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全的各省管局对网站备案审核要求
网络备案在哪里办理
网络备案是指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SP)或互联网内容提供者(ICP)等组织进行的一项法定登记程序,标志着该组织具备了在互联网上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资质。
根据相关法规,任何在中国大陆境内提供网站、应用程序、网络游戏、网络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上出版物等内容的组织,都需要进行网络备案登记。
对于网络备案的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审核准备:在进行网络备案之前,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
通常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站域名证书、服务器租赁合同等。
此外,还需要确定备案主体的类型,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每种类型所需的备案材料可能有所差异,请在备案前核实相关要求。
2.选择备案单位:根据备案主体类型的不同,备案单位也不尽相同。
一般来说,企业备案可以选择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各省级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办理,而个人备案则需要选择相应的省级通信管理局。
备案单位的官方网站上会提供备案申请系统,可以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
3.填写备案信息:使用备案单位提供的备案申请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包括备案主体信息、网站域名信息、服务器信息等。
在填写备案信息时,请确保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可能导致备案申请被驳回。
4.提交备案申请:填写完成备案信息后,将备案申请提交给备案单位。
备案单位会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根据备案单位的工作效率而定,通常在提交备案申请后的几个工作日内会收到审核结果。
5.完善备案信息:如果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备案单位会要求完善备案信息。
通常是要求提供一些补充材料,如网站内容摘要、安全管理责任书等。
按照备案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备案进展顺利。
6.等待核准:提交完备案申请及补充材料后,需要等待备案单位的核准。
核准通过后,备案单位会颁发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系统中更新备案状态为“已备案”。
总的来说,网络备案是企业或个人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时的一项必要程序。
通过按照备案单位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并逐步进行备案信息填写、申请提交等步骤,最终完成备案程序。
备案填写规范(管局审核标准)
(一)主办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
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二)主办单位性质: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主办单位性质应为企业。
(三)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四)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则其上级主管单位不能为个人。
(五)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对应一致,无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
企业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类型: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公司名称或者法人姓名
主办单位所在地:
省市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详细到街道门牌、大楼名称、楼层房间号
(学校地址应注明所在院、系或班级)!
证件住所:
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常见个人填写规范:
填写项目
填写要求
主办单位信息
主办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必须是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得用简称、昵称、某某网或者在主办单位名称后面加数字或者英文字母,也不要用繁体字或者英文名称。)
网络备案申请审核要点
网络备案申请审核要点一、前言根据《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凡在中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并取得备案号。
网络备案申请审核是确保互联网信息服务合法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网络备案申请审核的要点,以便申请者全面了解备案流程和审核标准。
二、备案申请资料准备在进行网络备案申请前,申请者需准备以下资料:1.企业备案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个人备案申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备案申请流程1.申请者登录所在省管局备案网站,填写备案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备案资料。
2.提交备案申请后,等待省管局审核。
审核周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3.省管局审核通过后,备案申请将会转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CNNIC)审核。
NIC审核通过后,备案信息将被公布在备案系统中,并颁发备案号。
5.备案号颁发后,申请者需要将备案号添加到网站底部,并在备案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四、备案申请审核的要点备案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严格把关。
下面是备案申请审核的要点:1.备案主体合法性:审核人员将核实备案主体是否合法注册,并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规定。
2.备案信息真实性:申请者提交的备案资料需真实可靠,包括企业法人信息、个人身份信息等。
3.网站内容合规性:审核人员将针对网站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内容不涉及非法信息、违禁品等。
4.网络安全措施:申请者需证明已采取一定的网络安全措施,以保护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5.服务稳定可靠性:备案审核还要考察网站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以保证用户的正常访问和使用。
6.备案信息的更新管理:备案成功后,申请者需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常见审核问题与解决方法在备案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常见问题:1.备案资料不完整:申请者需在备案前充分了解备案要求和所需资料,并做好准备工作。
2.备案主体信息与证件不一致:申请者需确保备案主体信息与所提供的证件信息一致,避免出现纰漏。
网站备案要点
网站备案要点一、备案概述网站备案是指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网站的相关信息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登记备案的过程。
备案是对网站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的认证,也是保护网络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
二、备案要求1. 主体资质要求(1) 个人网站备案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并向当地网信办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
(2) 单位网站备案要求:具备法人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供单位的证照副本等材料。
(3) 境外网站备案要求:需由合法境外企业或组织代理备案,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域名和服务器要求(1) 域名要求:域名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2) 服务器要求:服务器必须在境内,并具备稳定运行的能力。
3. 网站内容要求(1) 网站名称:名称要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2) 网站内容: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要合法合规,不得涉及违法信息。
4. 其他要求(1) 网站安全保护: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2) 第三方服务合规:如果网站使用了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则需要确保第三方平台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备案流程1. 准备备案材料:(1) 个人网站备案材料:身份证、手机号码等身份证明材料。
(2) 单位网站备案材料:单位证照副本、法人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备案申请:(1) 登录网站备案系统,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备案材料。
(2) 根据系统指引支付备案费用并提交备案申请。
3. 审核和备案:(1) 主管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周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左右。
(2) 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发放备案号,并在网站上显示备案号。
四、备案注意事项1. 提前准备备案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注意域名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避免使用含有敏感词汇的域名。
3. 网站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发布违法信息。
4. 定期检查网站安全情况,及时更新安全防护措施。
总结:网站备案是保障网站合法性和规范运营的重要一环。
网上备案管理制度
网上备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网上备案管理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共享和传播。
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互联网上进行备案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机构1.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性网络备案管理的主管部门。
2. 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地方范围内网络备案管理的主管部门。
3. 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和个人网络备案管理的机构。
四、网上备案管理义务1. 所有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
2. 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备案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
3. 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4. 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备案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五、网上备案管理程序1. 申请备案单位或个人通过国家或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定的备案申请平台进行备案申请。
2. 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提交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真实有效信息资料,包括单位或个人的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3. 审核备案备案机构进行审核核实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信息不符合要求,应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4. 完成备案经审核核实后,备案机构发放备案编号,备案完成。
六、强化监督管理1. 监督检查监管机构定期对备案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警示处罚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备案信息进行警示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进行处罚。
3. 信息公开备案信息应及时公开并便于查询,方便公众进行监督。
七、网上备案管理法律责任1. 对于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因未进行备案管理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3. 对于监管机构和备案机构违法失职的,将进行相应问责。
八、网上备案管理制度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推广等方式,加强对网上备案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和知晓度。
九、制度的完善与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网上备案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和改进。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备案适用范围第三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搜索、即时通讯、社交媒体、博客论坛、网络新闻、电子公告等。
第三章备案管理原则第四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第四章备案管理部门第五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备案管理工作。
第五章备案程序和要求第六条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服务开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交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备案信息应包括服务提供者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器所在地、网站接入服务商等。
第六章备案变更和注销第八条已备案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如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器所在地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备案机关提交变更信息。
第九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停止服务的,应当在服务停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七章信息内容要求第十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健康、真实。
第十一条禁止发布、传播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信息,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第八章监督管理机制第十二条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定期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三条鼓励社会公众、行业组织等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
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
(一) 备案信息中不得含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九不准”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二) 各项备案信息形式完整、填写规范、内容真实准确;
(三) 备案信息项之间的逻辑关系应合理;
(四) 前置审批项目应有相关互联网管理部门的相应批复证明;
(五) 专项审批项目(如电子公告服务)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具体标准
(一)主办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
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二)主办单位性质 :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主办单位性质应为企业。
(三)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四)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则其上级主管单位不能为个人。
(六)网站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七)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八)网站首页网址和网站域名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域名列表中应包含首页网址使用的域名,如首页网址为时,则域名列表中应含有“”这一域名。
(九)IP地址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不得出现“0.0.0.0”、“192.168.1.X”等明显不真实的IP地址。
网站审核管理制度
网站审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网站内容管理,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加强对网站内容的审核监管,保障网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的网站内容审核管理制度,保障网站内容的合法合规,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旗下所有网站的内容审核管理工作。
四、审核管理流程1. 提交申请网站内容审核流程的第一步是提交申请。
当网站有新的内容需要发布时,相关人员需先向审核部门提交审核申请。
2. 审核分配审核部门会根据审核内容的性质和重要性,分配专人或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工作。
3. 审核内容审核人员对提交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
审核内容要求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4. 审核意见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异议的地方,需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记录,以便后续处理。
5. 审核结果审核人员对审核通过的内容进行标记,审核不通过的内容需进行退回或删除处理,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提交申请的相关人员。
6. 终审确认审核通过的内容需经过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终审确认才能发布上线。
五、审核管理责任1. 审核部门负责管理审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保证审核工作的高效性和严谨性。
2. 网站内容发布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提交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3. 其他相关部门要配合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工作,积极参与审核管理流程。
六、审核管理记录审核部门要对每一次审核工作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核申请、审核分配、审核意见、审核结果等。
并且要建立相关档案进行存储,以备日后查阅和复核。
七、审核管理教育审核部门要对审核人员进行相关审核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审核人员的审核能力和审核意识。
八、审核管理监督公司领导要对审核管理过程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运行。
九、审核管理改进审核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审核工作的改进和创新,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网络备案申报流程
网络备案申报流程如今,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为了更好地管理互联网信息,许多国家都推出了网络备案政策。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网络备案的流程。
一、备案前准备在进行网络备案之前,我们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
首先,我们需要拟备案网站的详细信息,包括域名、服务器IP地址、网站所有者等。
其次,我们需要准备相关的证件,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最后,我们还需要办理域名注册和服务器租用手续。
二、备案登记在备案前准备工作完成后,我们可以开始进行备案登记了。
首先,我们需要登录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的备案管理系统。
然后,我们需要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
备案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服务提供者、网站所有者等。
另外,我们还需要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作为备案材料。
完成以上步骤后,我们需要进行信息审核,等待备案通过。
三、备案审批审批环节是备案申报的重要一步。
备案申请表提交后,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将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网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安全性等。
如果备案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存在问题,审核人员将联系我们进行补充或修改。
一旦通过审核,备案申请将进入下一阶段。
四、备案信息录入在备案审批通过后,备案信息将被录入全国互联网备案管理系统。
备案登记号将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发送至备案申请人的联系邮箱。
备案登记号是进行网站接入的重要凭证,备案申请人需要妥善保管。
五、备案核查备案核查是备案流程中的最后一步。
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将对备案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核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备案信息不符合要求,通信管理局可以要求备案人进行补正或撤销备案。
六、备案后管理完成备案后,备案人还需要进行备案后管理工作。
备案人需要定期更新备案信息,如网站内容变更、备案主体信息变更等。
此外,备案人还需遵守网络安全法规定,并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总结起来,网络备案申报流程包括备案前准备、备案登记、备案审批、备案信息录入、备案核查和备案后管理六个步骤。
网络备案流程管理制度范本
网络备案流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网络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网络经营行为,保障网络经营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网络备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网络经营者”)的备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网络备案管理原则(一)依法备案:网络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二)真实有效:网络经营者提供的备案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
(三)统一管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网络备案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网络备案流程(一)准备材料:网络经营者应当准备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网站备案/许可证申请表等。
(二)在线提交:网络经营者应当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供的在线提交系统,提交备案材料。
(三)审核公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并发放备案号。
(四)定期审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已备案的网络经营者进行审核,确保其持续符合备案条件。
第五条网络备案信息管理(一)及时更新:网络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信息安全:网络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备案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或者篡改。
(三)信息公示:网络经营者应当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备案信息,便于消费者查询。
第六条违规处理(一)未备案违规: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备案的网络经营者,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虚假备案: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网络经营者,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违规使用备案信息:网络经营者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备案信息,不得利用备案信息从事违法行为。
违反规定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关于四川省网站备案前置审批的相关说明
关于四川省网站备案前置审批的相关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省网站备案前置审批工作的相关流程,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的政策执行互联网备案信息审核。
二、前置审批的相关机构
负责四川省新闻、文化、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影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前置审批相关机构如下:
1.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
2.四川省文化厅(文化);
3.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出版);
4.四川省教育厅(教育);
5.四川省卫生厅(医疗保健);
6.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
7.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三、审核流程
凡涉及上述需要办理相关前置审批的网站,需先向对应的前置审批主管机关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获得审核同意。
相关网站向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提交注明了前置审批事项的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纸质原件及前置审批的相关批准文件后,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将按照网站备案的审核流程对网站主办者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处理。
四、附则
前置审批相关分类项目的法规依据,请参见:/state/outPortal/moreCodex.action ?fileDownLoadInfo.fileType=0。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1.18•【文号】•【施行日期】2024.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根据2024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具体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工作。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第四条省通信管理局在备案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六条省通信管理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
关于各省管局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原件的省份(部分)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工信部要求,所有备案网站必须进行真实性核验。自7月5日起接入商提交备案信息前应先将《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寄送至我局,未提交核验单的将不予审核。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386号盛欣园A座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处805室收。邮编:300100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西藏通信管理局
省外接入商须向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提交以下文件:1、真实性核验单原件;2、相关证件电子扫描件。真实性核验单须邮寄至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邮寄地址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太阳岛一路13号通信理局市场监管处(注明网站备案),邮政编码:850000。相关证件电子扫描件包括网站主体有效证件和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hbzaimin@。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工信部电管[2010]64号和浙通信网安[2010]18号文件要求,请各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在向我局备案系统提交网站备案信息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对应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和电子扫描件报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处理。《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的具体接收方式:《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邮寄到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78号1108室网站备案办公室(邮编:310060);同时将《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的扫描件发往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邮箱wzba@。 说明: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必须填报完整,包括核实内容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及日期等;2、《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不得涂改;3、网站备案咨询电话:0571-87078277;传真:0571-87033179;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30。
安徽管局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提交方式:邮寄 (同时将核验单原件扫描件发送到5680622@邮箱)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7楼省通信管理局710室 邮编:230041。此通知自2010年8月5日起执行。
网站备案制度
网站备案制度网站备案制度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合法运营资格的制度。
备案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运营和管理,维护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面将从备案制度的背景、重要性和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备案制度的背景。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得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和开展商业活动的重要平台。
然而,互联网的无边界特性也给网络信息的传播和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挑战。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相关管理部门推出了备案制度。
其次,备案制度的重要性。
备案制度是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运营行为的基础。
备案制度要求网站提供者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自己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等,通过备案审查程序来核实网站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遏制违规网站的出现,减少网络信息的虚假和有害内容;另一方面,也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了一个更安全可信的信息服务环境。
再次,备案制度的实施情况。
我国自2000年开始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制度,相关管理部门对备案申报的网站进行审核,核实其基本信息和服务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
备案审核包括对网站的域名、经营者、主办单位、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验证。
备案通过后,相关管理部门会颁发备案号,网站才能合法运营。
近年来,备案制度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备案审查,对违规网站进行封堵和清理,有效遏制了网络信息的严重违法行为。
同时,备案制度也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更加注重自身合法合规性,严格按照备案规定操作,提高了网站的信誉度和用户的安全感。
然而,备案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备案程序的繁琐和耗时,一些小型个人网站难以完成备案手续,对于个人创作和文化传播造成了一定影响。
此外,新技术的出现推动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创新,但备案制度的审核标准相对滞后,难以适应新形态的互联网服务。
综上所述,网站备案制度是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过备案制度,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被规范运营,用户能够享受到更加安全和可信的网络信息服务。
网络备案流程管理制度
网络备案流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网络备案流程,保障网络安全,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涉及网络备案流程的各部门和人员,要求所有单位内人员积极遵守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备案流程的管理、备案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备案审核和备案信息的保密等方面。
第四条所有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健全相关的备案流程管理机制,确保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备案流程管理第五条单位备案申请人通过公司内部备案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在备案平台上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七条在备案申请提交后,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备案审核工作。
第八条备案审核工作包括对备案资料的审查和验证,对备案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和调查,确保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备案管理部门应当抽查备案资料,对不符合规定的信息进行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备案审核结束后,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将审核结果通知备案申请人,并将备案审批结果上传至国家备案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完成备案流程后,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对备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存档,确保备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备案资料进行归档和清理,清理不需要保存的备案资料,并加强备案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备案资料的整理和存档第十三条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备案资料管理制度,规范备案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第十四条备案资料应当按照备案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和存档,确保备案资料能够及时查阅和使用。
第十五条备案管理部门对备案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确保备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备案资料的存档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确保备案资料能够长期保存和使用。
第十七条备案资料的存档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更新备案资料。
备案填写规范(管局审核标准)
填写规范及要求一、主办单位信息的填写主办单位信息:网站名称(主办单位名称)和主办单位性质相符和,若您的站点属于个人站点,主办单位请填写您的姓名以及您的证件号码,若属于企业或者团体请填写单位名称以及单位证件或机构代码证号码!常见个人填写规范:二、主体负责人基本信息/ 网站负责人基本信息的填写以上号码均要求真实有效,相关部门会对网站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拨测,如发现虚假无效信息或非本人信息将对其主体网站信息进行注销处理。
三、ICP网站信息的填写网站名称:(1)需填写真实网站名称;(2)网站名称和主办单位性质相符和,个人网站不得为公司命名、非政府授权机构不得以政府或其他关键字命名;(3)网站名称中如包含“中国”、“中央”、“国家”等“国”字头命名网站需提供相关证件核实予以通过;(4)无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
网站首页网址:(1)每个主体下可添加多个网站,但每个网站有且只能有一个格式为 的网址;例:(2)每个网站首页网址下可添加多个域名,但有且只有一个网址与域名相对例:网站前置审批项:如涉及到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需先到相关部门进行前置审批,审核后下发文件提交至管局核实方可予以审核备案。
网站服务内容:非经营性网站不得涉及到经营行为,如: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等。
网站备案信息填报规范性与真实性的有关要求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七条规定: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
但在日常的备案信息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网站主办者填报或接入服务商代为填报的备案信息存在不真实和不规范的问题。
为保证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现进一步明确备案信息填报的有关要求。
对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备案信息,接入服务商应落实接入服务责任认真核实,对仍存在问题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不予备案通过。
最新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备案要求通知
最新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备案要求通知第一篇:最新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备案要求通知最新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备案要求通知(2012-01-04)发布日期:2012-1-4 来源:新一代作者:客服中心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广大客户对我司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尊敬的会员:接广东省管局的最新通知,现在备案有新要求,一般备案分为主体和网站:一、企业、事业单位等的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为法定代表人;核验单上的签名必须是法人签名,对应相关的扫描件必须是对应单位负责人的。
二、个人备案,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为该本人,对应相关的扫描必须是该本人的。
三、高中、大学等要做前置审批。
中小学、幼儿园等暂不需要做前置审批。
四、域名证书必须提供域名所有者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的证书,不再受理域名授权,若域名所有者与主办单位名称不一致,请申请域名过户。
五、未经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网站不得开办博客内容的网站。
开办博客网站,要办前置审批,网站服务内容请选择其它,并在” 网站备注(上交管局)”注明网站具体做什么。
六、广东省个人网站报备的,请重新下载《广东省个人备案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备案提交页面的模板中下载),参照通知: 把“本人已履行……等相应处理措施。
”的字样由备案主体本人在网站负责人签字上方空白处亲笔手抄。
(请用黑色签字填写)。
七、主办单位所在地市属广东省的备案,个人备案前缀不相同的域名数超4个(包括4个)或单位超过31个(包括31个)时须提供每个域名的网站建设方案书,请接入商将网站建设方案书原件,并将《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原件、双方接入合同、域名注册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站负责人单位授权书原件、照片打印件(负责人照片必须现场拍照,不能PS)等资料提供给管局核验。
从即日起凡备案提交的域名个数符合以上要求的,请各网站主办者将以上相关资料邮寄至相应服务商(邮寄地址将在备案记录里标上,)再由服务商统一邮寄给管局。
2023修正版备案管理办法
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办法1. 引言备案管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服务提供者”)进行备案登记和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备案管理的目的是保障互联网信息的合法性、规范互联网行为、维护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备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 备案范围和对象2.1 备案范围备案管理适用于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所有服务提供者。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
2.2 备案对象备案对象包括以下主体:- 企事业单位以及其部门、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及其经营场所;- 个人网站、个人博客等个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其他符合备案要求的主体。
3. 备案登记流程3.1 备案申请备案申请是服务提供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登记的第一步。
服务提供者应准备好以下材料并在备案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备案申请:- 服务提供者的资料(企业单位提供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个人提供联系等资料);- 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描述;- 服务器、存储设备及带宽等基础设施信息;- 安全管理措施;- 相关协议、合同等其他必要材料。
3.2 备案审核备案申请提交后,备案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审核材料的真实有效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的合法性等。
备案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服务提供者反馈审核结果。
3.3 备案登记在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管理部门会对服务提供者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是备案管理的最后一步,备案登记后,服务提供者即可正常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登记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服务提供者的基本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服务器、存储设备及带宽等基础设施信息;- 安全管理措施;- 备案审核意见等。
4. 备案管理要求4.1 信息保密备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备案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备案信息的安全性。
未经服务提供者授权,备案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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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管局对网站备案审核要求安徽无特别要求,提供常规资料即可。
北京1、北京备案的域名,必须为境内注册的域名,境外注册的域名以及境外的域名(如.hk/ .tw/ .us 等),北京管局一律不予通过。
2、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核验点现场采集的备案专用背景照片。
3、管局要求核验单签署日期必须与核验照片显示的日期一致,核验单上的签署日期可以留空。
4、网上填写:网站主办者单位性质如为"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请选择企业类型,证件类型必须选工商营业执照。
5、网上填写:中文域名备案,不必填写中文转码。
6、同一个备案网站的域名个数为2个及以上时,需要在网站备注栏注明“*个域名访问同一个网站”。
如多个域名访问不同的网站则须操作新增网站,对不同的域名进行分开备案。
7、公司用户备案需提供经年检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重庆1、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核验点现场采集的备案专用背景照片。
2、网上填写:个人用户“办公电话”项必须填写。
3、网上填写: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网站负责人如不是法人请提供授权书。
并提供两者身份证复印件。
4、网上填写:域名列表与首页网址,必须一致并一一对应。
5、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如不一致,请联系域名注册商办理域名过户。
公司用户,域名所有者可以是公司法人。
6、公司用户:网站名称必须填写公司名称即备案主体名称,个人用户:网站名称需真实体现网站内容。
7、不接受外省公司及个人用户备案。
8、核验单填写域名时不要加“www.”9、核验单请不要签署日期。
10、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福建1、网上填写:个人用户“办公电话”项必须填写。
2、网上填写:“主办单位通信地址”格式为福建省***市***县区***路***号***室。
3、公司备案用户:管局只受理在福建省注册的公司备案,不接受外省公司在福建管局备案。
如为外省单位在福建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已在福建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4、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广东1、个人用户,需在核验单最下方手抄承诺书:“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
”2、单位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
3、核验单“网站负责人签字”必须是法人。
4、网站负责人如非法人,请提供授权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5、广东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名称与主办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需办理域名过户。
6、备案现场拍照如非法人本人,请提供授权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7、网上填写:域名列表与首页网址,必须一致并一一对应。
8、个体工商户备案,没有工商字号的以个人名义备案,并备注个体工商户。
9、个人用户备案域名数量超过4个(含4个),公司用户备案域名数量超过31个(含31个)的,须补充提供主办单位证件、网站建设方案书、所涉域名证书,邮寄给广东管局(邮寄地址:510080 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710室)。
10、个人用户备案多个域名需要分开备案,进行新增网站操作,网站名称需要与网站实际内容相符。
11、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
甘肃(目前只接收甘肃省份接入商的提交,固暂停处理。
)广西1、管局要求备案域名超过3个域名(含3个),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2、同一个备案网站的域名个数为2个及以上时,需要在网站备注栏注明“*个域名访问同一个网站”。
如多个域名访问不同的网站则须操作新增网站,对不同的域名进行分开备案。
3、个人用户备案,如身份证为外省,必须至备案核验点现场采集备案专用幕布照片,同时提供备案域名证书及其他所有资料。
4、管局要求如备案网站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本人,需提供单位法人的授权书。
5、网上填写:“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一项,企业用户请填写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请按实际主管单位填写。
6、网上填写:网站首页网址只能填一个域名。
7、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贵州1、网上填写:办公电话必须填写。
2、备案主体名称不可直接变更。
要先申请注销备案,然后重新备案。
3、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河北1、网上填写:“网站首页网址”只能填一个域名。
2、网上填写:“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一项,企业用户必须填写单位名称。
3、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湖北1、湖北管局要求必须提供现场核验照片。
2、湖北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如果是企业的,域名所有者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网站负责人,但都必须提供公司证明。
3、个人备案:如身份证非湖北,则必须提供暂住证或者社保证明。
4、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黑龙江(目前只接收黑龙江省份接入商的提交,固暂停处理。
)海南无特别要求,提供常规资料即可。
河南1、个人网站,不接受身份证地址为外省的个人用户备案。
2、提供常规资料即可。
湖南1、湖南管局要求必须提供现场核验照片。
2、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如不一致,请联系域名注册商办理域名过户。
3、营业执照副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备案系统或发送至mcbeian@邮箱。
4、网站负责人如不是法人请提供授权书加盖公章。
并需提供两者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其他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原件、责任书原件请邮寄。
吉林1、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如果是企业的,域名所有者可以是法人。
2、所有证件需要加盖公章。
3、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江苏1、已有备案号新增网站时,备案信息中的所有域名都需要写到核验单上。
2、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江西1、个人用户:必须在核验单最下方签名处加按手印。
2、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辽宁1、网上填写:个人用户“办公电话”项必须填写。
2、备案期间网站不得打开。
3、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内蒙1、不接受外省主体备案。
2、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宁夏1、网上填写:“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一项,企业用户请填写公司法人。
2、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
3、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青海无特别要求,提供常规资料即可。
四川1、网上填写:网站名称必须多于四个字。
2、网上填写:个人用户“办公电话”项必须填写。
3、网上填写:域名列表与首页网址,必须一致并一一对应。
4、不接受外省个人用户的备案。
5、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海无特别要求,提供常规资料即可。
山东1、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核验点现场采集的备案专用背景照片。
2、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域名的域名证书。
3、公司备案用户:山东管局只受理在山东省注册公司的备案。
如为外省单位在山东的分支机构,需提供相关证件。
4、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陕西1、网上填写:企业用户,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
2、网上填写:域名列表与首页网址,必须一致并一一对应。
3、备案域名个数超过5个(含5个)的,必须提供域名证书。
4、管局要求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如果是企业的,域名所有者可以是法人。
否则必须办理域名过户。
5、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山西无特别要求,提供常规资料即可。
天津1、网上填写:企业用户,备案主体负责人、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必须是法人,网站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但需要提供两者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填写:网站首页网址只能填域名中的一个。
3、网上填写:个人用户需要填写座机号码。
4、网上填写:个人备案信息必须在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5、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疆1、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核验点现场采集的备案专用背景照片。
2、常规资料:核验单加盖公司公章、责任书、备案主体证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西藏(目前只接收省内接入商的备案提交,固暂停处理。
)云南1、管局要求必须提供备案核验点现场采集的备案专用背景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