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是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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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是安全生产的杀手
最近,我们对全市2009年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仔细分析一下,这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的背后,即有“天灾”,更有“人祸”,一系列事故让人心痛,我们怎样才能保护生命,确保我们的安全和幸福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发现所有事故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实际上很多事故就是操作者心存侥幸违章作业直接导致的,如天祝煤矿 3.12事故。其实人人都想安全,都要安全,也没有哪一个人不想平安,可为什么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总不能杜绝违章呢?这一系列的安全事故背后暴露出一个问题:这就是因为很多人总是心存侥幸,认为“事故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也不可能因我而起”。从各地发生的事故来看,因侥幸心理造成的事故数不胜数,侥幸心理的危害不容低估,侥幸心理惹祸水,灾难降临悔之晚,侥幸心理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和杀手。
何为侥幸?按照《现代汉语词典》和心理学的解释是:由于偶然的、意外的原因而得到成功或免于灾害。具体到安全生产管理上,侥幸心理可以定义为:并不是人们不愿意作出正确的选择,而是不知道怎么样作出选择或者是不愿意接受在舒适、金钱等方面的微小损失来避免将来可能发生更大损失的一种潜在的心理状态(活动),如侥幸过关、心存侥幸等。它不容易被察觉,所以造成的后果便都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和无规律性。但由于偶然的原因而得到过成功或免去灾害,所以这是人怀有侥幸心理的原因和其存在的根源。
那么侥幸心理又有什么样的表现形式呢?侥幸心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表现在企业:一是懒惰导致侥幸心理。一些职工业务素质较差,平时学习不认真,对于操作规程、技术资料学得一知半解,只知道怎样干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干,工作中心中无数,本人没有意识到这是违章作业,在没有遇到问题时自我感觉是可以“胜任工作”了,一旦发生问题就显露出了操作技能不熟练、不正确或处置不当等技术低下问题,作业人员就会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还有一些员工总以为安全不是自己的事,对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甚至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也会置之不理,总以为不会发生事故;二是
经验性侥幸和技术性侥幸。主要是指作业人员规章制度观念淡薄,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盲目自信蛮干而导致事故的违章行为。这类人明知违背规定,却凭着“老经验”,认为“没关系”,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或者出于某种动机违章蛮干,凭侥幸取胜;还有一些人总结了一些所谓的“经验”,虽然与规定、规程不太吻合,但也确实成功过,但是如果按照这样的经验做下去,势必会出现事故。三是个别企业管理者自负侥幸心理,一些管理者具备一定知识和一些工作经验,认为见过的多,经过的多,自视甚高,听不进意见和建议,总认为一切尽在掌控中,违章指挥,心存侥幸;还有些管理者为了效益,在安全管理上时紧时松,当安全与效益发生冲突时,“默许”、“纵容”作业人员违章或者“允许”设备带故障运行,舍不得安全投入,侥幸认为事故不会发生。表现在政府:主要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善,工作得过且过,遇事相互推诿而造成事故的行为。首先表现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法不严上,例如近两年国家一再强调关闭小煤窑,而各地小煤窑事故仍层出不穷,其根本原因就是各级政府出于本地区经济利益考虑,心怀侥幸,致使这一法令无法彻底贯彻执行。其次是表现在各级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不能时刻警钟长呜,今天专项整治、明天专项检查、后天日常检查,结果产生了松懈思想,麻痹大意,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问题认为不太要紧、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采取果断措施,以至于小事拖大,大事拖成事故。三是表现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些领导认识不到位,安全工作“喊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重经济发展,轻安全投入,认为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事,政府可有可无,抓和不抓一个样,心存侥幸。表现在社会: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导致侥幸心理,大部分社会公众(中小学生、社会居民等)都属于此种心理状态,因为他们对生活、学习、工作环境的安全生产处于无知状态,对生产、学习、工作范围内的危险因素不清楚,对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缺乏必要的认识,极易产生侥幸心理。以“闯红灯”为例,因违法违规行为成本太低,许多人不注重细节,认为小节无害,认为小失误可以原谅,盲目从众攀比,跟别人学,不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而是把眼睛盯在别人身上,特别是看到他人因违法
违规行为没得到惩罚,心理不平衡,觉得他能这么做,我也可以这样做,这些侥幸者看不到侥幸的危险后果,甚至非要等到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才后悔当初对那么多血淋淋的事故不引以为戒。由于个体在心理因素方面存在着差异,在违章与事故之间存在着偶然性与必然性这一辨证关系的感知上,有的人就发生错觉,认为过去曾多次违章并没有导致事故,这次违章也不会导致事故。于是为了图省事、省时,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违章冒险,习惯成自然,侥幸心理就这样形成了。
当前,社会公众、企业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心存侥幸心理,认为事故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不可能因自己而起。这种侥幸心理为安全生产埋下了极大隐患,危害不容低估。侥幸心理其实也是一种投机心理。以最大的冒险保住了最小的安全系数,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益回报,那当然是侥幸。但是这样的“神奇”只有“神”才能创造,而大多数换来的是让人撕心裂肺、血淋淋的惨痛教训。有侥幸就会有教训,有的是前人的侥幸变成后人的教训、有的是昨天的侥幸就是今天的教训,更有甚者,刚才的侥幸就是眼前的教训。
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人:腿断、臂残、流血,甚至失去生命;对家庭:一人遭难,全家遭殃;对责任人或老板经济上:各种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等直接的、间接的花费成千上万,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难以承受。对政府:应急救援、责任追究等,总之,事故发生后政府愧疚、家人悲痛、亲友同情、老板悔恨、自己痛心。保证安全是靠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而不是靠侥幸和运气。事实证明,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消除社会的侥幸心理很有必要。那么如何消除侥幸心理呢?要消除侥幸心理,必须加大全社会安全教育力度,使全社会每个人都要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观念,要让每个人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直接关系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到“人人为安全,安全为人人”,使每个人都要树立“安全的成果我们每个人共享”的理念,牢固树立“生命之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热爱生命,关注安全,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他人负责。首先要强化社会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