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DOC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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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专项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包括图集)、施工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危大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了本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1、危大工程施工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

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方案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需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劳力计划需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落实,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6、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应根据实际的工程概况、将危大工程纳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之内,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责任到人,公司按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各项目进行考核。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安全、施工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设安全办公室执行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排除,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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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发文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有 效 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精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精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在建筑工程中,分部分项是指对工程进行划分,将大的工程项目分解成更小的工作单位。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设施措施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探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管理1.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责任等,确保每个施工阶段都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查阅。

3. 安全防护设施完备。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安全皮带等,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 质量监控与风险评估。

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控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设施措施1. 安全警示标识设置。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如警示牌、标志等,提醒人员注意危险区域。

2. 消防设施配备。

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进行灭火。

3. 通风与排风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往往伴随着有害气体的产生,因此应采取适当的通风与排风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

4. 安全用电措施。

合理规划和布置电缆线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人员培训1. 安全培训计划制定。

制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等,确保每位从业人员都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

2. 培训课程的实施与评估。

通过组织培训课程,提高从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并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成果进行总结和反馈。

3. 安全操作规程与个人防护措施培训。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措施的培训,使其熟悉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建设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建设单位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应该充分重视安全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些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第一,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计划。

在每个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建设单位应该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包括确定责任人、明确工程安全目标、制定安全计划和安全控制措施等。

建设单位还应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位从业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设单位应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例如,施工现场应该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护栏、防护网、安全帽等。

此外,建设单位还应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特定的技能和知识,因此建设单位应该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同时,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升施工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四,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建设单位应派出专门的监督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人员应以事故防控为主要任务,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并及时纠正。

此外,建设单位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符合标准。

第五,加强与承包商的协调合作。

建设单位应与承包商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双方应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还应定期与承包商进行安全工作交流,及时沟通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之,建设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密切关注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发展新技术和新装备,及时更新和改进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

《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建造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是指具有以下特点之一的分部份项工程:(一)高处作业高度超过15米的工程;(二)具有明显爆炸、燃烧、有毒有害气体、高温、高压等危(wei)险因素的工程;(三)具有特殊施工工艺或者装置的工程;(四)具有特殊施工地形或者环境的工程。

第四条: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应当在工程项目计划、建设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各项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工人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并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单位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施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现场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催促整改。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维护;(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四)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五)现场安全检查和巡视。

第九条:本规定所称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二)应急处置措施;(三)事故报告程序和责任;(四)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停工、整改和复工的程序。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每季度对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住建委发布最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

住建委发布最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

住建委发布最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章施工
第四章管理
第五章组织
第六章培训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法律
第九章附则
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指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较大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例如高处作业、起重吊装、电气设施等。

(2)安全管理: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措施和管理的过程。

(3)施工单位:指承载施工任务的企事业单位。

(4)建设单位:指责任主体,为投资、管理建设工程的单位,可为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等。

(5)监理单位:指建设单位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管的单位,包括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和认证。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出了规定。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专项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包括图集)、施工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 前期保障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有 效 期: 2018年06月01日生效文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危大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了本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1、危大工程施工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

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方案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需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劳力计划需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落实,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6、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应根据实际的工程概况、将危大工程纳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之内,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责任到人,公司按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各项目进行考核。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安全、施工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设安全办公室执行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排除,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201803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201803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8年03月08日文件名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期:2018年06月01日生效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主题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精品)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精品)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一Γ‹第一章工程概况 (3)一、工程简介 (3)二、建筑设计概况 (3)三、结构设计概况 (3)第二章编制依据 (3)第三章模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3)一、安全保证体系 (3)二、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3)第四章塔吊安装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6)一、塔吊安装安全措施 (6)二、塔吊安装的施工安全措施 (7)三、塔吊顶升安全操作规程 (8)第五章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9)一、脚手架使用注意事项 (9)二、搭设 (10)三、架上作业 (11)四、日常管理 (11)五、拆除 (12)第一章工程概况一、工程简介XXX二、建筑设计概况三、结构设计概况Xxx第二章编制依据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四、《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五、《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六、《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八、《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三章模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保证体系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1、工人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有关证件须符合江苏省有关规定。

3、在楼层施工时,在各层留设一绿色通道,方便行人和材料的顺利通行。

4、起吊或安装模板时,须和附近高压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吊钩重物下严禁站人。

模板吊运由持证起重工指挥,符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5、在拆柱模板、墙模板前不准将脚手架拆除,用塔吊拆时应有起重工配合;拆除顶板模板前必须划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非安全通道应用钢管、安全网封闭,并挂“禁止通行”安全标志,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此区域,必须在铺好跳板的操作架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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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江埔街大江路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编制单位:从化市江埔街大江路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部编制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审批人:年月日目录一、建立安全管理目标.............................................................................................................. - 3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 4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1 -四、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12 -五、危险源分析........................................................................................................................ - 13 -六、重大安全措施.................................................................................................................... - 13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公司在类似工程中的经验,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管理目标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安全值日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高置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并在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安全管理框架图2、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使各级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能较好地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必须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伤事故处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活动计划,有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将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推进一个新台阶。

(1)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指示和决定,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对违纪、违制、违章等现象,予以制止、批评、教育或处分。

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具体的直接责任。

2)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支持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妨碍工作、无理刁难者,进行严肃处理。

4)协调好各级管理人员之间班组之间的安全生产配合关系,当发现不协调时,应及时做出决定,责成有关人员执行。

5)教育管理人员各班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包括树立典型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施工现场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

6)要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对违章作业,应予制止和进行批评教育。

7)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主持的对伤亡事故调查与分析;协调好各方关系,提出事故报告,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处罚,认真总结教训。

8)接受上级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

9)要计划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支出,专款专用。

(2)项目副经理、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执行“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为主要内容,有权调动各方面力量,以确保安全生产。

2)组织编制单位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对查出问题,进行处理。

3)主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综合各种意见,作出决定。

4)教育工长、施工员、技术员、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批评、表扬权。

5)教育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对屡教不改者有权给予开除。

6)组织好安全教育和教育培训;制止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上岗操作。

7)按计划合理使用安全措施经费,确保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的落实。

8)组织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按上级要求拟定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内容和时间。

9)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

10)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待各方面妥善后,经批准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研究提出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故重复出现。

11)对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帮助,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打通渠道。

12)对分包单位、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合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制止其施工。

(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提出施工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对计划项目、内容、措施、时间、执行人,有权作出安排和进行调整,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权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

2)研究解决治理工业伤害,预防职业病、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防寒、防署、防雨等方面的安全技术问题,对决定的问题有检查、监督权。

3)针对性的抓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协助项目经理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对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

5)有针对性的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不清、不深、不透等情况,要组织补课。

6)参与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与分析。

(4)各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好交底卡(或记录)。

2)对安全设施、机具、设备等,组织事先检查,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方可使用。

3)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参加工人班组的班前活动,对其活动情况予以帮助、指导。

5)配合作好三级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培训。

6)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计划,提出活动情况小结。

7)对安全措施不当、环境不良、条件不利等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消除不安全因素之前,要停止施工。

8)深入施工现场、查出隐患,制止违章。

9)如发生事故,要参加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待各方面处理妥善后,经批准方可继续施工。

同时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

(5)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带领全班组工人,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总公司、公司、工程处的有关决定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令,确保安全生产。

2)班前开好安全生产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本班组的作业环境、机具、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3)组织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互检互查,遇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个人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

4)掌握本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反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包括调离危险作业部位。

5)主持班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查出不安全因素,增添防范措施,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6)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积极作用,支持他们履行职责;抓好安全员报告。

保护好事故现场。

(6)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注意爱护,保养好工具、设备。

3)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防事故隐患的建议。

4)认真学习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努力学习,热情宣传,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监督检查本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对严重违章违制、冒险作业者,有权先行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3)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集体和个人,建议领导给予奖励。

5)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工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过程规定填报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表。

6)及时填写安全管理台帐,协助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用科学方法管好安全工作。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施工企业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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