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专业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工程的整体施工项目管理,做好总、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整合各分包单位的生产管理资源,做到生产管理有序,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共同协商议定以下管理要求作为总分包双方的协商管理、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

二、现场技术及技术文件管理

1、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行全面了解,以使总包单位便于协调、管理。

2、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且严格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月计划和周计划进行。

3、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

4、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5、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七天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单位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6、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

7、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深化图纸、设计交底及会审。

8、向总包提交工程变更及洽商单、技术检验报告、材料及半成品的试验与检测、技术问题处理、相关规范规程、季节性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

9、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管理办法

A.设计变更应由提出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并经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共同签字认可。

B.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代用,施工做法改变或施工条件变化而需要修改,提出单位应办理技术核定单。

C. 以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须第一时间报到总包,并原件留档。

10、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A. 要求各专业承包人提供相应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作准备计划;施工流水段的划分;主要项目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措施;工程进度表;分期材料、半成品、劳动力、机具需用量计划表;分阶段的现场平面布置图;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技术节约措施;经济技术指标的测算等。

B. 施工组织设计按编组分工逐级向下交底,并做到交底明确,书面留底。

C. 各专业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维护其严肃性。如果条件变化而修改原设计时,应经原审批人同意。

D. 做好施工方案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编制调整施工方案后,报原审批人审批后执行。

E. 特殊施工过程应编制相应的施工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总包技术负责人参与审核。

11、材质与产品检验

A.材料、产品、半成品进场必须随带合格证明,对品名、规格、型号不符或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验收使用。

B.对钢材、钢结构、安装设备等,进场时必须有合格证明和复验证明、设备开箱检验记录等。

C.进入施工现场部分材料按规定须复试的,进场后需经过复验才能使用,试验检测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D.材料设备的报审程序先报到总包再由总包统一上报到监理。

13、隐蔽工程验收与技术复核

A.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部位、按工序进行技术复核,未经检查验收的分项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B.对隐蔽工程验收分项,未经监理复核审定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应及时办理隐蔽验收记录,签字盖章齐全。

C.单位工程结束后也要组织业主、设计、监理参加验收,检查施工质量,填写验收评定意见。

14、竣工资料与竣工图编制

A.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竣工技术资料收集工作。

B.在竣工验收之前,重新绘制竣工图。

C.各专业项目设专人负责编制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D.其它资料要求按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需要向监理、业主提交的资料、文件必须经总包单位资料员报审。

三、质量控制、成品保护措施的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合格目标组织施工,并据此编制施工方案,认真对目标、指标进行量化分解,提出可靠的保证措施。

2、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及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

3、分包单位施工质量管理必须贯穿于整个工程,做到质量专人负责,全员参与,把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4、总包单位应在分包单位进场后,及时进行质量方面的交底。互相探讨议定的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结合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的质量要求来施工,服从总包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

5、分包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施工工艺及时对施工队组进行交底,交底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总包不定期对交底内容进行检查。

6、成品保护制度:

1、成品保护的责任

A.各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其所施工区域专业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单位应设成品保护检察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对举报人或现场抓住破坏的人应给予奖励。

B.项目工程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对其负责。

2、成品保护的期限

各分包单位从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

3、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A.分包单位要按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B.分包单位要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要认真组织执行,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专业不允许其专业施工作业。

C.分包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的员工爱护公物,并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以施工完部分的工程项目,增强本单位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

D.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要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分包单位要认真解决好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工作落实到实处。

E.分包单位成品保护工作的检查,要每天对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督促施工员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

4、成品保护工作的奖惩办法

A.各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如发现不完善,但尚未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罚款200—1000元/次。

B.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分包单位管理上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以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其单位自负,同时项目对其处以500元/次罚款。

C.分包单位对本专业的成品保护虽好,但在施工操作中对其他专业成品造成破坏,经项目核实无误后,造成的损失由该分包单位全数赔偿,同时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此款也适用于总包单位。

7、应建立质量检查、成品交接制度:分包单位应根据各自专业特性,制定相应作业计划,对分项工程及产品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个作业段完成自检后进行相关队组等方面人员的书面交接手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