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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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健康山东行动食品安全品牌企业战略合作总方案

山东省卫生厅健康山东行动食品安全品牌企业战略合作总方案

山东省卫生厅健康山东行动乳品安全品牌企业合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健康山东行动,是省政府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的重要决策。

健康山东行动自启动以来,17市人民政府、36个省直部门陆续制定健康行动方案,近百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报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营造出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已形成了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健康山东品牌形象。

第二条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乳品安全法》和《乳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普及乳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的乳品安全法律意识,保障人民群众乳品安全,同时提升我省乳品安全整体水平和形象地位,促进“健康山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决定邀请全省重点乳品安全企业为“健康山东行动合作伙伴”,共同打造权威、公信、高效的公共健康传播平台。

第二章目的和意义第一条推进乳品安全工作,加快建立以企业自律为核心、舆论监督为辅助的自律体系,引导乳品行业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提升我省乳品企业的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培育受社会认可乳品品牌。

第二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协调合作伙伴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向政府反映单位的意见和诉求;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创造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合作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推进乳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乳品企业诚信体系。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山东省卫生厅健康山东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包文辉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爱卫会副主任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组长:袭燕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成员:张立祥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成员邱枫林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处长王正武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食品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成员葛永宏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成员张爱国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丁凤深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处处长万书臻省卫生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处长宗玲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处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成员刘勇省医务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舒德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所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成员毕振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食品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疾病控制处,宗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爱卫会成员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联络员名单陈仁祥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副调研员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成员汤青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调研员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成员冯浩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玉江省委办公厅行政处副调研员张萍萍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孙晓冬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主任科员徐宁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脉泉省妇联宣传部部长高斌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卫生防疫处助理员杨凤娟省武警总队卫生处助理员张新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消费品产业处副处长于波省教育厅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副调研员宋宁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二支队科员员牛学宝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调研员丛勤滋省人保厅医疗保险处调研员薛良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中心主任李莉飞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孙智敏省水利厅农水处副主任科员张曰林省农业厅生态农业处副调研员韩灿平省商务厅办公室副主任胡传刚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副调研员曲光远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处长李立新省广电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张怀明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冯浩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李康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科员孙爱武省质监局稽查局科长吴成宽省安监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蒋光辉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科长史晓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处副处长李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处袁文亭省老龄办老年学学会秘书处处长李连贵山东机场有限公司医疗急救中心副主任万军济南铁路局劳动和卫生处主任医师魏然大众报业集团政教新闻采编中心记者王玉东新华社山东分社老干部管理室主任第二条食品安全专家顾问团队:由山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各专家组成近110人的专家顾问团,指导食品安全品牌创建工作.委员会由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团组织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山东省乳品安全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1.21•【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的通告为提高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组织制定了部分重点监管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予以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21日山东省车用尿素水溶液(快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成品油(快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安全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安全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安全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不锈钢餐厨具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不锈钢真空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单光老视成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滴灌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电吹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电磁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电热暖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非复合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复合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建筑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建筑用钢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机制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洒水喷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食品用纸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密胺塑料餐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卫生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收获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水泥(快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饲料加工机械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童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童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 山东省婴幼儿用塑料奶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羽绒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原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运动场地面层原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运动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 山东省学生文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山东省植物保护机械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pdf。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 名推 办 日常工 作 由省质 监局 职 能
价 为基 础 , 以独 立 的第 三 方机 构为 主体 , 坚持 企 业 自愿 申请 , 科 学 、 公 正 、 公 平 、 公 开 、 无偿 的 原则 。 第 四条 山东 省名 牌 战略推 进 委员会 以下 简称 “省 名推 委 ” 统 一 组 织 实 施 山东 省 名 牌 战 略推 进工作 。 省名 推委 由省 有关部 门组成 。省 名
名牌 产 品评价 标 准技术 委员 会 。 技术委 员会 由有
一 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 、 法规 、 规 章 的规 定 二 三
能力
按照合法 、 有效的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 具有先进可靠 的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
产品质量达到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 装备 , 自主创新成效突出 , 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 四 产品连续生产经营三年 以上 , 并在企 业 注册 商标范 围内 五 市场 占有率 、 品牌知名度和顾 客满 意 度 居省 内 同类 产 品前列 六 申报产 品商标符 合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商标法 》 的规定 , 且商标所有权属于山东省各级
处 室 承担 , 主要 负责 一 根据 质 量 发展 目标 、 产 业 政 策 和 工 业 调 整振 兴规 划 的要求 , 拟定 山东 名牌 产 品评 价指 导 目录并按 程序 公布 二 委员 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第 期
指 导 建立 山东 名牌 产 品评 价 标 准 技 术
省政 府部 门 文件 —
三 测算 委托 第 三 方 中介 机 构 或 技术 机 构 对 申 第十 条 本要 求 申报 山东名 牌 的产 品应 符合 下 列基
报山东名牌产品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和品牌价值 四 委托第三方 中介机构具体承担 山东名 牌产 品评 审工 作 五 指导制定 山东名牌 产品评审专家管理 办法 并监 督执 行情 况 六 对第 三方机构提报的山东名牌产 品评 审结果进行监督审核 , 并按程序送审 。 第七条 有关技术机构按程序牵头建立山东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4•【字号】烟政办字〔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1〕4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美誉度和竞争力,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以“好品山东”公共品牌建设为引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着力构建“好品山东”品牌体系、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服务体系、培训体系,大力提升“品牌烟台”“匠心烟台”“智造烟台”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全市“好品山东”企业竞争力位居全省前列;到2030年,全市形成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好品山东”企业。

二、主要措施(一)构建“好品山东”品牌体系。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好品山东”品牌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全市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医养健康、文化旅游、高效农业、现代物流等优势产业,着力打造特色区域品牌。

将国家和省组织并颁发、评定、认定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品牌,纳入“好品山东”品牌培育体系,建立“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库,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工程。

到2025年,新增省长质量奖1个以上,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100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等30家以上;上榜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省品牌价值评价榜单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二)打造“好品山东”标准体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政报》
【年(卷),期】2016(000)026
【摘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产供销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农业大省向品牌大省转变,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页数】9页(P14-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22
【相关文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16]178号 [J], ;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O16—2020年)的批复鲁政字[2016]179号 [J], ;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5号 [J], ;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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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19•【字号】济政字〔2021〕75号•【施行日期】2021.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精神,深入推动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推动我市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现就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统筹为要”,形成“好品山东”工作合力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质量至上、诚信为本、创新驱动、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全市重点行业和重要业态,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提高我市“好品山东”品牌美誉度和品牌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优化政策供给;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品牌培育动力。

完善品牌协同推进机制,加快横向部门合作、纵向属地联动,形成“好品山东”建设强大合力。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流程再造升级,树立品牌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到2025年,打造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良好生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坚持“产业为核”,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以“231”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为核心,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加快品牌培育进程,助力突破制造强市。

山东地方标准

山东地方标准
管理体系
建设
(70分)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
10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5
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5
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10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测量管理
体系认证(AAA)
20
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得20分。
f)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g)申报产品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条件、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
h)企业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i)申报产品采用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并自我声明;
j)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k)符合《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的其它有关要求。
6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程序,主要包括材料申报、材料初审、经济指标公示、资格审查、品牌认定工具箱及专家认定、顾客意见调查、名单公示等步骤,具体流程详见图所示。
山东省地方标准
2017-00-00发布
2017-00-00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7/T 2541.1-2014《山东名牌产品评价 第一部分:通则》、DB37/T 2541.2-2014《山东名牌产品评价 第二部分:评分指南》,与DB37/T 2541-201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9.4
对部分消费类产品进行顾客意见调查,由受委托的名牌组织认定机构提出需调查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9.5
对部分涉及环保、人身安全、及专家认定阶段有异议的产品进行现场验证,由受委托名牌组织认定机构提出名单并组织实施。

申报省级品牌实施方案

申报省级品牌实施方案

申报省级品牌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方对于品牌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作为一个地区的代表性标志,省级品牌的建设对于地方经济发展和形象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省级品牌实施方案,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升地方形象和知名度。

二、目标设定。

1. 建立省级品牌形象,通过品牌宣传和推广,树立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省级品牌形象,提升地方形象和知名度。

2. 推动地方产业发展,以省级品牌为引领,带动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增长。

3. 吸引更多资源和人才,通过省级品牌的建设,吸引更多的投资、资源和人才向地方聚集,推动地方经济的多元发展。

三、实施策略。

1. 挖掘地方特色,深入挖掘地方的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和产业特色,找准省级品牌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2. 建立品牌宣传平台,通过建立省级品牌宣传平台,包括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进行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 打造品牌产品和服务,支持地方特色产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品牌意识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4. 加强品牌保护和管理,建立省级品牌保护体系,加强品牌管理和维护,保障品牌形象和权益。

四、实施步骤。

1. 确定省级品牌发展规划,制定省级品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表。

2. 搭建宣传平台和渠道,建立省级品牌宣传平台和渠道,包括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线下宣传等。

3. 支持品牌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地方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品牌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和推广。

4. 建立品牌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的品牌保护机制,加强品牌管理和维护力度,保障品牌形象和权益。

五、预期效果。

1. 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省级品牌形象,提升地方形象和知名度。

2. 带动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增长。

3. 吸引更多的投资、资源和人才向地方聚集,推动地方经济的多元发展。

沂山板栗营销策划方案

沂山板栗营销策划方案

沂山板栗营销策划方案一、项目背景及目标沂山板栗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蒙山区,是中国著名的板栗产地之一。

板栗以其香甜可口的味道和丰富的营养成分深受人们喜爱,是秋季常见的零食和烹饪材料。

为了推广沂山板栗品牌,提高销售额和知名度,制定了以下营销策划方案。

1. 项目背景板栗资源丰富、品质优良,是沂山地区的特色农产品之一。

沂山板栗具有色泽鲜亮、肉质饱满、颗粒饱满等特点,深受消费者青睐。

为进一步提高板栗的营销能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制定一个全面、科学的板栗营销策划方案。

2. 目标- 提高板栗销售额。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扩大销售网络,提高板栗销售量和销售额。

- 增强板栗品牌知名度。

通过品牌推广和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沂山板栗的认知度和好感度,使其成为消费者首选的板栗品牌。

- 发展深加工业。

通过开发板栗相关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 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保护板栗资源、推动科学种植,保持板栗的品质和数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市场分析1. 板栗市场概况板栗市场庞大而广阔,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板栗生产和消费国家。

板栗的市场需求量大,消费者对板栗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2. 沂山板栗竞争分析沂山板栗作为中国著名的产地之一,拥有丰富的板栗资源和优良的品质。

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仍需要加强品牌推广和宣传,提高市场占有率。

3. 沂山板栗市场机会与挑战市场机会:板栗被视为一种健康食品,受到追求健康的消费者青睐。

随着消费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板栗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市场挑战:板栗市场竞争激烈,消费者对产品品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随着线上销售的兴起,线下销售面临较大的挑战。

三、营销策略1. 品牌建设- 品牌定位:将沂山板栗打造成高品质、有口碑的板栗品牌。

- 选取品牌形象:选择一位具有广泛美誉度的明星代言人,打造板栗品牌形象。

- 品牌标识设计:设计专属于沂山板栗的品牌标识。

- 品牌故事推广:通过宣传和推广,向消费者传达品牌故事,增强消费者的好感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决蕹鱷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 2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 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 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 [2016]44号),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推动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 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就加快推进 全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 求结构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 为动力,夯实质量基础,突出驰名商标,构筑品牌培 育、保护机制,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完善品牌建设环 境,着力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提高品牌竞 争力,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建设品牌强省,促进经 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

遵循市场规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 企业品牌建设原动力,激发品牌创新活力,创造品牌 发展动能。

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战略规划与引 导,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形成建设品牌强省的强大 合力。

—坚持品牌培育与结构调整相结合。

把实施 品牌战略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以品牌 建设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充 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企业重组,整合产业链 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 品牌建设推动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相结合。

通过品 牌引领,增加品种,提升品质,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 优价高效供给。

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创造新需求,拓 • 10•展市场空间,提倡优质消费,引导消费者提高对自主 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保障优质优价,为品牌发展 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4.21•【文号】工商标字[2009]81号•【施行日期】2009.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驰名商标认定工作进一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与驰名商标认定相关的商标管理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审查、审定第一节驰名商标认定应考虑的因素、证据材料第二节商标管理程序中的审查第三节商标异议程序中的审查第四节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程序中的审查第五节审定第三章复审与核审第四章监督与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驰名商标认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驰名商标认定是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商标评审规则》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各司(厅、局、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认定驰名商标。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2.10.31•【字号】鲁工信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发〔2022〕8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0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和认定第三章动态管理第四章培育扶持第五章附则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全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第三条参评优质中小企业应在山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青政字[2012]100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青政字〔2012〕10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6日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全市品牌经济发展,有效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依据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本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工作。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配合做好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第五条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特别保护的原则。

第六条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标所指商品的产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二)初级农产品和服务业商标自核准注册满2年,其他商标依法连续使用满3年且核准注册满2年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三)该商标所指商品在本市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信誉;(四)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类商品中居领先地位,且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五)该商标所有人、使用人近3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企业信用良好;(六)该商标所有人、使用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办法(草案)

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办法(草案)

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中品牌化建设要求,规范展览会星级认定工作,培育品牌展览会,引导山东省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山东省关于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特制定《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展览项目,是指定期举办,在固定场所以及一定期限内,通过产品、技术或服务的展示,实现产品、服务贸易和信息、技术交流的展览会,包括综合展览会、经济贸易展览会、专业性展览会、博览会、消费类展会。

第三条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愿申请、第三方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认定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山东省商务厅负责山东省品牌展览项目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在山东省定期举办超过三届的展览项目(展览项目举办地为山东省,不限定办展主体的注册地。

展期不超过两周,第四届起可申请)。

第六条申报品牌展览项目在专业展馆举办。

专业展馆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坐落于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之内;2.室内展览面积达到一万平方米;3.展馆运营管理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单位并依法取得展馆的使用权和运营管理权且须有相关的场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条申报品牌展览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1.展览项目营业收入(展览项目的展台销售额、赞助收入、广告收入、门票收入及其他相关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 展览净面积(展览项目用于展出的展位面积总和,即展台净面积之和)不少于10,000平方米。

3.参展商(签定参展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拥有展台使用权,展示产品、技术和服务的组织)(1)数量不少于300家,所代表的省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和不少于10个,连续参展超过三届(含本届)的参展商比例不低于40%。

国际展览项目境外参展商来自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港澳台)的参展商数量占参展商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且所代表来自中国大陆以外的参展商所代表的国家(含港澳台)数的总和不少于5个。

山东农业品牌实施方案

山东农业品牌实施方案

山东农业品牌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山东省是中国重要的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传统农业产业。

然而,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山东农业品牌的建设已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

为了提升山东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业品牌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定位。

1. 提升品牌知名度,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推广,使山东农产品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更高的知名度。

2. 塑造品牌形象,打造山东农产品的独特形象和文化内涵,使其成为消费者心目中的首选品牌。

3. 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得到保障。

三、实施策略。

1. 建立品牌推广平台,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品牌推广活动,增加品牌曝光度,吸引更多消费者关注。

2. 加强产品包装和营销,设计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包装,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大对外销售力度,拓展销售渠道。

3. 强化品牌文化建设,挖掘山东农产品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文化,增强品牌吸引力。

4. 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高效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为品牌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四、组织实施。

1. 成立品牌建设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品牌建设规划和实施。

2. 制定品牌建设计划,明确品牌建设的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品牌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3.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为品牌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和扶持措施。

五、风险应对。

1. 市场竞争风险,加强市场调研,及时调整品牌策略,提高品牌竞争力。

2. 产品质量风险,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六、总结。

山东农业品牌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升山东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按照以上方案,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为山东农业的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山东老字号品牌及企业历史沿革传承脉络发展现状等情况范文

山东老字号品牌及企业历史沿革传承脉络发展现状等情况范文

山东老字号品牌及企业历史沿革传承脉络发展现状等情况范文山东是中国的一个省份,也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地方。

在这片土地上,有许多老字号品牌和企业,它们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成为山东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近年来,山东省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措施,致力于保护和传承山东老字号品牌和企业的文化精髓。

同时,还在加强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促进老字号品牌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山东老字号品牌及企业的历史沿革传承脉络发展现状:1. 王老吉王老吉是一家著名的传统中药企业,创立于1828年,总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

该企业以生产天然中药饮料、中药成品等为主,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备受欢迎。

王老吉的“润喉糖”、“清喉片”等产品已经成为中国的名片之一,深受海内外消费者的青睐。

2. 泰山烟泰山烟是山东省淄博市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品牌,始创于1903年,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香烟品牌之一。

泰山烟是中国烟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重点品牌,其产品以其浓郁的烟草香味和烟草味为特点,始终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3. 豪情饮料豪情饮料是山东省济南市一家专注于饮料研发、生产、销售等的企业。

豪情饮料创立于1994年,其主要产品有“黑牛纯牛奶”、“心心相印”、“清心”等著名品牌。

豪情饮料以安全、优质、营养为基本理念,致力于打造健康饮料,产品在市场上持续走高。

4. 恒大集团恒大集团是一家山东省的大型房地产企业,成立之初从事水泥、建材等领域的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恒大集团以其丰富的产业链优势和强大的金融实力,逐渐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乃至全球的知名企业。

恒大集团旗下拥有豪华酒店、商业地产、物流仓储等多个子公司,事业横跨多个领域,是山东省的重要支柱企业之一。

这些老字号品牌及企业的历史沿革传承脉络发展现状,反映了山东老字号品牌及企业的文化传承和可持续发展情况。

随着山东省不断加强扶持政策和推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相信这些企业会更好地崛起和发展,促进山东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意见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意见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4.14•【字号】鲁工商市字[2006]93号•【施行日期】2006.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意见(鲁工商市字〔2006〕93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第10号令)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切实加强对机动车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机动车市场监管的责任感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的快速增长,汽车、二手车销售,及其相关的服务行业,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热点,同时也是消费者申诉和投诉的重点领域。

机动车市场中强买强卖、欺诈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实现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调整和规范二手车流通渠道,构建我国现代化汽车市场体系;有利于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先进的营销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有利于加强汽车经营监督管理,规范机动车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正确理解和把握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及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概念、设立的条件,及其行为规范。

增强机动车市场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规范好机动车市场秩序。

二、认真开展品牌汽车销售备案审核工作,加强对二手车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督管理品牌汽车经销商,包括二级经销商或非法人分支机构,以及汽车连锁经营企业,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备案后,方可从事品牌汽车经营活动。

山东省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

山东省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

山东省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山东省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加强山东省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以下具体实施细则:一、监督对象所有在山东省内销售的商用燃气灶产品,包括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燃气烘干机等。

二、监督内容1.质量标准。

商用燃气灶产品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包括安全性能、使用寿命、能效指标等方面。

2.产品性能。

监督抽查从产品的点火能力、火焰稳定性、火力大小、燃气节能等方面进行测试,确保产品性能符合要求。

3.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应清晰明确,包括产品名称、厂商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质量标准符号、使用须知等,确保消费者可以准确了解产品信息。

三、监督机构山东省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另外,还会结合有关部门,对燃气灶产品市场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

四、监督方式1.定向监督。

对市场上已经出现生产质量问题的厂商和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抽查。

2.分布式随机抽查。

根据不同地区的销售情况,随机选取销售网点,对商用燃气灶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3.项目专项抽查。

根据燃气灶产品市场出现的最新问题,针对该问题进行专项抽查。

五、监督结果处理对于未通过监督抽查的商用燃气灶产品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实施以下处理措施: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

2.要求厂商对产品进行返修或者调换,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对严重违规的厂商,依法予以公开曝光,并进行处理。

4.对没有问题的产品,给予监督证明,提升品牌信誉度。

六、监督周期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周期为每个季度一次,确保市场上的商用燃气灶产品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以上就是山东省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在市场上更为放心地购买燃气灶产品。

同时,也将促进市场竞争,带动企业自我加强品质管控,从而提升产品的整体品质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

“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动态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

“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动态管理办法-全文及附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以下简称“好品山东”)的动态管理,维护“好品山东”形象,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好品山东”的动态管理、监督方式、激励和退出。

第三条“好品山东”动态管理以“综合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为原则,坚持客观、透明、公开、公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强省办)负责“好品山东”动态管理的综合协调。

其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一)建立“好品山东”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动态管理要求;(二)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好品山东”的动态抽查;(三)调查处理省级行业部门、各市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和社会各方对“好品山东”的监督意见。

(四)研究解决“好品山东”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五条省级行业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一)对其推荐纳入“好品山东”的单位主体开展日常监督,形成年度动态管理报告报质量强省办(发现需要作退出处理的及时报告);(二)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跟踪措施并做出处理。

第六条各市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一)对本地区“好品山东”自我声明企业开展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督促并跟踪整改;(二)配合质量强省办做好对“好品山东”的动态抽查。

第七条市级行业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一)对本地区行业主管的“好品山东”单位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并将年度监督管理情况报送省级行业部门和市级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二)配合省级行业部门、市级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做好对“好品山东”的日常监管。

第八条“好品山东”单位主体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好品山东”动态管理要求,抓好自身管理,组织开展自我检查;(二)接受质量强省办、行业部门、市级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及社会各方的监督;(三)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级相关行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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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
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最新全文
第一条、培育范围及条件
(一)培育范围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的会员单位及区域性知名企业。

(二)基本条件
1)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名优企业,拥有国内商标;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4)有较先进的基础设施和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
5)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6)近三年无不合格产品出厂,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7)售后服务健全,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
8)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信誉良好;
(三)培育时间
重点培育的“山东省著名品牌”不搞终身制,培育期为三年,培育期满延续培育者需重新申报。

第二条、提供资料要求
1)填写《重点培育“山东省著名品牌”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注册商标复印件:
4)企业概况及产品介绍(图片、说明);
5)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行业证书复印件);
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7)产品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8)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地市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销售量、销售额证明;
10)产品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证明或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培育目标
重点扶持创新型品牌、成长型品牌、民族特色型品牌等。

依据我国实施名牌战略方针,逐渐培育出名牌企业群体,努力培育出具有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山东名牌。

第四条、基本程序及实施方案
(一)申报流程:
企业自愿申报-相关部门推荐-初审(科学公开公正评价)-媒体公告公示-正式批复-咨询-培育-发布成果-跟踪服务
(二)实施方案
1)参加重点培育“山东省著名品牌”的企业,须是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的会员单位;
2)严格按照实施名牌战略的要求审查申报企业及产品,对符
合条件者组织申报、立项;
3)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山东省著名品牌”牌匾
和证书(不收取评审费用);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品牌山东》杂志和网站上
对企业品牌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5)候选名单进行公告公示后,专家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征求
社会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山东省著名品牌
名单。

6)发放重点培育推广“山东省著名品牌”牌匾和证书;
7)获得“山东省著名品牌”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其包装、广告宣传中使用山东省著名品牌专用标志。

9)企业使用著名品牌的标志,图形必须准确,按比例放大或
缩小式样,不得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和色相。

10)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山东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
驰名商标咨询服务;
11)组织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国际交流、参观、考察和培训进修;
12)邀请品牌问题专家到企业进行走访或进行讲座;
13)在新产品开发、项目合作、技术支持等各方面为企业提供
帮助和服务;
14)帮助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管理模式,确定产品市场
定位,制定争创名牌的发展规划。

(三)培育终止
在培育期内,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终止培育,责任由该企业负责:
1)产品质量降低,不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规定,将伪劣产品投放市场;
2)被消费者投诉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
3)企业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影响品牌市场信誉的;
4)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
5)培育期满。

中国著名品牌
中国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石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中国人寿、南方电网、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电信、中国银行、宝钢集团、中化集团、中国农业银行、百联集团、一汽集团
中铁工程、中粮集团、上汽集团、五矿集团、中国铁建、中建总公司、东风汽车、远洋运输
联想集团、海尔集团、中国网通、中海油、交通建设集团、首钢集团、鞍钢集团、兵工集团、中国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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