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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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室考评制度

创新工作室考评制度

创新工作室考评制度创新工作室考评制度是管理和评估创新工作室成员工作表现和能力的一套体系。

该制度旨在提高创新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激励和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创新能力的发展。

下面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考评目的和原则:- 目的:评估工作室成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促进工作室的创新和发展。

- 原则:公平、公正、客观和透明;结果导向;鼓励与激励。

2. 考评指标:- 个人表现:包括工作态度、职责履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等。

- 团队合作:评估成员在团队中的合作能力、沟通与协作能力以及贡献度。

- 创新能力:考察成员的创新思维、问题解决能力、自主工作能力和创造性工作成果等。

3. 考评周期和方式:- 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为每半年或每年一次。

- 方式:综合评估,包括个人自评、团队评审和上级评价等多个层次的考评方式。

4. 考评具体流程:- 自评阶段:工作室成员按照规定的考评指标和标准,对自己进行评估和总结,记录个人的工作亮点、不足和提升计划等。

- 团队评审阶段:工作室成员互相进行评审,成员之间可以通过评估表、小组讨论等方式,给予客观的评价和建议。

- 上级评价阶段:工作室负责人及其他上级领导对成员进行评估,给予指导和反馈,同时也可以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

5. 考评结果和使用:- 结果汇总:将个人自评、团队评审和上级评价等结果进行汇总,得出每位成员的综合考评结果。

- 使用方式:根据考评结果,可以设立绩效奖励制度以激励优秀成员,对于表现不佳的成员,可以提供培训和指导,鼓励其进步。

6. 监督和改进机制:- 监督:设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考评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 改进:定期评估和改进考评制度,根据成员的反馈和实际情况,对考评指标和流程进行优化和调整。

以上是关于创新工作室考评制度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通过合理的考评制度,可以激励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为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保障,同时也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了评价和指导依据。

体育名师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标准

体育名师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标准

体育名师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标准一、团队理念体育名师劳模创新工作室致力于培养优秀的体育教练员和运动员,提高中国体育水平,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以创新为核心,以专业为基础,以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为支撑,为每一位学员提供高品质的教学和训练服务。

二、团队文化1.敬业精神:工作室的每位成员都要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对待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心。

2.学习创新:工作室鼓励成员不断学习和创新,积极探索更有效的教学和训练方法。

3.团队合作: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达成团队的目标。

三、工作守则1.服从指挥:工作室成员必须服从工作室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的指挥,积极配合工作,并按时完成任务。

2.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员要公平公正,不偏袒特定学员,确保每个学员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

3.保守秘密:工作室成员要保守学员的个人信息和工作室的内部资料,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提高素质:工作室成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提高教学和训练水平。

5.爱岗敬业:工作室成员要热爱自己的岗位,尽职尽责,积极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工作流程1.招生与培训a.宣传招生:工作室负责人负责制定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成员宣传工作,吸引学员报名。

b.学员评估:通过对学员的技术水平和身体素质进行评估,确定适合的培训方案。

c.培训课程设计:根据学员需求和培训目标,制定相应的课程计划和培训大纲。

d.教学实施: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每节课程要求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合理的教学安排。

e.学员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对学员的学习情况和进展进行跟踪管理。

2.训练与比赛a.训练计划:制定训练计划和训练期程,根据学员的水平和需求进行个别或团体训练。

b.训练指导:为学员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训练方法,帮助其提高技术水平和竞技能力。

c.比赛准备:根据学员参加的比赛计划,提前进行比赛准备工作,包括调整训练计划、制定比赛策略等。

d.比赛指导:为学员提供现场指导和比赛辅导,帮助他们在比赛中发挥出最佳水平。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验收标准方案(一)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验收标准方案(一)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验收标准方案(一)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验收标准方案引言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是培养和发展我国劳模和工匠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保证工作室的质量和水平,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严谨的验收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方案旨在明确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验收标准,以提高工作室建设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验收标准1. 工作室结构•工作室应有明确的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工作室应有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工作室应有稳定的人员队伍,人员素质应与工作室目标和任务相适应。

2. 工作室建设•工作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工作室应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能够有效执行;•工作室应有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利用,包括场地、设备、资金等。

3. 人才培养•工作室应有系统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室应能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实践环境,促进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工作室应有有效的培养机制和评价体系,对人才进行科学评估和激励。

4. 创新成果•工作室应具备创新研发能力,能够进行前沿技术和工艺的研究;•工作室应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成果,包括专利、论文、技术方案等;•工作室的创新成果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5. 社会影响•工作室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工作室应能够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服务,对劳模和工匠人才进行宣传和推广;•工作室应能够为所在地区和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验收程序1.工作室申请验收;2.验收委员会组建;3.工作室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4.验收委员会对工作室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5.验收委员会撰写验收报告,明确评价结果和建议;6.工作室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7.工作室获得验收合格证书。

后续管理•验收合格的工作室将纳入监管和管理范围,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不合格的工作室应限期整改,如经整改后仍不达标,将取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应定期向上级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和成果。

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3

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3

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劳模创新工作室是弘扬劳模精神、丰富劳模时代内涵、推动消化内科创新模式研究提升的场所, 为保证工作室工作正常运行, 制订以下制度, 希望工作室全体人员严格执行。

1.忠于团队, 履行责任, 遵章守纪, 乐于助人, 大公无私, 严格管理, 严于律己, 严格执行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团队声誉及利益。

2.工作室成员除完成工作室分配的任务外, 还必须认真完成医院和科室分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

6、3.工作室成员之间要互相协作, 发现问题互相提醒, 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7、4.工作室成员之间需要以礼相待, 对他人热情有礼, 并耐心帮助科内其他医护及兄弟科室遇到的工作难题。

8、5.工作室设主任一人, 理事3-5人, 负责联系成员和相关管理工作。

做好活动记录, 对各种资料按要求保管存档。

9、工作室活动经费要按照科室内的规定严格管理和支出, 款项公开, 确保专款专用。

工作室成员要对科内各种医疗及护理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支持, 并参与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对频繁出现的不良事件制定创新解决方案, 从创新的角度进行彻底解决。

工作室成员要定期对医疗及护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特别是新技术的应用应开设专门的培训班。

劳模创新工作室职责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 旨在为劳模和消化内科专业的医疗护理人员搭建一个锐意创新、攻坚克难的阵地, 发挥作用、展示才能的平台, 不断提高劳模和医护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 不断提升科室管理水平。

本工作室是研究型技能型实践型团队组织。

把开展管理创新、方法创新、服务创新和业务创新作为主要任务, 将先进管理经验、方法和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措施。

通过“传帮带”放大劳模品牌效应, 培养出更多的先进人才和管理能手, 造就学习能力强、创新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为此, 明确工作职责如下。

1.围绕消化内科年度发展目标、明确本专业管理、科技创新项目。

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

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浙电规〔2013〕34号),为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命名考核和动态考核,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考核组织:在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若干个专业考核组实施考核。

考核组成员由较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公道正派、熟悉工作室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二条考核周期:对新申请命名的工作室进行命名考核,对已命名的工作室进行动态考核。

命名考核和动态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

第三条考核内容:按照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的基本条件及主要任务,重点考核基本条件、宣传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创效和运行管理等方面。

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定量考核说明见附件2。

第四条考核程序:按提出申请、制定考核计划、组织考核和领导审批等四个环节实施。

1.提出申请。

对新建工作室由所在单位于考核年度的11月底前提出命名申请,填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命名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旁证材料;对已命名的工作室提交《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动态考核表》(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

应提供材料包括:工作室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自评情况及相应的旁证材料。

2.制定考核计划。

每考核年的12月5日前,办公室确定当年计划考核的工作室名单,并在组织考核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提交给考核专家。

3.组织考核。

由办公室组成若干个专业考核组进行现场考评或抽查考核,每组专家总数一般5-7人。

同专业工作室的现场考核一般由同一个专业考核组完成。

现场考核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听取工作室年度报告、自评考核情况、代表性成果专题报告、核实工作室建设成果和活动经费使用效果、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谈等。

现场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室打分,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意见应明确指出工作室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六有”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标准

六有”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标准

六有”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标准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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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

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

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管理,提高创新成果的产出和质量,激励员工的创新活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劳模创新工作室是指由公司聘请的优秀员工组成的以创新研发为目标的团队,旨在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第三条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和共赢。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劳模创新工作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组成工作室管理委员会。

主任由公司决定,副主任由工作室成员自行推举产生。

第五条工作室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沟通和决策。

第六条工作室成员根据各自的岗位和职责进行工作分工,形成合理的团队架构。

第三章成员选拔和考核第七条各部门可以向工作室推荐优秀员工作为候选人。

经过工作室审核,确定候选人是否符合加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条件。

第八条新成员的入选需要得到工作室成员的多数同意,并经过工作室主任的最终审批。

第九条工作室主任和副主任的任职周期为两年,到期后可以连任或者重新竞选。

工作室成员的任职周期为一年,到期后视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第四章工作要求和权益第十条工作室成员需要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完成岗位职责外,还要参与创新项目的研发、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等工作。

第十一条工作室成员享有拥有自己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参与奖励评选的权利,以及获得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权益。

第十二条工作室成员需完成指定任务,如未能达到要求,可以根据情节和次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激励和奖励第十三条工作室成员的研发成果获得公司专利或者成果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可以根据成果的贡献评选为公司的创新奖。

第十四条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室内的表现以及对创新项目的贡献,可以根据绩效评估考核的结果给予个人或团队奖励。

第六章纪律和惩戒第十五条工作室成员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他人,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泄漏机密信息。

第十六条对于工作室成员严重违背规定或连续不达标的情况,可以进行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纪律处分。

中国移动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

中国移动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

中国移动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中国移动劳模创新工作室是中国移动公司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员工而设立的创新平台。

为了确保工作室的高效运行和管理,中国移动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以规范工作室的运作。

1. 成立程序:员工或团队向公司提出工作室成立申请,需要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预期目标。

公司对申请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获得批准。

2. 组织架构:工作室设主持人、副主持人等职位,主持人由移动公司领导任命,副主持人由工作室成员选举产生。

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副主持人协助主持人进行工作。

3. 工作计划和目标:工作室需每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向公司报备。

工作计划需包括研究课题、创新项目及实施方案等内容,并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预期成果。

4. 绩效考核:工作室成员的绩效考核与公司的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优秀的成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5. 资金支持:公司为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创新项目的实施和研究成果的展示。

6. 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室每年需向公司提交创新成果报告,并组织相关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作为工作室绩效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7. 知识分享和交流:工作室鼓励成员之间的知识分享和交流,定期组织技术交流活动、研讨会和培训班,提升成员的专业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

8. 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室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创新成果,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将为工作室成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中国移动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细节和操作规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高工作室的工作效率和创新水平,推动中国移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

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

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与原则1.公平:考核必须公正、公平,杜绝主观性评价和私心打分。

2.客观:考核要以实际工作为依据,严格按照既定评价标准进行评分。

3.完整:考核要全面评估成员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不偏废、不漏评。

4.及时:考核周期应定期进行,以保证成员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和改进方向。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创新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和学术贡献等方面。

1.创新能力:评估成员在项目研发和解决问题过程中的创新思维和方法,包括提出创新点子的能力、解决难题的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等。

2.工作质量:评估成员完成的工作质量,包括报告、论文等文档的质量、研究成果的可靠性和实用性等。

3.工作效率:评估成员完成工作的效率和时间管理能力,包括任务分配的合理性、进度控制的准确性和任务完成的及时性等。

4.团队合作:评估成员在团队中的合作态度和合作贡献,包括沟通能力、互助精神、团队精神和工作分工的合理性等。

5.学术贡献:评估成员在学术界的贡献,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申请专利等方面的成果。

三、考核方式1.截止日期评定法:每个考核周期规定一个截止日期,成员需要在该日期前完成规定的任务和工作,评定其工作质量、效率和完成情况。

2.绩效评定法:根据成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和表现进行绩效评定,评分从1到10,分数越高,表示成绩越好。

3.同行评议法:成员之间互相评估,评价彼此的工作能力和贡献,以促进团队合作和相互学习。

四、考核周期和频率1.第一季度考核:从年初到第一季度结束,评估前一年的工作表现。

2.第二季度考核:从第一季度结束到上半年结束,评估第一季度的工作表现。

3.第三季度考核:从上半年结束到第三季度结束,评估上半年的工作表现。

4.第四季度考核:从第三季度结束到年底,评估第三季度的工作表现。

五、考核结果和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激励优秀成员,也鼓励平庸成员进步。

1.优秀成员:评分在8分以上者,视为优秀成员,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和表彰,如奖金、证书等。

市建设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对象考核任务分工表

市建设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对象考核任务分工表
深圳市建设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
工作室申报对象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创新工作室
项目
要点
内容
考核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团队
协作
(22分)
1.领衔人
(12分)
领衔人发挥作用
1.领衔人主持或参与创新攻关并取得成果(2分);
2.领衔人开展带徒传授或对内外培训(5分);
3.领衔人培养成员得到技能提升、职称晋升(5分);
2.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5分);
2.设备
设施
(5分)
设备设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1分);
2.设备设施数量及功能满足工作室实际工作需要(3分);
3.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到位工作到位(1分);
3.工作
经费
(5分)
工作经费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工作经费使用合理
(20分)
组织人才培养(培训)、交流活动并取得良效果(20分)
工作室开展培养(培训)、技术交流协作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情况。
1.工作室每年有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及目标(4分);
2.工作室帮助培养(培训)对象得到了技能提升、职称晋升(10分);
3.工作室定期组织创新工作室成员参加进修、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并取得良好效果(4分);
பைடு நூலகம்台账
(10分)
完备记录日常活动、创新成果和人才培训等事项
1.建立有包括日常活动记录(1分)、创新成果清册(1分)、人才培养清册(1分)、荣誉档案(1分)、交流活动档案(1分)等;
2.相应档案佐证材料齐备(2分);
3.台账管理有专档(3分);

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日常管理的六项制度

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日常管理的六项制度

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日常管理的六项制度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其所在单位工会为主,要加强对先进典型、创新成果、创新事迹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新风。

一、台账制度。

应建立选树活动台账、创新成果台账和成员发展台账,全面反映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工作流程和工作状况、创新成效和成员发展提升情况。

所属工会应建立工作室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管理,作为评先推优的依据。

二、评估制度。

省总工会以两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对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进行评估。

评估合格的,维持原有星级不变;未通过评估的,给予半年时间整改,仍未通过评估的,降星直至摘牌。

各州(市)总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公司工会及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应加强对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的管理,每年年底前将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报省总工会备案。

三、撤销制度。

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因领衔人不能履行职责、没有正常开展活动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属工会逐级提出撤销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撤销。

(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二)评估期内未开展任何创新活动;(三)经费使用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四)认定、选树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五)其他原因应该予以撤销的。

四、变更制度。

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因领衔人变动,不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的,由所属工会逐级提出变更工作室名称或领衔人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悬挂新的工作室牌匾,新牌匾由推荐的州(市)总工会或省级产业系统公司工会按批准单位提供的模板标准制作。

五、保留制度。

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因领衔人变动,不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的,由所属工会逐级提出保留工作室名称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保留原工作室牌匾。

六、经费补助制度。

首次选树为省级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的,由省总工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创新工作经费补助;选树为市级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创新工作经费补助;选树为县级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创新工作经费补助,支持其开展创新活动。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规定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规定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规定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与管理,推动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深入开展,提高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技术业务水平,激发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优能力、创业能力,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引导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职工与我单位的共同发展,依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我单位工会是全局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领导部门,有以下职责:(一)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评比、上报、总结、表彰等工作;(二)负责对命名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创新成果的创新工作室,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摘牌处理;(三)负责创建活动中相关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四)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五)负责对创建经费购买的、达到报废标准的工会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废手续。

(六)我单位工会负责《库都尔我单位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

第四条我单位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经费的收支、账目核销、建账等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我单位各单位是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单位,负责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申报及日常管理,有以下职责:(一)负责为创新工作室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二)负责协调处理创新工作室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对创新工作室的申报设立、设备配备、人员安排、资金落实、项目立项、技术推广、技术协作等工作积极协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三)负责对创新工作室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和考核;(四)负责创新工作室物品的比价采购、日常维护、保养及修复工作;(五)各单位工会是创新工作室购买的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

劳模创新工作室规章制度

劳模创新工作室规章制度

劳模创新工作室规章制度
《劳模创新工作室规章制度》
一、工作宗旨
劳模创新工作室旨在鼓励和培养员工创新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二、工作室成员
1. 工作室成员包括全体员工,特别是那些具有创新能力和意愿的员工。

2. 所有成员均需遵守工作室的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创新活动。

三、创新项目
1. 工作室将不定期举办各类创新项目,旨在激发成员的创新潜能。

2. 成员可自愿参加项目,并将其创意和成果提交给工作室。

四、奖励机制
1. 工作室将根据成员的创新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荣誉称号等。

五、管理与监督
1. 工作室设立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和监督创新项目的开展。

2. 成员需遵守工作室的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六、宣传推广
1. 工作室将定期发布成员的创新成果,以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创新活动。

2. 工作室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自身成员的创新成绩,提升企业形象。

七、其他事项
1. 其他未尽事宜,由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2. 工作室成员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由管理小组进行讨论和决定。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规定变动,将提前通知全体成员。

希望全体成员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pta短纤套利规律PTA短纤套利规律随着纺织行业的发展,PTA(聚对苯二甲酸)和短纤(短纤维)作为纺织原材料,一直以来都被广泛应用于纺织品的生产中。

而PTA短纤套利则是一种常见的投资行为,通过利用PTA和短纤之间的价格差异获利。

本文将详细介绍PTA短纤套利的规律和操作方法。

PTA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它是由对苯二甲酸经过聚合反应得到的。

而短纤则是一种纺织品原材料,通常由涤纶等合成纤维制成。

在纺织生产中,PTA用于制造聚酯纤维,而短纤则是聚酯纤维的一种形式。

由于PTA和短纤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价格存在一定的联系,因此可以通过套利操作来获利。

PTA短纤套利的规律主要体现在价格差异上。

由于PTA和短纤是相互关联的,它们的价格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供求关系、生产成本、市场需求等。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的,当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时,价格也会相应调整。

因此,通过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分析,可以发现PTA短纤套利的规律。

需要对PTA和短纤的供求关系进行分析。

当PTA供应过剩时,价格会下降,而短纤供应不足时,价格会上涨。

因此,当市场上PTA的供应大于需求时,PTA的价格会下跌,短纤的价格会相对上涨。

反之,当短纤的供应大于需求时,短纤的价格会下跌,PTA的价格会相对上涨。

这种供求关系的变化,为PTA短纤套利提供了机会。

需要考虑PTA和短纤之间的转化关系。

由于PTA是短纤的原材料,因此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转化关系。

当PTA的价格下跌时,短纤的生产成本也会相应下降,这时候可以考虑进行PTA短纤套利。

具体操作方法是购买低价的PTA,然后将其转化为短纤,再将短纤卖出高价,从中获利。

需要关注市场的走势和风险控制。

市场的走势是不确定的,价格随时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在进行PTA短纤套利时,需要密切关注市场的动态,及时调整操作策略。

同时,需要注意控制风险,避免因市场波动导致损失。

可以通过合理的止损和风险分散来降低风险。

PTA短纤套利是一种利用PTA和短纤之间价格差异进行投资的行为。

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规定

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规定

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各级组织的管理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2.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2.2.1 劳模(先进职工)劳模(先进职工)是阶级的优秀代表,是时代的永远领跑者。

劳模(先进职工)具备着企业的责任感和艰苦奋斗精神,忘我的劳动热情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2.2.2 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是全集团范围内各单位以劳模(先进职工)创新为主体,以生产经营一线创新为基础、以岗位工作创新为重点的群众性职工创新团队。

3 职责3.1 集团工会工作部职责3.1.1 研究、制定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管理程序,规范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工作要求。

3.1.2 拟定、发布评选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3.1.3 收集评选二级单位上报的劳模(先进职工)材料。

3.1.4 根据评选结果,给予资金奖励和命名表彰,发布表彰文件。

3.1.5 对表彰中成绩较为突出的,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批通过的报上一级单位进行推荐。

3.1.6 对已命名挂牌的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每年考核一次。

3.2 二级单位工会职责3.2.1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规定。

3.2.2 对申报的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材料汇总初审,将审核后的材料上报至集团公司工会工作部。

3.2.3 分别按每半年、每季度对劳模(先进职工)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到位。

3.3 三级单位工会职责3.3.1 执行、落实集团公司工会和二级单位工会相关制度。

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制度

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制度

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制度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制度一、工作职责:1.激励劳模发挥作用。

发挥劳模的创新能力、创造潜力、引领示范和传帮带作用,激励劳模在工作中再立新功。

2.宣传弘扬劳模精神。

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在公司大力营造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学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3.带动职工多做贡献。

引导广大职工向劳模学习,带动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服务、树形象、做贡献,使更多的优秀职工、标兵能手脱颖而出,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4.树立品牌形象。

通过先模创新工作室的品牌和示范带动效应,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为促进公司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引领社会风尚、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5.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通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活动,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先模创新工作室活动制度1.创新工作室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谋划布置创新工作研究解决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工作室成员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教育和学习,每季度组织次考试或组织一次技术(创新成果)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素质。

3.建立创新工作日常管理档案,每季度对创新工作进行小结并纳入档案管理。

4.加强工作室成员的日常管理,广泛吸纳创新意识强、技术素质高肯钻研的员工加入创新团队。

对不注重学习提高,不主动参与项目创新人员,经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及时调整出创新团队。

5.注重创新成果在安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针对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三、工作室成员工作要求1.加强本岗位专业知识的学习,立足本岗,苦练技术,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2.关注日常工作中的环节、细节,培养观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把握创新点,积极向公司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3.增强团队合作意识,主动参与、共同研究,发挥团队智慧优勢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新活动。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沪工总经[2012]152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工总经〔2012〕152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和管理,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市总工会制定了《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办法》明确的各项要求任务,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本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加快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高素质创新人才,推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开展上海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

为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标与任务第二条劳模创新工作室是由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的劳动模范作为负责人,并以劳模名字命名,同时有相关人员组成的创新团队。

第三条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基本条件是:1、有劳模领衔:至少有一名市级以上劳模为领军人物;2、有创新团队:团队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团队协作氛围浓厚;3、有攻关项目:每年至少有1个企业立项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4、有创新成果:每两年至少有1-2项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有场地经费:有相对固定、满足工作需要的活动场所,及用于创新活动的专项经费。

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

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浙电规〔2013〕34号),为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命名考核和动态考核,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考核组织:在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若干个专业考核组实施考核。

考核组成员由较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公道正派、熟悉工作室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二条考核周期:对新申请命名的工作室进行命名考核,对已命名的工作室进行动态考核。

命名考核和动态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

第三条考核内容:按照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的基本条件及主要任务,重点考核基本条件、宣传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创效和运行管理等方面。

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定量考核说明见附件2。

第四条考核程序:按提出申请、制定考核计划、组织考核和领导审批等四个环节实施。

1.提出申请。

对新建工作室由所在单位于考核年度的11月底前提出命名申请,填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命名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旁证材料;对已命名的工作室提交《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动态考核表》(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

应提供材料包括:工作室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自评情况及相应的旁证材料。

2.制定考核计划。

每考核年的12月5日前,办公室确定当年计划考核的工作室名单,并在组织考核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提交给考核专家。

3.组织考核。

由办公室组成若干个专业考核组进行现场考评或抽查考核,每组专家总数一般5-7人。

同专业工作室的现场考核一般由同一个专业考核组完成。

现场考核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听取工作室年度报告、自评考核情况、代表性成果专题报告、核实工作室建设成果和活动经费使用效果、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谈等。

现场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室打分,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意见应明确指出工作室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积分办法

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积分办法

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积分办法创新工作室活动管理办法工作室根据工程推进情况积极探索创新课题,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和技术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创新内容进行交流研讨并对创新课题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1、团队建设与管理积50分。

劳模创新工作室成员要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学习、掌握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技术,针对施工过程种所遇到的问题、难题,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施工成本为基本目标。

2、技术创新立项管理积100分。

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种,对施工技术难度大、重大质量通病、功效低的施工方法、创新感悟等,在创新工作会上通过共同讨论、分析,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并将有价值的课题列为创新工作室阶段性或年度性的技改攻关创新项目。

3、工作室年度创新指标及任务划分积50分:工作室每年需完成专利1项以上,Qc或工法1项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每年每人均需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攻关课题由组长或副组长统一安排,直至以论文、成果、专利等形式结题。

4、积极开展自我学习和培训积50分。

劳模创新工作室倡导大家多学习轨道交通施工技术和管理经验,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领悟、提高、创新。

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需组织人员对职工进行指导和培训,发挥传帮带作用。

5、加强学习和交流提升创新能力积50分。

劳模工作室通过召开内部研讨会、邀请专家及外单位行家前来指导、参加外部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答疑解惑和技术提升。

通过各类交流活动,集众家之长,补齐短板,以提高工作室成员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直至完成创新项目的攻关任务。

6、创新项目结题积200分。

工作室在年底应将创新成果实施、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和结题。

对已具有指导施工生产的技术更新、方法更新,应及时在工程项目中推广使用,总结出的经验、方法、创新成果已在国家级、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形成工法和QC成果,申请专利的形式进行结题;“五小”创新内容工作室内部进行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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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
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浙电规〔2013〕34号),为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命名考核和动态考核,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考核组织:在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若干个专业考核组实施考核。

考核组成员由较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公道正派、熟悉工作室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二条考核周期:对新申请命名的工作室进行命名考核,对已命名的工作室进行动态考核。

命名考核和动态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

第三条考核内容:按照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的基本条件及主要任务,重点考核基本条件、宣传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创效和运行管理等方面。

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定量考核说明见附件2。

第四条考核程序:按提出申请、制定考核计划、组织考核和领导审批等四个环节实施。

1.提出申请。

对新建工作室由所在单位于考核年度的11月底前提出命名申请,填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命名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旁证材料;对已命名的工作室提交《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动态考核表》
(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

应提供材料包括:工作室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自评情况及相应的旁证材料。

2.制定考核计划。

每考核年的12月5日前,办公室确
定当年计划考核的工作室名单,并在组织考核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提交给考核专家。

3.组织考核。

由办公室组成若干个专业考核组进行现场
考评或抽查考核,每组专家总数一般5-7人。

同专业工作室
的现场考核一般由同一个专业考核组完成。

现场考核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听取工作室年度报告、自评考核情况、代表性成果专题报告、核实工作室建设成果和活动经费使用效果、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谈等。

现场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室打分,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意见应明确指出工作室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4.领导审批。

由办公室汇总各专业考核组的意见及资料,研究提出考核评级建议,报请领导小组审核。

最后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

第五条考核评价:考核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结果分为A B、C D四个等级,A为优秀(考核得分》90分),B 为良好(80分W考核得分< 90分),C为整改(70分W考核得分< 80分),D为摘牌(考核得分< 70分)。

第六条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为“ A”的工作室,予以2万元奖励;考核结果为“ B”的工作室,予以1万元奖励;考核结果为“ C” 的工作室,对评价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为“D”的工
作室,取消命名并摘牌。

2.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 A”的工作室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免参加一次考核,其结果视为“ A”,并由公司授予“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示范点”称号,示范点数
量原则上不多于参加动态考核工作室总数的10%连续两次
考核结果为“ C”的工作室,其结果视为“ D” ;其他申请不参加考核或中途退出考核的工作室,视为放弃“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命名资格。

3.考核结果为“ A”的工作室领衔劳模及团队成员,优先纳入人才通道选拔和干部任用。

工作室的考核结果纳入所在单位工会的年度绩效考核。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工作室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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