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运动队的管理
田径队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田径队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田径队的训练、比赛及管理,提高队员的竞技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田径队全体队员,遵守本规章制度是队员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田径队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主教练为田径队的最高管理者,负责队员的训练和比赛安排。
第二章队员入队和退出第五条田径队欢迎热爱田径运动、身体素质好、遵纪守法的学生加入。
第六条加入田径队需要递交个人信息和报名表,经过田径队审核后,方可成为正式队员。
第七条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被纳入观察期,视情况决定是否退队:(一)擅自缺席训练或比赛;(二)违反队内纪律,给队伍带来不良影响。
第八条队员在观察期内,应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
观察期为两个月,期满后经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正式留队。
第九条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集体讨论决定退出队伍:(一)身体或精神原因无法继续坚持训练;(二)违反队内纪律,情节严重。
第三章训练管理第十条训练是田径队达到竞技目标的基础,队员应积极参与,服从教练的训练安排。
第十一条训练时间由主教练安排,队员必须准时到达训练场地,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训练中不得穿着不符合要求的服装,必须穿运动装备并佩戴队徽。
第十三条训练中,队员不得随意离开场地,不得擅自中断训练。
第十四条队员要保持良好的训练态度,认真听从教练的指导,积极参与训练,不得懒散。
第四章比赛管理第十五条参加比赛是田径队展示实力和精神风貌的重要机会,队员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
第十六条比赛前,队员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合理的饮食、充足的休息和热身训练。
第十七条比赛期间,队员应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尊重对手和裁判的决定。
第十八条在比赛中,队员应按照主教练的安排和指导进行表现,严禁扰乱比赛秩序或作弊。
第十九条比赛后,队员应及时反馈比赛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共同进步。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二十条田径队倡导团结和谐的氛围,队员应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运动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运动队的日常管理,提高运动队的整体素质和竞技水平,确保运动队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运动队的全体成员,包括教练员、运动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第三条运动队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管理,注重实效;2. 严谨治队,严格纪律;3. 公平公正,民主管理;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运动队设立教练组、运动员组、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
第五条教练组负责运动队的训练、比赛、技术指导和心理辅导等工作。
第六条运动员组负责运动员的日常训练、比赛、学习和生活管理。
第七条管理组负责运动队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后勤保障组负责运动队的器材、场地、交通、住宿、餐饮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训练管理第九条运动队训练计划应根据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和比赛需求制定,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十条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第十一条训练过程中,运动员应服从教练员的安排,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第十二条运动员在训练中应遵守训练纪律,不得擅自离场、玩手机、聊天等。
第十三条运动员应按照教练员的要求,合理分配训练时间,保证训练效果。
第十四条运动员在训练过程中应注重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运动损伤。
第十五条教练员应定期对运动员的训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训练计划。
第四章比赛管理第十六条运动队参加比赛应严格按照比赛规程执行,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运动员在比赛中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展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第十八条运动员在比赛中应服从教练员的指挥,发挥出最佳水平。
第十九条运动员在比赛结束后,应向教练员汇报比赛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十条运动队应做好比赛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第五章学习与生活管理第二十一条运动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学业,不得因参加训练而影响学习。
第二十二条运动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确保身体健康。
国家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
国家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运动队管理,提高运动队的整体竞技水平和管理效能,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家运动队的总体任务是培养优秀运动员,提供良好的训练环境,弘扬国家体育精神,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三条国家运动队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国家运动队的管理机构是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国家运动队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二章运动员选拔第五条国家运动队的运动员选拔是通过选拔赛、考核和评定等方式进行,选拔标准公开透明。
第六条运动员的选拔应综合考虑运动员的技术水平、体能状况和心理素质,并进行科学评估。
第七条运动员选拔的权威机构是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运动队教练组,他们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品质。
第三章训练管理第八条国家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应遵循科学化、系统化、个性化的原则,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和方法。
第九条运动员的训练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教练员应对运动员进行细致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训练效果。
第十条运动员的饮食、休息和康复也是训练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
第四章竞赛管理第十一条国家运动队的竞赛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保证运动员的竞技权益。
第十二条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比赛需经过初选、复选等程序,选拔优秀运动员作为代表参赛。
第十三条运动队教练组应对运动员的比赛策略和心理调节进行指导,并对比赛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国家运动队的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运动员和教练员都应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奖励和惩罚应公开透明,遵循奖惩相济的原则。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七条国家运动队的经费应由国家财政提供,并按照有关财经法规进行管理和绩效评估。
第十八条运动队的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并进行定期的审计。
第七章保密管理第十九条国家运动队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禁止泄露国家机密和与竞技结果相关的信息。
国家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
国家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运动队的管理,保障运动员的权益,提升国家体育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家运动队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国家体育战略和需要,选拔培养的一支精英体育队伍。
第三条国家运动队旨在参加国际体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代表国家的形象和荣誉。
第四条国家运动队的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体育道德和竞技规则,确保运动员的健康与尊严。
第五条国家运动队的管理分为选拔、培养、训练、考核、竞技等环节,并从中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国际比赛。
第六条国家运动队的管理实行人员负责制,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运动员选拔第七条国家运动队的运动员选拔以德才兼备为基本标准,同时要考虑年龄、身体素质等因素。
第八条运动员选拔工作由专门的选拔组织负责,选拔组织必须公正、公平、公开,确保选拔结果的真实和权威性。
第九条运动员选拔结果以公示形式公布,被选拔的运动员应签署相关协议,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的管理。
第十条运动员被选拔后,必须按照国家运动队的训练计划参加规定的训练和比赛。
第三章运动员培养第十一条国家运动队的运动员培养以全面发展为原则,注重运动员的技术、体力、心理等方面的培养。
第十二条运动员培养应根据不同项目和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运动员培养应注重基础训练,提高运动员的基本功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运动员培养应注重科学训练,合理安排训练计划,保障运动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第十五条运动员培养应注重团队建设,提高运动员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四章运动员训练第十六条国家运动队的运动员训练以科学训练为基础,注重训练方法的创新和效果的评估。
第十七条运动员训练应根据比赛周期和竞技计划制定训练计划,并随时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运动员训练应根据具体项目和个人特点制定个性化训练方案,注重针对性训练。
第十九条运动员训练应注重技战术训练,提高运动员的游戏意识和技术水平。
体育管理学(运动训练管理第七章 运动队管理概述)
二、我国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模式
(二)我国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模式的分类 1.领队负责制(1985年之前) (1)内涵
强调领队的政治领导作用,由领队全面向上级机关负责。 (2)优点
①便于建立运动队的团队文化氛围; ②便于运动员养成热爱祖国、献身体育。 (3)缺点 ①容易削弱主教练的主导性作用,影响主教练业务工作的积极性; ②要求领队必须把握本项目的发展方向,能与教练员和运动员共同研究本队的 发展新动态,探讨项目的内在规律,寻找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最佳途径,不断攀登 新的高峰; ③容易受到领队个人素质的局限,它对领队个人能力、素质的要求相当严格。
思考题:
1.什么是高水平运动队?
2.试描述我国高水平运动队领队负责制、主(总) 教练负责制和队委会制度的时代特征,三种管理模 式都有哪些明显的特点?
二、我国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模式
3.队委会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2001年至今)
二、我国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模式
(1)国家队队委会的主要职能 ①队委会是国家队的领导机构,是复合型的集体领导制,工作中将采用
民主集中制,其中将突出总教练在训练、比赛、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队 委会的每名成员均要在这一框架下各尽其职,积极地开展各项工作,带领全 队完成奥运任务;
本节课主要内容
一、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二、我国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模式 三、高水平运动队选择管理模式的原则 四、高水平运动队选择管理模式的建议
一、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一)概念 1.运动队
是当前我国竞技体育组织系统重要的基本单位, 是组织实施运动训练的基层组织形式。
一、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2.高水平运动队(high-level sports team) (1)一般指在学习、训练、比赛等方面全面发展,在竞技体育领域内
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3篇)
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的管理,提高队员的素质和竞技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学校体育运动队是指在中学校范围内组织的各类体育运动项目的代表队。
第三条中学校体育运动队要坚持全面发展,注重培养队员的体育技能、团队合作能力和道德品质。
第四条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队员的选拔与管理第六条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的队员应当经过选拔,选拔要依据科学、公正、公平的方法和标准进行。
第七条选拔工作应当充分考虑队员的身体条件、技能水平、潜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选拔结果应当公布,并向未被选拔的学生给予合理的解释和指导。
第九条队员在入选后,应当接受严格的管理,遵守队内的各项规定和训练计划。
第三章教练员的选拔与管理第十条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的教练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十一条教练员的选拔要经过专家评审和面试,确定其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教练员应当依据队员的身体状况、训练水平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
第十三条教练员应当定期对队员进行身体素质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训练计划。
第四章队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队员有参加训练和比赛的权利,享有平等、公正的待遇。
第十五条队员应当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服从教练员的指导和安排。
第十六条队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体育道德,尊重队伍纪律,维护队内的秩序和形象。
第十七条队员应当遵守体育运动的规则,不得使用兴奋剂和违禁药物。
第五章队伍行为规范第十八条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的队员和教练员应当在比赛和训练中遵守体育精神,尊重对手和裁判员。
第十九条中学校体育运动队不得参与赌博、涉及违法犯罪等行为。
第二十条队员和教练员在公开场合代表中学校体育运动队时,应当做到言行文明、言谈得体。
第六章违规处理与奖惩措施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队员和教练员,将被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罚或取消队员资格。
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学校运动员管理条例(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学校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的运动水平,促进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第二条:任务1、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制度管理,全面提高运动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研究能力和运动水平。
2、促进运动员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成绩,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为校争光。
3、充分发挥运动员的专业特长和骨干作用,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4、加强国内、国际间学校体育文化的交流,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5、学校根据运动员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努力使运动员成为朝气蓬勃、积极向上、智慧多元的杨中人,努力成为有诚实守信之品质、开拓创新之能力、终身研究之素质、能主动和谐发展的现代公民。
第二章运动员资格认定第三条:所有学校运动员在入学后,应经过运动员注册,方具备员资格。
注册事项如下:1、填写《活动员登记表》;2、学校体育教师或专业教练的推荐;3、学校行政审批。
第四条:运动员如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以处理,同时取消运动员资格。
第三章管理第五条:组织1.教导处是运动员的行政管理部门,政教处和体育教研组是执行落实部门。
2.运动队实行主教练负责制。
3.校活动队根据不同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采用全年制训练和短期集训两种形式。
第六条:管理1、活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学生“一日常规”》、《中学学生操行评定与评先嘉奖条件》、《中学学生违纪处理暂行条件》、《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中学学生常规准则》等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和教练的教诲。
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时刻牢记XXX本人的学生身份,维护学校声誉,以本人良好的言行和优异的竞赛成绩为学校增光添彩。
2、对活动员参赛成绩的管理采用积分制:参加国家级竞赛获第一名的加9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7分;参加市级竞赛获第一名的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的加4分;参加区级竞赛获第一名的加3分,第2、三名的加2分,第四、五名、六名的加1分,参赛而未获名次的加0.5分,单人获奖双倍积分。
中学运动队管理制度(3篇)
中学运动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运动队的管理,提高队员的素质和竞技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学体育课程中的各项群体运动项目的运动队。
第三条运动队的成立应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机构和各个项目的教练组。
第四条运动队的活动应按照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和运动项目的特点进行组织。
第五条运动队的活动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作用。
第六条运动队的各项活动应加强教育与竞技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第七条运动队的活动应遵守体育道德和纪律,弘扬团队精神和友谊第八条选派队员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鼓励更多学生参与。
第九条运动队的管理应符合学校的纪律规定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十条运动队应定期进行训练和比赛,提高队员的竞技水平。
第二章运动队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运动队的领导机构包括队长、副队长和教练长。
第十二条队长负责统筹和协调队员的训练和比赛安排,保证队员的正常参与。
第十三条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代理队长职务时能够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教练长负责制定训练计划和比赛安排,指导队员的技术和战术训练。
第十五条运动队的教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练经验。
第三章运动队的选拔和培养第十六条运动队的选拔应通过选拔赛、集训营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运动队的选拔应坚持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体育特长的培养。
第十八条运动队的培养应重视队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体格、技术、战术、心理等方面的培养。
第十九条运动队的培养应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探索,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和合作能力。
第二十条运动队的培养应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学生的学业发展相结合,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四章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第二十一条运动队的训练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确保训练内容和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运动队的训练应注重队员的体能训练和技战术训练,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竞技水平。
第二十三条运动队的训练应注重团队合作和个人能力的培养,培养队员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学校运动队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运动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运动队管理,规范队员行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运动队是学生参与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平台,所属于学校的重要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运动队成员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服从队长和教练的管理指导,积极参加各项训练和比赛,争取荣誉。
第四条学校运动队成员应当遵守学校章程和规定,恪守社会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形象。
第五条学校运动队成员有权要求队长和教练提供必要的训练条件和保障,有权享受教练员的专业指导和支持。
第六条学校运动队成员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对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不良现象有权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第二章队员招募与选拔第七条学校运动队队员的选拔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标准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招募新队员时,应当进行公开面试和体测,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队员。
第九条新队员招募应当注重体育素质、团队精神和潜质,并且要符合相关学业要求。
第十条队员的选拔标准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队员意愿等,选拔人员要经过教练组审查确认。
第十一条队员招募后,应当办理相关手续,签订队员责任书,接受队员纪律教育。
第三章训练与比赛第十二条学校运动队每周至少进行3次集训,每次不少于2小时,队员应当按时参与并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第十三条学校运动队在比赛期间应当加强训练,保持良好的状态,严格执行教练的指导,争取好的成绩。
第十四条队员在比赛期间应当服从教练和队长的部署,积极配合,保持比赛秩序,争取胜利。
第十五条比赛期间禁止参加其他无关比赛和活动,避免影响队伍整体发挥。
第十六条比赛结束后,队员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保持团结合作,互相支持。
第四章队员管理第十七条队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严禁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严守纪律规定。
第十八条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应当保持团结合作,互相尊重,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队员要严格遵守训练计划和要求,保持身体健康,克服困难,努力提高个人技术水平。
运动训练管理制度
运动训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运动训练管理,促进运动员的健康成长和竞技实力的提高,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运动训练机构和运动队伍。
第三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原则,保障运动员的权益,强调全面发展。
第四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因人而异、优劣不一的原则,制定个性化的训练方案。
第五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综合素质教育的原则,培养运动员全面发展的个性。
第六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自愿原则,运动员的参与应当取得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第七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健康第一原则,不得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段进行训练,不得对运动员进行非法药物的使用。
第八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对训练计划、成绩、荣誉等应当及时公布。
第九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实践检验原则,不断总结、改进训练管理经验。
第十条运动训练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章训练计划第十一条运动训练管理应根据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心理素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
第十二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可操作性原则,合理制定训练计划,并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原则,训练计划应当科学、合理,充分考虑运动员的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
第十四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个性化原则,对不同类型运动员,根据其特点进行个性化的训练计划。
第十五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全面发展原则,训练计划应包括技术、体能、心理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实践性原则,训练计划应结合实际训练情况,准确衡量训练计划的实施效果。
第十七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连续性原则,训练计划应具有前瞻性和延续性,不得随意更换计划。
第十八条运动训练管理应遵循保密性原则,对于训练计划中的敏感信息,应当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九条运动训练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训练计划管理体制,科学评估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训练实施第二十条运动训练管理应根据训练计划,制定详细的训练内容和方式。
运动队管理的规章制度
运动队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运动队管理,提高运动队整体素质,确保运动队运行顺畅,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运动队成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争取好的成绩。
第三条运动队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依法办事,勤勉尽责,保证运动队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运动队成员管理第四条运动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遵守比赛规则,保持良好的体育道德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运动队成员应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身体素质的提高,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
第六条运动队成员在参加比赛时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和对手,保持良好的比赛风貌。
第七条运动队成员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竞技观念。
第三章运动队训练管理第八条运动队训练应科学合理,根据比赛日程和对手特点安排具体训练计划。
第九条运动队训练要注重综合训练,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改进训练方法,确保运动队整体实力。
第十条运动队训练要注重技战术训练,增强技术水平和战术意识,提高比赛胜率。
第十一条运动队训练要注意安全保障,加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队员安全。
第四章运动队比赛管理第十二条运动队比赛要认真研究对手,制定合理的比赛策略,争取取得好的成绩。
第十三条运动队比赛要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和对手,维护比赛秩序,提高比赛质量。
第十四条运动队比赛要注重心理战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提高比赛抗压能力。
第十五条运动队比赛要注意团队合作,密切配合,发扬集体主义精神,保持良好的团队氛围。
第五章运动队纪律管理第十六条运动队成员应遵守纪律规定,不得违纪作弊,不得有不良嗜好,不得损害运动队形象。
第十七条运动队成员应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行动,不得违反组织纪律,不得损害队伍利益。
第十八条运动队成员应遵守训练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席,不得影响训练秩序。
第十九条运动队成员应遵守比赛纪律,不得违反比赛规则,不得对裁判和对手不敬,不得影响比赛秩序。
第六章运动队奖惩管理第二十条运动队奖惩应公平公正,奖励努力进取、成绩优异的队员,惩罚违纪违规、成绩不佳的队员。
乒乓球校队管理规章制度
乒乓球校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乒乓球运动的发展,提高我校乒乓球运动水平,加强乒乓球校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乒乓球校队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严格选拔、科学训练、全面发展原则,注重运动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和运动能力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乒乓球校队管理坚持学校体育部门与乒乓球校队教练员、运动员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乒乓球校队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乒乓球校队,设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等职位。
第五条领队负责乒乓球校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学校、教练员和运动员之间的关系,处理乒乓球校队的事务。
第六条教练员负责乒乓球校队的训练和比赛工作,制定训练计划,组织比赛,指导运动员提高运动水平。
第七条运动员应当遵守纪律,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努力提高自己的运动水平。
第三章选拔与招生第八条乒乓球校队运动员的选拔标准:(一)具有较高的乒乓球技术水平;(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三)具有较高的学业成绩;(四)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第九条乒乓球校队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由学校体育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乒乓球校队每年进行一次选拔,对符合条件的运动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第四章训练与比赛第十一条乒乓球校队训练计划由教练员制定,报学校体育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运动员应当按时参加训练,服从教练员的指挥,积极参加比赛,提高自己的运动水平。
第十三条乒乓球校队比赛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积极参加各级别的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第十四条乒乓球校队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当遵守比赛规程,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发扬体育精神。
第五章待遇与奖励第十五条乒乓球校队运动员在训练、比赛期间,享有学校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对在乒乓球校队训练、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乒乓球校队运动员在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等方面,学校给予关心和支持,协助解决困难。
第六章纪律与处罚第十八条乒乓球校队运动员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有违纪行为。
体育管理学
第二节 学校体育管理的具体内容(四)
• (二)组织体育教学
• • • • 体育教学的组织过程,就是围绕教学目标对人、财、物、时间、 信息等因素的配置和调整。 1.体育教学组织的具体内容 (1)按照学校类型、规模大小,建立学校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2)对每一层次人员进行职权分工,确定职责范围,明确纵、横 间的协调关系; (3)优化配置各层次组织管理人员,做到人尽其才; (4)建立各层次体育教学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循、 有章可依; 2.明确体育教师的管理地位 (1)体育教师是实践体育教学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成员; (2)制定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体育教师的管理积极性、能动性。
第二节 学校体育管理的具体内容(十)
• 三、学校体育师资队伍的管理
• 体育教师是实现体育教育目标,保证体育教学 质量的关键因素,加强体育教师队伍的管理,是保 证学校体育工作顺利开展和重要环节。 • 体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必须做到使用与 培养的并重。 • 做好体育师资队伍的管理工作,首先要明确体 育教师的工作职责,这是管理的基本环节,也是培 养、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前提。
第二节 学校体育管理的具体内容(八)
学校领导
教务处
体育部(室)
团委、学生处
财务处
校医院(室)
招生办
教务科
训练竞赛室
场馆器材室
辅导室、团总支
运动员
学校课余训练竞赛管理机构示意图
第二节 学校体育管理的具体内容(九)
• (3)制定训练竞赛计划 制定训练计划的主要依据: • ①不同年龄阶段生长发育和认识规律; • ②不同年龄级教学训练大纲的要求,注意素质敏感期基本能力发展, 科学安排运动负荷; • ③注意基础训练与职业训练、专业化训练的区别; • ④课余训练的对象是在校学生,必须接受国家规定的学校教育,训 练过程有明显的间断性。 制定学校体育竞赛计划的依据: • ①统筹兼顾,要考虑校内、地区、省市及至全国性的竞赛计划; • ②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学校规模、条件及传统项目特点; • ③区别对待,主次清楚,重点突出,注意不同竞赛活动的特点; • ④平衡安排,考虑每学期都有竞赛活动,大小均衡安排; • ⑤要注意项目的季节特点,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传统节日。
体校运动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体校运动队的日常管理,提高运动训练效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运动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体校运动队全体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运动队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德治队,以德育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运动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道德品质;2. 科学训练,注重实效,提高运动成绩,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运动员;3. 严谨治学,严谨执教,提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4.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运动队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运动队组织架构第四条运动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运动队工作。
第五条运动队下设教练组、后勤保障组、医务室、装备室等部门。
第六条教练组负责运动训练、竞赛组织、技术指导和运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后勤保障组负责运动队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器材采购、维修等工作。
第八条医务室负责运动员的日常医疗保健、伤病预防和治疗等工作。
第九条装备室负责运动队的服装、器材、装备的采购、保管、发放和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运动队队员管理第十条运动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一条运动员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体育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运动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运动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2. 服从教练安排,认真完成训练任务;3. 严禁迟到、早退、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练请假;4. 严禁在训练和比赛中作弊,维护运动队的荣誉;5. 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6. 严禁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练请假。
第十三条运动员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饮食,保持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运动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现运动队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教练员管理第十五条教练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关心爱护运动员。
第十六条教练员应严格执行训练计划,科学安排训练内容,提高训练效果。
运动队管理制度
运动队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组织运动队,提高运动队的竞技水平和运动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运动队组建1. 运动队的组建标准运动队应由具有运动特长的运动员组成,运动员应符合国家有关体育界定的标准,并经过选拔程序方可加入运动队。
2. 运动队的层级运动队应分为主队和预备队,主队为实力较强的队员组成,预备队为较为普通的队员组成,提供培训和锻炼机会。
第三章运动队的管理机构1. 领导机构运动队应设立主教练、助理教练、队长等领导职位,主教练负责全面管理和指导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
2. 管理机构运动队的管理机构应包括财务、后勤等部门,分别负责运动队的财务收支、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章运动队的培训和训练1. 训练计划运动队应定期制定训练计划,根据竞赛日程和队员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训练内容和强度。
2. 训练方式运动队的训练方式应多样化,包括体能训练、技战术训练、心理训练等,以全面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3. 训练监督运动队的训练应有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训练效果和队员的安全。
第五章运动队的比赛管理1. 比赛安排运动队的比赛应提前安排好比赛日程和对手,确保队员有充足的准备时间。
2. 比赛辅助运动队的比赛应有专门的辅助人员进行统计、赛前准备和赛后总结等工作。
第六章运动队的荣誉管理1. 荣誉奖励运动队在各类赛事中获得好成绩时,应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激励队员进一步努力。
2. 荣誉宣传运动队的荣誉应及时宣传,推动队员和教练的进步,提升运动队的知名度和声誉。
第七章运动队的解散和整合1. 解散标准当运动队表现不佳或出现严重问题时,应及时解散,并重新进行选拔和组建。
2. 整合措施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运动队进行整合,将实力较弱的队伍合并,以提高整体实力。
第八章运动队的纪律管理1. 纪律标准运动队的队员应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的训练和比赛状态,做到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2. 纪律处罚对于违反纪律的队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整个运动队的形象和凝聚力。
第七章 业余运动训练管理
效率 (三)基层业余运动训练规模日趋
萎缩
第四节 我国业余运动训练的改革
二、我国业余运动训练的改革 (一)按照“以人为本”原则树立后备人
才培养的新观念 (二)充分发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体的
基础作用 (三)按照“准公共物品”的属性进行合
理划分与科学界定 (四)积极尝试多元化的后备人才培养所
有制形式 (五)强化科学管理,提高人才成才率
感谢您的关注!
四、体育俱乐部
(一)联办式体育俱乐部 (二)股份制体 育俱乐部 (三)有偿型体育俱乐部
五、中小学运动队
第三节 业余运动训练的注册、奖励与 评估工作
一、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
(一)注册主管单位
(二)注册运动员资格的认定
(三)注册资格单位认定
第三节 业余运动训练的注册、奖励与 评估工作
二、业余运动训练工作的奖励
第一节 业余运动训练管理概述
二、业余运动训练管理的作用
(一)业余运动训练管理是我国运动 训练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可有效提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培养的质量
(三)业余运动训练管理是竞技体育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二节 业余运动训练的组织形式与管 理
一、业余体校
二、竞技体校与体育运动学校
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与体育后备人才试 点学校
(一)奖励主体
(二)奖励种类
1.输送奖
2.成绩跟踪奖
3.综合奖
第三节 业余运动训练的注册、奖励与 评估工作 三、业余运动训练工作的评估 (一)评估内容与方法 1.管理机构 2.开展项目 3.场地设施 4.管理制度 5.教练员培养 6.体育竞赛 7.文化学习 革
运动比赛队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运动比赛队伍的管理,提高运动成绩,培养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和团队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各类运动比赛的本校运动队伍。
第三条运动比赛队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科学、严谨、高效为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运动比赛队伍设立教练组、运动员组和后勤保障组。
第五条教练组负责制定训练计划、战术布置、技术指导、心理辅导等工作。
第六条运动员组负责运动员的选拔、培养、训练和比赛。
第七条后勤保障组负责运动队伍的经费、器材、医疗、饮食等保障工作。
第三章运动员管理第八条运动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运动比赛规则。
第九条运动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风尚和团队精神。
第十条运动员参加比赛前,必须经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运动员应服从教练组的安排,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
第十二条运动员在比赛中应尊重对手,遵守比赛规则,展现良好的体育道德。
第十三条运动员因故不能参加训练或比赛,需提前向教练组请假。
第十四条运动员违反纪律,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迟到、早退:每次扣除训练或比赛时间1小时。
(二)旷课:每次扣除训练或比赛时间2小时。
(三)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或开除。
第四章教练组管理第十五条教练组应具备相应的教练资格和丰富的训练经验。
第十六条教练组负责制定训练计划,合理安排训练内容和强度。
第十七条教练组应关心运动员的思想、生活和训练情况,做好心理辅导工作。
第十八条教练组在比赛中应做好战术布置和技术指导,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第十九条教练组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五章后勤保障组管理第二十条后勤保障组负责为运动队伍提供必要的经费、器材、医疗、饮食等保障。
第二十一条后勤保障组应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运动队伍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二条后勤保障组应定期检查运动器材,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条后勤保障组应关心运动员的生活,提供良好的饮食条件。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四条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和教练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4年中学运动队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中学运动队管理制度一、教练员要全面负责本队的政治思想、技术训练、生活补助、服装借还,校内外竞赛以及训练考勤等项工作。
二、代表队队员的调整,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经科组长同意,报教导处批准方可。
三、代表队队员最多只可兼一个项目,并应以距离赛期较近的一个项目为重点,参加训练,兼项者需经教练员和科组长共同研究确定。
四、参加对外比赛时,应由教练员提出参赛名单,报教导处批准方可报名。
五、比赛时的队服和其它用品由教练员统一借还,比赛前一个月借跑鞋,前三天借服装,用具比赛后一周内还清。
六、训练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5:00--6:30;有特殊情况或假期训练各项目组教练要写出训练计划安排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七、管理1.正常上课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班主任负责。
2.训练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教练员、辅导教师负责,要求训练辅导教师必须到场。
若确不能到场训练、辅导,学生将停训。
3.假期训练期间由教练、辅导教师负责,学生离校由教练批准方可。
4.如需统一组织学生外出训练、写生等活动,由教练报请学校批准后方可离校。
5.各专业辅导训练教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专业生人数。
若属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报教导处批准。
八、纪律要求____日常教学要求按照学校校规校纪执行。
2.无故不参加训练辅导一律视为旷课。
3.不得擅自把闲杂人员带到场地或专业教室。
4.学生个人外出训练、学习,学生应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报年级批准,方可离校,无申请离校按旷课处理。
5.体育生若转为普通学生,学生申请,学校批准,并按普通生补齐相关费用。
九、违纪处理1.常规训练课累计旷课三节停训,给与警告处分。
2.其他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4年中学运动队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中学运动队的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运动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学运动队是中学组织的重要部门,负责学校运动项目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中学运动队的管理以团队协作、公平公正、科学高效为原则。
运动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运动队训练、比赛及日常活动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运动队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运动队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运动队队长是运动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运动队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教练员负责指导运动员进行训练,确保训练过程中的安全,并对运动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六条工作人员负责保障训练设施、器材的安全,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运动员应遵守安全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安全。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八条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新队员入队时,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参加训练。
第十条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训练场地、器材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应穿戴符合规定的运动服装和护具。
第十三条严禁在训练场地进行与训练无关的活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十四条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运动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给予警告或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运动队队长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二十条运动队应设立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训练场地、器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小组应定期向队长汇报安全检查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二条队长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在运动队内部进行通报,以警示他人。
中学运动队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学运动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运动队的管理,提高运动队的管理水平,发展学生体育运动,培养学生的体育素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运动队是学生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体质、意志品质和组织纪律的重要途径,是选拔、培养和输送校队和代表队运动员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运动队的管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法》、《高等学校学科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体育活动管理的要求。
第四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设立不同项目和不同层次的运动队,并按照队伍实力和条件适宜的原则,组训发展一支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勤奋拼搏、争创佳绩的运动队。
第五条学校运动队的管理原则是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强调综合素质教育和人的全面发展,注重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区别方法、合理安排。
第二章运动队组织机构第六条运动队的组织机构包括:班级代表、校队教练、运动队队长和教练员。
第七条班级代表是运动队的基层组织,负责向班级传达运动队相关信息,组织班级运动训练和参加校内外比赛、活动。
第八条校队教练是校队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校队的训练计划、管理比赛参与和队伍建设,指导和培训班级代表和运动员,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九条运动队队长是运动队的领导,负责组织队员参加训练和比赛,协调队员之间的关系,保证队伍的正常运转和队员的正常发展。
第十条教练员是运动队的技术指导员,负责制定训练计划、指导队员进行专业训练、技术指导和战术布置。
第三章运动队管理第十一条运动队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十二条运动队的管理应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兴趣,尊重学生的人权和尊严,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主精神。
第十三条运动队的管理应注重对运动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养,注重运动员的技术、体能、心理和素质训练。
第十四条运动队的管理应注重学生的学业和体育之间的平衡,合理安排学生的时间,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参与运动训练和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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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运动队管理学习目标☺知识点:1.了解我国运动队管理的组织体系;2.掌握运动队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方法;3.掌握运动队管理的主要内容;4.了解运动队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技能点:1.掌握运动队管理的基本原则并能针对性应用;2.通过对运动队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学习,能对应地在管理实践中促进运动队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引导案例】《乒乓小世界》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乒乓球队在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体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一代一代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不懈努力,先后夺得世界乒乓球三大赛的124.5个冠军,其中三次大满贯;技术创新27项,占世界乒坛技术创新总数的58.7%;创造了几十个经典战例;培养了80多位世界级的体育明星。
辉煌成绩的取得,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她汇集了全国各种打法最优秀的选手,形成一个实力强大的战斗集体,人称“乒乓小世界”。
早在上世纪60年代初,为准备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26届世乒赛,在贺龙元帅的亲自指挥下,从全国青少年比赛和一运会选拔出170名运动员进行集训,先后又经三次选拔,留108名运动员组建国家集训队,实行领导、教练员、运动员“三结合”的有效管理,最后派出70名优秀选手参赛,一举夺得男子团体和男、女单打三项冠军,使中国队全面登上世界高峰。
从这以后,中国乒乓球队坚持从全国选拔优秀人才、集中训练、优胜劣汰的训练体制,国家乒乓球队在全力抓好一队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抓好二队的队伍建设。
国家二队集中了全国最有发展前途的各种打法的优秀青少年选手,男女各20名左右,严格进行“三从一大”的科学训练,并引进公平竞争机制。
每年进行两次全国乒乓球青少年优秀运动员的集训,国家二队也同时参加,人数达到男女各60名左右,通过练、赛紧密结合的大集训,对国家二队不断进行调整,训练和比赛成绩优异者进入国家二队,其余的回省、市训练。
此外,在全国锦标赛和全国青少年锦标赛中进入前8名的省、市队员,可直接进入国家一队和国家二队。
在国家一、二队之间还进行大循环赛的升降制,一队的后几名降到二队,二队的前几名则升至一队。
这样的训练体制,大大增强了队员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感,有力地促进了优秀后备人才的培养。
中国乒乓球队由于长期坚持流动的集训体制,汇集了全国各种打法的高水平选手,通过模拟训练,队员们天天都在与“世界强手”较量,都能有针对性地磨砺本领,我们的一些初出茅庐的年轻小将,也往往能把世界名手拉下马。
可以说,现在世界上5大类12种打法我国都有运动员能够掌握,形成一个“乒乓小世界”,成为别人难以战胜的强大集体,正如有的外国运动员说;“与中国队比赛,总感觉面对的不是一个中国选手,而是一个中国集体。
”中国乒乓球队的实力之所以不断增强,是由于他们长期以来遵循贺龙元帅的指示,努力避免“内战内行,外战外行”,恪守“国内练兵,一致对外”,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一盘棋”的指导思想。
运动队是我国竞技体育组织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是运动训练活动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
运动队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创造优异的运动成绩,因此,运动队训练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竞技体育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
然而,运动队训练水平的高低,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就是要对运动队实施科学的管理。
第一节运动队管理体系概述我国运动员的选拔、培养、输送的组织体系,与其他竞技体育发达国家一样,也是分层次、按不同水平进行组合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我国实行三级(层次)训练组织体系(简称“三级训练网”)。
同时,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我国从只有政府一家办运动队,逐步走向多元化,出现由政府与社会各种力量共同举办的多种类型的运动队。
因此,运动队的组织管理体系,既包括纵向分层次的组织管理体系,又包括横向分类型的组织管理体系。
一、我国各层次运动队的组织管理(一)优秀运动队的组织管理优秀运动队在我国是指,按国家统一布局和各地区、各单位需要设置运动项目,由国家统一拨款,积极为国家培养和输送运动人才的运动队。
它们包括国家队、省、直辖市、自治区运动队、解放军运动队。
部分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育学校的有关运动队、部分行业体协的运动队也包括其内。
它们是“三级训练网”的高级形式,是我国竞技体育训练工作的重点,是我国攀登世界体育高峰的主力军。
管理优秀运动队的最高职能机构是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人事司、经济司以及科教司等。
国家队目前主要由有关带有事业性质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管理。
省、直辖市、自治区运动队则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局的竞训处及其他有关处室等职能部门管理,具体管理工作则由有关体工队、运动技术学院、训练基地(训练中心)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
解放军运动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参管理。
部分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育校运动队,由该院校自行管理。
行业体协运动队是由各行业体协分管。
(二)体育运动学校运动队的组织管理体育运动学校运动队,包括省、市体育运动学校和部分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育学校的运动队。
它们属于“三级训练网”的中级形式。
原国家体委、国家教委于1991年7月8日联合发布施行《体育运动学校办校暂行规定》指出,体育运动学校的性质是“在对学生进行体育专业教育的同时,进行系统的竞技运动训练,读训并重的中等专业学校”。
体育运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运动后备人才和合格的中等体育专业人才。
”体育运动学校由“当地体育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领导,以体育行政部门领导为主”。
具体地说,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的体育运动学校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局和教育局有关职能部门管理,运动队的管理由学校自行负责。
地、市一级的体育运动学校由地、市体育局和教育局有关职能部门管理,运动队的管理由学校自行负责。
部分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属于中等体育专业学校性质,运动队的管理则由该体育院校自行负责。
(三)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运动队的组织管理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简称少儿体校,又称业余体校。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运动队,包括地、市、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运动队。
它们属于“三级训练网”的初级形式。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是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少年儿童体育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特色学校。
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于1999年2月4日联合发布施行的《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指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文化素质的体育后备人才,以及具有体育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骨干”。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共同领导、共同管理,其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体校文化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体校的体育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
还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体校,办校形式应当从实际出发,采取独立办校或依附体育场馆、普通中小学办校等形式,但举办体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是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形成传统,并在一至两个体育运动项目技能上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校(简称传统校)。
国家体育总局于2000年7月18日发布施行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指出,加强对这类学校建设与管理目的是,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
并规定“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进行管理。
传统校分为国家、省(区、市)、普通三级,实行审定命名制度。
国家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并命名。
省(区、市)级传统校由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传统校应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青少年业余体育俱乐部,是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为主的业余俱乐部。
1999年 6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实施的《关于加快体育俱乐部发展和加强体育俱乐部管理的意见》强调,“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都要积极支持并在登记注册、业务指导、管理和场地器材的配备、使用等方面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
“对以开展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的各种业余俱乐部(学校)要在师资、教学、训练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鼓励和支持体育系统的业余体校扩大招生范围,或与企业、中小学联合举办俱乐部。
”青少年业余体育俱乐部作为原有三级训练网的有益补充已初步显示出自己的优势。
二、我国各类型运动队的组织管理我国目前高水平运动队除了体育部门办的优秀运动队以外,还有行业体育协会办的运动队、企业联办的职业俱乐部运动队、体育院校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等。
(一)行业高水平运动队的组织管理行业高水平运动队一般由各行业体协进行管理。
如火车头、银鹰、前卫、邮电、林业等体协地均建立了有关运动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全国运动会等大型比赛。
例如,中国煤矿体育协会1955年4月4日成立,由于历史原因,1962年终止活动。
1984年12月,经煤炭工业部党组批准,恢复中国煤矿体育协会。
中国煤矿体协是全国煤炭企业、事业单位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经国家批准成立具有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1993年在国家民政部登记。
女子篮球队参加了1955年第一届全国工人运动会并获得冠军。
1956~1960年参加全国甲级队比赛并保持前8名。
煤矿男排1956年晋升为全国甲级队。
煤矿体协的部分项目参加年度性全国比赛,其中围棋、象棋有专业队伍,分别由平顶煤业集团公司和开滦集团公司筹资组队。
桥牌是多年的全国甲级队之一,健美项目的少量队员有一定实力。
组团参加了第六、七、八、九、十届全国运动会。
(二)职业俱乐部运动队的组织管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职业体育俱乐部也在我国悄然兴起,开始是足球,然后是篮球、乒乓球、排球等。
西方国家的职业体育发展比我国早得多,所涉及的运动项目有足球、篮球、冰球、网球、赛车、拳击、橄榄球、棒球以及排球、乒乓球等。
职业体育俱乐部,是指拥有由职业运动员组成的、有资格参加全国职业联赛的职业运动队的体育俱乐部。
按性质可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类型。
非营利性职业体育俱乐部,大都是从业余体育俱乐部中分化出来的。
一般实行“一部两制”,即除了拥有一个完全按市场机制运行的职业运动队外,其余主体部分和业余体育俱乐部大同小异。
其组建一个按市场机制运行的职业运动队目的不是营利,而是为了创收,抵补俱乐部运转所需的各项成本;营利性职业体育俱乐部,是完全按市场机制经营、以竞赛为手段、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组织。
以上两种类型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均属经济组织系统,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竞争、价格和供需三大规律来经营专项竞技体育。