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务知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分类
附:中国1998年之前的贷款分类
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 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逾 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 贷款;呆账是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中国商业银行的呆帐贷款大 部分已形成应该注销而未能注销的历史遗留问题。
简介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一、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 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二、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 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三、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 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四、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
分类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 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观判断。在依赖主观判断的贷款分类体系中,同类贷款的分类结果基本上正确,但是不同类贷 款之间的界线比较模糊,分类结果难以保持一致性。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肯定损失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肯定损失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认定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编辑]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贷款五级分类相关规定
贷款五级分类相关规定贷款五级分类相关规定1.基础分类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20072.几种直接分类的贷款:重组贷款:至少归为次级借新还旧就贷款:具有重组特征的分为次级,不具备的分为关注,30天内的收回再贷应不优于收回前级次。
违规贷款:至少归为关注。
借款人逃废债:未逾期的至少归为关注,逾期的至少归为次级。
非应计贷款:不能高于次级。
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1)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不得优于关注。
(2)进行诉讼执行程序的,不优于次级。
(3)在裁定的还款期内未能清偿的,不得优于可疑。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按照具体文件分类。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银行贷款新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银行贷款新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肯定损失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肯定损失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认定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贷款五级分类参考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参考标准第一篇:贷款五级分类参考标准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一、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篇一: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在分析充分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依循下列基本标准初步企事业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已确定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现阶段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事与愿违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抵押贷款有充分把握。
(2)牵涉到债权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评价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可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高度关注类(1)借款人的年销售额、经营收益投资收益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难以预测变化或低于失效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相比而言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的项目出现重大贷款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信贷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借款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改变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当权者监管者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影响借款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认清有充足的把握。
贷款五级分类具体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具体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是指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表现,将贷款分为五个不
同的分类,以便银行对不同风险的贷款进行监管和管理。
具体标准
如下:
1. 正常类,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没有逾期记录,信用良好,
属于正常还款状态。
2. 关注类,借款人有轻微逾期或违约情况,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需要银行密切关注和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3. 次级类,借款人存在较严重的逾期或违约行为,尚未形成重
大不良贷款,但风险较高,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和风险控制措施。
4. 次级类,借款人存在严重逾期或违约行为,已经形成一定程
度的不良贷款,需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提起诉讼等,以便尽快收
回损失。
5. 损失类,借款人严重逾期或违约,已经形成无法收回的损失,
需要进行核销或计提坏账准备,对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以上就是贷款五级分类的具体标准,银行根据这些标准对贷款进行分类管理,以便及时发现和应对不良贷款风险,保障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
贷款资产五级分类
贷款资产的五级分类标准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标准对贷款的风险状况做出基本的判断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的结果。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正常贷款:(1)借款人有能力履约,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
能按时还本付息。
(2)借款人即使存在某些消极的因素,但是不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贷款:(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不足的征兆。
(2)借款人有负债过大或负债大幅上升。
(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
(4)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制变动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被划分为次级类。
(9)宏观经济、政策、市场行业的外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
(10)本金利息逾期90(含)天以内的贷款。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贷款。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
(2)借款人已不得不出售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
(3)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4)借款人是采取隐瞒事实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贷款。
(5)借款人的贷款材料不齐全,重要的法律性材料(合同、借据等)不完整。
(6)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被划分为可疑类。
(7)本期逾期天数91-180天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列入可疑类贷款(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的状态。
(2)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3)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入重大案件,影响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4)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5)本息逾期在181天以上的贷款。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列入损失类贷款(1)借款人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的,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经完全停止营业活动,而且严重的资不抵债, 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未能收回的贷款。
贷款五级分类制
什么是贷款五级分类制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制的标准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
2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3借款人内部管理问题未能解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贷款;
5借款人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6借款人已不得不寻求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等还款来源,且这些来源不足以全额抵偿贷款;
7需要重组的贷款分为次级及以下;
5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例如基建项目期间延长,或概算调整幅度较大;
7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8贷款抵/质押品价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品失去控制;
9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10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
11其他
次级类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外收入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7其他
损失类贷款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1借款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未能还清的贷款;
2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已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4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逾期贷款;
5借款人被依法撤消、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6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终止,且借款人已经名存实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7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毫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且政府不予救助,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企业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企业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企业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指商业银行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的标准。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分类指引》,企业贷款的五级分类标准主要包括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等级。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五个等级的分类标准。
首先是正常分类,这是指企业贷款资产没有任何逾期情况,还款表现良好,没有出现任何风险迹象。
其次是关注分类,这是指企业贷款资产出现了一些风险信号,例如企业经营状况有所下滑,还款能力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尚未到达次级分类的程度。
接下来是次级分类,这是指企业贷款资产出现了较大的风险,企业经营状况明显下滑,还款能力受到了严重影响,贷款违约的可能性较大。
再往下是可疑分类,这是指企业贷款资产出现了严重的风险,企业经营状况非常恶劣,还款能力几乎完全丧失,银行需要对这部分资产进行严格监管和催收。
最后是损失分类,这是指企业贷款资产已经完全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银行需要对这部分资产进行核销和计提损失准备。
根据这五级分类标准,银行可以对企业贷款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保障银行的资产质量和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的还款能力、经营状况、行业风险等因素,对企业贷款资产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分类等级。
同时,银行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贷款资产的监控和风险预警,及时调整分类标准,确保资产质量的稳健。
总之,企业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银行资产质量、防范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应当严格按照分类标准进行管理,并不断完善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以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确保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依据和定义(精)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依据和定义(精)第一篇: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依据和定义(精)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
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
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第二篇: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中国1998年之前的贷款分类1998年以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办法基本上是沿袭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四种类型,后三种合称为不良贷款,在我国简称“一逾两呆”。
逾期贷款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只要超过一天即为逾期;呆滞是指逾期两年或虽未满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呆账是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定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帐准备金的贷款。
贷款五级分类相关规定
贷款五级分类相关规定贷款五级分类相关规定1.基础分类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20072.几种直接分类的贷款:重组贷款:至少归为次级借新还旧就贷款:具有重组特征的分为次级,不具备的分为关注,30天内的收回再贷应不优于收回前级次。
违规贷款:至少归为关注。
借款人逃废债:未逾期的至少归为关注,逾期的至少归为次级。
非应计贷款:不能高于次级。
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1)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不得优于关注。
(2)进行诉讼执行程序的,不优于次级。
(3)在裁定的还款期内未能清偿的,不得优于可疑。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按照具体文件分类。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五级贷款分类措施
五级贷款分类措施引言五级贷款分类措施是指银行机构在风险管理中对贷款进行分类和评级的一种方法。
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贷款担保物、还款期限等因素,将贷款划分为不同的五级分类,以便更好地识别和管理风险。
对于不同分类的贷款,银行机构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资产质量和信贷风险的可控性。
本文将介绍五级贷款分类的具体措施和分类标准,以及这些措施的重要性和影响。
五级贷款分类措施五级贷款分类措施一般包括以下五个级别:1. 正常贷款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本息,并且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对于正常贷款,银行机构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维持贷款原有利率和担保方式;•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定期监测并核查贷款偿还情况;•加强对贷款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跟踪。
2. 逾期贷款逾期贷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
对于逾期贷款,银行机构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对逾期金额进行追讨,并加收逾期利息;•提醒借款人及时归还贷款本息;•随时监控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
3. 关注贷款关注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存在一定风险,但尚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贷款。
对于关注贷款,银行机构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力度;•加强对关注贷款的监控和跟踪;•调整贷款的担保方式和利率,以降低风险。
4. 次级贷款次级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明显下降,有可能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贷款。
对于次级贷款,银行机构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对次级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准备金计提;•调整贷款的担保方式、利率和还款期限;•定期对贷款借款人进行跟踪和催收。
5. 呆滞贷款呆滞贷款是指借款人长期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且无法通过有效手段追讨的贷款。
对于呆滞贷款,银行机构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将贷款计入不良资产,并提取相应的呆滞贷款准备金;•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出售或转让呆滞贷款资产。
五级贷款分类的重要性和影响五级贷款分类措施在银行机构的风险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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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于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仍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仍款意愿良好,运营、财务等各方面情况正常,能正常仍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仍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于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仍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运营正常,主要运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壹直能够正常足额偿仍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壹的壹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运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壹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和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运营管理存于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且、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X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运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制度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且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仍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仍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仍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仍能力较强(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仍;(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运营管理或财务情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仍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且、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仍款意愿差,不和银行积极合作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仍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仍。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壹: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仍列举如下特征:借款仍款意愿;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贷款保证人的财务情况出现疑问;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3.有下列情况之壹的壹般划入次级类(1)借款人运营亏损,支付困难且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运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2)借款人不能偿仍其他债权人债务;(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运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运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仍款资金;(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运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壹般或者较差的;(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仍旧”贷款;(8)可仍本付息的重组贷款;(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且且对仍款构成实质性影响;(10)借款人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次级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b.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均无法保证银行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c.因借款人财务情况恶化,或无力仍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仍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d.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之上至180天(含)。
e.本笔贷款欠息90天之上至180天(含)。
资料之二:次级贷款,其它银行仍举例如下特征: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支付出现困难,借款人不能偿仍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预计贷款损失于30%以下,贷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4.有下列情况之壹的壹般划入可疑类(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运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仍本付息;(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仍款意愿;(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仍本息;(9)借款人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之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之上。
●可疑类参考特征:a.因借款人财务情况恶化或无力仍款,经银行对借款合同仍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仍贷款。
b.借款人连续半年之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c.因资金短缺、运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
d.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e.银行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之上。
g.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之上。
资料之三:可疑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预计贷款损失率于30%—90%之间;贷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后)180之上。
5.有下列情况之壹的壹般划入损失类(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运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且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且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仍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仍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仍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仍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仍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仍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于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且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壹的信贷资产;(14)借款人无力偿仍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损失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且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仍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c.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运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之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d.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仍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e.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仍到期贷款,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后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f.由于上述a至e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仍到期贷款,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贷资产接受费用,小于贷款办席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g.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授予上述a至f项原因,无法偿仍垫款,银行经追偿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h.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资料之四:损失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经国税部门未能核销的贷款;预计贷款损失于90%之上。
●说明: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
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2.分类中,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仍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且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初分结果调整,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延伸阅读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俩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且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于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仍款能力,即最终偿仍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