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专业(DCS)软件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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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专业(DCS)软件管理制度1

热工(DCS)软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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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2

热工(DCS)软件管理制度

随着当前计算机控制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厂的控制计算机更新换代很快,已逐步走向计算机集散控制。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控制系统的灵魂,软件的性能、可靠性直接关系到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软件一旦瘫痪,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结合神华国能和丰煤电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热工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望有关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热工计算机软件的来源与安装

1、系统程序、操作系统必须是正版软件,并经杀毒后方可装入现场热工控制计算机。

2、开发的用户应用程序,必须经过调试无误,并经用户审查、杀毒后方可装入现场热工控制计算机。

二、热工计算机软件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现场各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工程师站、历史站均应配备上机操作记录本,任何操作人员均应将所做的所有操作内容详细的记录并签名。

2、严禁将现场控制计算机用于其他用途,各系统计算机专用,禁止将与系统控制无关的文件或软件拷贝进现场控制计算机。

3、计算机系统调试后,对所有计算机内存、组态信息应拷贝在软盘上,一式两份。拷贝好的软盘应由专人编好顺序和日期,妥善保管储藏,并定期进行读写,以防拷贝已存的组态信息丢失。拷贝好的软盘应有防静电、防磁性、防振动、防灰、防热、防潮、防失窃等措施。

4、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修改时,事先必须提出修改报告,并经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热控专业指定专人执行。修改结束后,应通知提出修改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详实核对并确认以后及时编写异动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最新的软件、组态备份。

5、定期使用最新版本的杀毒软件进行杀毒,使用软盘拷贝文件前,须先将软盘杀毒。

6、严禁运行人员利用现场监控用操作员站进行与机组运行操作无关的工作。

7、严禁对运行中的历史站进行除备份以外的任何操作。

8、登录工程师站应使用操作员或超级操作员级别,如确需置位某点,应经过热工专工或专业主任的许可后,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方可进行,并应进行详细记录。

9、工程师站、历史站密码应详细记录,并将其保存好,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

三、热工计算机软件的升级

1、热工计算机软件的升级,必须由热工专业书面提出申请,报经生产技术部门及分管副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

2、升级软件必须是上下兼容的成熟版本,适合计算机和控制系统的要求。

3、控制软件升级后,须进一步调试、试验并经验收合格,试运行一段时间并报请生产技术部门及分管副总工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附则

对进出电子设备间及工程师站的人员和要求,严格执行我公司下发的《热工电子设备间及工程师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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