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应急能力评估规范、应急资源调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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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并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确定风险类别。
第七条 风险辨识程序包括: (一)针对排查确定的各类安全风险,从不同层面、不同角 度,分析、列举该风险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情况,明确可能导致 不利事件发生的原因、致灾因子、薄弱环节等,判断其可控程度、 预判其可能性等; (二)细化各类安全风险的具体风险源、风险点、危险源、 薄弱环节、重点防护目标等,并尽可能空间化; (三)对已分析和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筛选、排除 和调整,形成本单位安全风险清单。 第八条 在安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排查并确定本单位可能 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源。 第九条 安全风险评估包括风险可能性分析、风险后果严重 性分析以及确定风险等级等环节。风险评估是对辨识出的安全风 险引发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两方面进行评估, 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安全风险的等级。 第十条 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可采用定性、半定量、定量方法 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的组合。定性方法包括检查表法、类比法、 现场调查法、德尔菲法、经验分析法等定性方法;半定量方法包 括风险矩阵法、层次分析法、事件树、故障树、历史演变法等; 定量方法包括概率法、指数法、模糊综合评价法、计算机模拟分 析法等。 第十一条 本规范推荐采用矩阵分析法(已经建立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 严重性分析包括预测损失规模、确定参数等级、 计算损失后果三部分。
预测损失规模是按照后果严重性度量表(详见附件 3-3 表 2) 中列出的四类(人、经济、社会、保障)7 项损失参数,预测每 个参数可能产生的损失规模。
确定参数等级是根据预测的损失规模,对照后果严重性临界 值标准表(详见附件 3-4),确定每个损失参数的损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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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在信息传递、预 警响应、应急处置、社Hale Waihona Puke Baidu面控制、紧急疏散和善后恢复等重大安 全风险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 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安全风险 管理所必须的安全投入。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依据相关标准和《安全风险辨识参考清单》明确的内 容,组织辨识和评估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评定风险等级; 编制并向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属地区政府报送本单位的安全风险 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登记报告,以及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和电 子地图; (三)依据本单位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登记 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与属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信息传递、预警 响应、应急处置、社会面控制、紧急疏散和善后恢复等方面紧密 衔接的安全风险联控机制。 第九条 安全风险辨识是动态排查、筛选并记录各类风险 点、危险源的全过程。安全风险辨识应基于“全面、系统”的原 则,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排查和识别,系统掌握各类安全 风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摸清安全风险底数。 第十条 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安全风险可能 造成的事故类型、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等。 安全风险评估可采用定性、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结合等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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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类型安全风险或相关行业发生事故灾难; (五)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发生 变更; (六)其他实际情况。 行业部门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 作,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实现安全风险的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的主体,应 及时、如实向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属地区政府提供本单位的相关信 息,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制定并落实相应风险级别的具体管 控措施。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区政府应当严格落实 安全风险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采取制度、标准、 技术、经济、管理等措施,依法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 风险控制,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可能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五条 对于涉及跨地区、跨部门或安全风险控制主体责 任不清,且协调解决存在较大困难的;或是需协调国家相关部委、 其他省(区、市)的重大安全风险,由区政府、市行业部门上报 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 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应当从完善城乡规划、设计 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规划建设重大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 机制的角度,从源头上减少重大安全风险的产生。 针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法律法规标准缺失,应加强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研究制定,运用法治手段从严治理各类安 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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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第六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领
域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行业安全风险监管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制、监督管理
制度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辨识和评估本行业领域内的重大安全风险;编制
并向属地区政府报送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清单和 电子地图;
第十二条 风险分析包括安全风险的可能性分析和后果严 重性分析。
第十三条 可能性分析包括分析可能性等级和确定发生可 能性两部分。
分析可能性等级是对照发生可能性分析度量表(详见附件 3-3 表 1)所列出的 3 项可能性参数,通过综合分析,得出每个 参数对应等级值。
确定发生可能性是根据每个参数可能性值,按照计算公式得 出最终可能性值。
第十九条 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的基本目标包括: (一)实现安全风险清单化、动态化管理,保证清单信息的 准确性、风险级别可调整性和风险可预警性; (二)满足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分种类的多图层地图信息 需求,实现市区两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一定地理范围均可查 询、显示和管理的安全风险电子地图。 (三)实现安全风险数据库与其他相关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关 联和交互功能。 第二十条 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未按照本办 法规定履行职责或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不力的,将在全市予以通 报。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予以 处罚,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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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重大安全风险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属地政府 及行业部门应加大对重大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频率和力度,强化 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等,把重大安全风险 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第十八条 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建设“北京市安全风险管理 信息系统”。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自身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需求,在本市信息系统的框架下,建设本地区、 本部门的安全风险管理相关信息系统。
第二条 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控制,适用本 办法。
已有安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业领域,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 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安全风险按照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和影响范围,分为重大安全风险、较大安全风险、一般安全风险 和低安全风险四级。 第四条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 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安全 风险管理工作,并将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纳入本市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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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北京市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北 京市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参考《北京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北京地区电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燃 气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依据安全风险评估对象以及特定时间、空间特点,各单位应 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范围、具体目标、组织管理与工作机制、 职责分工、实施程序、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细化各项工作任 务,落实协同工作职责,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第三条 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系统性、实效性、专业性、统 筹性和动态性原则。 第四条 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计划和准备、风险辨识、风险 分析、风险评估等环节组成(工作流程详见附件 3-1)。 第五条 根据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任务要求,可采取问卷调 查和现场勘查、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评估前期调研工 作。调研内容包括风险辨识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国内外相关事件 案例分析等资料。 第六条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区域(行业)范围,通过实地踏 勘、现场测量、经验分析和查阅历史资料等定性方法,排查并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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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行业标准和方法的,按其执行)。安全风险评估可以组织不 同类型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参与,在充分考虑对象的风险承受能 力、控制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分析、实地查勘、集体 会商等方式,量化分析安全风险引发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 后果严重性参数,确定可能性值和损失后果值,并通过在矩阵上 予以标明,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三)依据本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能力 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登记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行业领域 重大安全风险的部门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与属地区政府在信息传递、预警响应、应急 处置、社会面控制、紧急疏散和善后恢复等重大安全风险的联防 联控机制。
第七条 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管理措施。包括为降低或控制风险,制定与完善相关 的管理制度、政策,以及选择放弃某些可能招致风险的活动和行 为从而规避风险的决策等。
(三)应急准备。是针对不可控风险(确实难以消除、难以 控制或防不胜防的风险)而采取的特殊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应 急预案、演练、队伍、物资、资金、技术等各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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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估结果应当按照相关度量标准进行描述。 第十一条 安全风险评级是将各类安全风险的评估结果按
照不同等级和关注程度进行排序的过程,安全风险级别可采取风 险矩阵法进行评定。
鉴于各类安全风险数据的统计和技术分析的差异化,各类安 全风险级别的评定可组织相关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
第十二条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成后,应当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 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附件 2
北京市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以下简称安全风 险)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 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0﹞10 号)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制和监督管 理制度;
(二)组织辨识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风险;编制 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行业部门报送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安 全风险评估报告、清单和电子地图;
(三)依据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能力 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登记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 内重大安全风险的属地政府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安全风险等级;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动态更新机制,重点评估新增 安全风险、等级升高的安全风险和综合叠加安全风险。企业出现 以下情况应及时开展安全风险的动态实时更新工作。 (一)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关键设备设施发生变更; (二)安全风险自身发生变更; (三)周边环境发生变更;
计算损失后果。根据每个参数损失等级值,计算出最终的损 失后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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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根据安全风险发生可能性值和后果严重性,依据 风险矩阵图(详见附件 3-5)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对安全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三类:
(一)工程技术措施。包括消除或降低或隔离风险和风险控 制点的各种硬件设施改造、技术手段与工程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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