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人员配置要求(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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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人员配备说明[1]

急诊人员配备说明[1]

急诊科人员配备说明
一、按“急诊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相关规定护士配置比例:
1.抢救室:抢救单元(床)与护士之比不少于1: 3
2.输液室:根据床(椅)与护士之比不少于4:1
3.观察室:床位≥10张床位与护士之比不少于4:1
二、目前,急诊急救在编护士人数22人+轮转护士4人
科室安排3个中班,3个夜班,1个吊班。

1.由于布局及流程等原因。

急诊预检开放独立,需24小时在岗;
2.所有急诊病人抽血有急诊护士承担;
3.注射室(因无门诊注射室)承担全院静脉推注及肌肉注射病人;
4.现有抢救固定床10张,由于分流滞后,积压抢救室现象较多,内外走廊加床多且危重病人多
近年工作量:
三、观察室在编护士20人+轮转护士4人
观察室固定床位:19张
输液室(成人)70个椅子
输液床(小儿)43张
高峰时走廊加床、加椅子现象也普片存在。

急诊科2016.2.17。

急诊科设置标准

急诊科设置标准

急诊科设置标准急诊科是医院中至关重要的部门,它承担着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各类急诊病情和急诊医疗救护的重要任务。

因此,急诊科的设置标准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下面将从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医疗质量等方面探讨急诊科设置标准。

首先,急诊科的人员配置是至关重要的。

在人员配置上,急诊科应当配备有足够数量的急诊医生、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

急诊医生应当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熟练处理各类急诊病情。

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也应当具备相应的急救技能和专业知识,能够协助医生进行抢救和治疗工作。

其次,急诊科的设施设备也是不可或缺的。

急诊科应当配备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如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等,以保障患者在急诊情况下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此外,急诊科的诊疗室、观察室、手术室等区域也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和设置,以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再者,急诊科的医疗质量是评判其设置标准的重要指标。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急诊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急诊医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安全隐患,确保患者得到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此外,急诊科还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

综上所述,急诊科的设置标准涉及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医疗质量等多个方面。

只有合理规划和设置急诊科,配备优质的医疗资源,才能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急诊医疗救治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重视急诊科的设置标准,不断提升急诊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急诊科人员配置要求

急诊科人员配置要求

急诊科人员配置要求第一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

第二条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三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四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1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承担各种病人的抢救、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理。

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承担本专业的急诊工作。

第八条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和其他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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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及实施措施

急诊科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及实施措施

急诊科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及实施措施一、引言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急诊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窗口,承担着日益繁重的急救和医疗服务任务。

急诊科护理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对于提高急诊科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急诊科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并探讨其实施措施。

二、急诊科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1. 人员配置根据急诊科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护理人员。

根据急诊科的工作量和患者需求,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护士和护师。

同时,根据急诊科的科室特点,配备一定比例的专科护士,如急救护士、重症监护护士等。

2. 班次安排根据急诊科的工作特点,合理安排班次。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急诊科随时有足够的护理人员值班。

根据工作量和工作需求,合理安排班次,如白天高峰时段增加护理人员,夜间减少班次等。

3.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急诊科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急诊科护理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急诊科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提高其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三、实施措施1. 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调配方案的顺利实施。

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

2. 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急诊科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制度建设,明确调配原则和标准,规范调配程序。

建立科学的人员配置和班次安排制度,确保调配方案的执行和落实。

3. 加强培训和考核加强急诊科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急诊科护理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急诊科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提高其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5. 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确保调配方案的顺利实施。

急诊科设置标准

急诊科设置标准

急诊科设置标准急诊科是医院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它承担着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各种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的重要任务。

因此,急诊科的设置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在急诊科的设置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急诊科的位置应该选择在医院的主要出入口处,便于患者和救护车的快速进出。

其次,急诊科的面积应该足够大,能够容纳大量的患者和医护人员,同时要考虑到分诊、急救、观察、治疗等不同区域的设置。

此外,急诊科的布局应该合理,设施设备应该齐全,包括急救设备、监护设备、手术室等,以便及时救治患者。

另外,急诊科的人员配置也是至关重要的。

急诊科应该配备足够数量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诊断和处理。

同时,急诊科的医护人员还需要经常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以保持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急诊科的管理也需要严格规范。

包括急诊科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都需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患者在急诊科得到安全、高效的治疗。

最后,急诊科的信息化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

包括急诊科的电子病历、医学影像、实时监测等信息化设备和系统的建设,能够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加快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速度。

综上所述,急诊科的设置标准涉及到场地选址、空间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管理规范和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置,才能够确保急诊科能够及时、高效地救治患者,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因此,各家医院在建设急诊科时,务必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做好急诊科的设置工作。

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

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

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
1. 急诊科基本设施要求
- 急诊科应配备合适的面积,能够容纳足够的急诊床位和工作
区域;
- 配备现代化的医疗设备和仪器,如心电图机、呼吸机、监护
仪等;
- 安装科学合理的氧气和负压系统,确保急诊患者的治疗环境;
- 配备充足的药房和急救药品,保证应急时的药物供应;
- 设有清洁、整洁、安全的洗手间和休息区域。

2. 急诊科人员配置
- 急诊科应有足够数量的医生和护士,以应对各类急诊患者;
- 必须有至少一名急诊科主任,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 医生和护士应动态调整,保证24小时不间断的医疗服务;
- 在人员配备上要兼顾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的要求。

3. 急诊科工作流程
- 制定标准化的急诊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快速获得准确的医疗
诊断和治疗;
- 设立急诊观察室,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
- 制定急诊科与其他科室的协作机制,确保患者的转诊和转科
顺利进行;
- 完善急诊绿色通道,优先处理急危重患者,减少等待时间。

4. 急诊科培训和质量管理
- 开展定期的急诊科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急救技能和专业水平;
- 建立健全的急诊科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和评估医疗服务质量;
- 组织定期的急诊科例会,交流经验和沟通问题,改进工作流程;
- 加强与其他医院急诊科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和资源。

以上是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的要点,希望能够为急
诊科的规范化建设提供参考,提高急诊医疗服务水平。

文档所列要
求仅供参考,具体建设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急诊科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急诊科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急诊科人员的管理,提高急诊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配置1. 急诊科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确保急诊医疗服务24小时不间断。

2. 医师应具备急诊科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具备急诊急救技能和临床诊疗能力。

3. 护士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熟悉急诊科护理操作规范,具备急救护理技能。

4. 医技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协助医师完成各项检查和操作。

三、岗位职责1. 医师职责:(1)严格执行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疗道德规范。

(2)认真负责地接诊患者,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

(3)对患者进行准确的诊断和及时的治疗,对危重患者进行紧急抢救。

(4)做好病历书写,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

2. 护士职责:(1)严格执行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疗道德规范。

(2)热情接待患者,做好患者入院前的初步评估和分诊工作。

(3)协助医师完成各项检查和操作,对患者进行急救护理。

(4)做好患者病情观察和护理记录,确保患者安全。

3. 医技人员职责:(1)严格执行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疗道德规范。

(2)熟练掌握各项检查和操作技术,确保检查结果准确。

(3)协助医师完成各项检查和操作,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培训和考核1. 定期组织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

2. 对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急救技能、病历书写等。

3. 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将予以处理。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急诊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另行规定。

急诊科人员配置要求

急诊科人员配置要求

第一条 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

第二条 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三条 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四条 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科人员配置要求急诊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1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承担各种病人的抢救、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理。

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承担本专业的急诊工作。

第八条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和其他辅助人员。

急诊室护理人员配置要求

急诊室护理人员配置要求

急诊室护理人员配置要求急诊室是医院中最为关键的部门之一,其护理人员的配置要求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全及医院的治疗质量。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急诊室护理人员配置的专业要求和标准。

一、急诊室护理人员的基本要求1.1 职业道德-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

- 热爱护理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2 教育背景- 必须具备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完成护理专业课程学习,并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1.3 专业技能- 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理论及技术操作。

- 熟悉急诊室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流程。

- 掌握急救技能,如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

二、急诊室护理人员的工作经验- 具备1-3年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有急诊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 熟悉急诊室工作流程和急诊患者的护理特点。

三、急诊室护理人员的配置比例3.1 人员数量- 急诊室护士数量应根据医院规模、急诊就诊人数及病床数量进行合理配置。

- 通常情况下,每5-10张急诊病床应配备1名专业护士。

3.2 班次安排- 实行三班制或四班制,保证24小时无缝衔接。

- 高峰时段(如早晨8点至下午4点)应增加护理人员数量,以应对患者高峰。

四、急诊室护理人员的培训与发展- 定期组织急诊护理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 鼓励参加外部专业培训及学术交流,提升急诊护理水平。

- 建立完善的晋升机制,激励护理人员职业发展。

五、急诊室护理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公平公正评价护士工作。

- 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明确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 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护理质量检查,持续改进护理工作。

六、结语急诊室护理人员配置要求严格,通过专业化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以确保急诊室能够高效、安全地服务于患者,为人民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以上内容为急诊室护理人员配置要求的详细说明,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医院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和执行。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急诊科医护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 人员配备概述为了有效管理急诊科医护人员,提高医疗效率、保障患者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2. 人员职责及权限2.1 急诊科医生职责及权限•依据患者病情,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诊等工作;•履行医疗纪律,保障医疗质量;•做好急诊科医疗记录,填写医嘱;•参加急诊科病例讨论和会诊;•及时与其他科室沟通协作,共同为患者供应优质医疗服务。

2.2 急诊科护士职责及权限•履行护理纪律,确保护理质量;•完成急诊科护理工作,包含患者的基本护理、病情察看和护理记录等;•依据医生要求,及时执行医嘱;•参加急诊科病例讨论和会诊;•搭配医生进行急救工作,包含心肺复苏、创伤处理等;•维护急诊科医疗设备、药品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3. 人员配备标准3.1 医生配备标准依据急诊科的工作需求和医院规模,医生人员应依照以下标准进行配备:•急诊科主任:1人;•急诊科副主任:2人;•急诊科主治医师:4人;•急诊科住院医师:6人。

3.2 护士配备标准依据急诊科的工作需求和医院规模,护士人员应依照以下标准进行配备:•急诊科护士长:1人;•急诊科副护士长:2人;•急诊科护师:8人;•急诊科护士:12人。

4. 人员考核与培训4.1 考核制度医院将建立完善的医生和护士考核制度,严格依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价。

重要考核内容包含:•临床技术本领;•医疗纪律执行情况;•患者满意度和投诉处理本领;•医务人员合作和沟通本领。

4.2 培训制度•新入职医生和护士将进行系统的实习培训,包含急诊科工作流程、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等;•定期组织医生和护士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学术沟通活动,提高医疗水平;•建立急诊科医生和护士的连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

5. 退休与离职5.1 退休制度医院将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订立医生和护士的正常退休年龄。

医院应提前做好退休人员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5.2 离职制度医生和护士如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

急诊科人员管理制度

急诊科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急诊科人员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分工1. 急诊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急诊科工作,主持科室管理工作,协调科室内部及与其他科室的关系。

2. 急诊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科室业务、行政、护理等具体事务。

3. 急诊科医师负责急诊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等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4. 急诊科护士负责急诊患者的护理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和治疗。

5. 急诊科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科室的日常事务、设备维护、药品管理等。

三、人员要求1. 急诊科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急诊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急诊科医师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熟练掌握急诊诊疗技术,具备较强的临床思维和应变能力。

3. 急诊科护士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熟练掌握急诊护理技术,具备良好的护理理念和服务意识。

4. 急诊科其他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四、培训与考核1. 急诊科定期组织医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2. 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急诊诊疗和护理技能。

3. 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应急处理能力等。

五、工作纪律1. 急诊科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2. 急诊科医师、护士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 急诊科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响应。

4. 急诊科人员应团结协作,共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六、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急诊科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急诊科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3. 对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患者权益的急诊科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急诊科主任。

院前急救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

院前急救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

院前急救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
一、急救医师
1.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病房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3.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4.必须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书。

二、急救护士(含调度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二年以上;
3.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4.必须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书;
5.调度员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会讲普通话。

三、急救司机
1.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高中以上学历,具有C照以上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
3.必须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书。

四、担架员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了解和熟悉各种环境下的搬运技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急诊室抢救设备器械配置标准
一、抢救单元
1.每个抢救单元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二、清创缝合室
1.每个清创缝合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其他常用器械物品
快速血糖测定仪、异物钳、张力性气胸穿刺针、夹板、颈托、导尿盘、灌肠盘、洗胃盘、冰帽、尿袋、伤情识别卡(红、黄、绿、黑)。

附件3:
急诊室抢救药品配备标准
附件4:
急救车单元器械配置标准。

一合理配备急诊科人员和专业设置

一合理配备急诊科人员和专业设置
2
护士(2年以上)掌握吸痰技术操作情况。
现场随机检查2名护士,不符合相关要求,减0.5分/人。
1
护士(2年以上)掌握洗胃技术操作情况
现场随机检查2名护士,不符合相关要求,减0.5分/人。
1
医生、护士(2年以上)简易呼吸机的使用情况。
检查2名医师,不符合相关要求,减0.5分/人。
1
检查2名护士,不符合相关要求,减1分/人。
抢 救 制 度
无相关抢救制度,减0.5分/种。
1
该抢救小组有明确的联络方式和到位时间。
相关联络方式的和到位时间的规定
无明确的联络方式和到位时间规定,不得分。
1
严重创伤和急性冠脉综合征及脑血管意外患者入院绿色通道情况。
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
无相关绿色通道,不得分。
1
危重患者入院和进入重症监护病房情况。
相 关 规 定
考核评价标准
检查主要内容
提供文档资料
考核与评价方法
分值
实得分
减分理由
抢救设备、设施及物品齐备,完好。
(25分)







100%







抢救室
无除颤仪,不得分; 有除颤仪但不能正常使用,减0.3分。
0.5
监护室
无除颤仪,不得分; 有除颤仪但不能正常使用,减0.3分。
0.5
留观室
无除颤仪,不得分; 有除颤仪但不能正常使用,减0.3分。
不符合标准,不得分。
0.5
有独立的重症监护室(即EICU)
无独立重症监护室,不得分。
0.5
在应诊区域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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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人员配置要求
第一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

第二条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三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四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1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承担各种病人的抢救、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理。

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承担本专业的急诊工作。

第八条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和其他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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