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公示及要求

合集下载

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建设工程
承包人:******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工资支付联络人:***
工资发放日期:每月10日
农民工基本维权内容:
一、农民工发现企业存在未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未按约定支付工资,拖欠或克扣工资或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三、支付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
四、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等情形之一的,农民工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和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市清欠办电话:*******
**市建管处执法办:*******
企业投诉电话:*******
新庄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公 示 牌
项目经理:赵关云 技术负责人:吴陈虎 施工负责人:王建祥 质量负责人:沈国军
专职安全员:艾燕玲 造价员:印邦芳 材料员:雷西平。

维权公示制度

维权公示制度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范围内项目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工人生活区出入口明显位置按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第四条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应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单位、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等单位信息以及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维权须知等。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样式按相关部门最新下发的样式制作,有变动时须及时更新。

第五条项目须每月将上月的农民工考勤及工资发放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0天。

第六条公示期间有农民工对考勤及工资发放存在异议的,项目须立即
开展核实工作,及时解决问题。

第七条相关部门、公司、分公司收到项目农民工投诉的,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按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限时处理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民工合法权利公示牌
一、民工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维权工作负全面责任,不得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体分包工程;用人单位对民工维权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四、民工工资应当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五、用人单位应当对民工进行生产和安全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六、用人单位应当对民工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告知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的危害。

七、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规范要求做好现场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防范措施,保证民工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办公室、生活区;民工饮食、住宿、学习、娱乐等场所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卫生标准。

九、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为民工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

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的,民工有权到所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工会或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农民工权益和民工生活环境保护措施

农民工权益和民工生活环境保护措施

农民工权益和民工生活环境保护措施一、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我单位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创新劳务管理工作,将民工纳入职工队伍中统一管理,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1、各工程队与劳务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在项目经理部的监督下,劳务方与民工签订生产和劳动保护合同。

每个月初由项目经理部作已完合格工程劳务费,由劳务方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劳务方及民工本人核对后,发放其上个月的劳务费及民工工资,民工工资采取项目经理部和劳务方负责人共同监管的发放措施。

2、每月5日前在醒目和固定位置向农民工公示领取工资的时间和地点,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农民工工资领取情况公示三天。

若不能按期直接将工资足额发给农民工时,业主可代我单位发放,并在下一次进度款拨付时扣回相应的额度,同时可对我单位进行处罚。

4、在工地设置“维权公示牌”,公布该项目施工企业及业主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便农民工维权,做到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5、经理部设立“民工事务举报箱”,民工可以随时投诉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工程竣工验交后项目经理部付清民工的全部工资。

6、积极配合业主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按规定给每个农民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二、民工生活环境保护措施1、生活和环境卫生:制定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搞好宿舍卫生和食堂饮食卫生,生活区设专人打扫卫生,水沟定时清扫,区内设置垃圾箱;2、生活垃圾集中堆放,随时清理,当天运走,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3、在场内设置水冲式厕所。

厕所设有盖化粪池,安排专人清洗。

生活区设淋浴室;4、食堂按规定申办卫生许可证,生、熟食分开操作,熟食设有防蝇罩,炊事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5、施工完不用的料具和机械及时清退出场,保持场内整洁;6、施工场地采取满铺水泥混凝土地坪,布设排水系统。

本合同工程初验后,按业主规定的时间清退施工场地。

按业主的要求保留或拆除施工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房屋及临时设施;7、工地设专职医生,对工地生活、食堂、饮水进行监控检查,建立深坑、高架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每季进行一次体检。

农民工维权公示制度样板

农民工维权公示制度样板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公示制度为规范公司用工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建筑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知公示制度,相关内容如下:
1、设立“维权信息告知公示牌”。

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让农民工清楚自身权益,明白如何维权。

2、明示维权事项的内容。

公示牌应醒目载明农民工的基本维权事项,公布职能部门的投诉电话,明示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及日期等信息,每月农民工工资公示不得少于7天,提醒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减少劳动用工纠纷。

3、强化检查监督。

公司将派出专职人员深入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公示牌执行情况,对未设立告知公示牌的工程项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部。

贵州省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贵州省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贵州省农民工维权公示牌贵州省农民工维权公示牌一、公示目的该公示牌的目的是为了向社会公众提供关于贵州省农民工维权事项的重要信息,以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公示内容1:农民工基本信息公示1.1 农民工姓名:[农民工姓名]1.2 性别:[性别]1.3 年龄:[年龄]1.4 证件类型:[证件类型]1.5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1.6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2:用工单位信息公示2.1 用工单位名称:[用工单位名称]2.2 用工单位地址:[用工单位地址]2.3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3:工资和工时信息公示3.1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3.2 工资支付情况:[工资支付情况]3.3 工时安排情况:[工时安排情况]4:维权机构联系方式公示4.1 贵州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4.2 贵州省维权中心联系方式:[联系方式]4.3 贵州省工会联系方式:[联系方式]5:投诉渠道公示5.1 贵州省农民工维权投诉方式:[投诉方式]5.2 贵州省劳动监察方式:[劳动监察方式]三、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文件:1:用工合同复印件2:薪资支付凭证复印件3:劳动仲裁处理决定书复印件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共同确定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的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根据和保证。

2:劳动报酬:劳动者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奖励、劳动竞赛给予的报酬以及与劳动直接相关的其他名目的支付。

3:劳动监察:国家行政机关对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实施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农民工:指根据我国户籍制度,在农村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并按照规定从事农业生产、副业经营或者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人员。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பைடு நூலகம்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电子版长(200cm宽160cm),颜色为白纸红字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电子版长(200cm宽160cm),颜色为白纸红字
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某某项目施工企业
解决欠薪问题领导小组
组长: 电话号码:
副组长: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成员: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总包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资人员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一卡通负责人
联系电话
属地乡镇政府举报电话
附件1:
县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须知:
1、选择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且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从事劳务工,主动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
2、注意收集劳动关系证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具体欠薪凭证以及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等材料和信息,一旦遭遇施工企业(项目部)拖欠工资的情况,应直接向施工企业催讨,催讨不成,应及时向工地解决农民工欠薪领导小组反映,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及时向用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或向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务工人员应当配合用工单位的"一卡通"管理工作,不得以过激的方式讨薪,不得参与劳务分包方、包工头等组织的以讨薪为名的追索工程尾款、质保金、寻求解决经济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否则将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4、严禁非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社会闲杂人员以务工人员名义组织参与各类群体性讨薪事件,一经发现,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农民工维权公示牌

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公告内容】一、背景介绍最近,我们注意到农民工维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特此发布本公示牌,以提醒广大农民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大家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共识和意识。

二、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最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之一,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

对农民工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

2.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确保工资支付到位。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农民工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途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三、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措施1.工资支付保障措施(1) 用人单位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日期、支付方式等细则,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2) 支付工资的金额应当与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互换信息中工资核定的金额一致。

(3)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工资核实,确保农民工的工资计算与发放准确无误。

(4)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确保工资支付到位。

2.劳动争议解决渠道(1) 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2) 农民工可以借助工会等中介机构的力量,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进行劳动争议解决。

四、附件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附件2: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文附件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附录】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附件2: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文附件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关系的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

农民工维权须知告示牌范本

农民工维权须知告示牌范本

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牌【】项目(简称“本项目”)是【】公司(简称“我公司”)投资、开发的项目,是我公司的合法财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保护。

我公司于【】年【】月【】日与【】公司(简称“总包方”)签订了【】合同(简称“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包方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并负责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为增强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我公司特向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公示如下:一、农民工在参与本项目施工前,不要以口头约定或事后结算工资或劳务费的形式上岗,请特别注意做到以下两点,以便在发生用工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认真核查用工单位资质及资格,确认是否为总包方或总包方书面确认的分包方,并留存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用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资料。

2.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应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工期、工资标准或单位造价、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安全和质量责任以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应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并加盖用工单位公章后各持一份。

二、用工单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应拒绝上岗,并向本市(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向当地镇(乡)政府举报。

三、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劳动合同或劳务不符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四、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结算工作量及工资,工作量及工资明细表要经过用工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五、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依照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约定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

六、如果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应及时分别向用工单位的相关部门、上级单位、总包方反映;如用工单位仍未改正违约行为的,应及时向市(县)建设行政部门反映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七、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或本项目工程完工时,用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农民工应及时持劳动合同、工程量结算依据或欠款凭据等资料并通过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向用工单位相关部门、用工单位负责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索要农民工工资;2.向用工单位的上级单位相关部门、上级单位负责人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索要农民工工资;3.向总包方及其负责人反馈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要求解决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向本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部门(建设局或者建委)反映情况,要求协助解决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等)投诉,要求协助解决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6.依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范本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范本模板】
岗位
进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离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第页
附件3: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
借支预支金额
实得工资金额
领取人签字
备注
计时
计件
计时
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农民工维权告知书

农民工维权告知书

农民工维权告知书
各位农民工朋友:
大家好!欢迎您来本项目务工!为感谢大家即将付出的辛勤劳动,并切实维护大家的权益,现告知各位,您在本项目部工地工作时,为避免您的权益在本项目受损,请做好几下几点:
一、当您被本项目部招用时,您有权要求本项目部与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书》。

二、当您到达工地后,您有权要求本项目部将您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报给本项目部备案,以便用本项目部能够更好地协助您维护权益。

三、关于施工作业,您有权也应该参加本项目部组织的有关培训,并遵守作业规章和现场指挥。

四、您如果未按约定拿到或拿齐工资,请及时与本项目部反映。

五、当发生工资纠纷或拖欠您的工资时,您有权向本项目部反映,请求帮助调解。

六、当工资纠纷或拖欠不能得到有效调解时,您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向上级劳务主管部门投诉。

总承包方: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总承包方监督部门电话:。

深圳市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公示栏

深圳市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公示栏

深圳市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公示栏---为了保障深圳市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支付的公正透明,特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公示栏。

本公示栏将详细记录各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并提供相关联系方式,以便农民工及其家属进行监督和维权。

一、公示栏位置和相关信息公示栏将设置在每个建设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确保农民工及其家属能够方便查看。

公示栏将包含以下信息:1. 工地名称和地址:详细列出建设施工现场的名称和地址,方便农民工在需要时能够准确核对所在工地。

2. 施工单位信息:包括施工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农民工可通过施工单位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工资和劳动纠纷的沟通和解决。

3. 工资支付明细:公示栏将列出各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应付工资和实付工资等明细信息,确保农民工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工资支付情况。

4. 维权咨询提供农民工维权咨询电话,该电话将有专人负责接听农民工的问题并提供相应帮助。

二、工资支付的原则和要求为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施工单位需遵守以下原则和要求:1. 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

2. 统一工资结算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资结算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程序规范和透明。

3. 工资支付明细:施工单位需将农民工每月的工资支付明细详细列出,并在每月固定日期前公布在公示栏上,以供农民工核对。

4. 工资问题解决机制:施工单位应设立健全的工资支付问题解决机制,积极回应农民工的工资纠纷和维权请求,并及时解决。

三、维权指引和建议为使农民工能够顺利维权,以下是维权指引和建议:1. 保留相关证据:农民工应妥善保留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记录等,以备需要时做为维权证据。

2. 协商解决优先:农民工在发现工资支付问题时,优先选择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和解决,以达成和解为主要目标。

农民工工资信息公示制度(范文)

农民工工资信息公示制度(范文)

农民工工资信息公示制度(范文)第一篇:农民工工资信息公示制度(范文)农民工工资信息公示制度1、项目部在工地大门醒目位置设立统一制式的“农民工维权告知牌”;2、项目部在食堂、工地进出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包括进退场承诺书、工资发放表等经农民工签字核对的用工管理信息。

3、公示内容包括劳动合同范本、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影像资料等。

4、公示时间为一个月,每个月更新上个月的发放信息。

第二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各班组及建筑工人:Xxxxx工程已于xxxx年 xx 月 xx日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完毕,工程款项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到位,建筑工人工资均足额发放,现该工程施工单位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特此公示!对以上表述有异议的,须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发布日期: xxxx年xx月xx日Xxxx公司项目部第三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单各班组及建筑工人:庐阳区七桂塘市场主面整治工程已于2014年 6 月 16日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完毕,工程款项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到位,建筑工人工资均足额发放,现该工程施工单位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特此公示!对以上表述有异议的,须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市维权办投诉电话:5617070、5617075发布日期: 2014年6月16日安徽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第四篇: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落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入场前公司应与每个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书,明确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培育教育、劳动纪律及与农民工有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项目部负责每个入场工人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前将考勤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对于承包工程量的,由预算科算出当月工程量,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制定每月农民工工资花各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在我们发布此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以下是维权告示牌的详细内容。

一、维权告示牌制作要求:1.1 设计要素:①告示牌尺寸:长宽均为120厘米×60厘米。

②背景色:红色。

③文字颜色:白色。

④告示牌内容:包括农民工的基本权益、维权途径、相关法律条款等。

1.2 文字内容:①农民工基本权益:a) 劳动合同权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权享受正常劳务合同约定的权益。

b) 休假权益:农民工有权享受正常的带薪年休假和带薪病假。

c) 工资支付权益:用人单位应按时按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擅自扣减或拖欠工资。

d) 社会保险权益:用人单位应为农民工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②维权途径:a) 协商解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b)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 法院起诉: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农民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相关法律条款:a)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和带薪病假的权益。

c)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付给劳动者工资。

d)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维权告示牌的使用地点和方式:2.1 使用地点:a) 工地:告示牌应放置于工地的醒目位置,以便农民工能够方便阅读。

b) 人力资源市场:告示牌应放置在人力资源市场的窗口或牌匾下方,吸引农民工的注意。

c) 乡镇:告示牌应放置在乡镇大厅或农民工服务中心等位置,提醒农民工维权。

2.2 使用方式:a) 展示:告示牌应以清晰的方式展示,确保农民工能够清楚地读取内容。

b) 更新:告示牌的内容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c) 照片留存:应备份告示牌的照片,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相关证据。

关于实行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公示制度

关于实行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公示制度

关于实行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公示制度
的通知
各部门、各项目部:
为规范公司用工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新开工和复工的建筑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知公示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设立“维权信息告知公示牌”。

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在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让农民清楚自身权益,明白如何维权。

2、明示维权事项的内容。

公示牌应醒目载明农民工的基本维权事项,公布职能部门的投诉电话,明示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提醒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源头减少纠纷。

3、工程项目实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将由建设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预验收公示,并到当地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4、备案时携带工地现场公示照片、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截止现阶段的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取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完带回)。

5、强化检查监督。

公司将派出专职人员深入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公示牌执行情况,对未设立告知公示牌的工程项目,财务不予付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农牧民工维权公示制度

农牧民工维权公示制度

农牧民工维权公示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农牧民工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O16〕1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O16〕120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赤峰市行政区域内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类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类企业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农牧民工维护权益公示是指企业通过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立“农牧民工维权告知公示牌”,公示项目基本信息、农牧民工考勤、工资发放事项,告知农牧民工基本维权事项、维权途径和程序等内容。

第五条农牧民工维护权益公示主要内容:(一)工程基本概况;(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施工总包企业、劳务公司名称、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工会组织等基本信息;(三)工资保证金缴存信息;(三)施工现场农牧民工维权组织机构;(四)农牧民工权益清单;(五)农牧民工维护权益注意事项;(六)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公安派出所、法律援助人员的照片和姓名、联系电话;(七)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的农牧民工名单(包括:职工总数、女职工数、未成年工数、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当月发放工资人数、工资发放表;(八)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的诚信等级;(九)其他公示的内容。

第六条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对农牧民工名单每变动一次公示一次,工资发放表每月公示一次,每次公示不得少于10 日,并留存原始证据3年备查。

第七条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应当将公示结果每月要通过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上传施工现场公示照片、农牧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截止现阶段的农牧民工工资发放领取表原件,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现场备案。

第八条在工程项目实施交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提前7 个工作日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预验收公示。

预验收公示主要包括:农牧民工工资发放领取表。

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公示栏

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公示栏

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公示栏一、背景农民工是建设施工现场的重要劳动力,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的不法行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工资支付问题成为困扰农民工群体的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在北京市政府的支持下,决定设立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资支付公示栏,旨在公开、透明地监督和管理工资支付。

二、目的该公示栏的目的是:1. 提醒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遵守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 向农民工提供了解工资支付情况的途径,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减少欠薪现象的发生。

3. 建立一种监督机制,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推动建设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4. 增强社会监督,凝聚社会共识,提高整个社会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度。

三、公示内容公示栏的主要内容包括:1. 企业名称和工地名称:公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名单以及涉及的建筑工地名称。

2. 拖欠工资情况:公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具体金额、时间、工程名目等相关信息。

3.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公示建设工程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和解释,以便农民工了解自身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

4. 维权指南:公示农民工维权的基本程序和相关渠道。

四、公示栏位置公示栏将设在每个建设施工现场工地办公区,保证农民工可以便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五、公示期限和更新频率1. 公示期限:每个公示栏的信息将持续公示15个工作日。

2. 更新频率:每月定期更新公示栏的信息,确保提供最新、准确的信息。

六、社会监督与保障机制1. 公共监督: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提交举报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

2. 法律保障:政府将加强与公安、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联动,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法律责任。

3. 维权协助:政府将加强与工会和农民工维权组织的合作,提供及时的维权协助和法律援助。

七、宣传推广政府将会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提高公示栏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大连普兰店市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

大连普兰店市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

大连普兰店市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摘要:一、大连普兰店市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的背景和意义1.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2.我国政策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支持3.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的作用二、大连普兰店市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的具体内容1.公示牌的目的和依据2.农民工维权信息的种类3.农民工如何通过公示牌维护自己的权益三、大连普兰店市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的意义和影响1.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2.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对施工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四、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展望1.公示牌推广和执行的难度2.农民工维权意识的提高需要时间3.政策完善和执行力的提升正文:大连普兰店市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是我国在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的一次创新尝试。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的权益时常受到侵害。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便是其中的一种措施。

在大连普兰店市的施工现场,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公示牌。

它详细列明了农民工维权的信息,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保障等内容,旨在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知道如何维权。

公示牌还提供了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农民工在遇到问题时寻求帮助。

这一举措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公示牌提高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在哪里,应该如何保护。

其次,公示牌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最后,公示牌对施工企业和相关部门具有监督作用,让他们不能随意侵犯农民工的权益。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举措的推广和执行还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公示牌的推广和执行难度较大,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

其次,农民工维权意识的提高需要时间,需要我们持续地进行教育和引导。

最后,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提升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

总的来说,大连普兰店市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牌是我国在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的一次重要尝试,它为农民工提供了维权的渠道,保护了他们的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公示牌中此项不做。

“工资支付公示”行数按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自行调整。

要求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企业(个人)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各建设单位(或业主)、施工单位及劳务承包单位(个人)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业主)应当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用人单位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三、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工作量登记或者考勤登记制度管理。

四、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保存2年以上备查),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支付最好委托银行代发。

五、工程款、工资发放等应按月在“公示栏”内公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