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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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2008年度缴费基数核对表》

《天津市社会保险2008年度缴费基数核对表》

《天津市社会保险2008年度缴费基数核对表》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核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由重点复核单位在基数复核时填报。

2、职工人数(01),填写2007年12月全部职工总数;3、缴费人数(02),填写2008年1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总数;4、本月增加人数(03),填写2008年1月新增缴费人数;5、未缴费人数(04),填写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数;6、劳务派遣人员(05),填写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并提供劳务派遣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双方协议、人员明细;7、外单位缴费人员(06),填写外单位缴费人员人数,并提供缴费人员所在社会保险分中心确认证明材料;8、实习学生(07),填写实习学生人数,并提供学生与学校双方实习协议复印件、实习生明细;9、离退休人员(08),填写返聘离退休人员人数,并提供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证明;10、港澳台人员(09),填写港澳台人员人数,并提供台胞证复印件、港澳通行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1、外籍人员(10),填写外籍人员人数,并提供护照复印件;12、本月减少人员(11),填写本月减少的缴费人数;13、差异原因(12),填写需要说明的产生缴费人数与职工人数差异的原因。

栏次不足可另附说明;14、职工工资总额(13),填写2007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5、缴费人员工资(14),填写2008年1月全部缴费职工工资合计;16、缴费人员基数(15),填写2008年1月全部缴费职工缴费基数合计;17、未缴费人员工资(16)—(22)按表格所示填写相应人员工资额数。

18、未列入缴费基数原因(23),填写职工工资中未列入缴费基数的具体原因。

栏次不足可另附说明。

注: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经办员(章)
参加险种 及日期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失业保险
()
登记原因
新参保( ) 统筹范围转入( ) 跨统筹范围转入( ) 单位分立( ) 单位合并( )
申报日期
缴费日期
缴费方式
现金( )、支票( )、委托 收款( )、网上结算( )
备注 登记证编号 单位专管员(章)
社保机构(章)
差额拨款( )
自收自支( )
机 关 事
批准成立 信息

信 息 执级工资制( )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 )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 )
艺术结构工资制( ) 体育津贴、奖金制( ) 行员等级工资制( )
一 式 二

事业单位工资、津贴比例
7:3( )
6:4( )
5.5:4.5( )
5:5( )
行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或负责人
电话


缴费单位
姓名
所在部门

专管员
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隶属关系
地方( ) 中央驻津( ) 外省市驻津( ) 部队驻津( )
主管部门 户名 单位住所(地址)
参加险种
开户银行
银行基本帐号
邮编
参加日期
参加险种
② 单 位 留 存 参加日期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类型
企业(
) 机关(
年月 日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天津社保证明怎么开

天津社保证明怎么开

天津社保证明怎么开天津社保证明怎么开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凡是天津各区注册企业、社会团体、属天津各区管理的事业单位应自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复印件;4.《社会保险登记表》(登记1号表,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提供);5.参保职工职工人事档案存放地证明及劳动行政部门开据的职工录用手续;6.在天津各区分中心参保的人员,如果在此之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的,需持原缴纳地社会保险机构开据的社会保险转移单、个人帐户记载表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办理参保手续;用人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10日内由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用人单位发生终止或变更与社会保险有关事项时,应在终止或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二.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核定)按照规定,每年年初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缴费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应按下限确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03年缴费下限为680元);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上限的,应按上限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2003年缴费上限为3500元)。

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无法确定的,按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其本人首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当年的缴费技术经分中心核定后每年首月15日前方可申报。

核定后的缴费基数年内不在变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缴费基数时,缴费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1、《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超级汇总基层表》I102-1表;2、《劳动工资统计联审核实表》联审01表;3、《职工工资收入台帐》;4、相关财务报表(《损益表》)。

天津市 社会保险 办理流程

天津市 社会保险 办理流程

天津市社会保险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天津市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天津市社会保险办理流程1. 了解社保政策在办理社会保险之前,首先要了解天津市的社会保险政策,包括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

天津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天津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天津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天津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1.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月最高工资标准。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1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1.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负担。

2.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月最高工资标准。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1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1.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负担。

3.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月最高工资标准。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10%;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1.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负担。

附件:附件一:天津市历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格附件二:天津市社会保险相关法规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即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工资收入范围,用于计算社会保险的缴费金额。

2.养老保险:为职工在退休后提供养老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医疗保险:为职工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失业保险:为失业职工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生活补贴和就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工伤保险:为在工作中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一定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6.生育保险:为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一定生育津贴和相关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登字1号表)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登字1号表)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住所(地址)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新参保( ) 统筹范围转入( 缴费日期


登记证编号 制表人(章): 经办人(章): 经办机构(章):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类型 企业注册类型 企 业 信 息 执照种类 工商登记 执照信息 执照号码 发照日期 有效期限 事业单位类型 机 关 事 业 信 息 批准单位 批准成立 信 息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职级工资制( 执行工资制度 艺术结构工资制( 事业单位工资、津贴比例 行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缴费单位 专 管 员 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 户 名 姓 电 姓 电 名 话 名 话 地方( ) 中央驻津( ) 所在部门 公民身份号码 外省市驻津( 开户银行 银行基本帐号 邮编 参 加 险 种 参加险种 及 日 期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登记原因 申报日期 ( ) ) ) ) 跨统筹范围转入( 缴费方式 ) 单位分立( ) 单位合并( ) 现金( )、支票( )、POS 刷卡( )、委托扣款( ) 、小额支付( )、银行临柜缴 费( )、其它( ) 参加日期 参 加 险 ) ) 种 参加日期 ) 部队驻津( ) ① 经 办 机 构 留 存 公民身份号码 ) 7:3( 体育津贴、奖金制( ) 6:4( ) ) 行员等级工资制( ) 5:5( ) ) 5.5:4.5( 此 表 一 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两 联 )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 )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 ) 全额拨款( ) 差额拨款( ) 自收自支(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企业( ) 机关( ) 年 月 日 表号:津社保登字 1 号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 )

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

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

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1. 员工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2. 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参保单位:
参保类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参保时间:
缴纳基数:
缴纳比例:
3. 个人社保账户信息。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失业保险个人账户:
工伤保险个人账户:
生育保险个人账户:
4. 其他信息。

银行账号: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请员工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并在完成后交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和登记。

如有任何变动,请及时更新登记表。

感谢合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03•【字号】津政发[2004]59号•【施行日期】200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4]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六月三日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的支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女职工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管理和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工商、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统计、审计和民政等部门依照本规定,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征缴管理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

各用人单位要按坐落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

已经在市开发区、保税区和市高新区参保,但坐落地不在以上三区的企业,不再调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

第七条建立和完善工商登记、统计登记、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8.12•【字号】津人社局发[2009]25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25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十二日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1号,以下简称《规定》)、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保覆盖范围具有本市户籍或学籍的下列人员:(一)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其他未成年人(截至结算年度的1月1日未满18周岁。

下同)。

(二)年满18周岁(截至结算年度的1月1日。

下同),非在校就读,且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农业户籍)居民。

(三)年满18周岁,非在校就读,且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城镇(非农业户籍)居民:1.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截至结算年度12月31日。

下同),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2.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截至结算年度的12月31日。

天津社会保险经办须知(六)——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部分

天津社会保险经办须知(六)——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部分

天津社会保险经办须知(六)——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部分佚名【摘要】<正>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登记?(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应持有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流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年(卷),期】2013(000)005【总页数】3页(P41-43)【关键词】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经办;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单位公章;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保险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2.6(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应持有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流程: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间:每月26日至次月8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四)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用人单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应持有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签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劳动合同、《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参保单位公章);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证明。

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

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

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1. 员工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箱:
2. 就业情况。

入职日期:
入职部门:
职位:
合同类型:
合同起始日期:
合同结束日期:
3. 社会保险信息。

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参保单位:
参保日期: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参保单位:
参保日期:
失业保险参保情况:
参保单位:
参保日期:
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参保单位:
参保日期:
生育保险参保情况:
参保单位:
参保日期:
4.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请员工仔细填写以上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如有任何变动,请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更新信息。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操作流程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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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开发区 某某有 限公司
•制
表 人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分操中作流心登记 程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登记表填表说明:
• ⑨缴费方式应选择“委 托收款”,缴费单位根据分 中心登记部提供的“单位编 号”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签订 委托办理社会保险费划转协 议书,并将社保留存联送至 分中心登记部。 • 注:协议银行包括本市 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 商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 行。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委 托扣款的单位,应报分中心 征缴部同意后改为其他缴费 方式。
• 9、2008年1月1日,《关 于开发区生育保险制度与全 市制度统一的通知》(津开 发人劳[2007]140号)实施, 生育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 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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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操作流 程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 10、2008年7月1日,《关 于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与全市制度统一有关问题的 处理意见》(津开发 [2008]62号)实施,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
• 2、1992年我区出台了《天津经济技术
开发区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 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自1987年4月纳入社会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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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操作流 程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 3、1993年1月1日,《天津经济技术开
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暂行规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 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区养老保险、失业保 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初 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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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分操中作流心登记 程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28941931
--------
22
120225
蓟县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蓟县分中心

蓟县人民西路
301900
022
办公室
29142464
29142464
ygqhxr@
征缴科
29196192
29142464
wqkzjk@
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医疗保险)
序号
行政区划代码
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养老保险)
行政区划代码
地区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长途电话区号
办公室
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业务处(科)室
名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名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20000
天津市
129900
天津市本级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和平区建设路18号
300040
022
办公室
23030904
26393703
-----
------
120114
武清区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
武清区杨村镇新华南路
301700
022
办公室
29393770
29334603
sbwqfzx@
征缴科
29340094
29334603
wqfzxzjk@
120115
宝坻区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坻分中心
征缴科
25861307
-----
------
9
120108
汉沽区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汉沽分中心

天津市社保登记表

天津市社保登记表

① 社 保 机 构 留 存 ② 单 位 留 存
单位住所(地址)
参加险种 日 期
及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登记原因 申报日期
新参保( ) 统筹范围转入( ) 跨统筹范围转入( ) 单位分立( ) 单位合并( ) 缴费日期
缴费方式
现金( )、支票( )、委托收 款( )、网上结算( )
备注 登记证编号 单位专管员(章) 社保机构(章) 经办员(章)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类型 企业注册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企 业 信 息 执照种类 工商登记 执照信息 执照号码 发照日期 有效期限 事业单位类型 机 关 事 业 信 息 批准单位 批准成立 信 息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执行工资制度 职级工资制( )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 )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 ) 艺术结构工资制( ) 7:3( ) 体育津贴、奖金制( ) 6:4( ) 行员等级工资制( ) 5:5( ) 一 式 二 联 全额拨款( ) 差额拨款( ) 自收自支(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企业( ) 机关(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年 月 日 表号:津社保登字1号 ) 民办非企业( )
事业单位工资、津贴比例 行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缴费单位 专 管 员 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 户 名 或 姓 电 姓 电 名 话 名 话
5.5:4.5( )
公民身份号码
所在部门 公民身份号码
地方( ) 中央驻津( ) 外省市驻津( ) 部队驻津( ) 开户银行 银行基本帐号 邮编 参 加 险 种 参加日期 ( ) ( ) ( ) 参 加 险 种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 ) ( ) 参加日期

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

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

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1. 员工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2. 就业信息。

入职日期:
岗位名称:
岗位级别:
合同起止日期:
3. 社会保险信息。

养老保险参保地:
养老保险参保时间:
医疗保险参保地:
医疗保险参保时间:
工伤保险参保地:
工伤保险参保时间:
失业保险参保地:
失业保险参保时间:
生育保险参保地:
生育保险参保时间:
4. 其他信息。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电话:
请员工务必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并及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登记表,以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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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或负责人
电话


缴费单位
姓名
所在部门

专管员
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隶属关系
地方( ) 中央驻津( ) 外省市驻津( ) 部队驻津( )
主管部门 户名 单位住所(地址)
参加险种
开户银行
银行基本帐号
邮编
参加日期
参加险种
② 单 位 留 存 参加日期
参加险种 及日期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失业保险
()
登记原因
新参保( ) 统筹范围转入( ) 跨统筹范围转入( ) 单位分立( ) 单位合并( )
申报日期
缴费日期
缴费方式
现金( )、支票( )、委托 收款( )、网上结算( )
备注
登记证编号 单 位
社保机构 (章)
经办员(章)
机 批准成立
批准单位关 事信息源自业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信 息 执行工资制度
职级工资制( )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 )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 ) 艺术结构工资制( ) 体育津贴、奖金制( ) 行员等级工资制( )
式 二

事业单位工资、津贴比例
7:3( )
6:4( )
5.5:4.5( )
5:5( )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 单
单位类型
企业(
) 机关(
年月 日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表号:津社保登字1号 ) 民办非企业( )
企业注册类型
企 业 信 工商登记 息 执照信息
执照种类 执照号码 发照日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有效期限
事业单位类型
全额拨款( )
差额拨款( )
自收自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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