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敬老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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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农村敬老院建设探讨

文/罗建军

摘 要: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以及近年来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不仅导致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同时也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方式的弱化,农村养老问题日益严峻。机构养老是养老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敬老院是农村机构养老的主要载体,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对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农村;政府;敬老院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2-0111-01

三农问题

一、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必要性

1、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比城市更加严峻

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农村有大量青壮劳动力流入城。2010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335万人,这一人口流动方向实质上在降低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的同时却是在进一步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造成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高于城市的严峻格局。另一方面,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又长期远远落后于城市。城乡收入差距大,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不足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也尚不健全,保证水平比较偏低。农村口老龄化问已是非常严峻。

2、农村家庭养老支持弱化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独生之女家庭数量越老越多,“4+2+1”家庭结构模式渐渐成为我国家庭模式的主流。本来两个年轻人对家里的“照养能力”就比较有限,对于年轻人外出务工的家庭,留守老人的生活更是难以得到照顾,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二、农村敬老院的发展现状

1、敬老院的发展资金不足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三提五统”的取消,使得乡镇一级财政越加紧张。在《农村敬老院暂行管理办法》中,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乡镇政府仍是当地敬老院的管理者与财政支持者,这是普遍财政紧张的乡镇政府难以承受的。此外,由于农村偏远闭塞,经济发展落后,来自社会捐赠等途径的资金也是微乎其微。

2、敬老院的服务专业化水平低

敬老院入住老人中多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得到专业化的服务与照顾。但由于目前绝大多数敬老院没有固定的编制与经费,敬老院服务人员的工资由乡镇财政支付,工资一般都很低,很难招聘到或留住优秀的有专业知识的服务人员。这导致多大多数敬老院内员工都是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工作能力较弱的当地居民,他们也没法为敬老院内的入住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3、敬老院的社会化发展程度低

目前农村敬老院的社会化程度显然是很低的。一方面,社会力量并没有很好的进入到敬老院建设中来。敬老院的建设资金和运转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其它来源少而且不稳定,社会投资匮乏。另一方面,入住敬老院的社会老人也很少。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部门对于敬老院是否接纳社会老人入住尚有疑虑;或者是因为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较重,对敬老院都有较深的抵触心理;还有的是因为入住收费标准定得过高,有入住愿望的社会老人承受不起。

4、传统认识限制着敬老院的发展

农村敬老院起初是为鳏寡孤独五保老人设立的,随着社会发展带来的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敬老院已向社会老人开放,但农村的很大一部分人对敬老院的认识还一直停留在过去。一方面,入住的社会老人害怕自己是遭子女遗弃,子女也害怕被认为是自己不孝;另一方面,敬老院基础设施差、服务水平低、入住老人人身尊严遭受冒犯等问题也导致部分人不愿意入住。

三、发展农村敬老院的建议

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

发展农村老年福利事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敬老院员工工资待遇,提高农村敬老院入住老人的生活补贴。此外,还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提高对贫困地区补贴标准,让贫困地区敬老院入住老人同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2、提升敬老院服务专业化水平

敬老院的服务专业化水平是影响服务质量的重要方面,但目前我国农村敬老院服务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如何提高敬老院的服务专业化水平,一方面需要完善敬老院服务人员的培训机制,各市县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大对管理尤其是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管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另一方面需要提高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服务人员的工资可参照当地职工工资水平,同时应将服务人员纳入城镇或者农村养老保险范围等,通过建立完善的服务人员保障机制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到敬老院建设中来。

3、提高敬老院养老社会化水平

一是推进敬老院服务对象社会化。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福利应该逐渐从“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在未来农村敬老院建设中政府部门应对当地农村老年人的机构养老需求做好调查,对接纳能力不足的敬老院应及时加以扩建,对院内基础设施加以完善,在充分满足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同时也要满足其他社会老人的入住需求。同时各地政府还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对入住敬老院的社会老人制定出合适的入住收费标准、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等规章,让敬老院有章可循。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敬老院建设。对于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单靠政府的力量是很难解决的。政府相关部门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合作,有条件的县市可以通过公办民营或者民办公助的形式将敬老院服务外包,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升敬老院服务水准,推进农村养老产业的发展。政府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敬老院建设优惠政策,比如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床位补贴、水电费用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通过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保证农村敬老院持续健康发展。

4、培养机构养老(敬老院)意识

各地政府部门应有意识的对敬老院进行宣传,改变人们心目中只有鳏寡孤独五保老人才入住敬老院的传统认识,让人们充分了解现代敬老院的内容与性质,提升他们对机构养老(敬老院)方式的认同感。同时,还应大力宣传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增强社会大众敬老、助老、孝老意识,为农村敬老院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意识氛围。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作者简介:罗建军(1986— ),重庆垫江人,贵州大学经济学院社会保障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保障制度与改革。

参考文献:

[1]丁艳.农村敬老院发展的困境[J].社会工作,2009(01).

[2]李乙.当前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面临的难题与对策[J].中国民政,2009(04).

[3]马红.农村机构养老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4]石佳佳.农村民办养老机构个案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2011.12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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