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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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小餐饮证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小餐饮证食品安全管理小组下设以下职责:(1)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采购员:负责采购原料,确保原料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厨师:负责食品加工制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4)服务员:负责餐饮服务,确保食品卫生。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采购与验收(1)采购员须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家采购原料,确保原料来源可靠。

(2)采购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相关规定,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过期、有毒有害的食品。

(3)验收员对采购的原料进行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入库。

2.储存与保管(1)原料应按照分类、分架、离地、离墙的原则存放。

(2)冷藏、冷冻食品应按照温度要求存放,并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3)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

3.加工制作(1)厨师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

(2)生熟食品分开加工,避免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原料。

4.餐饮具清洗消毒(1)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清洗,确保清洁卫生。

(2)餐饮具应采用高温、消毒液等方法进行消毒。

(3)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使用,不得再次污染。

5.食品留样(1)对每餐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2)留样食品应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并标明名称、制作时间、制作人等信息。

(3)留样食品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检查。

6.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停止供餐,封存相关食品及原料。

(2)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1.2 本店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1.3 本店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4 本店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2.1 采购时应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2 原料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防止交叉污染。

2.3 原料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2.4 原料应分类、分区、分层存放,标识清晰,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3.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

3.2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3.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熟透。

3.4 食品添加剂应合法、合规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添加。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4.1 食品销售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完好,标识清晰。

4.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保持卫生、保温、防尘、防蝇、防鼠,避免交叉污染。

4.3 食品配送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监测与改进5.1 本店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本店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5.3 本店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员工培训与考核6.1 本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6.3 本店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评估,确保员工具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素养。

小餐饮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小餐饮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小餐饮管理制度小餐饮管理制度(通用21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餐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1一、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2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专用,有基本的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主食和副食分开存放。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蚊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污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保持良好通风,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生虫霉变、腐败变质。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

6、食品库房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小餐饮管理制度篇3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小餐饮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2、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小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小餐饮,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4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食品采购查验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6、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豆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及严重破损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8、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及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干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4、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

5、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及时维修。

四、清洗消毒管理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

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勤洗衣服,被,常换工作服,进出工作间必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4、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5、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四、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梳整齐后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便乱放。

五、严格按规范洗手,从业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条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条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不得采购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食品。

(2)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有必要的保温设施。

2. 食品加工与制作(1)加工食品应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加工过程中应保持食品清洁,不得使用破损、污垢的容器和工具。

(3)烹饪食品要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储存与保管(1)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鼠、防虫。

(2)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易腐食品应按保质期存放,不得过期销售。

4. 餐具清洗与消毒(1)餐具、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清洗。

(2)餐具、饮具应采用高温、消毒液等方法进行消毒。

(3)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及时保洁。

5.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6. 健康管理(1)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2)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餐饮服务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7. 食品安全培训(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8. 食品安全检查(1)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储存环境等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等。

9. 食品安全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加工记录、消毒记录等。

(2)档案应保存完整,便于追溯。

10.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1)公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小饭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6篇)

小饭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6篇)

小饭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6篇)小饭店食品平安规章制度1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根据保证食品平安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选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样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准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枯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五、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供应)。

六、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积累或挤压存放。

七、应有满意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八、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九、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平安所需的保温柔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小饭店食品平安规章制度2一、保持餐厅环境干净。

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

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需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准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

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

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规范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

2.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3. 收集、整理食品安全相关资料,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食品安全情况。

4. 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报告上级部门。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原料采购: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2. 食品加工制作: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餐具清洗消毒: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区域,配备消毒设备,确保餐具清洁、卫生。

4. 食品留样:对每餐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便追溯。

5. 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6. 食品储存:食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7. 食品废弃处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处理食品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8. 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1. 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加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小型餐饮食品平安的管理制度1一、食品原料选购与索证制度1、选购人员要仔细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识并把握食品原料选购索证要求。

2、选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答应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根据相关食品平安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妥当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奇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选购。

5、无《餐饮服务答应证》或《食品生产答应证》、《食品流通答应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选购。

6、选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

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食品库房管理制度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常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枯燥干净。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常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选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常常进行检查,准时发觉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从业人员食品平安学问培训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需在接受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学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仔细制定培训打算,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平安学问、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

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 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并在就餐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以便消费者理解和监督。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

为贯彻餐饮服务提供者旳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要配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兼职), 负责检查经营过程旳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并积极配合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贯彻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有碍食品安全临时病症记录)。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旳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旳疾病旳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旳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 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四、制定整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并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讲课人、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

按照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培训, 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原则和食品安全知识,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掌握本职工作必须旳食品安全知识和规定, 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旳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严禁采购、使用和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旳严禁采购、使用和经营旳食品。

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时, 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旳,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旳有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献;(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旳,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旳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旳, 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等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第三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项目规范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社会监督。

第四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五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料供应商资质证明、食品进货记录等内容。

第六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餐饮服务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七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九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卫生管理制度,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次食品进行留样,保留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第三章采购储藏要求第十二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资质要求、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十三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小型餐饮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1.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

1.3 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用餐安全。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2.1 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必须查验供货商资质,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2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2.3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区、分层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防止交叉污染。

2.4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清理变质食品。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3.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

3.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

3.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格控制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熟透。

3.4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

四、餐饮具清洗与消毒4.1 餐饮具清洗应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确保清洁、卫生。

4.2 消毒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毒效果。

4.3 餐饮具消毒后,应存放在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储藏柜内。

五、食品销售与配送5.1 食品销售时应明示食品名称、价格、规格等信息,严禁虚假宣传。

5.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5.3 外卖食品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6.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2 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6.3 根据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消费者权益。

七、员工培训与管理7.1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2 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餐饮店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小餐饮店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餐饮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储存第八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和采购要求。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渠道正规、手续齐全的原则。

第十条食品采购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一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制度,明确储存条件、方式和期限。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行分类、分区域、分层储存,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

第十三条冷藏食品应当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储存,冷冻食品应当在规定的温度以下储存。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销售第十四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制度,明确加工流程、操作要求和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应当遵循清洁、卫生、分开、标识的原则。

第十六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色泽、气味、口感等感官性状,发现有发霉、变质、生虫等异常情况的,不得加工、销售。

第十七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制度,明确销售渠道、方式和期限。

第十八条食品销售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行专区、专柜、专人销售。

第十九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保存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小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第七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使用。

第八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维护。

第九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一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人员。

第十二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三条小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四条小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五条小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小餐饮安全管理制度手册

小餐饮安全管理制度手册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手册。

二、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本店所有餐饮服务环节,包括食材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服务及废弃物处理等。

三、食品安全责任1. 餐饮店负责人为本店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3.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材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2. 采购食材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3. 食材储存应按照分类、分架、离地、离墙的原则进行,确保食材新鲜、卫生。

4. 食材储存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生熟食材应分开存放。

5. 定期检查食材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食品加工与销售1.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

2. 食品加工操作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控制好火候、时间,确保食品熟透。

5. 食品销售应保持新鲜、卫生,不得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六、服务与管理1. 服务人员应佩戴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2. 服务过程中,应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餐具,避免交叉污染。

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4. 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七、废弃物处理1. 食品废弃物应分类收集,严禁混放。

2. 食品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 食品废弃物应及时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八、监督检查1. 餐饮店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食品小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小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食品小餐饮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烧烤店等。

三、管理职责1. 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进行监督。

3. 员工应接受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品采购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2. 采购的食品应具备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严禁采购和使用无证、无照、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 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 储存食品的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温度和湿度应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手套等。

2. 加工食品前,应确保加工工具、设备、容器等清洁消毒。

3. 加工食品应按照食品加工工艺要求进行,确保食品质量。

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严禁使用未经清洗的刀具、砧板等工具。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1. 餐饮具清洗消毒应符合《餐饮具消毒卫生规范》的要求。

2. 餐饮具应使用专用洗涤剂进行清洗,彻底清除油渍、污垢。

3. 清洗后的餐饮具应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消毒效果。

4.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于清洁、通风、干燥的地方。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经营者应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 经营者应保证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合法,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时,应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 食品储存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明确不同食品的分类。

4. 食品储存期限不得超过保质期,严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四、食品加工与烹饪1.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2.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操作工具和设备定期消毒。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4. 食品烹饪应烧熟煮透,避免生食、半生食。

五、食品销售与供应1. 食品销售时应保证食品新鲜、卫生,包装完好。

2. 食品供应应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下运输和储存。

3.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

六、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小餐饮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经营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调查。

3. 经营者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小餐饮经营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一、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二、食品的卫生管理:1、食品出厂前,公司营销员应按有关规定索取或查阅检验合格证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术人员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

若发现食品与证件不符,应不予出售。

3、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2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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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 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管理制度5.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6.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7.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8. 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9.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0.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1.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采购员、库管员、厨师(学徒工)、洗碗工、洗菜工、传菜人员、售菜人员、服务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2.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九、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十、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十一、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应分开设置。

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5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6.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7.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

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

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8.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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