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docx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工程施工行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管理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各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落实。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责任、工作流程、安全技术措施、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和推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划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检查全单位各部门、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五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安全工程师资质。
第六条各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和实施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部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由具有一定资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三部分管理责任第七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向全体员工普及。
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和实施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第九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参与和组织推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
第四部分工作流程第十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报备审批手续,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各工程项目部要做好现场管理,规范施工作业。
要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五部分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三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在施工现场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围挡、警示标识、通道设置等。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控制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第四条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违反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本单位负责对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具体责任部门为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并及时向全体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传达、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施工单位负责对装修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标准和规范。
必要时可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业要求,防止因患病或其它身体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十条建设单位负责对装修工程进行设计、选址、建设方案等的审核,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要求和条件,编制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的设计方案,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所有必要的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本单位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都应当遵守安全管理部门的安排和指示,服从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凡进入装修工程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戴上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
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地。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设备、隔离带、安全网等。
装饰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装饰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饰安全管理,保障装饰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装饰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装饰工程安全。
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人员等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共同做好装饰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装饰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装饰安全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
第六条装饰工程的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装饰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装饰工程安全。
第九条施工企业应编制装饰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施工企业应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装饰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装饰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装饰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装饰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事故责任人和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各级政府部门。
通过以上装饰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我们可以了解到装饰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组织架构、管理内容、监督检查以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2篇)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2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做好小区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为业主或业户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定、温馨、整洁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11 O号令《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结合小区《房屋使用手册》、《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特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申报程序。
凡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设施改造的业主或业户,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装饰、装修申报:1、装饰、装修申报须提前三天向物业工程维修部提出。
2、房屋产权人或受委托人应携带:物业管理合同、身份证、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书,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填写装修申报表,与装修方案书及正规的装修施工图(建筑施工平面图、水电管线改造施工平面图),并由业主签字和施工单位加盖公章,一并递交物业工程维修部进行装饰、装修方案的审核。
4、物业公司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业主或业户装饰、装修方案的审核结果。
5、装饰、装修方案通过审核后,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须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书》。
6、施工单位需交纳商业5000元、住宅3000元装修押金(业主自装修时由业主负担),及商业15元/㎡、住宅5元/㎡装修管理费。
7、办完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手续后,施工人员交纳30元押金,领取“开工许可证”(装修完工后“开工许可证’’交还物业工程维修部,返还押金)。
8、施工人员持“开工许可证”,到物业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每人须交2张一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0元出入证押金、1 O元出入证工本费。
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出入证交回物业客户服务部,退还20元押金。
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新、维修等。
3.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装饰装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高处作业: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符合高处作业要求;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高处作业管理。
5. 火灾预防: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6. 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7. 临时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脚手架、防护栏、围挡等。
8. 施工现场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确保施工人员安全通行。
四、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
4. 事故总结: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装修公司及所有承揽装修工程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违反安全规定。
第三条装修公司应加强对装修现场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装修施工过程中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装修工程所涉及的人员,包括装修公司员工、承包商、监理人员、业主和住户等,都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培训第五条装修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第六条装修公司应对装修施工所需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每个人都具备必要的安全工作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任何参与装修施工的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过合格考核,取得安全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装修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对未能达到安全要求的人员,要进行重新培训或者调离工作岗位。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九条装修公司应当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各种施工操作的具体要求、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更新。
第十条装修现场设立警示标识,标明危险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以提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装修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防止设备和材料滑倒、跌落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装修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通道和出口,确保人员疏散和逃生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第十三条装修公司应确保工程现场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扣件等,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装修工作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储存、使用和处理,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五条所有在装修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责任1. 公司设立专门的装饰装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
2. 装修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3. 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应对装修工程的安全负有责任,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确保工程安全。
二、资质要求1. 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持有相关证件。
2. 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施工队伍必须经过梳理与考核,并具备相应的装修经验和技术能力。
三、施工前准备1. 进行装修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2. 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人员与材料调配,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施工现场管理1. 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指示出安全出口、消防设备、紧急避难通道等,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2.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防护网、警示标识等,保证人员的安全作业。
3.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乱丢垃圾、违规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干净整洁。
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安全培训1. 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
2. 安全岗位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安全管理能力。
3. 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六、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 紧急情况下,应进行适当的疏散和救援,并保护好现场证据,确保安全和调查的需要。
七、监督检查1. 装修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以上是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了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所有相关人员都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装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装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装修施工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装修施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本安全管理制度。
2.装修施工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安全事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负责协调各个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络协调。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1.施工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和教育,取得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2.装修施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并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四、安全责任和权限1.施工单位负责人是整个装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主体,对施工期间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2.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个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施工单位负责人有权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五、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标识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安全管理,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
3.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避免杂物和垃圾堆积,确保逃生通道的畅通。
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专门的施工用电区域,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安全标准,避免电线暴露在外,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5.施工现场必须划定好施工区域和非工作区域,不得随意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用品才能进入。
六、施工工具和设备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对使用的施工工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2.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工具和设备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使用的工具和设备适合施工需要。
3.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使用施工工具和设备的操作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4.施工人员使用施工工具和设备时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遵守使用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装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建筑物的室内外装修工程。
第三条装饰装修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装饰装修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装饰装修工程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建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八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通道,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第十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工具和设备,严禁使用损坏或未经检验的设备。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施工操作规范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配备安全防护人员。
第十五条施工电梯、吊篮等垂直运输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检测,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冒险作业。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事故原因查明,责任追究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强化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3篇)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活动,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维护工人身体健康,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活动,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外墙装饰装修等。
第三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第五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方应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施工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工人的安全培训。
第七条施工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申报施工手续,并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和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语,明确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九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围挡,确保安全施工和周围环境、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设备应接受定期检测和维护,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严禁使用过期、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必要时应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要时应设置专门的存储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施工后的安全整改第十四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完工后,施工方应进行安全验收,保证工程施工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安全验收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及时整改,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复验。
第十六条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施工单位应采取限制性措施,禁止相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方应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
第三条装饰装修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装饰装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装饰装修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监督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确保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三)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装饰装修工程各参建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安全管理第七条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安全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二)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三)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四)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五)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四、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装饰装修工程参建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考勤、考核,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五、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修缮工程。
第三条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科学设计、规范施工、严格监管、确保安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六条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责任,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二、安全管理职责第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及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反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装饰装修工程中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装饰装修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规划部门负责装饰装修工程规划审批工作,确保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第十四条电力、燃气、供水等公共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对装饰装修工程中相关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六条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保护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装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筑施工公司、装修公司、施工队伍等。
第三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施工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施工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手续。
第五条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气候、环境等情况,合理规划施工流程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安全通道、场地平整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对施工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要求第八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操作,确保施工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包括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网等,提醒人员注意施工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措施,包括安全栏杆、防护网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办公室或休息室,满足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三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为施工现场设置紧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及时撤离。
第十四条发生施工事故时,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控制事故的影响。
第十五条发生施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配合相关机构进行善后处理,包括赔偿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损失。
第五章评估和奖惩机制第十六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施工安全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可以给予奖励或奖金。
第十八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给予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整改。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修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装修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装修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装修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完成。
第四条装修工程各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装修工程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装修工程甲方(业主或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装修工程的安全生产。
第六条装修工程乙方(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装修工程设计、监理、检测、材料供应等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相关环节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装修工程各方当事人应当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装修工程各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装修材料的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的装修材料。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六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5篇)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目标管理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____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个人和施工现场。
三、安全目标1.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2. 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安全事故;3. 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止环境污染。
四、组织管理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2. 各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警示灯、警示牌等;(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保持通道畅通;(3)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等,防止人员坠落;(4)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用电设施,并符合安全要求。
2.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新进场人员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1)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2)用电安全: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按规定安装、使用,防止触电事故;(3)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需要,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4)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3.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项目的施工现场。
三、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新进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2.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确保用电安全。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滑垫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4.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5. 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确保人员、物资的正常通行。
六、施工操作安全1.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2. 施工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3. 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并确保安全带系牢。
4.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电源开关完好,并注意防止触电。
5. 施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施工环境,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
七、安全事故处理1.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2. 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装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文档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装修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装修施工项目,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协作单位。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装修施工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六条各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责任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第九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熟悉紧急事故处理方法。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通道,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用电、用火、用气等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等。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九条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具体措施第八条一、施工人员安全操作1.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doc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大全文秘知识规章制度〔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目标管理第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
第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章组织管理第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遵守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安全管理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条凡从事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条了解安全管理的定义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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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部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五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七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保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
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十二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十六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十七条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负责人和工程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