可以根据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3. 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程度、伤残程度和就业状态等因素确定,采用评定伤残程度与设计伤残补助费的比例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4. 生活护理费:根据受伤人生活自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全部不能自理等程度的不同,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

5. 死亡津贴:死亡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死亡津贴。

二、工伤认定标准:
1. 工伤保险被保险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因工作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

2. 由于工作引起的职业病。

3. 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导致的暂时伤残或死亡。

三、工伤待遇计发方式:
工伤待遇一般按月计发,根据受伤或患病的时间、程度和类型等因素,提供从发病当日到缴费停止当年6月底的津贴,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

四、个别职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个别职业的工伤保险标准会根据具体的行业和工种进行调整,一些高风险行业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会相对较高,以保证工人的权益。

综上所述,山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涵盖了工伤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死亡津贴等方面,针对不同的工伤情况和程度提供相应的赔偿,以保障受伤工人和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制定的,用于确定工伤事故发生后,雇员在工伤保险范围内的赔偿金额的指导文件。

下面是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的内容:一、伤残等级与赔偿: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将伤残划分为一至十级。

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者可获得相应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中,一级伤残可获得1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伤残津贴,并按照相应比例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具体的伤残等级和赔偿金额如下:一级伤残:津贴15个月,补助金70,000元。

二级伤残:津贴14个月,补助金65,000元。

三级伤残:津贴13个月,补助金60,000元。

四级伤残:津贴12个月,补助金55,000元。

五级伤残:津贴11个月,补助金50,000元。

六级伤残:津贴10个月,补助金45,000元。

七级伤残:津贴9个月,补助金40,000元。

八级伤残:津贴8个月,补助金35,000元。

九级伤残:津贴7个月,补助金30,000元。

十级伤残:津贴6个月,补助金25,000元。

二、死亡赔偿:如果工伤事故导致雇员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具体的赔偿金额如下:死亡赔偿金:按照报销期内月平均工资的20倍计算,不少于30,000元,不多于80,000元。

丧葬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丧葬费用进行报销,最高可报销10,000元。

三、其他补助: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雇员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需要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转岗安置,雇主应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和生活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实际的工伤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雇员的具体情况和工伤评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来确定。

同时,赔偿金额也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变动。

总的来说,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表是用于指导工伤保险赔偿金额的参考文件,旨在保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基本的经济保障,并帮助工伤员工重新融入社会。

山东工伤赔偿多少

山东工伤赔偿多少

山东工伤赔偿多少山东省工伤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来确定的,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一、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是指因工伤导致的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

一般来说,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全额。

2. 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工伤医疗期间,由于工伤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月工资的100%。

3. 伤残津贴:工伤造成的伤残,根据伤残程度,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

山东省的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按照月缴费工资的70%支付,二级伤残按照月缴费工资的60%支付,三级伤残按照月缴费工资的50%支付,四级伤残按照月缴费工资的40%支付。

4. 生活护理费:对于伤残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职工,在生活起居方面需要持续依赖他人帮助的,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月缴费工资的10%支付。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伤残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山东省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按照月缴费工资的40倍支付,二级伤残按照月缴费工资的30倍支付,三级伤残按照月缴费工资的20倍支付,四级伤残按照月缴费工资的10倍支付。

二、工亡待遇: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职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 丧葬补助金:为支付职工的丧葬费用,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

山东省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按照月缴费工资的12倍支付。

2. 抚恤金:为安抚因工死亡造成的家庭损失,可以获得一次性的抚恤金。

抚恤金标准为:按照月缴费工资的30倍支付。

综上所述,山东省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是根据职工的工资和伤残程度来确定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以上是山东省工伤赔偿的一般标准,具体金额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工伤赔偿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规定》,山东省对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工伤赔偿的适用范围1. 工伤事故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事故应满足以下条件:- 发生在工作岗位上- 导致劳动者受伤或者发生职业病- 与劳动者的工作有因果关系2. 工伤保险的适用对象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伤保险适用对象包括:- 用人单位的职工- 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三、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1. 工伤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工伤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为工伤职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由此产生的合理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2. 工伤伤残津贴的赔偿标准工伤伤残津贴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核定,分为十级,每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和金额。

3. 工亡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工亡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引发事故而死亡后,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家属的一次性补偿。

工亡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工龄和工资确定。

4. 丧葬费的赔偿标准工伤职工因工作引发事故而死亡后,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家属的丧葬费应包括丧葬费、丧葬仪式费用和悼念费。

四、其他相关事项1. 工伤保险待遇审批流程工伤保险待遇审批流程包括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等程序。

详细流程请参阅附件一。

2. 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基本制度、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和标准、工伤认定和赔偿等内容。

2) 《山东省工伤保险规定》该规定是山东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执行细则,对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进行了规定。

附件一:工伤保险待遇审批流程图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全文附件三:《山东省工伤保险规定》全文附件四:工伤赔偿计算示例附件五: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参考表附件六:工伤保险申请表格以上是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获取更多信息。

山东工伤等级赔偿标准

山东工伤等级赔偿标准

山东工伤等级赔偿标准根据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分为15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一、最低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1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000元。

二、次低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2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4200元。

三、较低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3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000元。

四、低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4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000元。

五、较轻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5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000元。

六、轻度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6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5000元。

七、较重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7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000元。

八、重度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8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000元。

九、特重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9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000元。

十、极重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0000元。

十一、特殊丧失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11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6000元。

十二、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12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45000元。

十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13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0000元。

十四、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特殊丧失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14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2000元。

十五、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特殊丧失一级伤残:伤残等级鉴定为15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4000元。

以上为山东省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伤残等级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个人参保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率和年限等因素,可能会对实际赔偿金额有所调整。

此外,在赔偿过程中,还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期间伤病津贴、康复费用等其他福利待遇。

山东省职工工伤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山东省职工工伤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山东省职工工伤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山东省职工工伤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总则山东省职工工伤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标准。

二、伤残等级及赔偿标准1. 一级伤残:一级伤残是指劳动者因工作所导致的身体部位彻底丧失或者功能彻底丧失,并且需要他人照应生活的,赔偿标准为伤残者本人月工资的120倍。

2. 二级伤残:二级伤残是指劳动者因工作所导致的身体部位丧失或者功能丧失,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照应的,赔偿标准为伤残者本人月工资的100倍。

3. 三级伤残:三级伤残是指劳动者因工作所导致的身体部位丧失或者功能丧失,且影响劳动者正常工作的,赔偿标准为伤残者本人月工资的80倍。

4. 四级伤残:四级伤残是指劳动者因工作所导致的身体部位丧失或者功能丧失,但仍能自理生活及继续从事工作的,赔偿标准为伤残者本人月工资的60倍。

5. 五级伤残:五级伤残是指劳动者因工作所导致的身体部位丧失或者功能丧失,但仍能从事较轻体力劳动的,赔偿标准为伤残者本人月工资的40倍。

6. 六级伤残:六级伤残是指劳动者因工作所导致的身体部位丧失或者功能丧失,但仍能从事轻度体力劳动或者简单劳动的,赔偿标准为伤残者本人月工资的20倍。

7. 其他伤残等级:根据劳动者伤残情况,如因工作导致的身体残疾等级低于六级,按照像应标准进行赔偿。

三、附件1. 山东省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格(见附件1)2. 职工工伤赔偿计算表格(见附件2)3. 职工工伤鉴定报告书(见附件3)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患病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和经济保险。

2. 职工:指在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暂时以及劳务派遣等形式的劳动者。

五、结尾1. 附件:- 附件1:山东省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格- 附件2:职工工伤赔偿计算表格- 附件3:职工工伤鉴定报告书2. 法律名词及注释:- 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患病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和经济保险。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第一章:总则1.1 本文主要介绍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包括相关赔偿项目、赔偿标准、申请流程等。

1.2 工伤赔偿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补偿和保障。

第二章:工伤赔偿项目2.1 医疗费: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与伤情治疗相关的费用。

2.2 误工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应按一定比例支付其未能工作的时间的工资。

2.3 残疾赔偿金: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永久性残疾,按残疾程度给予一次性赔偿。

2.4 护理费:对于劳动者因工伤导致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雇佣护理人员提供照顾,相关费用应由雇主承担。

2.5 丧葬费:劳动者因工伤死亡,雇主应承担相应的丧葬费用。

2.6 家庭成员抚育费: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留下未成年子女或无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雇主应支付其抚育费。

2.7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工伤事故造成工人伤残或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三章:工伤赔偿标准3.1 医疗费: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80%。

3.2 误工费:按照劳动者工资的100%支付误工费。

3.3 残疾赔偿金:残疾程度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4 护理费:每月按折算一名护理员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5 丧葬费:支付一定金额的丧葬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工伤事故情况而定。

3.6 家庭成员抚育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育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工伤事故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而定。

3.7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根据工伤情况和伤残程度进行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第四章:申请流程4.1 劳动者应及时向雇主报告工伤情况,并填写工伤申报表。

4.2 雇主应及时将工伤申报表报送给工伤保险机构。

4.3 工伤保险机构收到申报表后,将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劳动者结果。

4.4 若工伤申请被受理,劳动者可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单据、工资证明等。

4.5 工伤保险机构将根据审核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给劳动者。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资料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资料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资料一、基本概述: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患病,包括工伤保险和非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情况下的劳动者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工伤赔偿标准:山东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标准如下:1. 工伤保险:(1) 工伤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治疗费、康复费、住院费、手术费等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

(2) 工伤护理费: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每月不超过劳动者最近6个月工资的80%。

(3) 残疾补助金:按劳动者伤残程度分级,分为17级,根据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支付不同的补助金。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劳动者伤残程度不同,支付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 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根据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分级,支付不同的补助金。

(6) 原因不明职业病患者抚恤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病鉴定标准给予抚恤。

2. 非工伤保险:(1) 总伤残程度达到10%以下的,工伤病人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5万至10万不等。

(2) 示范企事业单位一次性伤残补助最高标准为15万元。

(3) 总伤残程度达到10%及以上的,工伤病人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

(4) 总伤残程度达到20%及以上的,工伤病人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15万元至50万元不等。

(5) 总伤残程度达到30%及以上的,工伤病人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20万元至70万元不等。

(6) 总伤残程度达到40%及以上的,工伤病人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25万元至90万元不等。

(7) 总伤残程度达到50%及以上的,工伤病人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30万元至110万元不等。

(8) 工伤病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支付。

三、申请工伤赔偿流程:1.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并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2. 单位应立即将劳动者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报工伤保险机构备案。

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用表

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用表

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用表一、背景介绍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用表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伤残赔偿金等权益,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工伤保险费用表1. 医疗费用(1) 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清单报销,报销比例为80%。

(2) 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清单报销,报销比例为70%。

2. 康复费用(1) 住院康复费用: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清单报销,报销比例为80%。

(2) 门诊康复费用: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清单报销,报销比例为70%。

3. 伤残赔偿金(1) 一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年工资的30倍。

(2) 二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年工资的25倍。

(3) 三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年工资的20倍。

(4) 四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年工资的15倍。

(5) 五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年工资的10倍。

4. 丧葬补助金(1) 工伤死亡的,给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

5. 生活护理费(1) 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家属护理的,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生活护理费用清单报销,报销比例为80%。

6. 其他费用(1) 工伤期间的误工补助金:按照工伤职工工资标准的100%发放。

(2) 工伤期间的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工资标准的100%发放。

三、结语山东省工伤保险费用表的制定和实施,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希望各单位和职工充分了解工伤保险费用表的相关规定,提高工伤保险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一、概述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旨在规定企业对职工因工致残、死亡等情况的赔偿标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合用范围合用于山东省内各类企业对职工因工致残、死亡等情况下的工伤赔偿。

三、工伤赔偿标准1. 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工资”)的60倍至96倍不等进行赔偿;未满12个月的,以实际工资为基数计算。

同时,需要根据其家庭成员情况,分别对其配偶、子女、父母等进行不等额的抚恤金赔偿。

2. 因工致残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程度分为伤残一级至八级,按照职工工资的20%至80%不等进行赔偿。

3. 因工暂停工作或者治疗期间待遇:在职期间,依据职工工资的100%发放,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治疗期间发放病假工资,并报销相应医疗费用。

4. 因工复员后患病或者发生职业病赔偿标准:根据《职业病分类目录与诊断标准》计算。

对于已经确认为工伤的,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未能继续从事原工作并遭受经济损失的,按照工伤的程度和估计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四、申请流程1. 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报告企业,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企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企业应当指派专人接待并匡助职工提出申请。

2.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工伤进行认定,并出具初步认定意见通知职工。

3. 职工对该初步认定意见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书面提出异议;企业应当在收到职工异议申请后,及时组织复查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处理。

4. 若职工对工伤认定仍不服的,可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仲裁。

五、赔偿标准的调整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六、附则1. 工伤认定、抚恤金、医疗救治等情况的具体操作,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的有关规定。

简要注释如下:工伤: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非因意志或者过失而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赔偿标准:用于规定企业对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按照何种方式进行补偿,达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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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护理标准进行给付,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
定残后的护理费用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分为:
五级、六级的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就业补助金
伤残医疗补助金:
五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2个月
六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8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
就业补助金:
五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6个月
六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0个月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64条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平均月工资×30%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伤残一级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一级至级)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按照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停止工伤待遇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用人单位主体变更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未参保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
注:法律依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30条。
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山东省企业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的工伤赔偿标准: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原标准继续发放;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
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工伤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停工留薪费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3、如情况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4、定残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
3、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
4、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残疾津贴(一级至四级)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本人工资90%
二级:本人工资85%
三级:本人工资80%,
四级:本人工资75%
伤残五级、六级: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五级、六级)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
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一次性工亡补偿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3项
供养亲属津贴
本人工资为基数:
配偶:40%
其他:30%
孤寡老人以及儿童在此标准上增加10%,所有亲属津贴之和不能超过其个人工资。
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
由工伤保险一次赔付,其他待遇见五级、六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项。
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
五级:本人工资70%
六级:本人工资60%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不享有;
难以安排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
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参保的,预留至当地平均期望寿命(其中,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预留至年满18周岁),
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给经办机构。
2、五至十级,按规定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九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7月
十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4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2款至5款。
1、支付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
2、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就业补助金:
七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0个月
八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6月
九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2月
十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8个月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 注
丧葬费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1项
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统筹地区外就医的食宿、交通费用
由统筹地区政府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工伤康复治疗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伤残等级七级至十级: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 注
残疾赔偿金(七级至十级)

本人





七级:13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项
八级:11个月
九级:9个月
十级:7个月
医疗补助金以及残疾就业补助金
伤残医疗补助金:
七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3个月
八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0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第二项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
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1款规定的待遇,
即(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赔偿标准:
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1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即丧葬费、供养亲属津贴的待遇。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名 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 注
医疗费
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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