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20)
问我现在的问题是教学及辅助用房除了教室、实验室、图书馆、.
问:我现在的问题是:教学及辅助用房除了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外,其他的如校医院(没有医学院)、校外实习场所(我校没有产权)、校学术交流中心等是否应包括在内?许茂祖教授答:不能计入。
--------------------------------------------------------------------------------问:请问:在计算运动场面积时,是否要将运动场附属用房面积计算在内?许茂祖教授答:不应计入,因为这些面积是不能用来供学生运动的。
--------------------------------------------------------------------------------问:部分投资建设的校外实习基地,是否可以按投资额的多少折算成一定的面积计算在学校实验室面积或教学行政及辅助用房面积当中?许茂祖教授答:不可计入。
--------------------------------------------------------------------------------问:请问在计算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时,校园网建设投资是否可以全部计入设备值?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资产是否仍然作为学校资产统计?许茂祖教授答:校园网投资的设备部分可以计入,土建工程投资不能计入。
--------------------------------------------------------------------------------问:教学及辅助用房是不是包括:食堂,图书馆?许茂祖教授答:包括图书馆,不包括食堂。
--------------------------------------------------------------------------------问:1、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有具体的定义吗?2、行政办公用房的含义是什么?3、面积是如何计算的?是指单间房间的建筑面积,还是要计算过道、厕所、楼梯、阳台等其它面积一起?许茂祖教授答:请参考对董志峰同志的回答。
下半年(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下半年(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教师资格证认定一般为一年两次,大多数地区在春季的认定时间为3、4月份,秋季的认定时间为9、10月份。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学历,凡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均可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有效学历。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人如果错过了当前的认定时间,可以选择下次认定机会进行申请。
但是如果错过了3年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会,那就需要重新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笔试和面试了。
因此,申请人需要及时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以确保不错过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机会。
教师资格证认证条件1、学历要求达到有关的合格标准;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认定资格;4、体格检查达到相关标准要准;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拥有良好的个人思想道德与品质。
教师资格证认定注意事项1、面试成绩合格后,成绩3年有效,大家需要在这期间内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过期成绩自动失效。
2、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三月份左右,大部分省份都是一年一次机会,部分省份一年两次机会。
3、北京、上海两地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有专门的网申网站。
4、体检证明选择的医院体检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严格按照各地的各地发布的认定通知书里面的要求执行,不然大家随便找家医院体检可能会浪费一次认定机会。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是什么准备材料: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
网上申报: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目前,大多数省份统一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为报名网址,也有少数省份使用本省份的报名网址。
申请人需登录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现场确认:请根据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当地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材料交到现场确认点审核。
【云南】2020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云南】2020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敏试教师资格带大家直击2020年云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申请对象1.户籍在云南省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2.持有云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3.云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4.持有云南省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5.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6.以上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中小学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学校用户操作手册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学校用户操作手册- 中小学校二〇一六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登录及首页 (1)第1章登录 (1)1.1.登录 (1)1.2.重置 (2)第2章首页 (2)2.1.待办事项 (3)2.2.通知公告 (3)2.3.教职工岗位类别构成图 (4)2.4.专任教师年龄构成图 (4)2.5.其他说明 (4)第二部分教师信息管理 (5)第3章信息首次录入 (5)3.1.新增 (7)3.2.编辑 (8)3.3.删除 (9)3.4.导入 (9)3.5.导出 (15)3.6.报送 (16)3.7.全部报送 (17)3.8.统计 (17)第4章问题数据处理 (19)4.1.同组问题数据查看 (20)4.2.修改 (21)4.3.佐证 (22)4.4.删除 (24)4.5.驳回 (24)第5章日常维护 (24)5.1.学习经历 (25)5.2.工作经历 (32)5.3.岗位聘任 (39)5.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46)5.5.基本待遇 (53)5.6.年度考核 (60)5.7.教师资格 (67)5.8.师德信息 (70)5.9.教育教学 (77)5.10.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 (84)5.11.入选人才项目 (91)5.12.国内培训 (98)5.13.海外研修 (106)5.15.交流轮岗 (126)5.16.联系方式 (132)5.17.照片采集 (139)第6章教师信息审核 (142)第7章已审核信息变更 (144)7.1.变更申请 (144)7.2.变更审核 (153)7.3.变更情况查询 (156)第三部分变动管理 (159)第8章新教师入职管理 (159)8.1.新教师入职登记 (159)8.2.新教师入职审核 (167)8.3.新教师入职查询 (168)第9章教师调动管理 (171)9.1.省内调动申请 (172)9.2.省内调动审核 (176)9.3.省内调动撤销 (178)9.4.省内调动调档 (179)9.5.省内调动查询 (180)9.6.跨省调动申请 (182)9.7.跨省调动审核 (186)9.8.跨省调动撤销 (188)9.9.跨省调动调档 (189)9.10.跨省调动查询 (190)第10章交流轮岗管理 (192)10.1.交流轮岗申请 (193)10.2.交流轮岗审核 (197)10.3.交流轮岗查询 (198)第11章其他变动管理 (200)11.1.其他变动申请 (201)11.2.其他变动审核 (207)11.3.其他变动查询 (208)第四部分培训学分(学时)管理 (211)第12章培训机构管理 (211)12.1.新增 (211)12.2.编辑 (213)12.3.删除 (213)12.4.选定 (214)12.5.导入 (214)12.6.导出 (216)第13章项目信息登记 (217)13.2.编辑 (218)13.3.删除 (219)13.4.导入 (219)13.5.导出 (221)13.6.报送 (222)第14章项目信息审核 (222)14.1.审核 (223)第15章项目信息查询 (223)15.1.导出 (224)第16章项目用户管理 (225)16.1.生成 (226)16.2.删除 (227)16.3.启用 (227)16.4.禁用 (228)16.5.解锁 (228)16.6.密码重置 (229)16.7.修改权限 (230)16.8.导出 (230)第17章学分(学时)登记 (231)17.1.新增 (232)17.2.编辑 (234)17.3.删除 (235)17.4.导入 (235)17.5.导出 (236)17.6.报送 (237)第18章学分(学时)审核 (237)18.1.审核 (238)第19章学分(学时)查询 (239)19.1.导出 (240)第20章项目信息调整登记 (241)20.1.调整 (242)20.2.作废 (244)20.3.编辑 (245)20.4.删除 (246)20.5.报送 (246)第21章项目信息调整审核 (247)21.1.审核 (247)第22章项目信息调整查询 (248)22.1.导出 (249)第23章学分(学时)调整登记 (250)23.1.调整 (251)23.2.作废 (253)23.3.编辑 (254)23.5.报送 (255)第24章学分(学时)调整审核 (256)24.1.审核 (256)第25章学分(学时)调整查询 (257)25.1.导出 (258)第26章学分(学时)统计 (259)26.1.按培训机构统计 (259)26.2.按培训项目统计 (260)26.3.按学校统计 (261)第27章学分(学时)补录 (262)27.1.补录申请 (262)27.2.补录审核 (266)27.3.补录查询 (268)27.4.补录调整申请 (270)27.5.补录调整审核 (276)27.6.补录调整查询 (277)第五部分资格注册管理 (280)第28章首次注册管理 (280)28.1.新增 (281)28.2.编辑 (281)28.3.删除 (282)28.4.导入 (283)28.5.导出 (284)28.6.报送 (285)第29章首次注册审核 (285)29.1.审核 (286)第30章首次注册查询 (287)30.1.导出 (288)第31章定期注册管理 (288)31.1.新增 (289)31.2.编辑 (291)31.3.删除 (292)31.4.导出 (293)31.5.报送 (293)第32章定期注册审核 (294)32.1.审核 (294)第33章定期注册查询 (295)33.1.导出 (296)第六部分综合查询 (298)第34章常用查询 (298)34.1.导出 (299)第35章自定义查询 (301)35.1.新增 (302)35.2.编辑 (304)35.3.删除 (305)35.4.查询 (305)第36章变动情况查询 (306)36.1.导出 (308)第37章历史数据查询 (309)37.1.对比 (310)37.2.返回 (313)第38章专项业务信息查询 (313)38.1.学习经历查询 (313)38.2.工作经历查询 (315)38.3.岗位聘任查询 (317)38.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查询 (319)38.5.基本待遇查询 (321)38.6.年度考核查询 (323)38.7.教师资格查询 (325)38.8.师德信息查询 (328)38.9.教育教学查询 (330)38.10.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查询 (332)38.11.入选人才项目查询 (335)38.12.国内培训查询 (337)38.13.海外研修查询 (339)38.14.技能及证书查询 (341)38.15.交流轮岗查询 (344)38.16.联系方式查询 (346)第七部分统计分析 (349)第39章数据监控 (349)39.1.数据录入情况 (349)39.2.数据更新情况 (350)39.3.数据完整性情况 (352)第八部分系统管理 (356)第40章学校管理 (356)第41章用户权限管理 (357)41.1.用户管理 (357)41.2.教师用户管理 (363)41.3.代理账号管理 (370)第42章日志管理 (374)42.1.在线用户查询 (374)42.2.登录日志查询 (375)42.4.数据导入日志管理 (379)第43章教师自助系统日志管理 (381)43.1.教师在线用户查询 (381)43.2.教师登录日志查询 (383)43.3.教师操作日志查询 (385)第44章数据管理 (387)44.1.删除 (388)44.2.导出 (388)第45章公告管理 (389)45.1.公告管理 (389)45.2.公告审核 (393)第46章个人中心 (394)46.1.修改登录口令 (394)46.2.个人信息 (395)46.3.查看公告 (395)46.4.通讯录 (396)第一部分登录及首页第1章登录用户在浏览器内输入正确的网址,进入本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图1_1 登录1.1.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若输入的用户名或密码验证不通过,系统提示:“用户账号或者密码不正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年5月14日教人〔2001〕4号)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制定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推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教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促进教师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严格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形成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形成多渠道的教师培养体系,拓展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途径;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创造师资条件。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依法设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行为;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杜绝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的现象;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对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组织领导工作至关重要。
各地在确保全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总体进程的前提下,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丽水市杨健敏等38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丽水市杨健敏等38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5.12.31
•【字号】浙教人〔2015〕148号
•【施行日期】2015.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丽水市杨健敏等38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浙教人〔2015〕148号
丽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丽水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015年11月30日评审通过,你市杨健敏等351人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何莹等9人具有中专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潘远鸿等2人具有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周永兰等22人具有中小学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上述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附件:1.2015年丽水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351人)2.2015年丽水市具有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33人)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31日。
龙泉市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
龙泉市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未发)精神,结合《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深入实施《浙江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和《丽水市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 —2025年)》(),对标“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先行省的建设,聚焦普及、普惠、均衡、优质,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与2025年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战略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科学育儿,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布局规划、健全保障机制,打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奋力打造一座独具匠心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基础,促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基本原则L坚持政府主导。
全面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健全并落实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作用,积极参与、支持办好本区域各类幼儿园。
残疾人动态更新系统操作手册
用户操作手册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 据动态更新系统建设项目
用户操作手册
1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1 软件概述 ............................................................................................................................................. 4
4.2.4 填写调查表 ............................................................................................................... 18
4.2.2 查询持证残疾人列表 ............................................................................................... 17
4.2.3 数据核查 ................................................................................................................... 17
4.1.4 列入调查 ................................................................................................................... 16
支撑材料目录
成都工业学院电脑科学与技术专业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支撑材料目录二〇一年月日目录绪论:专业基本情况………………………………………………………………卷绪目录第一部分专业建设二级指标之一:专业建设〔〕………………………………………………1.1.1 专业建设规划………………………………………………………………1.成都工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2.成都工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3.本专业申报材料6.电脑科学与技术专业建设规划.2 措施与投入……………………………………………………………………1.院系教授委员会工作规程4.本专业实验室〔场.馆〕一览表建设效果……………………………………………………………………1.本专业分年级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含专升本〕2.本专业2012-2015招生与就业情况统计表3.院系教改项目统计表4.院系教师获奖统计表5.院系学生获奖统计表专业特色………………………………………………………………………1.本专业特色报告2.本专业特色相关支撑材料二级指标之二: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1.成都工业学院关于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本专业建设参谋委员会名单与工作记录4.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申报材料及其批准文件5.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其批准文件6.电脑科学与技术专业标准〔教指委〕1.2.2 课程体系……………………………………………………………………1.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说明2.学校本科校管课程相关文件3.院系精品课程统计表1.2.3 产学结合,创新创业………………………………………………………1.本专业产学结合,创新创业情况综述2.本专业校企合作协议3.本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简介1.2.4 培养方案执行………………………………………………………………1.院系2012-2015本科人才培养情况综述第二部分教师队伍二级指标之一:专业教师配置〔〕…………………………………………2.1.1 专业负责人………………………………………………………………2.专业负责人证书汇编2.1.2 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名册2.本专业专业课任课教师情况汇总表{分年度造册}{分年度造册}4.外聘教师名册〔杨雅志.刘亚飞〕.3 专业核心课程教师………………………………………………………3.本专业专业课程主讲教师名册{分年度造册}5.专业核心课程教师〔成果汇编〕二级指标之二:专业教师结构〔〕…………………………………………2.2.1 专任教师队伍结构…………………………………………………………1.电脑学院专任教师名册6.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名册2. 主讲教师基本情况…………………………………………………………1.成都工业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暂行方法2. 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职业资格的教师名册4.本专业有行业〔企业〕任职经历教师一览表二级指标之三:教师培养与教学水平〔2.3〕………………………………………2.教师培养机制.措施与效果……………………………………………………1.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法〔试行〕3.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托方法》的通知5.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章程6.成都工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7.成都工业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暂行方法8.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相关规定111119.2012年以来本专业教师进修学习统计表20.2012年以来本专业教师岗前培训统计表21.2012年以来教师职称晋升情况一览表22.2012年引进教师情况一览表25.2012年以来本科主讲教师年终专业技术考核结果统计表26.2012年以来本专业教师获奖情况统计表27.2012年以来本科主讲教师每学期学生评教汇总表2.3.2 教师履职………………………………………………………………1.成都工业学院教师岗位工作职责〔学校〕2.教师“教学工作八认真”相关规定〔学校〕3.2012年以来本专业教师年度考核情况4.2012—2015年每学期半期教学检查总结2.3.3教学效果……………………………………………………………………1.院系2012年以来每学期学生评教情况2.院系2012年以来每学期评教前40%教师奖励情况3.院系2012年以来青年教师课堂质量教学奖励情况4.院系2012年以来优质教学奖获奖情况5.院系2012年以来教师各类获奖情况二级指标之四:科学研究………………………………………………………………2.4.1 科研成果………………………………………………………………………1.2012年以来教师参加科研情况及比例统计2.2012—2015年科研项目目录汇编3.2012年以来已鉴定〔结题〕科研项目材料汇编4.2012年以来科研项目获奖证书或批文5.2012年以来教师出版著作样书6.国际三大检索收录的教师论文汇编7.2012年以来教师公开发表的论文一览表8.2012年以来专业教师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材料汇编2.4.2 科研支撑教学情况…………………………………………………………〕……………………………………………2.规划…………………………………………………………………………1.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2.院〔系〕实验室建设规划3.院〔系〕实验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2.实验教学……………………………………………………………………2.院〔系〕实验室实验教学记录表3.院〔系〕实验室工作日志4.院〔系〕各门课程的第三部分教学条件及利用二级指标之一:专业实验室〔3.1〕……………………………………………………3.1.1 专业实验室建设3.1.2 专业实验室管理与利用1.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工作管理方法7.2012-2015年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二级指标之二:专业图书资料〔3.2〕……………………………………………3.2.1专业图书资料建设…………………………………………………………3.2.2专业图书资料管理与利用……………………………………………………1.院系图书室管理制度汇编〔电脑〕3.院系图书藏书目录〔电脑〕二级指标之三: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基地管理与利用…………………………………………………………第四部分教学过程及管理二级指标之一:课程建设〔4.1〕………………………………………………………4.1.1课程建设规划与成效…………………………………………………………1.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法2.2012年以来各类精品〔资源〕课程统计表4.1.2教学大纲及执行情况…………………………………………………………4.1.3选修课开设情况………………………………………………………………4.1.4多媒体教学情况………………………………………………………………二级指标之二:教材建设〔4.2〕……………………………………………………4.2.1教材建设………………………………………………………………………5.近4年教师主编.参编教材情况一览表〔含样书〕6.2012年以来教学讲义编写情况统计表〔含样书〕8.入选“十一五”.“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名单4.2.2教材选用………………………………………………………………………二级指标之三:教学研究与改革〔4.3〕……………………………………………4.3.1教学研究与改革规划与措施…………………………………………………3.2012年以来各类教改项目统计一览表4.3.2教改项目立项与建设…………………………………………………………5.2015年省级物联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通知4.3.3获奖……………………………………………………………………………二级指标之四:质量监控〔〕……………………………………………………4.4.1教学管理机构.队伍…………………………………………………………2.2012年以来教学管理人员年度考评情况汇总表4.4.2教学管理制度建设……………………………………………………………4.4.3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建设……………………………………………………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标准4.4.4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7.教师调〔停〕课通知单4.4.5 教学督导与评估………………………………………………………………6.分年度“三级评价”教学考核情况汇总10.分年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分析报告第五部分实践教学二级指标之一: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5.1.1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二级指标之二:实验教学〔〕……………………………………………………5.2.1 实验开出率………………………………………………………………………2.本专业各门课程的2012—2015年实验项目〔含本专业实验综合性.设计性项目开出情况表〕开出率统计表5.2.2 实验室开放情况…………………………………………………………………4.2012—2015年每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汇总表二级指标之三:实习实训与社会实践〔〕…………………………………………5.3.1 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计划与经费………………………………………………5.3.2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管理………………………………………………………二级目录之四:毕业论文〔设计〕〔〕…………………………………………….1毕业论文〔设计〕制度建设……………………………………………………1.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汇编2.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3.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实施情况总结报告5.4.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指导……………………………………………………1.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2.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3.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分析汇编5.4.3 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档案材料………………………………………………1.2012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2.2012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5.4.4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1.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校发文件2.2012级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样本〕3.2012级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样本〕7.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评价情况统计8.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样本〕9.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检测情况报告第六部分人才培养二级指标之一:综合素质〔〕………………………………………………………6.1.1思政工作与素质教育…………………………………………………………6.院系学生党员名册〔游丽〕13.“迎新”活动方案6.1.2体育工作………………………………………………………………………5.学生参加运动类协会活动相关资料〔乒协.网协.羽协.篮协.足协等〕6.1.3社团文化活动…………………………………………………………………二级指标之二: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1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情况…………………………………………………1、2012级本专业分年度期末理论考试情况分析报告2、2012级本专业分年度实践技能教学情况分析报告3、学生成绩及格率、优良率统计4、本专业各年级分年度课程考试试卷分析汇编5、大学英语分年度学生成绩统计及分析报告6、高等数学分年度学生成绩统计及分析报告6.2.2创新实践、学科竞赛及科技文化活动…………………………………………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2、2012-2016年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一览表3、2012年以来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统计4、2012年以来科技文化作品获奖情况统计5、2012年以来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二级指标之三:学风〔〕…………………………………………………………6.3.1学风建设………………………………………………………………………6.3.2课外科技文化活动……………………………………………………………6.3.3学术道德.学术标准建设………………………………………………2.开展学术道德.学术标准教育有关材料〔宋国明〕4.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检测情况报告二级指标之四:学生指导与服务〔〕…………………………………………6.4.1学生工作及机构队伍建设……………………………………………………6.4.2学习.就业工作指导…………………………………………………………6.4.3大学生创新创业………………………………………………………………6.4.4心理健康咨询………………………………………………………………6.4.5毕业生追踪调查………………………………………………………………。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教人[1995]110号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通知(1995年12月28日教人〔1995〕110号)现将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教师资格是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和身份,标志着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的品德、知识和能力。
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职业标准,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广大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教师资格过渡,是贯彻落实《教师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申请和认定资格过程中,严禁乱收费。
实施中有何问题、意见请及时与我委人事司联系。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二、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略)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为了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做好在职教师资格过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第十二条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资格过渡的范围申请教师资格过渡的,必须是《教师法》施行之日前已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统称在职教师)及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教育职员(统称其他人员)。
二、教师资格的分类及适用范围依照《教师法》和第十一条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4•【字号】丽政办发〔2016〕121号•【施行日期】2016.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4日丽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乡村教师(包括全市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补充渠道得到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在偏远、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努力培育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真正实现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举措(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精神,切实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教师资格证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说明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目录具体要求:1、认定机构选择:山东省教育厅2、现场认定点选择: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3、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4、户籍所在地:户口在学校的请填写“郭店派出所”5、现从事职业:教师6、电子邮箱、政治面貌必填7、个人简历至少从高中毕业填起,填写到现在的工作单位“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资格申请人...................................................................................................................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1)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1)三、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6)四、申请状态查询 (7)五、查看和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8)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9)七、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 (9)教师资格申请人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左侧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1、如果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中的“注册”按钮,如下图所示:2、是否阅读“申请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点击“注册”按钮后,出现“申请人必读”与“网上申报协议”页面,申请人必须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
3、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6、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页面左边为“信息填写说明”,页面中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信息,申请人必须填写。
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可以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或“提交注册信息”的操作。
201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01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摘要:中师(中专)毕业在小学任教,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可适当放宽要求,即:中师(含中专)毕业小学任教15年以上,(十二)为鼓励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对获得丽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一)申报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且申报专业(即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相一至各中小学、片教育辅导中心、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根据教育局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xxxx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人[xxxx]58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对xxxx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评审范围凡已建立考核制度,按照青教[xxxx]158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县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并按要求报批设岗的学校(事业单位)。
二、评审方法采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控制加个人奖励的方法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各校严格按照人劳社[2003]2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试行),科学制定本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各类、各学科专业技术岗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经上报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推荐评审工作。
制定本校(单位)各类各学科结构比例方案和设计岗位时,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学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为基数,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超编的,按实有专业技术人员数计算,超过核定编制数的,按核定编制数计算。
若学校某一教师职务现有比例超过规定的结构比例,则不能再推荐评审该教师职务(符合个人奖励条件的除外)。
专业技术人员超结构比例的学校,要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等办法,使实际聘任人数的比例不超过结构比例。
现有比例未达到结构比例的学校,可在许可的职务(岗位)限额内逐年增加。
对既符合正常晋升条件又符合《破格推荐评审条件》的个人,给予超结构比例奖励申报和推荐评审。
三、晋升条件凡符合国家《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晋升条件者,均有参加相应级别教师职务的评审资格。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师德负面清单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师德负面清单师德:中华民族是最重视师德的民族。
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师德负面清单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打造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以及《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龙教〔2016〕1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龙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一、适用对象龙泉市范围内教育局各下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含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员工)。
二、负面清单内容(一)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行,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言论;(二)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在学生面前宣扬宗教思想,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封建迷信、信教传教等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组织或活动的;(三)不遵守社会公德、不文明、不检点、行为失范,参与赌博、色情、吸毒、醉驾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行为的;(四)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蓄意挑拨、煽动或组织教职工罢课、非正常上访,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五)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六)工作日午间饮酒或酒后上班,工作时间内违规上网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七)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无故迟到早退的,无故不上课,擅自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八)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或者利用学生信息谋取利益的;(九)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活动的;(十)以各种形式或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的;(十一)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十二)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行为的;(十三)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将有过错学生撵回家,擅自剥夺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十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评优评先、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十五)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2024年教资认定公告
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一、认定时间
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将于XX月份启动,具体时间安排将提前在认定机构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二、认定流程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一般包括: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部分省份已改为线上确认)、认定结果公示、领取证书等环节。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应普通话水平要求;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
学籍学历证明: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能证明或荣誉证书。
体检合格证明:符合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普通话水平证明:提供符合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各省份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由各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具体认定机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六、注意事项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申请。
申请认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认定资格。
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请及时关注公示信息并按照要求领取证书。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1•【字号】丽政办发[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06〕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丽水市教育局二○○六年一月十六日)为了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决定》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幼儿教育发展目标,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1. 进一步提高认识。
幼儿时期是事关一个人前程的重要时期,是一个人智力发展、性格形成、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
人才培养的优势不在教育的终点,而在教育的起点。
良好的幼儿教育对于促进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明确幼儿教育改革目标。
近阶段我市幼儿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理顺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幼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联办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
3. 明确幼儿教育发展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幼儿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是:2006年,全市3-5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到86%左右,各县(市、区)城区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农村学前1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60%以上的乡镇建立中心幼儿园(或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并基本符合《浙江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到2007年,全市3-5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到88%左右,80%以上的乡镇建立中心幼儿园(或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
关于核实温新华教师资格证有关信息的函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我是某中学的校长,现就我校教师温新华的资格证情况向贵局反映,希望能够核实并及时处理。
一、核实情况的必要性温新华是我校的一名优秀教师,多年来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然而最近,有关部门通知我校,要求重新核实温新华教师资格证的真实性,这让学校和温新华本人感到困惑和不解。
为了澄清事实,我特向贵局申请核实温新华教师资格证的真实情况,以便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二、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已准备了温新华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并对原件进行了备案。
我们还准备了温新华教师的个人信息和教育经历等相关材料,希望能够帮助贵局进行核实。
三、真实情况的说明(一)温新华教师资格证的来源温新华教师资格证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经过学校提名、社区审批、教育局备案等多个环节,是完全合法、真实的证件。
(二)教育经历和教师资格温新华教师具有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其教师资格证也是在合法的学校和部门办理的,不存在造假等问题。
四、期望得到的帮助我们希望贵局能够尽快核实温新华教师资格证的真实性,并针对具体情况给予说明和处理。
如果有什么不符合规定的地方,我们也会积极配合进行整改,以保证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在此感谢贵局对我校教师资格证情况的重视和帮助,期待您尽快给予答复,并期望问题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此致敬礼某中学校长:XXX日期:XXXX年X月X日尊敬的教育局领导:我们对贵局对温新华教师资格证情况的关注和重视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上一份函件中,我们已经对温新华教师的资格证情况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并提供了相关的资料。
今后我们将继续配合并积极协助贵局进行核实,确保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我们也意识到教师资格证的重要性,确保学校教师队伍的合法合规,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于温新华教师资格证的核实工作,我们再次衷心请求贵局能够给予高度重视,并尽快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该教师的资格证真实性进行核实,以释疑并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硕士评教师职称初定申请书
尊敬的评审委员会:您好!我是XX大学XX学院的一名硕士研究生,我怀揣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执着,向您们提交我的教师职称初定申请。
在此,我真诚地希望能够得到您们的认可和支持。
自从我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以来,我始终秉持着教书育人的信念,不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在研究生阶段,我不仅深入学习了我所从事专业的理论知识,还积极参与了各类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
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教育教学的能力和素养。
因此,我一直努力在实践中提升自己,希望能够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我了解到,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一级教师资格。
根据我的情况,我符合这一条件,因此向您们提交初定一级教师资格的申请。
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我积极参与了学院的教学工作,担任了本科生的助教,负责辅导学生的实验和课程设计。
我认真备课,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问,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同时,我还参与了课程的教学改革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并被学院采纳。
通过这些实践,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也积累了宝贵的教学经验。
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能够更好地胜任教师这一神圣的职业。
如果能够获得初定一级教师资格的机会,我将更加努力地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专注的态度,投身于教育事业,为培养更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贡献力量。
最后,我真诚地希望能够得到您们的认可和支持。
如果您们需要了解我的更多信息,或者需要我提供其他材料,我将随时积极配合。
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示 - 欢迎您访问安吉教育网 首页
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示依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经过资格审查、专家审查委员会考察等认定程序,拟认定彭怡欢等17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郭燕君等9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彭威等14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11月19日至23日),公示监督电话:5123434。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予以监督。
安吉县教育局2012年11月19日附: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1.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杭垓小学教育集团彭怡欢浙江路得坦汽车悬架系统有限公司邵媛鄣吴镇昌硕小学王燕萍安吉利民土地事务有限公司曹璐湖州南浔石淙镇人民政府刘立群义乌汇途贸易有限公司秦敏安吉县上墅私立高级中学朱欢杭州启扬教育李琛琛梅溪镇紫梅幼儿园马雅萍报福镇中心幼儿园林舒梅溪镇晓墅中心小学朱凯丽山川乡中心学校徐妙仙安吉万昌家具有限公司郑九菲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郑莎杭州市临平博尔外语潘迪丽水市博森教育信息咨询公司李峰莲浙江师范大学钱淼2.具有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安吉县邮政局郭燕君启扬文化培训学校叶青高禹镇中心小学谢文敏启航教育培训机构丁珊安吉县梅园小学陈晴高禹镇中心小学刘蓓高禹镇中心小学张秋玲安吉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郑利安吉县爱唯美有限公司张明玉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安吉县童心亭幼儿园彭威梅溪镇紫梅中心幼儿园吴正慧安吉县机关幼儿园刘畅皈山乡中心幼儿园黄婷婷孝丰镇中心幼儿园高攀章村镇中心幼儿园王燕梅溪镇晓墅幼儿园罗芬递铺镇南北庄中心幼儿园杨晓敏梅溪镇紫梅幼儿园王娇安吉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胡晓晓鄣吴镇昌硕中心幼儿园王建萍安吉智博幼儿园袁锡琴安吉县机关幼儿园林亚琴报福镇中心幼儿园章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2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有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1号)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时间要求与受理对象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通知,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于2020年12月25日前结束。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宣传、认定工作。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丽水市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丽水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
(四)符合我市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丽水市的港澳台居民;
(五)在我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细则》规定,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市)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其中市直、莲都区及开发区的申请认定人员直接到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确认。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其中市直、开发区的申请认定人员由莲都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
三、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20年11月3~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略)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11月17~19日带上相关材料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或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市直、莲都区及开发区的申请人员直接到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丽水市人民街607号)现场确认。
各地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
逾期未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丽水市及辖区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复印件;
3.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实习指导师可以专科)及复印件;
4.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二寸工作照二张;
6.本人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证明;
7.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中级以上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三)审核上报
各县(市)教育局于11月25日前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报送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
(四)体检
各县(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安排;市直、莲都区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人员由丽水市教育局于11月12日下午组织进行。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认真组织,按时完成。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认定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和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略)。
附件:2020年下半年丽水市及所属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安排表
丽水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4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